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档次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分评分标准同上评分标准具体见表,本评价办法每年修改完善一次,材料供应商信誉评价考核办法,准时率交货准时交货次数总交货次数,供应商评估内容及步骤的确定。
供应商评价办法
供应商评价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了选择信誉良好,具有实力的优秀供应商而制定的评价标准及依据。
二、评价内容
1、评议内容主要为产品价格因素、质量因素、交货及时性、售后服务及沟通等。
(1)产品价格指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产品价格构成产品的主要成本。
(2)产品质量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我们的技术要求及性能需求。
(3)交货及时性指供应商能否按约定的交货条件组织供货,准时送达。
(4)售后服务及沟通指供应商送达产品后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三、评议标准及分值
1、评议标准
(1)对照评议标准进行评议。
(2)评价采用计分法评议,评议时对每家承包单位评议分不低于60分,不大于100分,否则评议分无效,评议均分保留3位有效数字。
2、具体评议内容及相关分值
(1)价格因素在评价标准占30%,其中价格构成产品的主要成本,其他如运输、装卸、人工等成本在选择供应商也应一并考虑在内,按照价格优势具体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差、一般、良好、优秀,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低于70分为差,依次向上增加,70-80分为一般,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2)产品质量为整个供应环节中最重要的部分,产品的品质表现直接影响到整个供应的结果,此项占评价总分的40%,按照产品质量具体表现分为4个档次,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评分标准同上,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3)交货及时性,供应商能否按照约定交货期、交货条件组织供货将直接影响我单位的生产经营质量及连续性,一般来说作为单位评价供应商的交货及时性主要是我单位什么时候需要,供应商就什么时候送货,不早送,也不晚送,准时送达交货时间同样也是评价供应商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整个评价总分中占20%。按照送货及时性具体分为4个档次,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评分标准同上,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4)售后服务及沟通,一般来说,新商品送达后,会遇到使用、消耗及新产品训化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供应商是否能够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或说明也是作为单位评价供应商的一个基本因素之一,此项评议占评议总分的10%,按照售后服务的效果具体分为
4个档次,每个档次之间分值相差10分,评分标准同上,评分标准具体见表。
四、评议分结果
1、评议分为单位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价,其中综合评价分较高的供应商在我单位选择供应商会优先考虑。
2、本评价办法每年修改完善一次。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材料供应商信誉评价考核办法
材料供应商信誉评价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采购供应链系统提供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流程,最终形成一个优秀的供应商群体。即在保证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采购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达到规范采购过程、优化供应商群体、共享采购信息、监督采购过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提供材料的所有供应商。
第三条供应商考核评估的详细办法
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负责采购部门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对供应商考核按质量评判配分:占40分;产品价格配分:占30分;供货情况配分:占10分;后续服务配分:占10分;技术创新配分:占5分;财务配分:占5分的百分制形式来计算评估得分。
3.1质量评判:40分
产品质量包含五项评定内容:
3.1.1质量指标16分
1)来料批次合格率(8分)
来料批次合格率=合格来料批次/来料总批次*100%,合格来料批次越低,表明其品质越差,得分越低。
2)来料在线报废率(8分)
来料在线报废率=来料总报废数(含在线生产时发现的)/来料总数*100%,来料总报废数(含在线生产时发现的)越高,表明其品质越差,得分越低。
3.1.2质量体系7分
质量控制人员配备合理,且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0,ISO22000),并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有相关记录得分越高。
3.1.3原辅料进厂把关5分
有相关的原辅料进厂把关制度,且能够严格执行的得分越高。
3.1.4出厂把关7分
1)检测机构及设备(4分)
有检验机构及检测人员(均需有资质),检测设备良好的得分越高。
2)检验项目的开展(3分)
每批产品出厂均有合格的检验报告,且原始记录、检验项目齐全得分越高。
3.1.5生产能力的评判5分
生产能力能够满足需方供货需求(质量、数量)得分越高。
3.2价格:30分
根据市场行情波动,能提供较详细的行业内行情,市场整体降价时,能主动提出降价,然后计算出平均价格比率和最低价格比率后给出相应分值。
3.3供货:10分
1)供货期(7分)
供应商能在规定交货周期内交货,准时交货率越高得分越高。准时率交货=准时交货次数÷总交货次数×100%。
2)供货准确(3分)
供应商每次按需方订单计划准确送货,准确率越高得分越高。
3.4后续服务:10分
1)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5分)
质量出现问题,对待问题很拖沓,不能很快到达现场且也不积极处理的得分越低,次数较多时列入不合格之供应商。
2)后续必需提供的产品维护(5分)
所供产品需要厂家提供后续维护时,厂家无理由不及时处理,后期也不提供维护的,次数较多时列入不合格之供应商。
3.5技术创新:5分
供应商有自行设计开发的新产品,有相关商标的得分越高。
3.6财务:5分
供应商财务部门单据证件管理规范,并能准确齐全的提供所需证件的得分越高。
第四条供应商评估的控制要点
1.供应商的首选及选择条件。
2.供应商的供应能力的调查。
3.供应商的样品质量鉴定。
4.供应商评估内容及步骤的确定。
5.供应商评估结论的审核与批准。
6.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7.合格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8.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定期监督与考核。
9.根据供应商定期考核情况,进行优胜劣汰或辅导。
10.监督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置。
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界定
