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3-07-10 09:15:26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合同优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代理合同优选15篇

委托代理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将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0.0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及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进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进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代理行为。

  1.3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口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出具相关证明。

  1.4乙方不承担为甲方委托进口产品非乙方不当装运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进口项目

  2.1标的:乙方代理甲方从

  2.2甲方编制《委托进口确认单》,列明每批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内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3.1甲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卖方发货期前3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做进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3.2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3.3落实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和有关费用,具体方式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

  3.4甲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外销合同的签订由甲乙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执行或者代理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采取对策。

  4.2货物到港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接货。

  4.3海关核准并通知可付汇(取得可付汇海关单)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3个工作日内办理对外支付的有关手续。

  第五条进口合同价款、费用及其支付和结算

  5.1进口合同价款及具体进口货物清单、数量和价格见本进口代理合同的2.2条款。

  5.2进口代理费率为进口货物完税后人民币总价的。除此以外的进口报关费、打单费、海关正常查车费,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装卸货费、汽运费、保险费、商检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根据实际结汇汇率。

  5.3进口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具体合同执行进度将所需费用和货款资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1)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将相当于关税、增值税的人民币和进口综合费支付给乙方,供乙方办理报、清关手续及支付其他海关杂费;

  (2)甲方应在乙方向银行对外付汇前3个工作日将与进口合同价格相对应的足额货款支付给乙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购汇当日银行牌价),乙方负责提前做好向银行购汇相关手续,收到甲方货款后应及时(暂定为3个工作日)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5.4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后及时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报关单的复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6.1本进口代理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办理采购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进口代理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6.3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亦可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按届时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庭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为期一年。

  甲方:

  授权代表:

  (加盖公章)

  签字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加盖公章)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__________________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3、在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庭参加诉讼。

  4、乙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调查取证。

  5、乙方应依法忠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甲方或者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7、乙方不得对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8、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

  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10、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

  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实报实销。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1、律师在侦查阶段担任法律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时止。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检察机关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止。

  3、律师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审判机关作出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时止。

  4、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或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于案外和解、不起诉、撤诉、调解结案、判决、终结审理的裁定、驳回申诉时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六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名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4

  东莞市卓诚融资担保有限公(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各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黄庆林、曾伟为甲方上述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予诉讼。

  三、甲方必须认真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收费办法: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商定本案的代理费为:元(不含税) 。代理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代理期间,乙方不收取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其它律师费用。代理费不包含以下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异地办案(市外)差旅费、查档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止。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5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6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第一部分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二初字第某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某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XX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________年____月被解除。

  ⑤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乙方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某号案件的第三人;若____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上述第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某号案件的审理。

  ⑦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6点所列的诉讼方案若未能实现,即丁未能参与或参加乙方与申屠.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____区人民法院和____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XX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合同正文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1.1代理乙方参加某号案件的诉讼;

  1.1.2若需要在____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1.3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承办律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服务费及支付

  4.1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若需要在____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____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保密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六条合同终止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7

  乙方(旅行社/受托人):

  甲方(旅游者/委托人):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旅游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在签署本合同前,旅游者应要求旅行社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甲方(委托人)就以下事项与受乙方(受托人)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付款方式:

  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或另行约定。

  二、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联系电话能及时联系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报酬。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勤勉为甲方处理委托事项。

  2、乙方需要转委托的,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律师提示】:

  1、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约定违约金,以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2、违约金赔偿数额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违约金的约定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8

  成功源于共享信息造就未来

  甲方:福州佳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关于乙方委托甲方在其出版的行业杂志《咖啡时代》上刊登广告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委托甲方在其发行的《咖啡时代》行业杂志内页为乙方刊登彩色广告,具体参数如下(甲方在杂志出版后给乙方寄送2本):

  版面位置:成品尺寸:P数:期数:

  2、广告刊登时间:

  3、乙方刊登此次广告,□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设计。

  如需要甲方提供设计,乙方需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及图片,并支付甲方设计制作费(委托

  设计协议另立)。甲方设计完毕后,将广告样本提供给乙方,由乙方确认后再行印刷如乙方自行负责广告页面设计,则需在规定时间前将广告样本提供给甲方。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对所发布的广告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广告费用

  总价:___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将有效汇款凭证传真至甲方。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按协议约定在杂志上为乙方刊登广告;

  乙方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关企业资料并支付广告费用。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

  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福州佳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景盛大厦1106地址:__________

  邮编:350011邮编:__________

  电话:0591—83543889电话:__________

  传真:0591—83641099传真: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商务网: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9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____省____市宝庆西XX291号

  受委托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号___大厦___层

  甲方因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中级人民法院(20)执字第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 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 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时间: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0

  第一条 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

  (2)个人健康( )。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1)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2)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保险公司 乙方:__________分公司

  签署地: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11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石锦双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1,3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诉讼费400元(多退少补)将于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费10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元,其余代理费于之日缴足,共计人民币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

  乙方: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410011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委托代理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同意该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甲方指定为甲方本次业务的联系人,负责与甲方的通讯联络。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利用律师的代理谋取非法利益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代理费按照代理律师已完成的律师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无故终止此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本次业务以本条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则视为代理律师完成代理义务,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合同所称结案方式为调解、和解、裁定、判决、撤诉或撤回案件、自动履行等。

  六、根据案件需要,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A一般代理;B特别授权代理: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代为调解、参与和解;

  3、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提起上诉;

  5、申请执行;

  6、收取或者转收执行标的;

  7、代收法律文书等。

  七、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xx元。特殊事项或需要特别约定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商丘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据实结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第xx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适用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办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一、此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14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江刑辩( )号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聘请乙方律师为辩护人(或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

  为确认,划×为否认):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查阅、摘抄本案的诉讼文书。□

  (三)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律师费: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缴纳律师费: 元。

  五、办案费:

  1、在本县范围内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交通费、

  通讯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

  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复印打字费、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

  讯费由甲方预先支付,据实报销。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律师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

  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法律服务项目时终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委托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在委托乙方时要明确授权范围,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代理权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一、二审代理人。

  第二条、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或变动,以及其他通讯方式不能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络,导致乙方承办的法律事务,无法及时与甲方沟通,从而丧失法定权利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件事实,提交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有关证据,不得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费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人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人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提交证据;

  2、代为签署、提交、接收法律文书;

  3、代为出庭;

  4、代为接受调解、和解;

  5、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诉讼请求;

  6、代为提起上诉;

  7、代为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关系;以及与诉讼活动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审代理费各————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以上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上诉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审诉讼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审代理费;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审代理费____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办案的差旅费、住宿费、打字复印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依据报销凭证实报实销。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本审审理终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撤诉等)。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按指印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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