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时间:2025-05-06 09:41:11 欧敏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精选2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机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精选24篇)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

  一、防范措施

  1.护理员要做到五勤:勤翻身、勤擦洗、勤按摩、勤整理、勤更换。

  2.对长期卧床老人应鼓励并协助经常翻身,更换卧位,避免骨突部位受压。一般翻身2小时一次,必要时1小时一次。翻身时避免拖、拉、推,以免擦伤皮肤。

  3.保护骨隆突部位,必要时受压部位垫棉垫、气圈或应用褥疮床垫。

  4.避免潮湿、摩擦及排泄物的刺激。要求保持床单的清洁、干燥、平整无皱褶,及时清扫床上碎屑。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大小便失禁、出汗较多的老年人应及时擦洗皮肤,更换清洁的被服、衣物。避免老年人直接躺卧于橡胶单上,以免刺激皮肤。

  5.每2小时巡视检查卧床老年人的.皮肤,经常用温水给老年人擦洗身体,按摩受压部位,以促进循环。

  6.增进营养饮食的摄入。

  二、应急处置

  1.发现褥疮时,应加强皮肤护理,及时通知医生,并向家属告知病情。

  2.医护根据病情按常规及时处理。

  3.发生褥疮时,除按防范措施要求认真护理外,还应做到:

  (1)淤血红润期:表现为红、肿、热、痛、麻木。每2小时翻身一次,5%红花酒精局部按摩,局部烤灯照射,2次/日,20分钟/次。

  (2)炎症浸润期:表现为局部红肿向外扩散、浸润,皮肤为紫红色,有水泡出现,疼痛加剧。水泡可用无菌注射器抽出,并用烤灯照射。2次/日,20分钟/次。使之干燥结痂,上面覆盖无菌纱布。

  (3)溃疡期:表现为水泡破裂,局部感染,浅层组织坏死,溃疡形成,创面有渗出及脓性分泌物。首先清疮(用0.02%呋喃西林或双氧水),清除坏死组织;可放置引流条,再用烤灯照射,20分钟/次,加强营养,也可用褥疮膏填塞。长期不愈合者,用生肌散等外敷。

  4.做好各种记录。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查隐患、压事故、抓基础、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规控培训、应急演练”三到位活动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能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正确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三、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传达贯彻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制定《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召开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全区各养老机构签订《20xx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书》。广泛进行宣传,营造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

  1.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用气用电、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2.建立《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档案》。检查档案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措施等。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档案发放到各养老服务机构,结合实际认真填写。

  3.举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安全工作培训班。聘请区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的领导、专家,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知识讲座,食品卫生知识讲座,健康知识讲座,预防传染性疾病知识讲座等。

  4.组织安全应急演练。3月下旬,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确保每个养老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以增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住养老人的安全应急意识和应急救援、自救能力。

  5.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事后监督体制。4月上旬,在安检组对养老机构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进行回访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做到每月两次的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6.几项具体工作安排。3月10日前,向区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区民政局工作方案;3月11日至4月20日,每周一下午5:00前,向区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周活动开展情况及《区安全生产“三到位”活动信息报表》。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3

  为确保我镇敬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通讯联络组:

  抢险救灾组:

  后勤保障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政府民政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入住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把老人的全部东西转移到两边的菜地,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如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由在院医生及时采取一些基本必要的应急处理,并向镇政府民政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乡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五、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做到处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进行报警、灭火和疏散人员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单位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4个小组。

  (一)消防应急指挥部:

  xxxx

  (二)灭火行动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成员:xx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

  成员:xx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程序

  1、本单位建筑内任一位置发生火灾,着火部位附近员工发现火灾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通过电话、对讲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报按钮向本单位(建筑)消防控制室报警并呼叫附近员工开展灭火及疏散工作;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员工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到着火地点,根据现场火灾具体情况,就近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等设施器材开展初期火灾扑救。

  2、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

  (1)首先应确认是否发生火灾,若发生火灾,将建筑消防设施由“手动”转为“自动”状态,如果为自动报警系统信号报警,一名值班人员立即通过视频监控、拨打电话或对讲机呼叫等方式通知楼层巡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进行初期处置;如果接到人员电话报警,直接按预案展开。

