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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时间:2022-03-15 14:40:52 教案 我要投稿

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作为一名教师,很有必要精心设计一份教案,教案是备课向课堂教学转化的关节点。教案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篇1

  【活动目标】

  1、认识发票,了解发票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

  2、树立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

  3、懂得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体验消费者的权益。

  4、提高幼儿思维的敏捷性。

  5、培养观察,比较能力。

  【活动准备】

  1、幼儿事先和家长一起收集各种各样的发票。

  2、幼儿用书《消费者的保护者》。

  【活动过程】

  一、组织幼儿举行“发票博览会”。

  幼儿将自己收集的发票张贴在展板上,互相观看、介绍。

  师:你知道发票是什么吗?(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发票上有什么?(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公章、发票号码等内容)

  师:你知道发票上的这些公章、号码、金额都表示什么意思吗?

  二、引导幼儿了解发票的用途。

  师:你和爸爸妈妈在消费的过程中,有没有要过发票?

  师:如果你们要了发票,是做什么用的?(报销、抽奖、退换货、防止偷税漏税、寻找失物等)

  师:如果你们没有要发票,有没有碰到什么问题?碰到问题后你们有什么感受?

  引导幼儿讨论:我们在消费的过程中需不需要索取发票?(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需的,我们要养成消费者后索取发票的好习惯)

  三、我是发票设计师。

  观察幼儿用书中不同类型的发票(手写发票、撕票、电脑打印发票等),请幼儿说说这些发票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引导幼儿讨论:随着社会的发展,手写发票逐渐被撕票和电脑打印发票所取代,今后发票还会发展成什么样呢?(从制作发票的材料,发票票面内容等加以讨论)

  【活动延伸】

  请幼儿在美工区自己设计发票。

  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篇2

  一、班会时间:

  20xx年3月9日

  二、班会地点:

  教室

  三、班会目的:

  熟知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而我国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且自我国立法制定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的3.15就和消费、维权、打假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眼中或许只有麦当劳、肯得基却不知有消协、消法,只知消费却不懂维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特开展此次主题班会。

  四、班会形式:

  可开展辩论赛、座谈会、PPT课件讲解等,具体由各班团委自行决定。

  五、班会主题资料(仅供参考,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其他符合主题的材料)

  前言资料:不久前,《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当今大学生虽然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而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

  并加强对消费者协会的认识,通过社会舆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热线12135,保障自身权益!

  指导思想: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要内容,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切实加强学生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大力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和提高学生法律综合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主题:了解消费者权益知识,学会维护自我权益。活动内容与流程:

  1、两名主持人通过介绍3.15的由来,向学生宣传了解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意识。

  2、邀请学生讲述亲身体验或耳闻目见的事例,讲解自己在碰到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时刻是如何处理的这样事件;其他同学针对这种事例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自己碰到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去处理,怎样处理是最好的方式,通过集体讨论和发言,得出最佳处理方案。

  3、主持人播放一则消费者维权的实况节目,让学生谈谈观后感,通过大家积极发言,让学生增长见识,拓宽视野,了解丰富消费者权益的具体知识,如果自己碰到类似情况,就知道如何处理了。

  4、主持人总结本次活动并向同学们宣告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维护自我消费者权益;班主任点评本次活动并告诫同学们在以后生活中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维护消费者自我权利,作个细心人,作个有心人,作个懂法律意识的消费者!

  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篇3

  一、说教材

  1、本框题在教材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高一经济常识第七课第二节的第三框。本节课内容与前两框内容是介绍家庭生活消费及消费者的有关内容,是经济常识中的重要内容,与生产、交换、分配的有关内容一道构成经济常识的基本结构。

  2、内在结构:本框内容,条线清晰,结构完整。先让学生明确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再具体介绍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有哪些,最后再学习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正确行使这些权益。全文按“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的逻辑顺序展开,能让学生思维更具有条理性。

  3、教学难点:学生由于生活中的一些经济现象的误导,容易认为消费者享受的权利是销售者的恩赐,保护消费者权利只对消费者有好处,所以对“消费者合法权利产生的客观依据”的教学是难点所在。

  4、教学重点:消费者权利的主要内容,权利实现的形式和途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本课的重要内容,也是有关消费者知识的重要部分,同时又是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教育的落脚点之一。

  5、教学目标:掌握2个知识;培养2种能力;树立2种意识。

  (1)知识目标:掌握“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受到侵害时如何解决”的知识

  (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

  (3)情感价值观目标:树立法律维权意识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6、教学手段:运用多媒体手段,将情境教学模式和案例教学模式相结合。

  二、教学理念:

  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思想,坚持并落实学生主体观,改变教师“一言堂”的角色在,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初步构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统一的“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三、学方法与学法指导

  1、教法

  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正确的教学应能激起学生求学的欲望,对学习感兴趣并感到愉快”本节教学以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学生的参与和交流,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为目的,确定以启发式为主,讲述法、讨论法、谈话法为辅的教学方法。

  2、学法

  本着“授人以渔”的目的,指导学生掌握:

  (1)案例分析法:有助于对整个知识系统的完整理解,准确掌握。

  (2)理论联系实际法:学以致用,正确认识对待现实生活中有关问题,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

  (3)主动学习态度的培养。

  四、说教学过程:

  紧紧抓住学生感兴趣的一个案例(有毒奶粉)为线索,贯穿全文,引导学生思考,突破突出重难点,并结合教材对学生的道德情操进行升华,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让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发现,主动发展,初步实现三维教学模式。

