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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29 23:59:00 晓凤 人力资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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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

  一、 工人管理

  1、 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 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 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 新员工入职管理

  1、 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 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 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 现场施工管理

  1、 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 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 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 考勤管理

  1、 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 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 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 “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 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 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 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五、 列会管理

  1、 施工现场每天由带班队、组长组织全体工人进行一次碰头会,并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以便检查。

  2、 工地现场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安排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3、 现场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以便可以迅速解决问题。

  六、 仓库管理

  1、 各项目单独设立库管或由现场负责人兼任。

  2、 进场材料设立进场材料明细及材料使用情况统计。

  3、 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账,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交由专人录入电子文档备查(出入库台账)。

  4、 材料账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5、 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6、 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周围环境严禁烟火。

  7、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潮的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8、 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9、 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10、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库手续,使用单位必须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不予领料,出入库台账平衡,每月必须盘库一次,对剩余物资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合理利用。

  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地各项制度。

  2、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尊重领导,不准冲撞领导,有意见可事后解释,对甲方要求绝对服从,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

  3、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5、 相互团结,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6、 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防火。

  7、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人走场地清。

  8、 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膀子上班。

  9、 宿舍、工棚、生活区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及时清运。

  10、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工具等。

  1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

  13、 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私搭乱接,规范用电。

  15、 各项目现场所制定的各项条例制度应同样遵循。

  八、 奖罚管理

  (一)惩罚条例

  1.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工资全扣):

  1) 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者;

  2) 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等;

  3) 打架、偷盗、赌博、拉帮结派者;

  4) 严重渎职者;

  5)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

  6) 连续旷工3次或全年旷工累计达7次以上者;

  7)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行为者;

  8) 工人受严重警告处分2次或警告处分3次者;

  2.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严重警告处理(扣发工资100--300元):

  1)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2) 不尊重领导、有侮辱威胁主管的行为者;

  3) 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破坏他人财产,不尊重他人等等);

  4) 严重破坏劳动成果、生产机具、社会公物者;

  5) 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次者;

  6) 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者;

  7) 项目组长或小组长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而给予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8) 工作不利、屡试不见成效者;

  3.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者,公司予以警告处理(酌情给予处罚):

  1)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工资10元;

  2) 旷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3) 在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服装不整者,每次扣工资10元;

  4) 在工作时间吸烟、吃零食、嬉戏打闹者,每次扣工资20元;

  5) 在工作时间私自串工地者,每次扣工资50元;

  6) 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工资50元;

  7) 不按操作规程做事者(如在冬季浇冻水后不泄水,导致机具非正常耗损等等),每次扣工资50-500元,并赔偿损失。

  8) 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者,每次扣工资20元;

  9) 在工作时间偷闲、怠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0) 在工作场所喧哗、发生口角或不服管教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1) 故意浪费物料者,每次扣工资20-200元;

  (二)奖励条例:

  本奖惩条例要求工人自尊自律、在无人监督的条件下,零缺点地完成工作为前提:

  1) 在年底,对队、组长、技术骨干依据全年表现给予相应奖励;

  2) 在一个工程中,有突出表现者,工程结束后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九、 所有员工,在公司项目较少时,公司有权降低工资。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 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条 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七)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上户时间不得迟于员工的上岗时间,其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 派遣员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xx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xxx—xxxx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xxx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3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保证作业质量。

  7.承包作业范围为部分工程时,专项施工员(工长)应参与总承包单位工程的相关管理、并负责做好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包括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技术复核、相关技术资料记录编制、报验各项施工登记等工作。

  8.对自备或总承包单位配备的施工机械、设备等。作业班组均应在使用前试运行检查,符合后投入使用施工材料在使用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工程管理人员报告,并在得到明确答复后续使用。重要材料使用报告及情况,应记录备案

  9.履行总包单位对施工技术、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发现技术或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且应达到质量要求。

  10.技质部对施工班组作业质量管理定期自检。重要工程或技术项目。由总工程师带队。并及时解决班组反馈的有关事项,做好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11.根据总包单位对承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意见和公司自检情况,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工作评定、调整和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公司由分管副经理为领导,组成文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派出的劳务队伍由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2。根据劳务业务规模和特点,派出施工管理员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均为兼职形式班组安全员,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

  3.及时做好或接受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职安全员及班组长应严格执行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要求操作。

  4.安全科及工程部应认真做好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等工作。提高特殊工种、技术工种人员技术和安全素质,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5.公司根据工程施工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作业情况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定期、不定期,常规或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促进文明安全施工。

  6.派出劳务队伍应认真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指导。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按要求组织整改。

  7.施工过程中专、兼职安全员应密切注意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及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部及公司安全科汇报、并按规定做好整改等工作。

  8.公司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现,对认真执行安全规定、在现场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等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作业(指挥)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且不服从管理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班组、根据违章情节,给予批评、辞退或处以经济处罚。

  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公司在职或聘用的劳务人员均由公司劳资部负责管理。

  2.劳务人员应将有效的身份证、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本人照片二份交劳资部分类登记造册,并注明联系电话。

  3.劳务人员参与本公司劳务活动前,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务用工(个人或班组)合同,并接受公司劳务指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

  4.劳资部、财资部根据劳务人员派出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劳务人员

  劳动保险事宜。

  5.劳务人员调配使用由公司工程部和资源部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合理调配,劳务人员或班组应服从公司调配,并及时进场。

  6.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由公司财资部依据劳务合同有关规定,统一造册发放。领取时应由本人或班组长统一签名后领取。

  7.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代发,个人作业工具由劳务人员自行配备或班组负责,属于由公司或总包单位配备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

  8.劳务人员违反总包单位有关规定或公司劳务合同,按违约论处,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派出人员管理制度

  1.工程部根据承接劳务合同的需要,拟定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计划,并与劳资部协调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按劳务合同要求,公司派出人员的管理主要由工程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负责现场施工计划安排、调配、分工和分配工作。

  3.工程部负责对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的业务管理,工程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负责对各班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管理,作业班组长应负责各自作业人员的管理。

  4.公司派出人员均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应听从、配合总包单位做好项目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工作。

