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26 10:43:5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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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科学指导教育教学,结合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和定义

  1.3.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温县境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3.2定义。本预案适用于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AQI日均值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我中心校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包括各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师生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中心校统一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关注重污染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相互通报,提前做好各项响应准备。

  1.6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为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在《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可作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预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领导机构。为保障预案的实施,成立杨垒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2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3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成。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中心校负责制定并督导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

  (2)中心校负责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将预案或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板面、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的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

  三、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各学校要明确专人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的预报及监测,要互通信息。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全镇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按照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

  (1)蓝色预警: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可以跨自然日,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于1小时内完成预警信息发布审批工作,由中心校校长签发。

  各中小学、幼儿园接到中心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辖区的预警程序及应急预案。

  3.2.3预警信息解除程序。

  预警的调整与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的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并控制重污染天气对师生的影响。

  4.1响应分级

  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积极应对。

  (1)Ⅳ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执行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停办各类户外竞技比赛,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每日汇总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同时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减少学生户外活动,如停止课间跑操、体育社团活动等,特别敏感人群应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要戴口罩进行防护;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3)Ⅱ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启动本部门实施方案或预案中相应级别响应,实行24小时值守,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提醒学校要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体育课或活动可改在室内进行,室内无法进行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晨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Ⅰ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对每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并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当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安排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派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4.3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各学校在收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根据本学校情况做好终止响应的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

  5.1总结评估

  在每一轮次应急响应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成员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中心校,中心校进行总结分析后,及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每年4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至县教育局安全办。

  5.2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六、应急保障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和规范标准。要依据本预案制定并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七、附则

  7.1相关术语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7.2其他

  本预案由中心校发布,由指挥部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方案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中心校备案。

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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