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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前预测题

时间:2025-04-02 09:38:49 试题 我要投稿

2016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前预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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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E1下午l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l人,技术专家l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标准答案: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因为C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④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⑧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案例二

  某施工单位承包子一项公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开工前向监理方提交了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分析了基础施工方案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后果,提出了修改建议,然后以书面形式回复施工单位并报业主。

  问题:

  1.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方所提建议合理,同意修改原施工方案,提交了新的施工方案。同时,施工单位申请开工。你认为监理方按程序应如何办理?按照监理规范规定专业工程师需要审查那些资料?

  2.开工后,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并未按新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现场组织不力。对此,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3.施工单位坚持按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明显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现场出现不安全现象。此时,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问题?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1.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和施工准备情况,判断是否已具备开工条件;若已具备开工条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按照监理规范规定专业工程师需要审查以下资料: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问题2答案:

  1.监理工程师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按新施工方案施工,避免出现施工质量问题;

  2.向业主报告,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发备忘录。

  问题3答案:

  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案例三

  建设单位将一钢筋混凝土结构3 5层宾馆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委托给某一建设监理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该监理单位建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并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者应具有一级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共有9家。

  在开标会上,与会人员除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的有关人员外,还有市招标办公室、市公证处法律顾问以及建设单位的招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开标前,公证处提出要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开标中,对参与投标的 A 建筑公司的资质提出了质疑,虽然该公司资质材料齐全,并盖有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但法律顾问认定该公司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取消了该标书。另一投标的 B 建筑施工联合体是由三家建筑公司联合组成的施工联合体,其中甲、乙建筑公司为一级施工企业,丙建筑公司为二级施工企业。该施工联合体也被认定为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撤销了其标书。

  问题:

  1: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包括什么内容?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已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某投标单位未填报应如何处理?

  3.为什么A建筑公司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4.为什么B建筑施工联合体也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5、简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6、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如何调整?

  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问题2答案: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问题3答案:

  因为A建筑公司的资质资料没有法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项目负责人签字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4答案: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即对该联合体应视为相当于二级施工企业,不符合招标要求一级企业投标的资质规定。(4分)

  问题5答案: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问题6答案:

  合同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案例四

  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1200根。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5月10日开工至5月20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5月13日才开工;5月13日至5月18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参考答案: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5月10日至5月13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案例五

  监理工程师检查了承包商的隐蔽工程,并按合格签证验收。但是事后再检查发现不合格。承包商认为: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已按合格签证验收,现在却断为不合格,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造成的。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报告。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问题: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承担什么责任。

  标准答案:

  (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隐蔽工程不合格是承包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即使已检查合格,事后检查又发现不合格,仍然是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应当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返工修复,直到合格。

  (2)、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检验职责,但是有错误的决定。但是返工的原因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是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本身就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误判为合格,但是监理工程师及时的纠正了错误。

  (3)、设计院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4)、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5)、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6)、业主扣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失误不是故意的,监理工程师及时的纠正了错误,没有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不应赔偿。

  案例六

  某工程由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组成,业主与某建筑公司和某安装公司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工程包括桩基础,土建承包商将桩基础部分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桩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共计1200根,每根的混凝土量0.8m3,承包商对此所报单价为500元/m3,预制桩由甲方供应,每根价格为350元/根。桩基础按施工进度计划规定从7月10日开工至7月20日结束。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供应的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7月13日才开工,7月13日至18日基础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7月19日至22日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合同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

  问题:

  1、在上述工程拖延中,哪些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哪些属于可原谅而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哪个属于可原谅但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

  2、桩基部分的价格为多少?承包方此项应得款为多少?

  3、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4、设备承包商的损失由谁负责承担?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为多少?

  参考答案:

  1、从7月10日至12日共3天,属于不可原谅且补偿费用的拖期(业主原因);

  从7月13日至18日共6天,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分包商原因);

  从7月19日至22日共4天,属于不可原谅但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不可抗力原因)。

  2、(1)桩基部分价格=122×0.8×500=48万元。

  (2)承包方此项应得款:

  ①可原谅且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为3天,应给承包商补偿3×5000=1.5万元;

  ②不可原谅的拖期共6天,对承包商罚款6×5000=3.0万元;

  ③承包商此项应得款=48-(1200×350/10000)+1.5-3.0=4.5万元;

  3、(1)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2)土建承包商应获得费用补偿为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4、(1)设备安装承包商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承担。因为设备安装承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而土建承包商与设备安装承包商无合同关系。

  (2)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工期为3+6+5=13天。

  (3)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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