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时间:2021-09-05 10:37:47 招生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8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招生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8篇

招生计划 篇1

  学校介绍

  北京科技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北科大xx在京招生计划新增工程管理专业-高校动态。

  招生计划

  今年学校在京共招生312人,其中理工科283人,文科29人,比去年减少11人。

  学校新增工程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理科实验班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实际总分应高出学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高考热讯《北科大09在京招生计划新增工程管理专业-高校动态》。

  录取原则

  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据各省投档分数情况及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实际考分设定志愿分数级差,志愿分数级差一般为40分以上。

  英语专业只招外语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口试。

  联系方式

  电话:62325294,62332893,62318406(语音)

招生计划 篇2

  根据学校20xx年度自定目标和计划,打造精品专业,培养品牌学生,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开拓创新,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校区迁址对招生的影响,招生数增幅不少于10%,为确保任务的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明确任务,确保招生人数增加

  今年的招生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一是同类学校竞争激烈,相互争抢生源,各旗县区都搞生源保护,禁止学生外流。二是学校迁址,红山区内学生入校量要减少,基于以上情况招生人员要打起精神明确任务,早准备、早行动、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招生新举措

  开展社会调查,进行了市场预测,利用相应的时间同各专业取得联系,了解各专业对招生工作的看法,听取他们的建议,掌握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同时摸清重点生源学校的部分情况及毕业生数,同时对各级各类的职业学校广泛接触,沟通招生信息、交流招生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1、实施春秋两季招生策略,春季招生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控制生源的流失,今年的春季招生工作正在进行。

  2、根据专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招生简章,做到图文并茂,展现我们新校区的风采。

  3、利用有效途径,开展工作

  (1)根据了解各初中的生源情况,继续组织我校招生人员到红山区各初中学校宣传我校的专业特点、优势、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就业方向等,并及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学生手中,或将各初中将毕业的学生领入我新校区参观,展示我校专业实训等。

  (2)提前到旗县区招生点对招生大户的地区做细致的工作,时间放长一点,能见到班主任见班主任,能见学生见学生,最好能见到家长,做到嘴勤、腿勤,重点学校重点做,积极宣传我校的办学成果和办学特点,以及国家对职业学校的优惠政策让家长、社会充分地认识职业教育的发展。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展板等加大力度做好招生宣传。

  (4)在招生工作中,注意开辟新的招生地区、招生点。

  4、假期成立咨询点,及时对来校和家长及学生讲解他们提示的问题,让他们满意而归。

  四、组织报名录取新生

  完善报名录取手续,做好新生的录取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的要求,相关专业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坚决不录取。

  五、制定20xx年春季招生计划

  20xx年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相信有全体教师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一定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认真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招生计划 篇3

  一、报考条件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xx]24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一)联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1.美术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传统技艺、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2.音乐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3.舞蹈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4.专业考试安排

  ⑴缴费办法

  20xx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河北建行—缴费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栏目,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美术100元,音乐、舞蹈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⑵下载《准考证》

  美术类考生20xx年12月21日至23日,音乐类、舞蹈类考生20xx年1月3日至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⑶考试时间、地点

  美术类:20xx年12月24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类、舞蹈类:20xx年1月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⑷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二)校考

  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除外,下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经我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院校若有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联考。

  3.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的,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4.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xx年2月1日开始。

  5.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6.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鼓励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院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联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绩。

  3.20xx年1月14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20xx年1月21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为增加考生考试成绩的区分度,20xx年我省继续将艺术联考的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4.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5.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四、文化考试

  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艺术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五、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由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二)艺术类联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六、录取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

  (二)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规则

  1.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国家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后,招生院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制线),全部投档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我省联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他

  (一)编导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书法学、体育舞蹈、健美操等专业(方向),我省不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校考,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xx年11月

招生计划 篇4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招生计划 篇5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学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部分

  (一)招生指标

  经调查摸底,我区现有适龄入学儿童3382人,加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约1100人,今年预计招生超过4500人,114个班。今年小学在校生总数预计为27264人,670个班。启智学校招生10名,1个班,在校学生110名。

  (二)招生原则

  1、根据学生的两证(房证、户口证)和实际居住地进行招生工作。凡居住在我区并符合规定要求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都要招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凡区内适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报名入学的应动员其入学。