  (2)另一名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微型消防站及区域联防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出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将火灾发展变化情况向消防队随时报告,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

  (3)同时利用消防广播、对讲机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小组火灾基本情况,并要求各小组按照预案展开行动;利用广播劝导入住老人不要惊慌,引导老人有序疏散。

  (4)确认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发现有未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通知机动组及时排除故障。

  3、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通知后,按照各自职能展开行动。针对现场人员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可按照区域划分工作职责,相互间的疏散引导、初期火灾扑救和火灾报警等职责应为互补,协同配合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行动小组职责

  1、消防应急指挥部:消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火灾现场,负责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迅速正确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及安全疏散;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协调解决火灾扑救及安全疏散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灭火行动组:

  ①接到消防控制室通知后,着火部位就近人员带上灭火器进行先期处置;

  ②其他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携带相应器材迅速到达着火部位;

  ③到达着火部位后,先进行火情侦查,询问现场人员是否有人员被困,如果有人员被火势围困,立即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将被困人员救出后移交疏散引导组;

  ④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在救人的同时,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室内消火栓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正确实施灭火工作;当需要出水灭火时,两人一组,设立两组水枪阵地,一组主攻、一组掩护对火势进行扑救、控制,如果火灾呈蔓延趋势,在蔓延方向上设置一组水枪阵地堵截火势。

  3、通讯联络组:及时向“119”接警中心报告火势发展情况;保障单位内部灭火和疏散行动通讯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有序。

  4、疏散引导组:

  ①各区域疏散组成员引导本区域内老人前往最近安全通道快速、有序撤离火场,并提醒老人疏散要领;

  ②各区域负责人员应对本区域进行检查,以防疏漏老人;

  ③对于灭火组救出的行动不便老人,利用担架、轮椅等迅速将受伤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移交安全防护救护组人员处置;

  ④将老人疏散至(室外指定安全区域)后,各组长确认是否有未成功疏散或失联老人及时将情况汇总后向总指挥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

  ①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指令后,到达(指挥部指定区域)集结展开行动;

  ②设置警戒区,做好火灾现场外围警戒,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并迅速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引导消防车到达火场;

  ③对疏散引导组移交的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必要时拨打“120”联系救护车到场;

  ④确认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无遮挡,消防车道畅通,协助到场消防队员做好火场供水。

  各行动组组长负责汇总本组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向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接受消防应急指挥部指令,下达给本组成员。

  五、注意事项

  1、灭火行动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其他组成员在行动时应确保个人安全。

  2、灭火行动组在灭火时如发现场所内违规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迅速将其转移,无法转移时应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如起火物为违规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时,能排除爆炸危险时,用适宜的灭火器材扑救;如不能排除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本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或进一步指令;在未确认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前,严禁用水扑救。

  3、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灭火器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水渍污染。

  4、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本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应向消防救援全勤指挥部汇报火场详细情况,接受消防救援人员调度。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5

  一、应急小组

  组长:高满党

  成员:李尹雷先锋李子艳李小芳雷亚伟

  王守才华建中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流程

  (一)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二)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三)敬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四)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六)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自伤、伤人应急预案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五、摔倒、坠床应急预案

  (一)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二)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三)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四)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六、走失应急预案

  (一)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二)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三)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七、误吸、噎食应急预案

  (一)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二)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三)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四)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八、烫伤应急预案

  (一)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二)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三)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四)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五)做好照护记录。

  九、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二)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三)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五)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6

  为保障本养老机构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各应急组负责人

  组 员: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预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及时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1)本院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廉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2)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者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3)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4)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虑者病情,并及时按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5)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1)本院要定期检査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按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入住者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査整改。

  (3)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4)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

  5)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2)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査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3)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按打或委托他人按打120请求助。

  (4)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本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六、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7

  多种可预测和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时有可能发生,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车船飞机事故、群架、群殴等人为灾害和重大抢救,提高救护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护理部特制定《突发事件救治的护理应急预案》。

