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小明肯定享有民事权利能力;(2)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智力是否正常、腿部是否残疾与此无关;(3)如果小明83岁,则要看其精神健康状况,与腿部是否残疾无关。(P9)
2、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P20)
3、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P27)
4、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2011年4月1日)起计算。(P29)
5、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P51)
6、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1)已经毁损: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可能毁损: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P61)
7、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P102)
8、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P102)
9、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本题所涉考点2014年教材已经删除。
10、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P130)
11、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P135)
12、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P177)
13、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1)选项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而非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级;(2)选项B:上市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3)选项D:为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而非一般保证)。(P219-220)
14、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1)选项A: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与现在是否重新取得无关);(2)选项B: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不得担任管理人,丙律师事务所已经超过了3年;(3)选项C: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管理人;(4)选项D: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P269-270)
15、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1)选项BC:根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2)选项D:债务人在可撤销期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该情形属于对价行为,并未造成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不能撤销。(P277-278)
16、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P363)
17、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1)重大损失:革职反省5年;(2)特别重大损失或者经济犯罪:反省一辈子。(P384)
18、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
财政部门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P414)
19、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最长时限为:30日(初步审查)+90日(第二阶段审查)+60日(可能出现的延长)=180日。(P450)
20、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1)国家工商局负责非价格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2)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3)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P432)
21、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 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P487)
22、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1)选项AB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2)选项C: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P458)
23、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
(1)选项A: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个人,给予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权是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的一大进步;(2)选项B: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取消了外贸特许制,只要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3)选项C: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4)选项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P476-477)
24、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1)货物: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2)技术: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P479)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正确答案:A, B, D
试题解析:
(1)选项A:权利人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权利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3)选项C:债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4)选项D: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P31-32)
2、正确答案:A, C, D
试题解析:
所有权是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属于物,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P41)
3、正确答案:A, B, C, D
试题解析:
(1)选项A: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出卖人依约代办托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选项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4)选项D:出卖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P92、87)
4、正确答案:B, D
试题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2)选项B: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在本题中,既然公司章程中有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明确规定,该公司的做法合法;(3)选项C: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本题中,股东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不合法;(4)选项D: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166、171、142)
5、正确答案:A, C, D
试题解析:
选项B: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与公开增发股票的程序相同,均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P222)
6、正确答案:A, B
试题解析:
(1)选项A: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2)选项B: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应当申报;(3)选项CD: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P285)
7、正确答案:A, C, D
试题解析:
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因此,票据质权人再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P343)
8、正确答案:A, B, C, D
试题解析:
(1)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间接转让”,是指国有股东因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原因导致其经济性质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行为。(P406、409)
9、正确答案:A, B, C, D
试题解析:
(1)选项B: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一般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ACD: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P377)
10、正确答案:A, B
试题解析:
(1)选项ABC: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而非最高价格);(2)选项D:“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达成的垄断协议,属于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而“经营者与其交易相对人”(如生产商和销售商)达成的“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地域范围”的协议,并不违法。(P439、436)
11、正确答案:A, B, C, D
试题解析: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P445)
12、正确答案:A, B, C
试题解析:
(1)选项A:按照2014年教材观点,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2)选项BC: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而非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2)选项D: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P457)
13、正确答案:A, B, D
试题解析:
选项C:中外投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P460-461)
14、正确答案:A, B, C
试题解析:
本题所涉直接依据2014年教材已经删除。
三、案例分析题
1、正确答案:
(1)C银行以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于A公司是为B公司所欠C银行借款提供的抵押担保,A公司并非主债务人,故在抵押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额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A公司要求清偿。(或答:A公司仅就提供的抵押物对B公司债务承担责任。)(P303)
(2)E公司有权拒绝向D公司返还机床。A公司系以市场价格向E公司转让机床并已交付,且E公司对A公司对该机床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因此,E公司已善意取得机床所有权,D公司的机床取回权消灭。D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取回权消灭后,D公司只能以机床的物价即损失额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P279)
(3)管理人无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应以保障债权人权益最大化为原则,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但是,对于债务人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管理人不得任意解除。(P267)
(4)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P282)
(5)管理人无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的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债务人清偿欠缴电费,是为了维系企业的生产经营,可使债务人受益,因此,不得撤销。(P277)
2、正确答案:
(1)E公司无权向A公司追索。因为A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是被伪造的,A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不应承担票据责任。(P328)
(2)D公司没有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否则无效。(或答:C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无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无效。)(P326)
(3)E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虽然D公司在背书转让时并非票据权利人,构成无权处分,但是E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且付出了相当对价,因此可以善意取得票据权利。(P324)
(4)E公司无权向甲追索。甲是票据的伪造人,但是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或答:甲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民法上的赔偿责任。)(P329)
(5)E公司有权向B公司追索。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B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是真实签章,应承担票据责任。(P328、351)
3、正确答案:
(1)甲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从乙公司处取得货车所有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货车的转让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P39)
(2)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货车租赁合同并不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期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未采取书面形式并不导致合同无效,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P97)
(3)戊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支付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甲公司将货车转让给成公司后,原租赁合同对戊公司继续有效。(P98)
(4)戊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戊公司解除合同后,即有权要求丁公司交回货车。(P97)
(5)丁公司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的情况下,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P99)
(6)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650万元土地出让金。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先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抵押权人只能就剩余价款主张优先受偿。(P56)
(7)乙公司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金额是200万元。1200万元的总拍卖款中,优先偿付土地管理部门65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应再减去350万元的办公楼拍得价款。这样,供乙公司实现抵押权的价款为200万元。(P55)
4、正确答案: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甲公司有9名董事,4名实际出席,1名委托他人出席,符合过半数要求。(P157)
(2)董事会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有权解聘公司总经理,并不需要理由。(P156、P159)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P164)
(4)乙公司向甲公司所有董事提供低息购房借款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P157)
(5)2011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P140)
(6)
钱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公司董事受到实际控制人控制这一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
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认定。(P248)
(7)
周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周某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买入股票,因此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吴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吴某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前已经卖出了股票,因此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郑某能够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郑某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甲公司股票,并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该股票而发生亏损,可以推断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P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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