1.供应商评估总得分为:质量评判得分+产品价格得分+供货情况得分+后续服务得分+技术创新得分+财务得分。并将得分情况记录于《材料供应商信誉评价标准得分表》中。
2.供应商的等级界定与控制:根据评估标准最后对供应商进行划分,可根据物料采购金额的大小或者物料重要性的高低等,对供应商进行Ⅰ、Ⅱ、Ⅲ类分级:
2.1Ⅰ类供应商:总得分≥90分以上;
2.2Ⅱ类供应商:总得分≤89,总得分≥75;
2.3Ⅲ类供应商:总得分≤74,总得分≥60;
2.4不合格供应商:总得分<60以下;
根据Ⅰ、Ⅱ、Ⅲ类分级对供应商依次区分为重点、一般、非重点供应商,并按下列方法进行控制:
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工厂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设监督点对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
条件者生产方式的重点变更情况,提供制程管制上的相关检验记录。
一般.:组织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对供方进行辅导,提升品质水平,对产品实行成品、半成品联合检查。
非重点:供方送检,进行到货检验,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进行监测、检查,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3.被评为不合格之供应商,暂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集团公司各经营单位负责采购部门不能与其发生相关业务。
3.1Ⅰ类供应商:可加大采购量或给予一定的奖励;质量、逾期率为满分,经管理小组进一步考察,认定为特别优秀的供应商的物料可享受免检待遇。
3.2Ⅱ类供应商:可按相关加工协议的条款正常采购。原则上按月度支付其相关的加工款项,当出现有异常情况下,则要适当的推迟,推迟的时间则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3.3Ⅲ类供应商:在货款支付上则适当延迟。对此类供应商应随时辅导改进,不能进行辅导改进者,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
3.4总得分<60分的为不合格供应商,应予以淘汰。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材料供应商信誉评价标准得分表》
3.供应商分包商评价管理办法
供应商分包商评价管理办法
一、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价管理要素
1.前评价
1.1企业资质情况
1.1.1供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1.2供应商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对比后归还原件;
1.1.3近1年企业对外单位供应情况(销售业绩)。
1.2供应能力情况
1.2.1供应商材料设备的存储、调拨量能否满足公司项目部的及时需求;
1.2.2供应商的交货期是否会对公司项目施工工期进度带来影响。
1.3售后服务情况
2.后评价
2.1合同执行效率与工期影响分析
2.1.1标的物交接时间与合同中规定时间的关系,提前、按时或超期,以及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与否。
2.2标的物数量与质量分析
2.2.1标的物的实际接收数量与合同中载明数量的差比分析;
2.2.2标的物的规格质量或经检验分析与合同中载明标准、质量要求的差异分析。
2.3售后跟踪情况分析
2.3.1标的物数量与质量差异情况的处理分析;
2.3.2上门服务情况及响应时间情况分析;
2.3.3合同履行后的回访情况与否分析。
二、施工分包商评价管理要素
1.前评价
1.1企业资质情况
1.1.1分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1.2分包商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对比后归还原件;
1.1.3分包商提供企业施工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对比后归还原件;
1.1.4参与项目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原件与复印件,对比后归还原件;
1.1.5近3年企业承担的工程业绩清单,及建设单位鉴定意见。
1.2施工能力情况
1.2.1施工机具类型、性能、数量能否满足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的要求;
1.2.2管理、技术、施工人员编制能否满足按期完工的要求。
1.3施工人员持证情况
1.3.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且在施工期内有效。
2.后评价
2.1分包商与项目部配合度情况分析
2.1.1施工过程中是否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2.1.2施工过程中是否有技术改进或创新点。
2.2施工质量情况分析
2.2.1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或批准变更的图纸进行施工;
2.2.2施工节点部位处理是否合理;
2.2.3施工节点需要进行检验、监测、拍片等的,合格率、优良情况与否,对于不合格检测点返工处理情况;
2.2.4完工部位外观质量、保护措施如何;
2.3施工进度情况分析
2.3.1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施工进度受阻推延,其他情况下能否按施工进度施工,或提前或推迟完工,有无就可能工期拖延采取改善措施;
2.4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分析
2.4.1日常安全教育是否落实;
2.4.2日常技术交底情况是否落实;
2.4.3是否存在安全操作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以及事故处理情况;
2.4.4日常施工结束是否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2.4.5施工用水用电措施是否规范;
2.4.6施工队伍间有无不和谐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等。
三、供应商分包商评价要素反馈
1.在对上述评价管理要素中,前评价为一次性采集,后评价为动态跟踪采集。对于后评价:
1.1有供应行为发生时则进行信息采集;
1.2分包商评价要素采集为日常工作,可按工程实际情况,分按日、按阶段性施工进展等方式进行。
2.供应商前评价阶段信息采集有采购经办人进行;后评价阶段信息采集由采购经办人、库管、检验员共同进行。
3.分包商前评价阶段信息采集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企业资源部负责采集;后评价阶段由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资源员等负责采集。
4.信息的采集以表格形式记录,纸质记录以备查,电子档记录与供应商分包商评价系统同步录入,并将记录文件上报至公司资源管理部。信息录入由资料员等进行。
5.公司资源管理部根据上报收集的评价要素信息,进行评分评价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实时动态的掌握相关供应商及分包商与公司利益上的关联性。
6.公司各分公司、事业部等个资源管理部门亦可将评价结果信息定期与供应商或分包商沟通,就存在的问题采取改善措施。
7.对于供应商出现一次后评价不合格,且补救措施依然不能缩减公司方损失的,作为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8.对于分包商在一个项目施工期后,整体后评价不合格,或者阶段性评价中为合格比例少于百分之八十的,作为不合格分包商处理,取消此分包商承担公司项目施工的施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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