  1.成立护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护士长

  2.突发事件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1)凡遇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伤员。当班护士接到电话及相关信息后应及时向护士长及护理部报告,同时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2)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3)迅速启动护理急救梯队,根据伤员的人数、轻、重,排序进行启动。

  (4)接通知后迅速到达地点。

  (5)相关科室做好一切抢救准备工作。

  3.突发事件的护理应急预案及急救程序

  (1)院内急救程序

  1)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调集相关科室护士参加急救工作。

  4)由护理部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等工作。

  5)住院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就近科室应就地进行抢救,护理部协助组织调配护理人员。

  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及程序为保证老人安全,确保紧急情况下迅速调配护理人员到位,特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

  1.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护理部主任为副组长、护士长为成员的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建立应急调配小组成员库。

  2.凡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抢救、特殊急危重病人护理、病房紧急缺编等突发事件,各科应及时向护理部报告。

  3.报告程序

  正常上班时间: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分管领导

  夜班、节假日: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分管领导

  特别紧急情况下,总值班可根据具体情况直接通知相关人员,或向其他科室人员请求紧急援助。

  (1)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预案,由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各科室应本着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服从医院和护理人力应急调配领导小组的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2)护理应急调配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护理部主任或护理总值班直接与各科护士长联系,安排可调配人员,及时有效上岗。

  (3)具体调配方案根据紧急事件情况、危重病例数、病情、护理人员缺编情况等因素合理、统一调配,保障紧急状态下护理安全与护理质量。

  (4)护理部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对护理应急调配小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的业务培训,提高小组成员专科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应急反应能力。

  (5)应急调配小组成员接到应急通知应及时根据指令参与应急工作,凡接到应急通知不及时到岗者,将追究个人责任,并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及医院年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防止老人发生暴力行为预案

  一、防范措施

  1.护理人员勤巡视房间,对情绪和活动异常老年人要多观察,并做好交接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2.主动与老年人沟通,了解老年人的诉求,满足其合理的`要求。

  3.了解老年人的病情及心理动态,及时发现潜在的暴力行为倾向。稳定老年人的情绪,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做好记录。

  二、应急处置

  1.如遇老年人发生暴力行为,在场工作人员应尽力及早制止,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追查原因及诱因,视情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单间隔离或专人看护或适当约束等。

  2.通知医生诊治,遵医嘱用药,或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家属,要求转院或出院。

  3.自伤或伤及他人身体及性命,毁坏公物,攻击性行为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8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遇有院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院长报告,院长负责向县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通报。

  2、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完善传染病疫情检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3、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服务对象和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院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卫生所联系。做好保障措施。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疫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乡镇及县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乡镇及县民政局。

  (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乡镇及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乡镇和县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乡镇、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和分管纪检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9

  为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切实提高处置自然灾害和降低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平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等灾害事故,积极开展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交通畅通安全等抢险救灾行动,减少人民生命损失,保证全镇的安全稳定。

  二、领导小组和工作分工

  经研究成立蔡勇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赵东亮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镇直单位和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领导小组在蔡勇镇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工作分工,积极开展应对措施,保证雨雪冰冻天气的'社会稳定。

  三、物资器材保障

  物资保障由综合保障组负责,筹备救援车辆、救灾物资、生活物资等,同时请示领导,随时征调大型设备投入救灾。器材不足时,由镇党政办负责调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各工作组要将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及时上报综合保障组,按规范程序及时向区政府汇报;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送镇主要领导,并落实逐级上报,不得出现虚报、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等现象。

  2.强化应急值守。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如有灾情发生,立即上报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后果和严重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0

  为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马芫苹

  副指挥长:刘继亮

  成员:王静、刘影、王影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通讯联络组:唐素媛

  抢险救灾组:李坤

  后勤保障组:任凤侠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云龙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云龙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养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四、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养老机构防寒潮大风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体系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三、类别划分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如遇盗窃、伤人或暴雨、山洪等突发性事件,对院民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时,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五、信息管理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固定电话)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六、善后处理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2