  5.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情况,对作业班组做好相关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检查、工程报验、工程量计算以及相关签证等工作。每月做好管理人员考勤、上报等工作,

  6.劳务作业班组应依据现行规范、标准按施工图纸等要求,按施工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业班组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整改,对总包单位要求有疑义的,应通过管理人员向总包单位反馈。对不服从指挥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汇报、处理。

  8.工程部、劳资部应定期了解、检查、指导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派出管理人员做好施工工作。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机械设备均由财资部备案、劳资部管理。

  2.劳资部负责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每半年时机械设备进行一次设备使用。损耗情况检查、登记。

  3.对需要新购置设备时,有工程部根据承接要求,编制计划报财资部,财资部根据公司设备情况,审核后报经理批准购置。

  4.对应外送专业机构检查的强制性校验设备,劳资部应负责或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校验检查工作。对安装后应检验。试运行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协助项目部做好检验工作。

  5.因工程施工需要租凭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协助项目部做好机械设备的租凭工作事宜。

  6.由劳务班组自行负责的小型机械设备、工具,项目部应协助劳务班组做好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维护等工作。

  7.机械设备应按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各部件、附件、仪表等应齐全、有效、安装后项目部应通知总包单位组织安装验收。

  8.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对应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做到定机、定人、定岗。

  9.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机械常规维护、并及时记录。

  11.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备退场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或维修。 11.大型机械设备按安装、试运行、检验等工作应遵从总包单位管理要求,进行安装验收及拆卸工作。

  12.公司机械设备存放符合机械设备存放要求,对贵重设备由劳资部统一专人保管。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管理人员对本公司2017年度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各位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项目部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四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XX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5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中旬末,下旬初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时间也要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不得少于两次;

  (3)班组: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为各班组安全检查日,一个月不得少于3次;

  (4)项目部由施工队长.班组组长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5)安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

  (6)安全处进行安全检查或日常巡视安全工作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给项目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7)安全检查除安全达标检查外,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查人(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查物(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查资料(看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查文明施工(主要查“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实施)。检查的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的执行落实效果,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10)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同时也总结事故教训,处罚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处理重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群众从中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部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领导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2.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有关规范.规定.标准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龙门架与井子架.外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等施工搭设方案和设计方案,并报经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后,向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

  (2)搭设完毕,项目部必须对龙门架与井子架.外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的'安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龙门架与井子架,经项目部初验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凡经项目部.公司验收不合格的架具.用电设施不准投入使用,否则谁让使谁承担责任;

  (3)严格执行第十三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十六项规定。在各项工程中必须按各自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和设防护设施及穿戴防护用品。需要编制施工方案的应先编制方案,方案经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并做交底;

  (4)项目部新开工程向各级安全监督部门申报《施工安全许可证》时可将一至十六项原文复印作为申附件报材料。(不准对外单位借用或复印)

  3.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含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四宝”用品,必须正确使用匹配。采购时必须有省.市级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准用证》上述产品没有《准用证》的一律不准使用;

  (2)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建筑物无论是结构砌砖,装脚手架或防护用脚手架从地面3.2米

  处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立网和设底网;(大眼平网)立网挂设在脚手架立杆内侧并要横挂;上下网边与脚手架大横杆系牢;

  (3)“四宝”用品要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对挂设的安全网要经常检查.维护,底网和随层网内不准有杂物;

  (4)“四宝”用品入库后严禁放在潮湿处,库房应通风防潮;

  (5)使用三年以上的安全帽.安全带和一年以上的安全网要经检测后,认定合格和才能继续使用,否则不能使用。由于没有经验,检测发放使用后,引发事故由发放人负责。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不满八小时由安全员根据伤者伤情做好记录,每月底前将工伤事故登记表报公司;

  (2)轻伤事故(休假八小时以上)向现场负责人汇报,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处汇报,填写《企业职工因工负伤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处;

  (3)发生伤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事故,经济损失重大,应用快速方法向上逐级报告;

  (4)保护好事故现场和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5)配合总承包方队事故调查工作。

  5.现场消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和群众消防组织。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对消防工作要明确分工,一旦发生火灾谁负责报警,谁负责消防车的向导,谁负责现场灭火,谁负责对人员抢救等要落实到人,工作有序。

  (3)事故现场的木制作棚.库房等附近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器;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6

  为严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拟订以下制度:

  1、凡参加公司施工任务的每一工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交纳本人近日照一张。

  2、工人在参加公司施工任务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制度,挂牌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施工岗位。

  3、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4、为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与任何一方洽谈或承接各类施工项目,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公司一概予以严罚。

  5、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要求、程序、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操作,认真作好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施工技术交底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

  6、作为施工人员,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语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钱物,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7、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8、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他人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9、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元/次。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50元/次。

  10、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丢失,处以100元罚款。

  1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12、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叠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齐,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3、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点,违者从重处罚。

  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从重外罚。

  15、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

  16、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7、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8、以上各项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若有违反上述制度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7

  (一)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务的用工主体为项目子公司。劳务公司对接项目子公司,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公司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到公司统一备案。

  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

  5、劳务分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

  6、合同期限:务工人员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期满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习,接受项目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要讨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予以处理。

  6、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三)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务工人员的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2、各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由经济责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组长负责,务工人员互相监督核对,经责任人审查确认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项目部财务入账,复制一份交劳务管理员留存供相关部门备查,

  3、劳务分包项目考勤表由劳务公司负责填报,次月5日前必须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汇总备查。

  4、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请病假、事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入场的时间,真实姓名按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考勤表,虚报多报人数冒领工资款,经查实严厉处罚。

  (四)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保持社会的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为了确保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建立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按工程合同额的2%比例存入工资保证支付帐户。

  2、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要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况,由作业班组负责编制工资发放表并报项目部审核。按月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发放前三天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经确认双方无异议后,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务工人员须持有效证明签名领取,不得代领工资。经务工人员签名的工资表,除财务入账外,复制一份备查,并保存二年。

  4、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胸卡领取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5、实施劳务作业分包的,由劳务分包企业专(兼)职劳动管理员负责劳务工人员考勤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报公司项目部审核并存档。经核实后支付约定劳务分包工程款,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并按规定要求发放务工人员的工资。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8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5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3.4.3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3.4.4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3.4.5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3.4.6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

