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质权的设立

时间:2025-03-27 14:54:19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质权的设立

  注册会计师备考也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大家要注重劳逸结合,学习1小时左右最好做短暂的休息,也是为了缓解注会学习中的精神紧张。为了帮助大家科学备考,小编准备了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还有更多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敬请期待。

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质权的设立

  【知识点】质权的设立

  【解释】所谓应收账款,具体包括下列权利:

  (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者不动产;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的收费权;

  (5)提供贷款或者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表 登记在物权变动中的地位

动产

一般动产的所有权

交付生效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的所有权

交付生效、登记对抗

动产的抵押权

登记对抗

动产的质权

交付生效

不动产

房屋的所有权

登记生效

房屋的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对抗

地役权

权利质押

基金份额、股权的质押

登记生效

知识产权的质押

应收账款的质押

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质押

交付(登记)生效

  2017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距离现在还有5个月时间,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经投入到了紧张感十足的备考当中,为了帮助大家让注会备考更加高效。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质权的设立】相关文章:

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03-29

2017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03-14

2015年注会《经济法》备考资料:公司设立条件08-13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02-04

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物权重合05-17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交付的法律效力07-21

注会《经济法》复习知识点::票据权利消灭03-01

注会《经济法》试题07-06

注会《经济法》真题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