  一、防范措施

  1.进食热食和热汤时,护理员要事先告知老年人,待温热再食用。

  2.饮用水和漱口水温度不超过43℃,倾倒热水时,避开老年人。

  3.使用烤灯时要调节好距离,随时观察,避免皮肤烫伤。

  4.老年人洗浴时,水温调节合适后再协助老年人沐浴。

  5.冬季老年人使用暖水袋时,注意温度不宜过高,一般情况下小于50℃为宜;热水袋外要包裹一层毛巾,避免直接接触皮肤,放置距离身体10cm。

  6.水房应悬挂“小心烫伤”标示。

  二、应急处置

  1.发现老人烫伤,及时通知医生,根据烫伤诊疗常规进行处置。

  2.发生轻度、小面积烫伤:应立即将烫伤部位置于冷水中,不必做特殊处理。

  3.发生中度烫伤:伤及真皮层,皮肤表面起水泡,注意水泡不要擦破。如水泡已破,可用冷开水冲洗,并在伤口上敷少量的烫伤药膏,再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并加压包扎固定。

  4.发生重度大面积烫伤:通知医师,首先要除去已经贴在烫伤创面上的衣服,并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以保护创面。

  5.通知家属并及时送至专科医院诊治。

  6.做好各种记录,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烫伤严重,上报主管领导或院总值班。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3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定期分析讨论安全工作情况。与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局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围绕重点,认真排查

  我局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和十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检查组开展了对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敬老院、社会福利企业、殡仪馆、公墓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开展6次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一是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以及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治理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二是开展食品卫生检查。检查相关单位食堂的食品进货渠道,严防食物中毒。三是开展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对有设备的单位,督促加强使用安全的管理,防止带故障使用和违反操作使用。此外,加强了车辆驾驶的安全意识教育,杜绝出现酒后驾驶。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找隐患,对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三、突出宣传,加强教育

  (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责任,分头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先后开展了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敬老院护理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清剿火患活动”,民政系统组织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安全工作会议,局属事业单位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召集养老机构在季节转换等重要节点的的安全工作会议五次。做到安全工作经常提醒,警钟常敲。

  (二)重点抓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安全教育。遇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开展节前安全教育,下发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要求,部署安全工作。同时局党组还分头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三)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延伸到服务对象。认真做好干休所老干部、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的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安全小常识教育,并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居家老人特别是独居的老人家庭宣传安全知识。通过橱窗、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将安全常识形象化、通俗化,使安全常识人人知晓。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一)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职能。年初各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安全工作检查方案,明确负责具体工作的安全员,并定期让安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开展本单位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内保工作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在办公区和宿舍区内落实了技防物防措施,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加强了人员配备,强化安全措施,并建立健全了门卫制度、巡逻制度,防止内部发生盗窃、治安等可防性案件。确保民政系统的安全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为预防各种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了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责任制度、防汛抢险值班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制度、水电气安全使用制度等,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群众生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4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对照县道安办具体工作要求,为科学、有力、有序应对可能出现的雨雾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我乡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人民文化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室分工、协调一致、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黎场乡20xx年雨雪冰雪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乡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

  组长:刘康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周兴鱼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成员:黎华勇黎场村支书

  梁兴全秀才村支书

  彭红权江云村支书

  谭忠文深溪村支书

  黎鱼天湾村支书

  内设相关科室

  西沱水陆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政法委员李威同志担任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组长职责:根据上级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负责领导和组织全乡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各村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解决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

  四、应急响应

  (一)根据气象部门发布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天气预警后,所有工作组成员立即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做好生活必需品、医疗设备,防滑用品等抗灾材料的储备工作,养护好参加抢险救灾车辆,工程机械及抢险用具,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三)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密切关注强降温和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开展预测分析、滚动会商和灾情研判,提出防范应对工作建议。各相关科室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交通干线、骨干电网、供水线路和网络通信情况,及时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各村道路畅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渠道,提前发布预报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尤其要做好人员密集区的预警发布,严防人员伤亡时间发生。