  3.4.7为分散用工单位工伤、医疗“空档期”风险,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风险需要,员工入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预警。

  3.4.8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而发生事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9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4.10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3.5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3.5.1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且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

  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配合用工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和依据: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派遣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派遣人员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形。

  3.5.2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但应提前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35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派遣人员因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工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派遣人员不能胜任派遣岗位工作,且经用工单位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派遣的;

  4)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3.5.3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时,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据存在不实或不足,用工单位应按要求予以核实、补充。

  3.5.4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

  3.5.5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6用工单位可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

  3.5.7派遣人员退休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退休后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收取的社会化管理费和政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的已退休派遣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8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使用,并不得退回用人单位: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9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5.10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5.11用工单位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3.5.12派遣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4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接受分管领导的检查与考核。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二、如何建立完善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

  1、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要合法化、规范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依法有权制订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规范有效必须满足三条条件:

  一是程序合法,企业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协商、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并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过上述民主程序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将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劳动保障法规体系的延伸和拓展。对未经民主程序仅是老板想当然,“一言堂”形成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将成为无效制度,因无效制度给劳动者带来利益损害的,企业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内容合法,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各项条款不得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内容相抵触,否则是无效条款。比如,企业规定社会保险由职工交纳,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后果自负。女职工怀孕立即辞退等等都是违法规定,属无效条款。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既便于企业管理,也便于职工履行,切不可无章可循;

  三是履行告知义务,对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或者在企业内部网进行发布,员工少的企业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如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最好是职工本人签名,也可以将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凡领到手册的员工要本人签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既体现了民主程序,也遵循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

  2、企业应建立哪些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方便职工履行。我们认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分配制度、考核制度、休息休假制度、质量考核考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含各个操作规程)、保险福利制度、劳动纪律、职工培训、奖罚制度、工时制度(含加班审批制度)、劳资矛盾调处制度等。对未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制度,如投资管理、市场运营、财务管理等制度,可不按上述程序办理。

  3、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如何保证制度有效,关键是要执行。有了制度不执行,只是一纸空文,企业将会无序前行,最终损害的是企业利益。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中主要抓好日常的检查、考核记录。按劳动仲裁所言:即证据式管理。比如,每月考勤与劳动者核对后签名,工资支付要制作工资表,注明工资项目,并经劳动者签名或能有书面的劳动者本人知情的凭证;确需加班的,劳动者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过批准方认可加班,要不定期进行执行制度检查,发现违规要记录在案,并经劳动者签名确认,或备案有该劳动者违规违纪的旁证材料;计件质量考核,要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等等,总体讲,规章制度执行要抓好各个环节,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及时纠正违规现象,保存好管理资料,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1

  本公司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促进劳务员工在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保证用人单位的流畅性,对劳务派遣员工制定了系列规定:

  1、员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调遣。

  3、员工被客户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本公司有权中止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4、员工因违反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被退回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和劳务员工的劳动合同。

  5、因客户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本公司和用人单位及劳务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6、劳务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第四条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法令、律例,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毋忝厥职,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主动完成公司分派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雇用与录用

  第一条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第二条应聘者应照实向提交公司划定的下列应聘资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2第四条因公司为餐饮行业,入职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第五条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新入员工须经过3天工作适应期;

  5、三天适应期满后确认上岗的,由办公室负责采取该员工指纹,按公司考

  勤制度实行考勤;

  第六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条约,签订的劳动条约期限由公司确定。

  第七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劳动条约期满需要续签劳动条约时,须经公司签订同意意见前方可继续派往公司服务。

  第八条派遣员工辞职或被退回派遣公司,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九条公司新进派遣员工试用期正常情形下为2个月,试用期满前10天,公司通知待转正员工申领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该员工提出转正考核申请,地点负责人应对试用期人员工作表现举行评判,并举行应知应会考核,地点负责人提出试用考核转正意见交人事办公室。转正考核合格后,经副总经理批准予以转正,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试用期原则上不能告假,如确实有需要告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告假跨越一个月,则作自动离任处理。

  第十一条试用期间离职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程序;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岗的,扣发未结算薪资部分,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

  第十二条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介绍本岗职责、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

  3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的员工公司不予录用:

  1.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

  2.曾涉及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

  5.年龄未满十六周岁者;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其他不符合劳动法之规定者;

  第三章派遣员工的劳动划定

  第一条派遣员工上岗前应研究、相识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与相关划定。

  第二条派遣期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根据派遣员工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关的劳动用品。

  第四条派遣员工因工受伤,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公司申报工伤。

  第五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派遣公司与公司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影响正常工作环境者;

  7.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设备者;

  8.在工作场所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斗殴者;

  9.不服从公司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10.对公司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共同工作的员工有重大侮辱行为或实施暴行者,不服从主管部门领导工作分配与安排者;

  11.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12.员工在外以公司名义做其他用途,滥用公司名义做欺诈行为,使公司信誉受重大损害者;

  13.其它重大差错或不妥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14.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无法获得餐饮行业健康证)。

  第六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早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及派遣公司,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

  1、派遣员工患病大概非因工负伤,在划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和谈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和谈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生产谋划组织发生变换或因营业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期满的;

  6、相关法令律例划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由用工公司核定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条劳务派遣期间,公司对派遣员工实行月度与年度绩效考核。月度考核以完成本职工作及出勤情况为主,考核结果与当月的劳务报酬挂钩;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贡献、工作业绩、出勤情况、工作年限进行评定,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挂钩。

  第三条工资核算:每月由公司根据各部门人事考勤表计算工资报表并呈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社会保险

  1.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由派遣公司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为其缴纳五险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养保险(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划定,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员工截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2.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划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当,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派遣员工在入职前须确认前单位已停保,因前单位未停保造成公司无法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产生的劳动纠纷及其他相关责任由其员工本人承当。

  5、员工在15日(含15日)前到岗的,公司当月起为其缴纳社保;15日后到岗的,次月开始缴纳。

  6、员工在15日(含15日)前离任的,公司当月起为其停缴社保;15日后离任的,次月开始停缴。

  第五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代扣社会保险费、其他代扣费用)等。

  第六条支付体式格局

  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需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付薪日为每月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派遣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标准,也不得探询探望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七条派遣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较。第八条辞职(解雇、停职、免职)人员,薪资结算至完成交代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实施。

