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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报金怎么算-进口货物滞纳金怎么算

时间:2022-10-27 16:00:40 报关员 我要投稿

滞报金怎么算-进口货物滞纳金怎么算

  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行政罚款。那么滞报金是怎么算的呢?一起来看看!  

  滞报金计算公式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应当向海关申报。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x 0.5‰ x 滞报天数。

  详细规定

  如果进口货物及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对海关征收滞报金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海关提出,但必须先交纳滞报金。该项规定不适用《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滞报金的起征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邮运进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期为收件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十五日。

  转关运输货物滞报金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和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十五日,分别由进境地海关和指运地海关征收。

  滞报金按日计收。收货人向海关申报之日亦计算在内。运输工具申报进境 (收件人收到邮局通知,运抵指运地) 之日起第十四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计算。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五十元。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系指由审定的正常到岸价格。如到岸价格不能确定,由海关估定。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以外币计价的,由海关按照签发征收滞报金收据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无牌价的外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决定的汇率折合计算。

  海关征收滞报金后,应向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具收据。

  滞报金金额以元计收,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收。

  对应征收滞报金的进口货物,在未交纳滞报金之前,海关不放行货物。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如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关,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确实证明,经海关审查认可的,可不按滞报论处或减收滞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征收滞报金

  1.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被依法变卖处理,余款按《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上缴国库的;

  2.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期限内,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的;

  3.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因删单重报产生滞报的;

  4.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

  5.进口货物应征收滞报金金额不满人民币50元的。

  海关滞纳-金如何计算?

  关税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l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滞纳-金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

  滞纳-金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x0.5‰x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x0.5‰x滞纳天数

  对于未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缴纳滞纳-金的,不必对滞纳的滞纳-金再征收滞纳-金。

  海关对滞纳天数的计算是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日止,其中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