  (四)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针对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沟通协调,迅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医院、各类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故障维修;对农村住房、棚架房、简易房、临时搭建工棚、种植大棚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桥梁及危险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建筑施工场所的机械进行检测,采取防冻措施,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对烟爆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商店、饭店、老旧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五)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应对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大范围极端情况,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提前预置布放抢险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备足棉衣、棉被等御寒保暖类物资,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做好除冰、扫雪装备及人员准备。加强公共交通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秩序。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使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六)要密切关注灾情,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灾区需要,视情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温暖住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统筹做好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安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五、应急值班值守

  各村、内设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守和备勤,密切关注低温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和灾情发生发展变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处于值班待命状态,发生险情即时响应、科学施救。要加强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5

  一、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服务恢复工作

  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完善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内部防控,加强责任落实,及时让工作人员知晓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恢复养老服务工作。

  二、着力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从5月份起,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汛期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情发生,市民政局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平时预防和排查整治,强化对民政服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深入、不留死角。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坚决杜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民政局要求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依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生命通道”畅通工作的集中整治,对人员较集中的住房、库房、厨房、档案室、餐厅等活动场所进行认真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机构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消除隐患,暂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不出事故。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6

  为保障养老机构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xxxx养老机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源头管理

  凡入住养老机构人员,要与养老机构签订协议,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突发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养老机构要本着 "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各类突发事件分类处置

  (一)、火灾事件

  1、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上报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迅速疏散入住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4、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检验检疫。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民政局报告。

  (三)、摔伤事件

  (1)当发现入住老人突然摔倒时,事件第一发现人(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到老人身边,检查老人摔伤情况,初步判断老人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

  (2)通知本机构内护理人员及医生护士。

  (3)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老人送回房间休息,安慰患者。若伤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伤者病情,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并随行到医院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4)若伤势情形严重,情况复杂,应急小组立即向县民政局报告。

  (四)、人员走失事件

  (1)制定严格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外出管理制度,做到外出有请假条,事由、去向、回归时间清楚,非自理老人必须有家属陪伴批准人签字。建立严格的外出登记及门卫出入登记制度。

  (2)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现老人走失后,立即向应急小组报告,2小时内向县民政局报告。

  (3)立即组织知情人分析老人走失的去向,及时寻找。

  (4)立即与家属取得联系,通报情况,结合家属提供的

  信息制定寻找方案。寻找方案措施如下:

  ①、请示公安部门支援,动用公安天网工程查询;

  ②、调用交警路口监控,确定出走方向;

  ③、使用环保 "天眼" 搜寻;

  ④、利用微信群发动群众力量;

  ⑤、征得家属及监护人同意后,在电视台发布寻人启事;

  ⑥、征得家属及监护人同意后,张贴寻人启事;

  ⑦、请求公安部门支持,动用警犬协助搜寻;

  ⑧、如有需要,请求通过市民政局动员各县协助查询;

  ⑨、24小时找不到,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做好社会舆情处置;

  (5)迅速组织员工分成若干个小组,按寻找方案分头寻找并与机构负责人随时联络。

  (6)服从县民政局指挥,依据寻找线索,及时修改寻找方案。

  (7)善后工作

  ①、找回后立即让老人休息,对身体做一次全面检查,注意有无外伤并实施对症处理,做好护理记录。及时通知家属,告知老人现状。

  ②、事件基本结束后,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应如实向主管部门做出专题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县民政局。

  (五)、噎食事件

  (1)发现院民噎食后,要立即清除口、咽部食物疏通呼吸道,清醒的老人用手或牙刷、压舌板刺激咽部催吐,同时拍老人背部,协助吐出食物;不清醒的要及时通知机构内医务人员。

  (2)情节严重的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其监护人,共同协助治疗。

  (3)及时向民政局报告。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小组应及时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报告县民政局。

  五、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7

  (一)火灾的应急处理

  1.发生火灾,立即呼叫,压下火警警报;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实行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内部报警电话,拨打物业保卫处电话,告知火灾详细地点,火灾种类,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内部消防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根据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4.切断电源,小型火灾先使用灭火器灭火,及时疏散老人。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

  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做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做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仔细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根据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8

  为确保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敬老院工作正常运行,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我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扬、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