  第二条派遣员工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三条派遣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定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四条派遣员工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第五条派遣员工每月工作日按法定相关划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派遣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考勤方式

  1.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八条员工上、下班考勤

  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2.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批准领导签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作息时间。

  4.上下班均应打卡,中午上下班不得连续打卡,中间须间隔30分钟,否则按一次忘打卡处理。

  5.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部门,工作人员可适当调整打卡时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6.员工上下班按规定时间出勤但忘打卡且报知部门负责人者,以每次扣款5元处理。

  第九条全勤奖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请假未超过(含)1天并且无旷工者,公XXX与全勤奖;员工当月出现XXX为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按旷工惩罚划定执行。

  2、新入职员工当月无请假旷工的,当月可享有全勤奖。

  第十条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时间10分钟内,每次扣款5元,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30分钟—3小时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处理。

  3、因工作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早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单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核准,不然按迟到(早退)处理。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3,否则按事假处理。5、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10次者,或全年累计3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

  第十一条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员工旷工,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取消当月综合补贴,并按旷工情节轻重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200元。

  3、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元;旷工2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全部奖金。

  4、员工一个月旷工3天,或年内累计7天者,公司予以立刻消除用工关系,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第六章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分为公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年休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得另补假。

  第一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休息日,根据劳动法员工每周享有指定的休息日,以周为原则。休假前做好本岗的工作。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共计十一天。

  第三条请假规则

  员工告假须提早填写告假单,并按划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告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形用电话申请的,并与上班当日填写告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核准。

  第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1天内由分管负责人核准,2天(含2天)以上的呈报副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病假须有本市市级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并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五条事假

  1.因目前公司实行的带薪年休假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一般不应请事假。如确有私事要处理的,应用年休假冲抵。请假必须事先得到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取消当月全勤奖。当月请事假5天(含5天)以上10天之内发放当月考核的50%,当月请事假10天(含10天)以上取消当月考核。一年累计不得跨越15天,跨越15天(含15天)的`被退回派遣公司。

  3.试用期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不得超过5天(含5天)。有请事假的要适当延长试用期。超出规定天数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六条病假

  1.员工生病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必须有本市市级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方可生效。病假一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病假按日薪50%发放。

  2.员工患病及非工伤需医疗期长期接受治疗者,凭病历及医院证明,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对跨越医疗期仍未全癒的,按事假处理。医疗期间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60%;

  2)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70%;

  3)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十年及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80%;

  4)病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退回派遣公司处理。

  4.病假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诊断证明,公司保留查证诊断证明真实性的权力;

  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不予批准病假,并按其情节轻重、申请病假天数做以下处理:

  1)申请虚伪病假1天内(包含1天)者,扣除当月考核奖50%;

  2)申请虚假病假1天至3天者,扣除当月考核奖100%; 3)申请虚假病假超过3天(包含3天)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10第七条婚假

  1、婚假一般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结婚为晚婚),享受婚假15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2、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次。

  3、婚假审批:如员工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该员工入职后,则给予批准婚假/晚婚假;如员工办婚宴时还未领取结婚证或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该员工入职前,则公司不予批准婚假申请。

  4、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5、婚假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八条丧假

  1、工作人员的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以请丧假1-3天。丧假期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2、员工请丧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报办公室批准。 第九条产假

  1、女员工生养,基本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赐与男方3天看护假。

  3、所有女员工必须在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4、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10周向办公室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有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5、产假工资按政策划定生养标准办理。产假当年仍可享用年休假,产假期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第十条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其期限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处理与工伤待遇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全癒的,按病假处理。

  第十一条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用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1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4)请哺乳假、妊娠假的人员,年休假的相关事宜按照病假人员处理,如跨年度的,则影响个中一年的年休假。

  三、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性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休年休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划定并结合公司实践情形予以工资形式发放。第十二条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期间享用基本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以上员工假期规定只适用公司录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派遣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不予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在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公司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申请续假,经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员工奖惩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纠正员工不良惯,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嘉奖:

  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告发属实者;

  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 第二条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惩罚、警告、严重警告、解职。

  第三条经济处罚: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30-50元。

  1、公司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其他集会制度;

  2、无正当理由不加入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行为不检点、语言不文明;

  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未经许可私自使用公司电话打长途电话;

  10、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超过半小时)办私事;

  11、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50-100元并赐与警告处分。

  1、经济惩罚2次以上者;

  2、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

  3、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5、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6、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7、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办法等;

  8、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9、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第五条严重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100-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

  1、受过2次(包括2次)警告以上;

  2、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被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3、随意用、拿公司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4、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损坏设备或公物外,再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5、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6、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7、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

  8、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9、未按操作流程或规定使用、维护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

  10、当月有XXX为,旷工1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绩效工资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其他全部奖金。第六条解职: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雇或解雇并立刻消除劳动条约,公司不赐与任何抵偿。造成公司损失的,须按损失经济赔偿。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者;

  2、常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4、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5、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实时上报;

  6、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7、一个月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8、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9、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10、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1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2、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秘要资料;

  1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条约有关条款;

  14、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订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5、有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有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6、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者;

  17、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七条奖惩程序

  18、奖励员工由员工部门主管向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经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

  2、惩罚员工:部门主管相识事件的具体情形后,有权根据公司奖惩条例处罚违反纪律的员工,并以书面报告人事部门备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须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由人事部门提出后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4、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出复议,不然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第八章绩效考核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1.以实际绩效为准绳的原则,考核必须以日常观察到的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举行准确而客观的评判,不得凭客观印象下判断。

  2.考核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员工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

  3.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制度、原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公平公正,客观评价被考核者,排除好恶感,亲善关系,同情心以及偏好等个人因素的滋扰,减少人为的考核误差。

  第三条考核宗旨

  1.考察员工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调薪、晋升、解雇管理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的方法。

  第四条绩效考评结果记入年终考核,与年终奖相关。

  第九章员工行为规范

  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及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员工应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划定规矩,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条遵纪守法:公司员工必需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保护社会公德的模范。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报告,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紧急情形下。

