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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附答案

时间:2018-01-23 08:19:13 注册会计师 我要投稿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附答案)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还没开始。但是为了方便考生更好的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考试。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经济法的练习,欢迎阅读。

  习题一:

  1、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2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同升公司工作人员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设备送丙修理,因欠丙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丙留置。有关甲、乙、丙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排列正确的是(  )。

  A.甲乙丙

  B.乙甲丙

  C.丙甲乙

  D.丙乙甲

  【答案】D

  【解析】(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丙)优先受偿;(2)登记的抵押权(乙)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甲)受偿。

  2、甲和乙(均为15周岁)为游泳健将,因甲打算去国外训练但经费不足,于是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某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对此借款合同,甲、乙的父母均不予追认。下列有关担保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担保有效,因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又不违反法律

  B.担保无效,因为被担保的债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担保无效,因为子公司没有担保能力

  D.担保无效,因为借款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在本题中,甲、乙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巨额借款合同在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情况下,应属无效合同。(2)保证在法律上具有从属性,保证债务的有效,以主债的有效为前提。

  3、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

  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

  【答案】B

  【解析】(1)选项AB:本题并未涉及“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与反倾销无关;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2)选项C: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对的相对增加。(3)选项D:反倾销和反补贴中存在价格承诺制度,保障措施中不存在价格承诺制度。

  4、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监事刘某和董事赵某均不持有甲公司挂牌前发行的股份,刘某本人名下证券类资产市值一直未超过300万元,赵某本人名下证券类资产的市值一直维持在1000万元以上。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可以参与甲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

  B.刘某可以参与甲公司股票的定向发行

  C.赵某可以参与甲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

  D.赵某可以参与甲公司股票的定向发行

  【答案】A

  【解析】(1)选项AC: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应当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选项BD: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持牌公司股票的定向发行。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先试用甲’从司生产的机器设备,如果试用满意付清全款后机器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乙公司,如果试用不满意应退还机器设备,并按100元/日的标准支付使用费,双方未对试用期间进行约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无法确定试用期间的,由乙公司确定

  B.该试用买卖合同中有关试用不满意,试用期间应按100元/日的标准支付使用费的约定无效,试用不满意,乙公司只需退还机器设备,无需支付使用费

  C.如果试用期间内,乙公司将该机器设备出租给丙公司,视为乙公司同意购买该机器

  D.如果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购买

  【答案】C

  【解析】(1)选项A:试用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2)选项B:法律未禁止当事人就试用期间支付使用费作出约定,本题有关使用费的约定有效;(3)选项C: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4)选项D: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习题二:

  A.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的申请

  B.法院应当受理乙股东的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和乙股东的申请

  D.法院对甲股东和乙股东的申请均应不予受理

  【答案】A

  【解析】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于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B.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C.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D.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所出资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答案】C

  【解析】(1)选项AB: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2)选项D: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

  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答案】B

  4、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应当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该证书将自动失效。根据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证书失效的期限为(  )。

  A.自签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

  B.自签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

  C.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

  D.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

  【答案】D

  【解析】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5、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是(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

  【答案】B

  【解析】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练习三:

  1、单选题

  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限最长是( )。

  A.10天

  B.20天

  C.30天

  D.60天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免息还款期。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2、单选题

  泰市的荣昌公司为国有企业,荣发公司为集体企业,这两个企业因资产归属问题发生产权纠纷。荣昌公司经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提出了一套处理产权纠纷的意见,并与荣发公司协商解决,荣发公司不同意荣昌公司的处理意见。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处理的有关规定,荣昌公司可以提请( )。

  A.泰市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裁定解决

  B.泰市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裁定解决

  C.泰市的人民政府裁定解决

  D.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处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权纠纷处理程序。根据规定,国有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之间的产权纠纷,由国有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3、多选题

  2010年3月6日,张某、李某共同设立丽都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该公司设立小丽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末,丽都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净资产3亿元,2015年初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小丽都公司不设立股东会,也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B.丽都公司不能证明小丽都公司的财产独立于丽都公司财产的,丽都公司应当对小丽都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丽都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股东会全体股东2/3以上通过

  D.丽都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2亿元,若丽都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则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自2010年3月6日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A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限制不适用于“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选项C: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3亿元);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则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有( )。

  A.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学习用的铅笔的行为

  B.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的转让专利权的行为

  C.某建筑公司出租建筑设备的行为

  D.某纺织公司超范围经营警察服装的行为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选项A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与其年龄等相适应的行为,因而是有效的。选项B转让专利权的.行为是一个合同行为,是与其年龄等不相适应的行为,因而是一个效力待定的行为。选项C是正常经营行为。选项D行为无效,因为警察服装实行专营专卖制度。

  5、多选题

  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够是自然人

  C.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

  D.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也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的组织。

  练习四:

  1、单选题

  A银行在向B公司承兑其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在汇票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A银行的公章。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补盖承兑专用章后,A银行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A银行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C.该票据无效

  D.该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签章的效力。根据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2、单选题

  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人民法院将该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搜索引擎服务”属于( )。

  A.相关商品市场

  B.相关技术市场

  C.相关创新市场

  D.相关时间市场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涉及的维度包括时间、商品和地域等三个维度。但是,并非任何的市场界定都涉及全部三个维度。大部分反垄断分析中,相关市场只需从商品和地域两个维度进行界定;只有在时间因素可以影响商品之间的竞争关系的特定情形下,才会用到时间维度。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法院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中商品维度就是“搜索引擎服务”,地域维度是“中国”。

  3、多选题

  2012年8月3日,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一幢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一年。2012年10月19日,甲又将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并书面告知了乙。2013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抵押合同无效

  B.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但应与房屋的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D.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是否有权居住由房屋的受让人决定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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