  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组长:x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驻院区医生),成员:xxx,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x。成员:xx,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实行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助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根据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院民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根据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对行动不便的院民及时安排人员帮助其迅速转移,切实保证逃生院民的安全撤离。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19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和消除养老机构应急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本县养老机构应急事件处置,提高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保障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合法权益,编制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保障养老机构人员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民政局;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县民政局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火灾事故中的“四懂、三会”:

  四懂:

  (1)懂得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2)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懂得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懂得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灭火器材。

  (3)会组织人员逃生。

  灭火器使用方法:“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左右喷”。

  “熟练掌握“三知、四会”即: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所在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县食药监部门、县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中毒人员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管辖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民政局,由管辖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积极组织老人、职工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在院老人、职工及时进行救治。

  (六)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突发意外老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做第一时间的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立即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养老机构防汛应急预案

  1.接到雷雨天气通知后,由机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对全院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如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所在楼层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电源,防止触电意外事故发生。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老人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他突发事件可参照本预案中主要处置措施规定妥善处理

  五、本预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2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管理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云龙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市云龙区养老机构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场所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的各类恐怖袭击、暴力事件,自然灾害、影响机构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等。

  1.4事故分级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分级是在国务院《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等级标准划定的。

  1.4.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2重大事故(Ⅱ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3较大事故(Ⅲ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4一般事故(Ⅳ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深化全过程风险管理,做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现有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区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强化社会各类主体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实现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利用科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坚持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组织体现和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房产服务中心、云龙生态环境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调查;向区政府报告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云龙区民政局,主任由云龙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云龙区民政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全日制受理和收集养老机构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养老机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发生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负责甄别事件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分工组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经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拨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财政局:负责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气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气需求。

  区城管局:负责恶劣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区农水局:负责协调供水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饮水供应。

  区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要求组织或参与涉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助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危害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区房产服务中心:指导协调供热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热需求;配合主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云龙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动态监督,及时报告环境安全隐患,强化污染源的防控。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指导、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催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事发养老机构的请求,参与火灾等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及各工作小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将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成员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灾害所在地街道负责同志组成。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安保维稳、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区民政局牵头,配合指挥部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2)安保维稳组:由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一定范围的交通管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牵头,负责紧急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等。

  (4)环境监测组:由云龙生态环境局牵头,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进一步扩大。

  (5)抢险救援组:由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主要负责事故抢险。

  (6)应急保障组:由区经发局牵头,区农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提供物资、经费、交通、电力、通讯等保障。

  (7)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并配合发布和宣传疏散路线,稳定民心。

  (8)善后处理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所涉及的安置、抚恤、赔偿等前期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登记和统计工作等。

  (9)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养老院的重建和恢复。

  (10)专家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调集市、区专家库成员,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11)调查评估组:由区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预防、预警与报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区民政局各有关职能科室会同有关部门及科室,根据天气情况、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及检查自查情况,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情况,向有关科室及养老机构提出风险警示信息和监管建议。其他成员单位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给各对口职能科室,以便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2 预警与报警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工作。

  (2)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区民政局收集到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用红色等级(Ⅰ级)、橙色等级(Ⅱ级)、黄色等级(Ⅲ级)和蓝色等级(Ⅳ级)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 预警信息发布

  红色预警(Ⅰ级)和橙色预警(Ⅱ级)报省人民政府后,由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黄色预警(Ⅲ级)由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蓝色预警(Ⅳ级)由区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4 预警措施

  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加强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时收报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向养老机构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和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5 调整、解除警报

  发布预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如实向区民政局报告。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起因、现状等,并予以核实,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指挥部确认后,采取预警措施,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抄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先期处置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要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 应急响应

  4.4.1 分级响应机制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响应与处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装备,参与由省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领导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现场工作。

  较大事故(Ⅲ级)响应与处置:发生较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负责及时、果断处置,并接受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

  一般事故(Ⅳ级)响应与处置:发生一般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区政府负责应急处置。

  4.4.2 应急响应程序

  区民政局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故的状况,初步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分别向区政府和上一级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上报事故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4.4.3 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组织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5 现场指挥与协调