  2、凡购买本区内住宅(已建配套校舍或已完成扩建原有学校校舍任务以及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住户(以房证和户口证为准),适龄儿童应保证就近入学。

  3、因城市建设改造暂住我区的外区动迁户的适龄儿童,如有动迁证、临时住房证、户口及原居住地区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证明,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给予考虑接受。

  4、有暂住证明和务工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小学班额一般应在45人以下。各校招收学生数、班级数要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实施。因某种原因预测数与实际数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班级数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实行必要的增减。(具体见附表一)

  6、根据学校教室和师资情况,原大班额、小班额需要扩班、并班的学校要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业滤布学校要安排好师资,处理好因编班出现的问题。

  7、根据市教育局小学就近入学的原则,为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工作,取得社会的配合及家长的支持,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8、新生招生的时间全区统一定为7月11、12日进行,不得提前或拖后。各校要做好新生的接收和编班工作,并在7月16日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计划科,以便安排有关工作。

  (三)有关新建小区的学区划分

  各小学要利用小学新生登记入学的契机,认真检查本校的学区。并将小升初的学区(社区、行政路街楼号)随学生名单一起报给对口中学,中学也应主动与对口小学沟通学区事宜。

  二、中学部分

  (一)招生指标

  年初中计划招生4900人,124个班,届时我区初中在校生达到17256人,421个班。

  (二)招生来源

  我区今年初中招生仍采取小学整校、部分小学按片进入初中的原则(具体见附表二)。初中班额一般应在50人以下。

  年13中学高中招生要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收8个班、400人的招生指标。13中学高中将达到24个班、1200人。

  初中新生分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电脑分班的原则执行。

  三、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小学今年招收锦华小学所属(区界)的新生,锦华小学六年级(区界)的学生归口至小学,随小学的学生一起升入区中学就读。

  (二)小学六年级学生暂借50中学校舍上课。

  滤布(三)民兴花园仍由79中附小接受小六归口,中学升入79中学就读。

  (四)大二附中初一招收六个班级的学生。师大教师直系第一代子女享受指标生待遇。

  (五)优秀运动员调校按教育局计划执行。调校的运动员按本学区学生执行。

  (六)格致学校搬迁新校舍,学区为“幸福E家”住宅小区(一、二、三、四期)。小学部招收一年级2个班,二至六年级各招收1个班。

  (七)“兰亭山水”、“星台花园”一期部分住宅(五一路东侧)、大重三栋家属楼(五一路东侧)学区划归实验学校,从小学一年级执行,其它年级待小六归口至实验学校小学部,中学升入实验学校中学部就读。

  (八)天河中学、世纪中学合并,世纪中学接受绿波小学、兴文小学(西南路以东)、新建小学(西南路以东)学生。

  (九)“绿波B区”、第一干休所、中铁十三局、省军区第七干休所、跃街-花雨街-敦煌西街-城街-凌山五街-西南路围合区域学区划归51中学。

  (十)21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待市政府批准后,暂借良运小学校舍使用,如若本年内市政府不批准,则仍使用原校舍。

  (十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加强日语教学的意见》,结合我区目前教育的实际,31中、50中、51中、实验学校各招收2个日语班,此班只能招收区的学生。日语班学区内的学生,升学时无论以何种语种报考均为指标生,学区外的学生以日语作为升学考试语种时,视为指标生,以英语报考,则视为非指标生。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经区政府授权教育局执行。

  招生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家长的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就近、中学按片上学,不允许跨区招收学生的规定,认真贯彻招生计划,做好宣传组织和思想工作,确保完成好招生计划,确保社会稳定。

招生计划 篇6

  一、首先园况分析:

  xxx园内现有的班级,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班级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

  二、统计预计招生人数

  经过园况分析,预计各班级的招生人数外,另外是否还需增加班级,现有班级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

  三、招生措施

  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班级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五、园内老师积极性奖励方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xx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xx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xx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x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x元。

招生计划 篇7

  今年,我省将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实施方案。同时,今年将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已于去年4月通过教育部备案。

  昨日,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在沈召开,省教育厅今年工作要点中透露上述信息。今年我省将做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部署,今年我省将启动沈阳、大连、营口、辽阳四个市以及省实验中学等51所普通高中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试点。20xx年秋季,我省将全面推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时,综合评价成绩将提供给有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资格高校参考使用。

