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为伴作文

时间:2023-12-06 11:45:28 以什么为话题的作文 我要投稿

与为伴作文3篇(热)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为伴作文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与为伴作文3篇(热)

与为伴作文 篇1

  “书卷多了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我不止把书看作进步的阶梯,更把他当做我从小到大的朋友,玩伴。

  但我只是咿咿细语的时候妈妈就买来了图画书,我总是对那些书中的人物和图话什么的爱不释手:吃饭的时候拿着它,睡觉的时候带着它,就连上厕所的时候也都拿着它。虽然现在我长大了,但我看书的兴趣一直没变,我喜欢的书中惊险的旅行和动人的故事。它们像一串串美妙的音符被我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书架上的一本本书像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让我懂得了人心的美恶,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当我站在书架前就像一位富裕的`公主,用用着它们所有的知识,掌握着它们所有的"财富”。

  《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元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跌若起伏的故事,悲壮恢宏战争场景,读来让人惊心动魄,拍案叫绝。这让我感到诸葛亮的大智。

  《水浒传》里,一百零八位好汉,行侠江湖,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他们成恶扬善,精彩绝论的英雄事迹让人看了拍手称快,津津乐道。让我明白了当时的官场上的黑暗。

  《西游记》通过大胆,丰富的想象,塑造了孙悟空这个超凡入圣的理想,化成英雄形象,曲折地反映出世态人情和世俗情怀,表现了鲜活的人间智慧。让我领会到了孙悟空的一身好本领。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现了广阔的社会与现实的生活,写进了多姿多彩的世态人情。让我懂得了世道的昏暗和悲惨,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事情,让人读了心潮澎湃,手难释卷。

  书不但给我带来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书上有笑话谜语,脑筋急转弯,漫画都能开发人的智力,挖掘人的潜力,只要我心情不好,就会找出笑话来看一看不到十分钟我就会开怀大笑,原来坏心情一下子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指引我的人生道路上前进的明灯。我将终身与书为伴,让墨香满坊,书香满屋!

与为伴作文 篇2

  那张小桌很早就来到我家了。

  幼儿园时少有书面作业,书桌实在是不太需要。可上了小学,书面作业突然地就多了起来,这时候书桌就派上用场了。于是爸妈在我升入小学时给我买了一张小书桌,靠着一面墙倚在客厅的一角。

  那张小桌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多么美丽的存在呀!比我稍微高一点的书桌是粉白双色的,桌面与书架朝外的那一面都是温柔的淡粉,其余地方则是细腻的象牙白。不仅如此,书桌还有一个大大的抽屉和一个可以放上茶杯的小支架。当时对粉红色爱得深沉的我坐在桌前捏着根铅笔描红,感觉愉悦得仿佛可以从周身冒出盈着棉花糖香甜的粉色泡泡。

  书桌自带的`小书架先是被我塞满了印着美丽插图的童话与绘本,接着又换成了比我现在手掌大不了多少的小学教科书。别看我现在普通话说得流利自如,一二年级时拼音学得可是无比困难。可能因为小时候在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说话的腔调便带了些北方的特点,这使得我念拼音时念得十分痛苦。念着念着,碰到了稍难一点的拼音,哼哧哼哧好半天也念不对时,我甚至会委屈得趴在桌上掉眼泪。可每一次当我趴在桌上的时候,眼前都是美好的粉红,掌心下是小桌略有点粗糙却又不是温和的触感,心里落着雨滴的云就散了。我很快就能重新振作起来,抹两把眼泪,继续和拼音“对战”。

  小孩子的心思单纯如一张白纸,有什么想法都清清楚楚地表现在明面上,不会有刻意隐藏在心里的事。但只要稍微长大一些,这些小小的隐藏的念头就一个接一个从心里的湖底浮上来了。我藏漫画,藏零食,藏贴纸,藏玩具,大多数时间都藏在我最熟悉的小书桌里。为了不被发现,还悄悄把几张贴纸“送”给小书桌当“封口费”。可书桌偏偏像是在和我作对一样,每次都不帮我好好隐藏我的“宝藏”,于是我的“宝藏”被父母“挖”出,接下来我就免不了要遭殃了。我数着手指和书桌算账,书桌每次都一声不吭,不辩解也不道歉,只给我一个粉红的“拥抱”,我就心软地放过它了。

  随着年龄的增加,作业与书越来越多,小小书桌已经无法负担那么多的压力,父母就给我重新定制了一张木桌。我在木桌上写作业,看书,陪伴了我五六年的小粉桌“退居二线”,成了父亲放电脑的电脑桌。可就算如此,有时我从它面前经过,还会坐在它面前,趴在桌上与我曾经的书桌单方面地说几句话,对它笑一笑。

  这张小桌可是陪伴了我多年的老朋友了。我怎么可能,怎么忍心遗忘这张承载了我五年欢笑哀怒的书桌呢?

与为伴作文 篇3

  谁不爱读书?回答是大多数人是喜欢读书的。可以说,人生活在书中,书也是人生的写照。

  小时候,我家就在书店旁。那时的我如同发现了一块绿洲,每天除了在家里就是泡在书店里,父母也不多过问。于是书店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乐园。去的次数多了,我也觉得过意不去了,就学着作家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看书的时候往大人身旁靠一靠,装作他的女儿或是什么亲戚,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读书。小时候读书,只是觉得好玩儿,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凑个热闹而已。渐渐地,我也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起来。通常书看到一半儿,天黑了,于是我把书藏在架子底下,等第二天来继续看。晚上躺在床上,我仍心系故事情节,便给主人公编排起来,直到满意为止。等到第二天,再拿书与自己的“版本”比较。可以说,我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上了初中以后,我仍然抽出时间来看书。夜晚降临,手拿一本杨红樱小说,静静伏在桌上,品析着作者的妙语,感受着作者的情怀。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人与书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便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于谦的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如果读书能成为一个人的习惯,那么这个人的良好修养就会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那么他也是一个善于生活,善于发现美的人。

  最近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叫《目送》。它曾经红遍东南亚,甚至美国。朴实的文笔却处处牵动着读者的心。作者龙应台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经历了失父之痛,并且她与儿子之间的代沟也令她十分无奈。“有些路呀,需要一个人去走。”这就是作者对生活的释然,也是给读者的一个启迪。

  书就是人类最诚挚的老师。仅《目送》一篇就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何况其他作品呢?想做一个智者,就要让读书成为你的习惯。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管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隔膜,书始终是你可以将心比心的朋友。

  我希望与我同龄的朋友们,不要让网络将思想封锁,不要让超负荷的学习使你的眼中失去美。让我们一路同行,与书为伴,捧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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