  4.5.1 指挥和协调机制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后,各有关单位得到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或队伍赶赴指定位置,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本着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的原则,迅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应急处置任务。

  4.5.2 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通报事故情况,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指挥和指导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等。

  4.5.3 指挥与紧急处置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可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6 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应急救援。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会同区卫健委,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救治因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2)危害控制、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科室职责,会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发地街道、养老机构,开展应急处置,抢救伤员、保护财产,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将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3)事故调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维护稳定。公安等部门及事发单位分管安全保卫的人员,加强治安管理,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涉事地区社会稳定。

  4.7 信息发布

  (1)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认定后,由民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对外进行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工作。

  (2)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有关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公告等方式进行发布。

  4.8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4.8.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到较大事故(Ⅲ级)、重大事故(Ⅱ级)或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当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条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第一,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第二,事发现场、涉事人员得以有效控制,灾害险情得到有效遏制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8.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由专家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街道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伤病人员的安置、补偿,死亡人员的家属安抚及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处置组会同事发地街道,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2 恢复重建

  民政局应当尽快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或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电、油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制定恢复重建和发展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3 社会救助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突发事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并会同商务等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门、红十字会负责发动社会、个人和境外机构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协助卫健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4 调查评估

  区民政局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6保障措施

  6.1应急机制保障

  本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6.2信息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6.3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等。

  6.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救护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和心理咨询,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消除恐惧心理。各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6.5 交通运输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6.6 治安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发地街道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 经费保障

  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同时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8 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物资的储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民政局制定,根据区政府要求和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7.2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1)区民政局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4)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区民政局提出修订意见。

  7.4 教育和培训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培训、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检验和提高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

  7.5 责任与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起草,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9.2 云龙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联系电话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21

  为保障养老服务安全,确保老人生命安全和我院运营正常运转,确保防汛减灾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得当,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行政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康部主任、后勤工程部主任、财务部主任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具体负责我院的防汛工作,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雨水排泄、停电停水、人员伤害、人员疏散等事故防范及紧急处理。

  二、成立各小组

  (一)物资保障组

  组长:财务部主任

  成员:财务、库管

  负责协同各部门和集团公司储备防汛物资、生活物资、抢险物资实时出库、短缺物资紧急采买等工作。

  (二)通讯联络组

  组长:行政部主任

  成员:行政助理

  负责防汛期间,及时做好上级单位防汛文件、紧急雨情、我院防汛措施要求的院内通报;负责协助院长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同抢修组结合视灾情联系119、电力、自来水厂等应急抢险机构;通过电话、微信、院内广播告知防汛相关小组人员及老人,抗险救灾。

  (三)抢险组

  组长:后勤工程部主任

  成员:后勤助理、维修工、男保洁员

  负责防汛救灾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室外区域、各楼大厅、过道、楼梯、功能房间、食堂、消防水泵房等地的'防汛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立即参加救灾工作。

  (四)抢救组

  组长:医康部主任

  成员:医生、护士

  负责做好院内老人身体健康监测;负责灾害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灾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做好人员及时送医准备,对急重症老人、伤重人员联系120送医治疗。

  (五)突发照护及紧急疏散组

  组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护理主管、护理组长、护理员

  负责护理区域防汛排查和异常报告;停电、停水后老人情绪安抚及基本生活护理;发生水漫室内时及时告知老人,组织老人紧急疏散与逃生。

  三、报告程序

  各部门当班人员→值班室→防汛领导小组→院长→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成立我院防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的防汛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渡汛和我院财产不受损失。

  (二)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尤其是告诫老人不要涉水、不要湿手用电等。

  (三)防汛期间,做好老人进出院管理,一律禁止老人单独出院。

  (四)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值班制度,轮值院长、行政值班、医生值班、消防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天气,全体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及在院内备勤。

  启动防汛预案后,各小组50%以上成员在院内备勤;防汛预案升级后,各小组全体成员在院内备勤。

  (五)后勤工程部和护理部要将所有房屋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护理部要做好护理人员调配,做好交接班人员充足,保障老人护理工作有序进行;行政部要做好伙食食材储备和伙食供应;医康部要监测老人身体状况,及时诊疗或转院。

