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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案例分析试题

时间:2017-05-24 16:59:39 城市规划师 我要投稿

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案例分析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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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沿海地级市20世纪90年代初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准备在城市东部建设中心区,主要目的是疏解旧城区人口、商业和行政办公的压力,用以发展城市新的商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大型会展文化中心和部分市级行政办公机构。当时,该城市东部正处于城市主要发展地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面对内海湾,与原有旧城既有一段距离,又有比较方便的交通联系,是该市中心区建设理想的选址地点。市政府随后组织编制中心区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开始对外招商,准备大干一场。但是没有想到,随着国家治理经济过热和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不少原准备开发的投资方,由于资金的限制,加上大环境的需求不足,纷纷撤资或停工等待,中心区只建成了一个会展中心、一个图书馆和一个中心广场。市政府为了继续推动该地区的开发,匆忙修改规划,将原来准备建设商务中心的大片土地改为居住用地,重新招商,开发房地产,陆续在中心区的周边建起了三个住宅小区。但是,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全市性的商务办公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又重新上升,申请建设的项目增加不少,可是这些好项目苦于找不到合适的选址,原中心区的土地已经有相当部分被转变为居住用地。该市政府开始着急了,一方面,原中心区实际上只建成一半,城市中心职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几乎没有剩余的土地;另一方面,新的建设项目又没有地方建设。政府希望有关规划部门能够重新确定一个中心区的位置,以解决城市的燃眉之急。

  评析

  这个例子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一个城市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并不是无限可以任意扩大,城市主要功能区的选址有时往往是惟一的,或者至少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像中心区这样重要片区的选址,它既是城市的心脏部位,是城市行政、商业、商务、文化的重要设施所在地,又是城市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景观区,一般项目不应该允许在中心区建设。第二,政府应处理好一个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城市中心区的建设不是1-2年就可以完成的,应该认真规划,逐步建设,任何操之过急的行动很有可能给城市带来长久的不利影响。城市建设是百年大计,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城市建设的规律,最终只能为城市带来不良的后果。

  21居住区道路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城市规划原理431页)

  (1) 居住区内部道路主要为本居住区服务

  (2) 道路走向要便于职工上下班,尽量减少反向交通

  (3) 应充分利用和结合地形,如尽可能结合自然分水线和汇水线,以利雨水排除

  (4) 在进行旧居住区改造时,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和工程设施

  (5) 车行道一般应通至住宅建筑的入口处,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道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5,与车行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米。

  (6) 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在尽端处应能便于车回

  (7) 如车道宽度为单车道时,则每隔150米左右应设置车辆互让处

  (8) 道路宽度应考虑工程管线的合理敷设

  (9) 道路的线型、断面等应与整个居住区规划结构和建筑群体的布置有机的结合

  (10) 应考虑为残疾人设计无障碍通道

  22居住区绿地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城市规划原理447页)

  (1) 根据居住区的功能组织和居民对绿地的使用要求采取集中于分散,重点与一般及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形成完整统一的居住区绿地系统,并与城市总的绿地系统相协调

  (2) 尽可能利用劣地,坡地,洼地进行绿化,以节约用地。对建设用地中原有的绿化、湖河水面等自然条件要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