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3-08-03 10:18:36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评选方案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评选方案4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使备课组成为新课改背景下校本教研最高效的学习组织,成为教师交流、互助和发展的平台,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教师专业引导,规范教学管理,加速教师成长,整体优化师资结构,为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xx关于加强备课组建设的意见》,制定此评选方案。

  一、评选考核的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与师德规范,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认真贯彻“互动式”教学模式。

  组内教师相互尊重,学术研讨氛围浓厚,舆论导向正确。

  各年级备课组由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组成。

  2、必备条件。

  按照学校计划和教务外的工作计划,拟订出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备课组教学目标符合实际并且落实有力。

  备课组各成员严格按教学计划完成学期教学质量目标,期末有工作总结。

  每学期至少应组织一次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研究并交流经验和教改信息。

  每周按时说课,对教材进行分析,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并促使组内各成员在备课各环节(分析教材、分析学生、归纳方法等)上下功夫。

  积极组织组内成员听课和评课。

  备课组能积极配合学校安排好组员的各级各类公开课、研讨课等工作,每学期组内至少有一人举行校级公开课。

  备课组能积极组织本组内教师出好练习、单元巩固训练、单元检测试卷等,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到位,难易结合,导向明确,并能及时做好必要的质量分析。

  备课组内每人每学期至少有一篇论文或总结等文章交教务处或教科处存档。

  备课组内各班教学质量稳定,没有明显的弱班。

  二、评选考核的办法与细则

  1、每学期末,备课组按评分细则(附后)自评赋分,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交教务处存档。自评赋分时加分不受总分限制,扣分则以扣完该项得分止。

  2、每学年结束后,根据两学期得分情况相加汇总后为该学年的得分。

  3、教务处组织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有关骨干教师在按照条件筛选的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审查并予以最终得分。

  3、备课组得分排名以年级组为单位。同一学科各年级备课组综合排名之和作为优秀教研组的评选依据。

  4、每学年以年级组为单位,按30%的比例评出校内优秀备课组。

  三、奖励制度

  对被评为优秀的备课组,备课组长和全体组员在学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获得一定的奖励。

  1、优秀备课组组长和组员,有优先被推荐参加高层次的学习和研究。备课组长的经历和业绩作为提干、评先、评优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2、获得校内优秀级的`备课组能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选。获得优秀备课组的组长能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选。

  3、获得校级优秀备课组(教研组)称号的组员,每人奖励200元,备课组长奖300元。获得区级优秀备课组(教研组)称号的组员,每人奖励300元,备课组长奖400元。获得市级优秀备课组(教研组)称号的组员,每人奖励500元,备课组长奖600元。

评选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贯彻新课程精神,提高青年教师有效进行课堂教学的能力,努力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教师,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学校决定举行20xx学年校级教坛新秀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坛新秀评比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组员:xxx、部分学科教研组长(本次课堂教学评比小组组员)。

  二、参评对象:

  所有参加过20xx学年学校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青年教师。

  三、评比形式:

  粉笔字、整合(课件制作)、评课、上课。

  四、上课评比时间:

  第十七周,12月18日-21日,具体开课时间由校教科研处提前一天通知参评教师,上课班级和课题提前一天由参评教师本人抽签决定。

  五、评比方法:

  1、比赛评分实行100分制,20xx学年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的得分占40分,其中,评课15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未得奖者为8分),粉笔字10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未得奖者为4分),整合(课件制作)15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未得奖者为8分)。上课比赛占60分。

  2、文科课堂教学评比小组:xxx。组长:xxx。

  理科课堂教学评比小组:xxx,组长:xxx。

  3、校教科研处根据参赛选手的.总得分挑选5名选手上报校长室审核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名单。

  六、奖励办法:

  1、由校长室向获奖选手颁发校级“教坛新秀”荣誉证书。

  2、学校在校园内红榜公布获得校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教师的名单及照片。

  3、学校在期末考核中给予获得校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加分奖励。

  温四中教科研处

评选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评选方案 篇4

  一、表彰名额

  表彰奖励10名教书育人楷模,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80名优秀教师。

  二、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选,但要从严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扎根基层、献身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教师典型。

  2.长期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学生,能够用自身的言行影响和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中,真正起到引领航向的作用。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够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崇高品质;用满腔热忱谱写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情操;

  4.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农村特岗”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生和家长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无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行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公正推荐、逐级评审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州里将成立评选组委会,对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各有关学校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甄选,评选出10名全州教书育人楷模。

  五、奖励形式

  由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推荐先进个人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二)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是要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农村学校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比例的10%以内。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推荐人选上报前,各县(市)、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选在其所在地教育系统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州里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县(市)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各单位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首次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本县(市)、本单位20xx年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各县(市)要将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全州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中排序上报。

  (三)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3份,其中《一览表》和《统计表》存为Excel文件,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存为Word文档,审批表用A3纸打印。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箱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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