  (六)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小组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我院及周边水位上涨情况。

  (七)及时掌握险情,一旦我院发生防汛紧急情况,全体抢险组成员应立即赶到院内,听从院长的指挥,奋力抢搬物资、抽排积水、协助紧急疏散等。防汛期间,全体员工待命,必要情况下,由院长组织,通讯组联络相关或全体人员到岗抢险救灾。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22

  为切实做好我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的精神,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晓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救助局、社会事务科、慈善社工科及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机关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上级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加强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在对入住老人、孤残儿童安全供暖基础上,禁止在居室内使用明火电烤炉和电热毯,禁止使用木炭、燃煤取暖,禁止在居室内加热食品,严防取暖引发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老年人、孤残儿童造成的影响,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孤残儿童严防摔伤。

  (三)救助局:督导各区县(市)加强对因低温雨雪天气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严格落实救助保障政策。

  (四)市救助管理站:扎实开展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城区街面巡查力度,加强站内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做好站内扫雪除冰工作。

  (五)市第五人民医院:加强院内老年公寓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院内扫雪除冰工作。

  (六)市殡仪馆:做好馆内扫雪除冰工作及治丧厅内安全取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范应对此次冰冻雨雪天气的各类会议及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压实属地管理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主体责任。

  (二)严格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值班纪律。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信息日报告制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响应结束,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将应对工作信息汇总,在每日下午5点之前上报局办公室。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23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和养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养老院的防汛工作,做好居住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雨水泄洪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养老院财产等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养老院防汛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防汛工作小组职责:灾害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灾情拨打119,报险救灾。负责防洪救灾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防汛工作;灾害发生,立即参加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灾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24

  一、防范措施

  1.护理员要做到五勤:勤翻身、勤擦洗、勤按摩、勤整理、勤更换。

  2.对长期卧床老人应鼓励并协助经常翻身,更换卧位,避免骨突部位受压。一般翻身2小时一次,必要时1小时一次。翻身时避免拖、拉、推,以免擦伤皮肤。

  3.保护骨隆突部位,必要时受压部位垫棉垫、气圈或应用褥疮床垫。

  4.避免潮湿、摩擦及排泄物的刺激。要求保持床单的`清洁、干燥、平整无皱褶,及时清扫床上碎屑。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大小便失禁、出汗较多的老年人应及时擦洗皮肤,更换清洁的被服、衣物。避免老年人直接躺卧于橡胶单上,以免刺激皮肤。

  5.每2小时巡视检查卧床老年人的皮肤,经常用温水给老年人擦洗身体,按摩受压部位,以促进循环。

  6.增进营养饮食的摄入。

  二、应急处置

  1.发现褥疮时,应加强皮肤护理,及时通知医生,并向家属告知病情。

  2.医护根据病情按常规及时处理。

  3.发生褥疮时,除按防范措施要求认真护理外,还应做到:

  (1)淤血红润期:表现为红、肿、热、痛、麻木。每2小时翻身一次,5%红花酒精局部按摩,局部烤灯照射,2次/日,20分钟/次。

  (2)炎症浸润期:表现为局部红肿向外扩散、浸润,皮肤为紫红色,有水泡出现,疼痛加剧。水泡可用无菌注射器抽出,并用烤灯照射。2次/日,20分钟/次。使之干燥结痂,上面覆盖无菌纱布。

  (3)溃疡期:表现为水泡破裂,局部感染,浅层组织坏死,溃疡形成,创面有渗出及脓性分泌物。首先清疮(用0.02%呋喃西林或双氧水),清除坏死组织;可放置引流条,再用烤灯照射,20分钟/次,加强营养,也可用褥疮膏填塞。长期不愈合者,用生肌散等外敷。

  4.做好各种记录。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2-03

养老机构安全应急预案11-20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5篇07-03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精选11篇)06-15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大全15篇】04-07

养老服务机构应急预案(精选21篇)12-21

养老服务机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9篇)04-08

养老机构传染病应急预案(通用7篇)07-01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21篇)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