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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全文(2)

时间:2017-06-21 17:52:59 建筑工程类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全文)

  4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4.1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4.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内容

  (1)抽查资料。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抽查实体质量。采用目测、检测仪器等对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对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地基基础等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

  4.3 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一般规定:

  (1)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检查关键工序和部位的施工作业面施工质量;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

  (4)重点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环境质量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使用功能的监督,并应设置质量监督控制点;

  (5)抽查现场拌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和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情况;

  (6)质监人员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提出明确的监督意见,对违反《条例》和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应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

  4.4 质量监督控制点的设置

  质量监督控制点是项目质监组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质量进行控制所设置的,须由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当施工单位施工至质量监督控制点时,必须通知质监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5 应设置质量监督控制点的'部位和工序为:

  (1)桩基和地基处理;

  (2)地基基础;

  (3)重要结构(混凝土大跨度结构及结构转换层等)隐蔽前和主要使用功能隐蔽(管线安装、重要设备安装)前;

  (4)主体结构验收(含钢结构、木结构等);

  (5)幕墙工程。

  4.6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主要内容:

  4.6.1地基处理

  (1) 地基处理的施工方案;

  (2) 原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和复试报告;

  (3)地基处理效果的检测方法、数量和结果;

  (4)地基处理验收记录。

  4.6.2桩基工程

  (1) 桩基施工方案;

  (2) 预制桩的产品合格证和验收记录;

  (3) 预制桩接桩材料合格证、复检报告;

  (4) 灌注桩原材料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

  (5)打桩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

  (6)桩基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测报告;

  (7)桩基质量验收记录。

  4.6.3基础工程

  (1)原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2)基础钢筋制作与绑扎质量;

  (3)基础轴线与标高;

  (4)砌体基础的砌筑质量;

  (5)砂浆、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6)监督抽测混凝土、砂浆强度(含地下室工程)、建筑几何尺寸;

  (7)基础外观质量;

  (8)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4现浇混凝土结构

  (1)原材料(预拌混凝土)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2)钢筋制作与安装、连接(机械连接、焊接、绑扎)质量;

  (3)混凝土配合比及计量情况;

  (4)混凝土强度及评定;

  (5)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

  (6)结构实体强度监督抽测;

  (7)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5 装配式结构

  (1)原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

  (2)隐蔽验收记录;

  (3)构件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4)吊装方案和吊装记录;

  (5)节点联结处理;

  (6)装配式结构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4.6.6砌体结构工程

  (1)原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2)砂浆配合比及现场计量;

  (3)砌体组砌方法;

  (4)砌体接搓处理;

  (5)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7 钢结构

  (1)原材料(钢材、焊结材料、高强螺栓、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等)和半成品合格证、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2)进场验收记录;

  (3)钢结构试焊试验报告和焊接质量;

  (4)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厂家试验报告和安装前复验报告;

  (5)高强螺栓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6)一、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7)构件安装记录和现场安装质量;

  (8)涂装质量检验记录和涂装外观质量。

  (9)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8 木结构工程

  (1)原材料合格证、含水率检测报告;

  (2)木材防护处理记录(防火、防腐、防蛀);

  (3)构件制作质量;

  (4)构件联结方式及联结质量;

  (5)涂装质量检验记录和涂装外观质量;

  (6)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9 节能工程

  (1)节能墙体材料、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及建筑外门窗检测报告;原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检验记录;

  (2)执行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3)执行节能技术标准、节能设计文件情况;

  (4)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10 幕墙工程

  (1)原材料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检验记录;

  (2)结构胶、耐候胶的相容性检测报告;

  (3)石材的弯曲强度和放射性检测报告;

  (4)幕墙工程的三项物理性能检测报告;

  (5)预埋件的埋设质量或后置埋件的抗拔试验报告;

  (6)构件的节点联结;

  (7)幕墙的防火处理;

  (8)幕墙的避雷处理;

  (9)幕墙的板材安装与固定;

  (10)幕墙周边和变形缝的处理;

  (11)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11吊顶工程

  (1)原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

  (2)吊杆和龙骨的设置间距、数量和规格尺寸;

  (3)防火、防腐处理;

  (4)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12 其它装饰装修工程

  (1)原材料及构配件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装饰材料检测报告;

  (2)基层处理;

  (3)外墙和地面的防水处理;

  (4)门窗框及拼樘料安装质量;

  (5)饰面板、砖的施工质量及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6)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7)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13 防水工程

  (1)原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2)基层或找平层的处理;

  (3)防水层的施工质量;

  (4)屋面保温层施工质量(含排气道的设置);

  (5)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

  (6)功能试验或检查记录;

  (7)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6.14 给排水工程

  (1)原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

  (2)主要阀门、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3)排水系统的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4)管道的标高、位置、坡度;

  (5)管道的固定与防腐处理;

  (6)给排水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