  第六条连合协作:紧密连合,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盘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诽谤,说晦气于连合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遵守纪律: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井然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五条诚实自律:遵守职业品德,不贪污纳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调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或转送别人。

  第十八条安全保密:要随时随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第十章仪容仪表

  第一条仪表大方:员工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1、头发: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发色不夸张,男员工不留长发;

  2、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3、胡子:不留胡须,保持脸部干净;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妆容:女员工化妆应给人清爽健康的形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饰品:上岗时不佩戴夸大首饰及饰品。

  第二条工作场合的服装应干净、轻易,不寻求过多润饰;特殊场合须按以下请求着工作装:

  1、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2、领带:佩带领带须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

  4、服装: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美,不穿过于露出的衣服,不佩戴夸大饰品。

  第三条言行文明: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1、站姿:迎接客人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挺胸收腹,脚后跟并拢,呈‘V’字型,两眼平视前方,面带微笑,双手交叉于体前,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请安,以职务称呼下属;

  4、握手时用通俗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5、接待礼节:进入房间,要先悄悄拍门,听到应对再进。进入后随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6、递交文件:如递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外出,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边走边大声喧哗,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四条待人规矩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座,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位置、年龄有很大不同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5、咭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本人的咭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本人的名字;

  6、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十一章接打电话

  第一条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需规矩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第二条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及时传达并回复。

  第三条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第四条电话接听时要说:“XXX称号”;电话结束时要说:“再会”。

  第五条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第六条接听电话要实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跨越3声。 第七条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第八条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第九条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要灵活处理,可询问对方详细情形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不是接听。

  第十二章言谈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务权责

  一、经营活动

  1、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2、保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理想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报告,不得拖延或坦白;

  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4、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公司勉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5、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示;

  6、遇到各种职责交织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勉励勇于承当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主动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形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7、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8、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9、员工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险;

  10、员工应相互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工作区域或宿舍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聚众赌博、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1、员工有贪污、纳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不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消除劳动条约。

  二、资源使用

  1、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归还、典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3、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产权,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流传;

  4、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研究成果,权益归公司一切;

  5、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不得随意接听、拨打办公室电话;

  6、开展业务工作,尽量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5分钟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电话,造成通讯不畅;对因工作需要开通了长途电话者,不得拨打私人长话,一经发现,双倍处罚;

  7、爱护公司的财产,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餐厅器具、厨房设备、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形下发现缺损,员工应如数赔偿;

  8、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9、注意节约能源,下班离开时实时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等;

  10、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境外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提高劳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待遇、工作条件、培训、安全防护、合同解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

  1、境外劳务派遣员工:指由公司派遣到海外从事工作的员工。

  2、派遣地:指派遣员工所在的海外工作地点。

  3、派遣单位:指为境外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公司。

  4、派遣期限:指员工在派遣地工作的时间。

  5、合同期限:指派遣员工和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间。

  6、待遇:指派遣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获得的薪资、福利和待遇。

  7、劳动合同:指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招聘和选拔

  第四条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境外劳务派遣员工时,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招聘程序

  公司招聘境外劳务派遣员工的程序如下:

  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派遣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和数量。

  2、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吸引符合条件的员工。

  3、简历筛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简历筛选,确定面试名单。

  4、面试评估:组织面试,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打分。

  5、面试结果确认:根据面试结果和综合评分确定录用人员。

  第六条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派遣员工应具备符合派遣岗位的相关学历或专业背景。

  2、工作经验要求:派遣员工应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3、语言要求:派遣员工应具备派遣地所需的语言能力。

  4、健康状况:派遣员工应符合派遣地相关的健康状况要求。

  5、安全教育:派遣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派遣合同

  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派遣期限:明确员工在派遣地的工作期限。

  2、待遇:确定员工在派遣地的薪资、福利和待遇。

  3、工作条件:明确员工在派遣地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培训:确定员工在派遣前、派遣中和派遣后的培训安排。

  5、安全防护:明确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责任。

  6、合同解除: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待遇和福利

  第八条薪资

  公司按照派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市场行情,给予合理的薪资待遇。薪资由派遣单位根据派遣合同约定支付,并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福利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派遣合同的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住宿:提供派遣地合适的住宿条件。

  2、饮食:提供派遣地合理的饮食安排。

  3、健康保险:为派遣员工购买符合派遣地要求的健康保险。

  4、节假日及年假:按照派遣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规定。

  5、交通费用:派遣员工从派遣地到家乡探亲的交通费用。

  6、其他福利:根据派遣地和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培训与安全防护

  第十条培训

  公司根据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需求,组织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工作流程和规程:介绍派遣地的工作流程和规程。

  2、技术培训:针对派遣员工的岗位需求,进行相关技术培训。

  3、安全教育:介绍派遣地的安全法规和应急处理措施。

  4、跨文化培训:帮助派遣员工适应派遣地的文化和习惯。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

  公司应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1、工作装备:根据派遣地的要求,提供适合的工作装备。

  2、个人保护:为派遣员工购买符合派遣地安全要求的个人保护装备。

  3、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提供安全宣传教育材料。

  4、应急救援: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员工在遇到危险时得到及时救助。

  第五章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原则

  派遣合同的解除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的原则,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理由

  派遣合同可以因为以下原因解除:

  1、合同期满:派遣合同到期,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2、协商解除: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解除条件:派遣员工或派遣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进行解除。

  4、异地安置: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异地安置或返岗。

  5、其他原因:发生严重违规、重大事故等情况的。

  第十四条解除程序

  派遣合同解除的程序如下:

  1、提前通知:派遣员工或派遣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协商解除: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协商解除的,应签署解除协议。

  3、解除手续:派遣员工应按合同约定完成返岗手续和物品交接手续。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处理争议

  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或合同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十六条附则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作出相应的通知和公告。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4

  一、员工纪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文明礼仪,扶老助幼,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崇尚学习,勤于思考,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每天一般提前5-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3、提倡员工间树立团结协作、互学赶帮、劳动竞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技术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技能;

  4、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办私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进行打扑克、下棋等游戏活动。各科室间人员不得随意串岗、漏岗,以免影响工作;

