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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21-11-27 13:57:58 考试报名 我要投稿

甘肃省2017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5]20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15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务管理及对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资格审查、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 4: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2:00— 5: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考二科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2(免二科),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考生于2015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三)资格审查。考生登陆建设厅注册中心网站考试报名入口,按程序操作,进行资格审查,按提示交纳资格审查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3日至7月1 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4806670 张 群。
(四)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5年 6月15 日至 7月6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0年9 月12日至16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费:每科15元。
考试费: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90元,专业考试(2科)每人每科110元。
六、 其他事项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个月后,拨打声讯电话16887288,进行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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