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

时间:2025-03-26 19:10:45 试题 我要投稿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

  一、简答题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

  1.泰安市某公司职工张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2012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张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曾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

  2013年春节,张某重金购得一清代花瓶,摆放客厅用于欣赏;并且为该花瓶购买了保险。某日,张某之子在屋内玩耍时不慎碰倒花瓶导致其损毁。张某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认为花瓶是张某之子损坏,可以代位求偿。

  张某的弟弟常年在外工作,张某为弟弟投了人身保险,至今已交纳保费满3年。后张某与弟弟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张某故意将弟弟推倒,造成弟弟骨折,张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要求: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张某为其母亲所投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支付保险金?并说明理由。

  (2)对张某花瓶的损失,保险公司认为可以代位求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张某为其弟弟所投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2、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丙公司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

  丙公司为谋取利润,以A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购买钢材的合同。B公司按约向A企业交货时,A企业以丙公司无权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为偿还其欠债权人的购货款,未经甲和乙的同意,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8万元的借款支付了债权人的购货款。后由于丙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经协商,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了D公司,D公司成为A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经查: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没有对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作约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拒绝支付B公司货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分别说明理由。

  (2)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丙公司和D公司对在其退伙前和入伙后A企业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3.某市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采取买一送一方式销售电视机,共销售150台,每台价格3000元(不含税);同时送出150只电饭煲(市场价格400元/只)(不含税),同时用商场的货车运输,收取送货运费10000元,并按此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空调机250台,每台售价2500元(不含税),另收取安装费每台100元。

  (3)促销某型号洗衣机100台,每台价格1600元,全部销售给某使用单位,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一次购货较大,给予10%折扣,折扣金额开在一张发票上。

  (4)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33.4万元,同时取得旧的金项链,作价10万元。实际取得货款价税合计23.4万元。

  (5)购进空调机5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没有付款。月末入库时,发现毁损20%,经查系管理不善造成损毁。

  (6)购进电冰箱120台,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36万元(不含税),但商场因资金困难仅支付了5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支付;因质量原因,将上期购进电冰箱20台退回厂家(价格同本期),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和税务机关的证明单。

  (7)购进一批小家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

  要求:

  计算本月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综合题

  4.某工业企业,职工共3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上年亏损52万元,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3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39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6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

  (4)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

  (5)发生管理费用26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

  (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3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29.5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4)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2014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

  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1.参考解析:

  (1)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实告知并不是指主动告知。题目中业务员陈某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被保险人王某做身体检查,不能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P197)

  (2)保险公司认为可以代位求偿不符合规定。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在本题中,保险公司不能代位求偿,应当支付保险金。(P214)

  (3)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支付保险金,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P214)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2015年)保险法的基本原则,(2015年)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2.参考解析:

  (1)①A企业拒绝支付B公司货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A企业不得拒绝支付货款。

  ②丙公司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的名义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B公司为善意的第三人,丙公司对该笔交易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A企业合伙协议中并无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特别约定,有限合伙人丙公司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

  (3)首先,丙公司对在其退伙前A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其次,D公司入伙后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P120)

  3.参考解析:

  业务(1):应缴纳的销项税额=150×(0.3+0.04)×17%+1×11%=8.78(万元)

  业务(2):应缴纳的销项税额=250×(0.25+0.01÷1.17)×17%=10.99(万元)

  业务(3):应缴纳的销项税额=100×0.16×(1-10%)×17%=2.45(万元)

  业务(4):应缴纳的销项税额=23.4÷1.17×17%=3.4(万元)

  业务(5):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17%×(1-20%)=2.72(万元)

  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6×17%-36÷120×20×17%=5.1(万元)

  【解析】一般纳税人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17%=1.7(万元)

  因此,本月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8.78+10.99+2.45+3.4)-(2.72+5.1+1.7)=16.1(万元)(P335)

  二、综合题

  4.参考解析:

  (1)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广告费扣除限额=230×15%=34.5(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准予扣除34.5万元。

  (2)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40-30+300×6%=28(万元)

  (3)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60%=6(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230×0.5%=1.15(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为1.15万元。

  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所以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10-1.15)-5=12.15(万元)

  (4)本期会计利润=230+23+39-100-5.6-38-40-26-33.52=48.88(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48.88×12%=5.87(万元),实际捐赠额29.52万元,按照限额扣除。

  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3.52-29.52+5.87=9.87(万元)。

  (5)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48.88+(38-34.5)+(40-28)+(26-12.15)+(33.52-9.87)-23-52=26.88(万元)

  (6)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6.88×20%=5.38(万元)(P413)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相关文章: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全真试题及答案09-02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07-30

2017年BEC中级备考强化试题及答案10-14

2017年《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11-13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05-15

2016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试试题及答案05-31

中级经济法备考诀窍09-03

商务英语BEC中级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07-15

2017年BEC中级备考试题及答案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