  5、工作中员工与员工之间,下级与上级之间因工作发生矛盾纠纷,因本着相互体谅、构建和谐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解决,不得越级,更不可将亲属、朋友及社会不法分子招来取闹威胁对方和领导,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以自动终止劳务关系处理,造成后果,自负法律责任;

  6、爱护公物,呵护单位形象,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工作场所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污迹、地面无脏污痰迹,物品放置合理有序;

  7、强化安全意识,树立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确保用人单位安全

  二、劳务派遣管理

  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以保障双方利益,对于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公司行政部有权对员工的资料进行核实,考查,派遣员工必须保证其所持身份、健康、学历、职级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冒、过期等情况而又未提前与公司有关部门说明的,公司有权对其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派遣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调遣,派遣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做出的合理工作安排。

  4、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等福利报酬由公司统一结算、发放。

  5、派遣员工不得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内私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与公司利益、形象相悖的任何劳动协议,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派遣员工档案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7、派遣员工有责任配合公司行政部或督导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核查和管理。

  8、坚决拥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时刻保持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和个人素质文化。

  9、派遣每个员工都有为公司做正面宣传的义务,且必须正确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各项情况及管理结构体系。

  10、派遣员工因身体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在合同期满之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11、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用人单位与公司的形象,对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作出合理处罚。如后果严重或有损用人单位和公司形象和利益的,用人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公司,公司保留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2、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管理,日常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等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司行政部及督导人员监督、整理与考核。

  13、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派遣员工自身状况,安排到其他客户单位工作或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变更劳动合同,待培训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岗,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因为派遣员工自身因素(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自身身体家庭等因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4、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务派遣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公司和用人单位及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三、考勤制度

  1、上下班时间

  执行行政部关于作息时间的通知。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员工上班前必须到指定处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他人代理签到,否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每人每次处罚50元。因公外出或确有合理原因,不能及时签到,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3、考勤表由综合科专人负责统计,每月日将统计结果报主任签字后,作为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

  4、违反考勤制度的情形和处理

  (1)迟到:晚于上班时间签到的,且未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6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2)早退:早于用人单位规定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部门、科室相关负责人批准的,视为早退。提前下班时间60分钟(含)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脱岗: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脱岗。脱岗时间超过60分钟(含),视为旷工半天。

  (4)旷工:除上述迟到、早退和脱岗的情形,按旷工处理外,凡以下情形,均按旷工处理: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缺勤。

  (5)处理办法(以用人单位实际管理办法为主导)

  〈1〉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2〉旷工半天,扣发一日工资;

  〈3〉旷工一日,扣发两倍日工资

  〈4〉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均予开除。

  5、加班(费):双休日、法定节日或遇紧急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由相关部门科室通知,记录加班考勤,加班费当月累计,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双休日加班费=日工资x2x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工资x3x加班天数

  6、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须本人填写请假单,出具相关医院证明,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须向单位出具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单由科室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综合科备案。

  〈1〉病假一天,扣元,病假全月工资为派遣公司所在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全年累计病假12天以上(不含12天),年终奖按天数扣除;

  〈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务关系。

  7、事假:员工事假需持本人书面说明申请,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息。员工请假半天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连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综合科备案。

  〈1〉当月事假3天内(含),扣20元/天;

  〈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扣除工资20元/天x3天﹢(累计事假天数-3天)x日工资;

  〈3〉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含),年终奖下浮10%;

  〈4〉全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含),年终奖下浮20%;

  〈5〉以此类推,累计事假每增加5天,年终奖下浮10个百分点。

  8、婚假:员工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为10天;符合法定年龄、领取结婚登记证的婚假3天,凭结婚登记证和本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婚假期间工资不变。

  9、产假(流产、保胎、哺乳、计划生育手术)

  女职工生育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定年龄,领取生育证,享受顺产假90天、难产另加15天休假;符合晚育年龄生育享受产假98天(男性员工享受7天陪护假,需提交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生育证、医院证明、书面申请),难产另加15天休假。女职工产假、男职工胡产假期间,工资不变,不享受任何奖金。育龄女职工保胎由职工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一次性休息,视作病假处理,工资按病假期间支付;女职工哺乳期一年内(自哺乳期)课享受工作日内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工资、奖金不变)。所有休假都必须由甲级医院开具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接受人工流产(含药流)的已婚女职工凭手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说明书》享受30天休息假(工资不变,不享受任何奖金)。已婚女职工未经节育措施意外怀孕流产的,做病假处理。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外戚直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及自己的隔代祖辈死亡,可享受1天丧假。请假手续按程序办理。

  11、工伤:凡在工作期间非主观责任因素(含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安全和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劳动保障)调查、确定,出具书面材料,经领导集体讨论通过,上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安全鉴定,作出工伤决定,享受工伤待遇。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5

  纪律处分

  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类别:警告(扣绩效分2分)、记小过(扣绩效分5分)、记大过(扣绩效分10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一条警告

  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

  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

  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

  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

  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

  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

  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

  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

  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

  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

  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

  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条记小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

  4、虚报考勤者;

  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

  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

  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

  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

  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

  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极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三条记大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

  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

  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

  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

  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

  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

  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

  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

  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

  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

  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

  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四条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

  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

  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

  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

  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

  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

  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

  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

  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

  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处罚;

  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

  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

  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

  11)盗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1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两次(含两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损坏机器、设备、产品,浪费原料等;

  1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如盗窍、出卖公司技术图纸(资料)、客户资料、采购资料〕

  14)聚众结伙,参与罢工,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

  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签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

  18)组织、领导、煽动闹事或罢工者;

  19)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

  20)更改报表、公文、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

  5、违反《劳动法》第25条(三)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三)所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不按作业指引(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如: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

  2)为谋取不当得利,弄虚作假作假、涂改、伪造单据(发票)或原始记录者;

  3)因工作监督、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6)贪污受贿、挪用、亏空公款者;

  7)其它应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8)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

  9)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

  10)盗用公司印章者;

  11)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

  12)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小过一次扣除50元、大过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

  3、记大过达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辞退。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6

  一、员工入职培训基本要求

  (1)新员工在上岗之前应对酒店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规章制度,树立基本的服务意识。