  我省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20xx年秋季入读试点高中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高考时,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但如填报同样启动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高中期间的综合评价结果将按比例折换成分数,成为录取依据。但如不选择报考此类院校,依旧按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20xx年秋季入读高一的学生,将在高考时采用新的“3+3”考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出台的高招录取改革总体方案,未来高考的“两个依据”是指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个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结合高校招生对等级考试科目组合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成绩共同组成。

  [招考]

  确保高考本科录取率稳中有升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加大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计划投入和统筹力度,重点支持一流学科建设和紧缺高端人才培养。

  统筹本专科招生计划增量和存量,确保高考本科录取率稳中有升。确保重点学校、优势学科及其专业招生数量稳中有升。适度压缩省外计划,适度压缩中职升本、专升本招生规模。经过评估,目前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占总数的12.1%,今年将进一步适度缩小艺术类招生规模。

  今年我省还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职教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今年4月将发布中职升本、专升本在20xx年拟停招的专业目录,部分专业届时将停止招生。

  今年我省还将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完善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就业]

  20xx年毕业生在辽就业率预计达85%

  据统计,20xx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0.16%。今年我省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30.1万人,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在辽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今年,我省还将停招一批就业质量差、缺乏办学特色的老旧专业。今明两年,计划在高职院校和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建设20个岗前培训基地,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最后一公里问题。

  我省还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机制。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启动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建设工程,每所高校至少建设一个创新创业基地。

  [改革]

  高校财政拨款将变为绩效型

  今后,我省高校财政拨款将逐步从投入型转变为绩效型,按照高校促进辽宁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的贡献度进行考核,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分配资金。这种经费分配制度推行以后,将会影响高校的招生规模。此外,校企联盟的建设情况也将成为高校绩效考核的重点之一。

  今年我省将加大学科考核评估力度,开展学位点动态调整。针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存在的人才培养方案落伍情况,今年也将下工夫进行调整。

招生计划 篇8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试”的宗旨,坚持依法规范、严格管理、强化服务、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强化招生服务意识,狠抓考风考纪建设,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考试氛围。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各项报名考试工作,实现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责任落实进一步到位、考试管理精细规范、四大统考平稳顺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工作

  (一)做好高考(包括中国少数民族汉语言水平等级考试)、中考、成考和自考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

  1、高考工作。做好高考政策的宣传,使学校、社会、家长、考生熟悉高考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关,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谁主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杜绝不合格考生参加高考。

  2、中考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做好报名工作。对全县初中毕业生统一电子采像,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负责制,严防不合格学生报考和重复报考。做好中考特长生、省三好(市三好)、少数民族学生等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工作。

  3、成考、自考工作。做好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好资格关。做好考生的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技术指导,及时准确发放准考证、成绩通知和毕业证办理工作。

  (二)继续狠抓考风考纪。

  进一步细化我县招生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堵塞各种工作漏洞,把维护招生考试信誉的要求落到实处。

  1、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督促各学校搞好考生的考前教育,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学校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制定有效防范措施。5月份前完成此项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4—5月份,举办学校负责招生的同志培训会,学习省市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职责。

  3、加强对主监考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各学校主监考档案,督促各学校搞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4、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强化硬件管理,重点搞好监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保证考场监控、考点监控、县招办电子监控指挥平台和省市电子监控指挥中心在考试期间成功链接,切实发挥电子监控的监管作用。

  5、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室建设,与公安、保密部门配合,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运工作。坚持试卷由招生办、公安、保密三部门共管制度,坚持试卷追踪检查制度,坚持考试日报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6、搞好社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画廊、条幅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宣传发布招生考试政策和相关事宜。

  7、层层签定责任状,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继续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对备考、组考、施考等每一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控。继续做好与各高中、初中学校校长、招生负责人员签订招生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抓好招生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要加强学习。组织招生办和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分散自学和座谈研讨的方式,学习招生政策和有关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要增强责任心。制定工作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8篇】相关文章: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九篇09-30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5篇09-25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七篇10-07

关于招生计划范文汇总十篇10-03

精选招生计划范文汇总6篇10-06

精选招生计划范文汇总八篇10-04

招生计划范文汇总十篇10-02

精选招生计划范文汇总10篇09-30

有关招生计划范文汇总六篇09-29

精选招生计划范文汇总六篇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