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合同

时间:2023-04-03 10:07:21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合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使用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合集8篇

土地使用合同 篇1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赠与人甲方是受赠人乙方的,甲方拟将如下登记在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甲方所有产权份额的50%的赠与乙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条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

  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第二条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

  本合同中赠与标的物的交付应当由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若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应当适当补偿受赠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证意见:

  公证机关:

  经办人:

  公证日期:年月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2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XX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XX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樊城炮铺街3号,联系电话:3486000。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 甲方收购位于的国有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用途为用地,其四至位置:东:;南:;西:;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原土地取得方式。

  第三条 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元/m2)(小写)万元/亩(元/m2)。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元/m2)(小写万元)。

  第四条 收购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0%即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购款。

  ㈠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㈡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日内开始甲方分期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

  第一期:年月日前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即万元;

  第二期:年月日前付给乙方剩余土地收购款总额的%即万元

  第三期:年月日前付给乙方全部土地收购款即万元。

  分期支付的土地收购款计利息。

  第五条 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㈠甲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一款规定按期支付乙方土地收购款。

  2、甲方在支付收购定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于年月日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购定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并开始清理、搬迁、拆除其宗地范围内的暂停户、工程技术设备和房产设施。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3、若因该宗地或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XX市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九条 本合同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土地使用合同 篇3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交地面积为准)的国有土地招标出让给受让方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50年。其出让年限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算。

  建设用地位置与四至范围以用地红线蓝图为准。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属国家所有,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地下空间的深度开发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受让方必须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该地块的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第三条 规划设计条件为

  (1)用地性质:_________

  (2)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3)建筑密度:≤_________

  (4)建设规模:_________平方米

  (5)绿地比:≥_________

  受让方应在工程设计批准后15日内向出让方报送三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第四条 该出让地块中标土地出让综合价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土地出让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地块土地成本: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地块涉及土地成本之中由应分摊的规定地块控制性详规设计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费为:_________元,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收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受让方应支付出让综合价金总额的10%,即:_________万元,作为担保履行合同的定金。受让方履行合同时,定金抵作综合价金;受让方不履行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出让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返还定金。

  除定金的剩余部分出让综合价金:_________万元,受让方同意在签定正式合同的当日内付清。

  第五条 受让方应在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付清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且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后,应在3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交地申请,出让方及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用地红线图验明红线标示坐标的拐点界桩,向受让方移交土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签订交地备忘录。因特殊原因不能实施交地的,经向受让方通报后,交地时限可以相应推延。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时,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由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受让方可在交地并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后30天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七条 受让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底前动工建设,并于______年______月底前竣工。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出让方向受让方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延期竣工180日内的,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出让金总额5%的违约金;延期竣工超过180日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八条 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投入计划总投资额25%以上后,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但必须经有批准权限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九条 受让方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的60日内,应依照规定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换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十条 受让方在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规模等约定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在签订修改方案批准后30日内必须向出让方提出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不申请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有权作出处罚。

  第十一条 受让方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除出让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外出让方不得收回。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一)、(二)项规定情形,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受让方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建设经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受让方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该地块的权利。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三条 由政府批准的'公用事业性各项管线等工程,受让方应允许在其受让的土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维修活动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周围环境及设施有妥善保护的义务。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

  第十六条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权对出让宗地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受让方不得拒绝和阻挠。年度监督检查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 出让方设置的交地界桩,受让方应妥善保护,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正式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凡由执行正式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出让方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受让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其他无争议的内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法律、法规之规定,也可双方约定。依本合同订立的土地使用条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采用汉字书写,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与合同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

  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合同 篇4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XX和XXXXX省(自治区、____市)XXX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XXX;XX编码: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职务:XXX。

  XXX(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XXX;XX编码X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X;职务:XXX。

  根据中华XX和XX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XXX,面积为XXX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XXX(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XXX元人民币,总额为XXX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XX和XX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XXX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________年后根据国家(或XXX省(自治区、____市)XXX(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XX行帐号内。XX行名称:XXXXX行XXX分行,帐户号XXX。

  甲方XX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XXX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XXX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XXX,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XX和XX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XXX%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XX和XX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XXX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XXX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XX和XXXXX省(自治区、____市)XXX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土地使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在_______租用甲方土地,按乙方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用地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土地使用费每年每亩人民币(或按乡政府租赁标准)______元( )。土地面积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每年交纳一次。(最多不得妥欠一个月)如国家征用该地时,土地使用权归甲方,建筑物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使用土地期满,乙方有权优先使用续签合同。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7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____或:____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平方米,为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起算。

  第五条: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

  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发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项解决:

  (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合同 篇8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新府国用(20xx)第号、地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20xx年XX月XX日)的租金已在该次转让的土地价款定价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满内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四、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价款总额为人民币X仟万元整(¥X0000000元)。

  五、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X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X万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签订日后40天内支付完毕。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户手续由甲方全权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在办证缴款期间须通知乙方到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和办证

  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缴交,则按乙方推迟交纳的天数顺延交证天数。

  七、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购地价款的: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逾期十天还未能按期付清款项的'属违约,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万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时间办好新证给乙方,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甲方在逾期十天还未能办好新证给乙方的属违约,则需退还已收款项并支付叁佰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八、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内。

  九、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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