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09 13:45:1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集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集15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 为及时、 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 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 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 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 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组成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的全面指挥、 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党峥亮

  副组长: 李彩虹 张引维

  成 员: 王杜良 杜登峰 夏森虎 鲁伟 姬维汉 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张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下列工作。

  1、 根据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渭南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及时传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学校应急办公室)

  2、 安排好因预案启动造成的课程和活动调整。(教导处)

  3、 严格落实入学晨、 午检制度, 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 及时通知家长。 当因极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 要保持与家长、 学生沟通畅通, 密切关注学生在家情况, 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政教处、 各班主任)

  4、 有关部门要通过黑板报、 宣传海报、 校园广播、 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各种宣传平台, 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 向学生讲解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 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 让学生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自身防护意识。(团委、 各班主任)

  三、 预警分级

  渭南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 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1、 黄色预警(Ⅲ级): 当预测连续 3 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 时, 发布黄色预警。

  2、 橙色预警(Ⅱ 级): 当预测连续 3 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 时, 发布橙色预警。

  3、 红色预警(Ⅰ 级): 当预测 1 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时, 发布红色预警

  四、 应急措施

  (一) 黄色预警(Ⅲ级)

  1、 呼吁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减少能源消耗;

  2、 各级部应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 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 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二) 橙色预警(Ⅱ级)

  1、 各级部应停止体育课、 集体操、 跑步等户外活动, 所耽误体育课程可通过调课方式弥补, 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 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 加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

  3、 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的扬尘作业, 做好现场扬尘管控。

  (三)红色预警(Ⅰ 级)

  1、 各级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2、 根据上级通知发布临时停课通知。 在临时停课前, 各级部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 适当布置自学内容, 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 停课期间耽误的课程在预警解除后各级部统一安排补课。

  3、 对留校学生, 要加强看护, 学校全天开放图书馆、 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 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日常活动, 确保学生安全。

  4.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修订单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xx〕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二、预警分级

  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惠措施。)

  (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二)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三)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四)名称术语解释

  1.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郊区新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2.健康防护引导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市民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用于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

  3.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倡导公众自发减排,减缓污染物积累。

  4.强制性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5.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6.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7.特殊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持《早餐配送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

  (5)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8.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9.大型商业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

  10.外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

  11.绿色钣喷维修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的从事钣金、喷涂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

  1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涉及城市基础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

  为健全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和S O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大于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800微克/立方米。

  除以上预警等级以外,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需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减少户外活动)

  三、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发布、降级和解除

  (一)预警启动

  按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预警及区教育局通知,我校启动相应预警应急预案。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相应准备工作,并启动相应预警响应。

  (二)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降级别调整与终止预警行动及区教育局通知,发布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预警通知。

  四、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的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Ⅱ级响应措施(橙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Ⅰ级响应措施(红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义务段按照区教育局的通知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高中部停止所有的户外课程和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重污染天气对广大师生身体的'危害,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规范操作,及时响应。我校在接到预警措施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响应,将告示栏摆放在学校前后门显著位置,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雾霾知识宣传标语,并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者开展智力运动项目。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后,我校义务段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通知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的等防护措施,高中部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停课期间,各班要通过“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告知家长,区域红色预警和Ⅰ级预警响应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恢复上课时间。另外,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期间,我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强调:每次应急响应启动后,在未接到解除预警或提高预警级别通知前,执行好本次预警。

  3.多措并举,加强教育。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的主阵地作用,利用班会、队会、黑板橱窗、校园广播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对呼吸类疾病的防护宣传,提高师生防护能力,通过“班级微信群”“校园网”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普健康防护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另外,要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严格履职,严肃追责。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 (Ⅲ级)、橙色预警 (Ⅱ级)、红色预警 (Ⅰ级)。红色预警 (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 (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 (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 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 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 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通信畅通。

  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和涉及我市的.跨市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密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5、预案体系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除本通信保障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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