  (2)培训期间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者代打。

  (3)进出酒店要走员工通道,使用员工电梯,不准使用客用设施,不准在任何一个非岗服务区域内出现。

  (4)在培训教室内不准吸烟、进食,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5)服装整洁、大方。

  (6)参加培训的员工需认真做好笔记。

  (7)在培训结束时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8)若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定者,酒店将不予录用。

  二、员工奖惩制度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财产受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严重违反酒店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入客房。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泄露酒店机密。

  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店、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财产。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损害酒店利益。传播、收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黄色物品。酗酒、赌博。

  (4)开除或辞退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内饮酒。

  ②在酒店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罪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公文,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在酒店内外有损害酒店形象的言行举止。丢失酒店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扣200元。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三、员工的基本福利

  1.医疗制度

  (1)员工当班时间因病需要就诊,应先向其直接上司汇报,并征求上司同意后方可到医务室就诊。

  (2)员工就诊时应配合医生,不得与酒店医务室医生发生冲突,或与医生纠缠,以要求医生索取病假条或要求外出就诊。

  (3)员工当班时间因病外出就诊,必须有酒店医务室的证明方可,否则部门不得擅自作主让员工外出就诊。

  (4)经医务室诊断需要外出就诊的,需到酒店指定的医院就诊;否则,酒店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外出就诊后,需及时将相关的证明交回医务室予以确认。

  (5)员工外出就诊或急诊,应在当日上班时间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征得其同意,无论病休时间长短,均需于每天回酒店复诊,并将相关的病历证明交医务室予以确认。若有特殊原因者,也可请同事或亲朋好友及时向酒店请假。

  (6)所有已确认的病假证明,由部门在月底同考勤表一起送交人力资源部。

  (7)员工外诊,如病情经医务室诊断无需住院时,其医疗费自理。

  (8)员工由工作造成的工伤医疗费将由酒店依国家相关规定全额报销。

  (9)经医务室诊断需要外出就诊的,需到指定的医院治疗,否则所有医疗费自理。

  (10)住院仅限酒店医务室指定的医院,住院时只能住普通病房,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医院方认可可以离院的,应立即出院;否则自医院通知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不给予报销。

  (11)酒店员工一年内的限额报销医疗费用为3000元,超出部分自理,每年的限额不能累积。 2.假期制度

  (1)法定假期

  酒店每位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年七天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2天。

  (2)婚假

  ①符合国家规定婚姻法的,在酒店服务满1年的员工,婚假为3天,晚婚者,另增加10天晚婚假,共计13天。

  ②员工的婚假需要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申请,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半年后申请无效。

  (3)丧假

  丧假为3天,申请条件为申请者直系亲属去世,即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产假

  符合国家规定且在酒店工作满2年的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可视其工作需要及其本人的身体状况,凭医院的有效证明向酒店申请休3个月的产假,休产假期间只能领取每月固定工资部分。

  (5)工伤假

  员工工伤假期享受全薪待遇。但员工的工伤需经酒店医务室及指定医院的确认。

  (6)年休假

  根据酒店不同级别的员工可享受不同时间长短的年假,主管级(包括主管级)以下的人员每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1年8天年休假;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每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1年12天的年休假;每工作超过1年的,增加1天年休假。但最终不得超过15天。

  员工休年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日的,不可增加在年假内。年休假应尽可能一次休完,这要视酒店的营业状况来决定。

  申请年休假必须提前15天,经所属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方可有效。同时年休假不可以累积。不经总经理批准而未按规定休假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休年假的权益。

  (7)探亲假

  ①探亲假适用于在酒店服务满1年的员工。探亲假的对象必须是本市以外的人员。

  ②探亲假为15天,在享受探亲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期,不可增加在探亲假内。

  ③员工探亲假属于有薪假期,但往返路费自付。

  ④休探亲假的具体时间由员工本人与所属部门协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

  (8)病假

  ①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月病假超过3天的,按试用不合格作劝退处理。

  ②试用期满的员工每月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但不可累积。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7

  1.目的

  为规范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增加闲置现金资产收益,防范现金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现金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财务投资行为,持有时间不超过6个月,投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现金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公开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4.责任机构和职责

  4.1.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业务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总裁班子授权,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

  4.2.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履行现金投资理财项目评审职责;财务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中心、监察审计部根据岗位职责履行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工作。

  4.3.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议事规则

  4.3.1.现金投资理财项目需经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议。

  4.3.2.评审小组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主管、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等人员组成,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担任组长,财务管理中心经理任副组长。

  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无法参加评审会议时,由所在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参会。

  4.3.2.评审小组对现金投资理财项目应进行充分讨论,意见力求取得一致;当有分歧、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提交总裁班子决定;

  4.3.3评审小组应在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签名。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

  4.3.4.属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投资决策权限的,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即获得批准;属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投资决策权限的,应提交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4.财务管理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为:

  4.4.1.负责现金投资理财项目投资论证,对现金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投资品种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4.4.2.负责编制具体的现金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投资金额、投资配置策略、投资事项、投资期限和投资品种等。

  4.4.3.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

  4.4.4.负责现金投资理财活动的执行、跟踪。

  4.4.5.负责跟踪到期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现金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以报表形式向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告现金理财情况。

  4.5.战略发展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协办部门,协助财务管理中心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4.6.监察审计部职责:

  4.6.1.负责理财项目合法性审核;

  4.6.2.对理财项目合同等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6.3.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

  5.公司从事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

  5.1.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应按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5.2.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5.3.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5.4.现金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投资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5.公司投资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5.6.公司分、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厦钨总部统筹使用,原则上不得自行对外进行投资理财;因厦钨总部资金统筹安排产生短期大额闲置资金(超过5000万元,闲置时间超过1个月),经厦钨总部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同意、协助确定投资品种,并按所在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报批后可以办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同时,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6.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限

  6.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低于9,000万元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批。

  6.2.以下交易由总裁班子审批:

  6.2.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2.2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9,000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3.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但不超过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董事会审批。

  6.4.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5.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理财,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实施与监控

  7.1.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理财机构优先选择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容易变现的产品。

  7.2.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

  财务管理中心对选择的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在评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投资理财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盈利方式、效益预测、风险预测等。