  (一)导入:激发兴趣,材料导入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唤起学生的兴趣是学习活动的基础,使学生从自己接触到的社会经济现象中得到感性认识,也调动参与积极性。

  (录象播放)“黑心棉在市场中的销售”学生看了以后,表示极为愤慨,抓住学生这一情绪的调动,向学生设问:“生活中是否存在这样的假冒产品?”学生踊跃发言,发现对近期来社会关心的“有毒奶粉”“大头娃娃”事件,于是抓住学生的兴趣所在导入新课。

  (二)新课教学:案例教学,创设情境,启发学生思维,拓展学生能力

  1、对“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客观性及意义”的教学:突破难点

  以学生感兴趣的“有毒奶粉”为案例,在多媒体显示相关图片,学生看了有了很强的感观刺激,让学生讨论发言:“市场中出现这样的有毒奶粉有什么影响?”从而引导学生回答出“劣质产品不仅对消费者、其他生产者有害,而且会损害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会浪费社会资源”,得出结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客观性也就是为了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学生思维的逻辑顺序,顺利突破难点

  2、对“消费者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教学:主要以案例教学法、讨论法突出教学重点。

  首先,让学生自主阅读初步掌握书本知识,再运用“有毒奶粉”案例综合分析,辅以动画、小品、漫画等形式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学生已能初步运用书本的知识分析案例,教师引导学生将本处内容同“市场交易原则”相联系,使学生能自觉温习旧知识,构建新知识。(学生兴趣大为调动)进一步组织学生讨论生活实际,这样学生能将书本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再外化为自己的正确行动,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

  (过渡)要学生思考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该如何解决?顺势进行第三部分的教学。

  3、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的教学:展示一些相关的图片,主要让学生知道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找哪些机构解决。

  4、“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寻求解决的途径”的教学:学生阅读为主,引用教材例子说明分析课本中李某买皮衣因质量问题与商家有争议而寻求解决途径的例子,同时用多媒体展示“途径”,使学生更直观易懂。

  5、对“懂得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法制社会的`基本原则”的教学

  (1)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课堂讨论:“为了多收的1.2元钱打官司,值不值?”(课堂效果)课堂讨论气氛热烈,同学们竞相发言。有的学生说值,有的学生说不值,并进行激烈地辩论。面对气氛热烈的课堂,教师要用正确的方法对待。要对学生的答案给予肯定、鼓励,关注学生面对问题的真实想法,而不是强求学生接受成人化的完美答案,教师也可以以和学生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学生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又保护了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了课改精神。

  (2)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讨论:教材中“张小姐”的做法怎么样?

  结论:在学会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还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像那位张小姐一样滥用消费者手中的权利,损害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影响全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这样能让学生感受到树立良好社会公德的必要性。

  (3)将十六大中的政治文明与道德建设的相关材料投影,让学生的道德意识升华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三)作业:教材P94漫画“马拉松球赛”:用已学过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知识发表评论。

  五、教学反思

  教学中运用多种手段拓宽学生视野,协调教材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创设了一个宽松的教学氛围,使学生在讨论思考中进一步加深了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使学生的学习既以教材为主,又不拘泥于教材,以理论为依据,又不空背理论。课堂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学生兴趣高昂,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教学较好地实现了知、情、意、行的统一。

  学生消费者权益日教案 篇4

  一、班会时间:

  20xx年3月

  二、班会地点:

  各班自习教室

  三、班会目的: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而我国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且自我国立法制定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的3.15就和消费、维权、打假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眼中或许只有麦当劳、肯得基却不知有消协、消法,只知消费却不懂维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特开展此次主题班会。

  四、班会形式:

  可开展辩论赛、座谈会、PPT课件讲解等,具体由各班团委自行决定。

  五、班会主题资料

  前言资料:不久前,《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当今大学生虽然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而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

  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日益严重。且购买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时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而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他们从不同方面对大学生这一跨立在社会和学校的中间团体的权益进行了侵害。而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也选择了沉默,这样合适吗?

  权益案例资料:上海理工大学20xx级的学生陈马在期中考试后就开始联系寒假兼职了,可是直到期末考试时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从11月10日开始,我先后去了三四家中介公司,都让我先交押金,然后等消息。”小马说,几经考虑之后,11月12日,刚参加完期中考试的她就和同学一起来到了街道口的某大厦上的一家中介公司,每人交了120元的“信息费”。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她们一年内都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招聘信息,可两个星期过去了,中介公司并没有主动给她们提供信息,她打电话询问时,中介找了几个公司让她们去面试,而面试后,她们才发现这些公司都在报纸上登了招聘广告,并没有委托中介来招聘。据小马介绍,像她这样交了中介费却找不到兼职的同学太多了,由于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与中介交涉,拖了一段时间后就只好放弃了。

  这样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对此你怎么看?

  相关信息:中国消费者协会创办了《中国消费者》杂志和“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两个权威媒体,作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有力途径;湖南消协会地址长沙市枫林一路9号工商局内,热线是07318882145;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热线12135。在遭受权益侵害时,你可以通过这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这些维权途径你了解吗?

  六、班会总结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合法权益经常容易遭受侵害,因此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作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免受不法企业的欺骗。

  另外我们也想通过此次班会呼吁大家提高维权意识,并加强对消费者协会的认识,通过社会舆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工商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热线12135,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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