  7.3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核

  7.3.1.财务管理中心将投资理财计划书提交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核。

  7.3.2.评审要点: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资金主管对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收益、财务风险进行分析说明;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对理财产品的可行性、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等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对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意见。

  7.4根据上文第6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审批后,进入实施阶段。上述申请和审批流程见附件2: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流程。

  7.5.开户及资金管理

  7.5.1理财账户管理视同银行账户,开立、注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资金主管提出申请,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分管财务副总裁审批。

  7.5.2理财账户资金进、出,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资金主管申请,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审批,由出纳办理转账手续。

  7.5.3每笔交易后2个工作日内,取得交易回单,每月初第二个工作日前,应取得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账账户对账单或理财余额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到期日、理财产品名称、交易金额、交易余额。

  7.6.现金理财监控

  财务管理中心应指派专人跟踪投资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至少每月与受托方的相关人员联络一次,了解公司所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

  7.7.现金理财情况报告

  7.7.1.理财产品出现如收益率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时,财务管理中心应及时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向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汇报。

  7.7.2财务管理中心应定期(每月)向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送投资理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持有理财明细,说明理财金额、理财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盈亏情况、风险监控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等。

  8.投资理财的核算与管理

  8.1.财务管理中心在每次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后,经办人应将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相关协议、产品说明书、理财收益测算文件、受托方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等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8.2.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根据理财相关凭据资料,实施复核程序后,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资产、损益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8.3.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末根据投资理财盘点情况,对可能产生投资减值的,按照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对需要进行处置的投资,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审批程序处置,收回投资,减少损失。

  8.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9.投资理财的监督管理机制

  9.1.公司建立投资理财防火墙机制,确保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9.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产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9.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

  9.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0.通则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行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1.附件

  11.1.附件1: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

  11.2附件2: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流程

  12.修改记录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8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员工考勤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休息为法定节假日。

  3.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迟到:9:10未到者一律按迟到处罚。当日在12点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资。在12点之后到公司者,扣除当天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5.请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带薪休息);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部门经理请病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每月1天带薪休息);其他请假(如婚假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

  6.请假内的薪酬,依下列规定支给:?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者,其请假期间内薪酬照发。?逾期过后,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扣除工资=逾期天数×当日工资。

  7.旷工:早上10:00之前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金100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无基本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8.参考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部门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9.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加班费标准:为20元/小时;调休:累计加班时间10小时可调休一天。

  10.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三、薪酬绩效与晋升

  1.薪酬计算:基本工资+话费补贴+工龄工资+车辆使用补贴+绩效工资经理基本工资:

  部门员工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计算:参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实际绩效为准。

  3.公司以任人唯贤、唯能、唯绩为原则,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为公司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者提供晋升机会。

  四、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每个部门负责一个月的值日工作(详见值日表)。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个人工作区内设施自己负责关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等应该关闭的设施。

  5、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3.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5.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规定

  1.员工入职后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3.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4.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5.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部门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并分配到各部门(清单详见后附表格),超出配额之外的物品填写领用登记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门经理将本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综合部专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统一配发办公物品。

  九、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综合部申请做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主管经理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十二、出差细则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出差费用的报销:

  交通费:实报实销。

  住宿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 元/天/人为基准实报实销。

  伙食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 元/天/人基准实报实销。

  出差补助: 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途中,如出现接待费用,先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6.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7.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新员工入职及培训

  1.新员工入职

  1).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档案。

  2).员工入职后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办理五险。

  1.新员工入职后培训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综合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3.名片印制程序

  a.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

  b.主管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部;

  c.综合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4.名片使用

  a.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b.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c.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劳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9

  (一)、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不准在店内吃零食、玩游戏,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哗;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食物、看书、报、看杂志、做私事;不准在营业时间内会客、带小孩、带宠物,或逗玩亲朋好友的小孩;

  2、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将手插入袋内站立或行走,不准将手搭撑在货架上,不准坐在货架、货箱及货品上;

  3、上班须用礼貌用语,提高销售技巧。接待顾客态度要和蔼,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或打骂、殴打顾客;

  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店内有人照顾,不准2个以上同时饮水或上厕所,不准店内同时有二位以上营业员当班而出现只有一个人在柜内15分钟以上。违者以空柜处理,处罚条例按公司管理条例执行;

  5、店内禁止吸烟;

  6、注重个人及店内卫生,每天早晚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清洁范围包括:展柜、玻璃柜、收银机、地面、形象墙及陈列货品,要保持柜台及玻璃无指印、无灰尘,地面无积水、纸屑,商品整洁、无灰尘、无印迹,雨天时还须及时对脚印进行拖洗;不准将清洁用具、垃圾堆放在顾客能看到的地方;

  8、爱护店内商品,不得故意损坏商品,或将店内任何物品带出工作场所。

  9、营业员在停止营业前5分钟才可以做最后结束工作,店内如还有客人,不得更换衣服做下班准备。

  (二)、礼仪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规范

  A、工作时间须统一穿着公司指定的制服及佩带公司的胸牌。制服要保持平整、干净(穿制服前应先检查扣子是否有掉落,有无破损),不得在制服上另加自己的.衣服。胸牌配带于左胸处,不歪斜,不掉落;

  B、保持头发整齐清洁,长发及肩者需扎起来,饰品以适量,适宜,不夸张为原则,不应配带金属制品的发饰;

  C、表情开朗,化妆以适度化妆;

  D、员工不留长指甲,必须保持圆滑、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浓色指甲油;

  E、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携带任何音乐播放器(MP3、CD、收音机等),工作时间手机一律打成震动,接私人电话一次不得超过三分钟。

  2、服务礼仪规范

  使用“微笑服务”是整个服务礼仪规范的前提与标准

  A、站立:头正、双目平视、嘴唇微闭、两肩放松、躯干挺直、双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

  B、走路:双目向前自然平视、微收下颌,面带微笑、双臂前后自然摆动;

  C、鞠躬:立正姿势,保持端正、双手放于身体两侧或体前搭好、身体略向前倾;

  D、递送商品必须用双手,收款做到唱收唱找;

  E、礼貌用语:

  顾客购物时,说“欢迎光临”

  顾客离开时,说“欢迎下次光临”

  称呼客人必须称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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