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09 11:08:1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台风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台风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台风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台风应急预案1

各相关部门:

  由于酒店地处于东南沿海,每到汛期、台风季节,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其影响,为了在今后的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做到有条不紊,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酒店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确保酒店的正常经营,将损失降到最低。在汛期、台风来临之前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好抗汛、抗台风的准备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酒店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由防汛、防台风小组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办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全店防汛、防台风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并具体负责;保安部经理担任执行组长,负责日常督导和预案的执行工作。

  2、各部门经理为小组成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承担小组所部署和各项任务,服从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二、汛期、台风期前准备工作:

  1、各部按义务消防队员的名额,组成防汛、防台抢险队伍。

  2、就员工的轮班安排重新进行部署,确保酒店有足够的人力,各班组人员严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可能登陆的时间及地点。

  3、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汛前,台风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立即整改。

  4、工程部安排人员对卫星天线、锅炉房、用电线路、燃气管道、下水管道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5、保安部安排人员检查所有的楼层,将花盆等容易掉落的物品通知相关部门集中到安全场所;同时用沙包堵好3F通往游泳池的通道门、3楼VIP1 VIP2包间通往阳台的门预防漏水渗入。在地下室出、入口堆放沙包,做好防护。准备好足够的沙包,以确保台风暴雨来时仓库等地下设施的安全。

  6、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某些所门窗未关好(特别是屋顶的电梯机房)广告牌未加固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关好门窗;对不牢固的报工程人员加固。

  7、保安部安排人员检查广场,地下室,酒店外围的所有悬挂物(如:国旗,店旗,路灯彩旗,外围花篮/盆、横幅标语等)均由各所属部门撤除。

  8、工程部要组织力量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把酒店内下水道、排洪沟清理干净,经确保下水道畅通。

  9、工程部事先准备好充足的燃料,测试应急发电机,保证机组随时启动,遇到暴雨来临时,安排人员在地下室污水泵房向外抽水,保障地库安全。

  10、各部门要根据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各部门应将抢险物资仅作为应急补充的'需要,抢险时应先用各部门的物资器材。

  11、由财务部负责落实备用以下店级抢险物品(各部门通力协助);沙袋、粗细绳、废旧布草、雨衣、雨鞋、线手套、手电筒、应急灯以及若干面包干粮、矿泉水、急救药品等,以上必备的抢险物资、器材由财务部申购,并由其确定并落实物资存放点。

  三、预案实施及各部门的工作部署: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市时,各部门经理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公关销售部要主动与航空、铁路、公路、轮渡等交通口岸部门联系,密切注视客情动态,做好客情预测;餐饮部、采购部注意了解各类海鲜活原料的行情变化,适时采购,适量库存,以保证供应;行政部要负责员工餐的安排,做好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将影响我市时,正、副总经理应立即到位,指挥部署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部门经理也应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小组的各项防台风指令,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处理所辖范围和各项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1、保安部:

  保安部对酒店各出入口及各重点要害道听部位应加强警戒,防止各种治安案件的发生。全体人员在宿命待命,当班人员应加强对酒店各处的巡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报,并随时协助其它部门抗击台风。办公室,消防中心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

  2、工程部:

  工程部应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设备正常运转的监控,对临风一侧的玻璃幕墙及大门等容易渗漏及脆弱部位立即加固抢修,各工程设施、广告牌等要进行加固处理。地下室,各机房应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对外部各项设施设备的检查、加固工作。发电机房等要害道听部位要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并随时准备好发电等工作,同时也须配合各部门做好台风来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理、抢修工作。电脑部要加强电脑网络线的维护,以确保通讯畅通。

  3、客房部:

  客房部要向住店客人传递台风的最新信息,提醒客人外出时注意安全,做好树木的加固工作,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待命,各楼层在台风来临时楼道门窗进行锁闭,增加布草、吸水机等设备,随时准备补漏堵缺;并加强对楼层客房的巡查。

  4、前厅部:

  大堂设立友情提示牌,告知客人最新台风信息,做好对客提醒,解释工作。总机在抗台风工作中起到通信中心的作用,及时将指令转发出去。

  5、餐饮部:

  餐饮部做好3楼阳台一侧各门窗的封堵工作,全力配合保安、工程部抢险,并随时准备安抚客人,处理客人的投诉。

  6、财务部:

  财务部要及时做好抢险物资的准备,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待命,各个仓库物品储备充实,酒店现金和抢险物资到位。仓库人员要对各个仓库进行检查,防止漏水损坏酒店物资,并安排宿舍人员待命,随时参加抗台风抢险队伍。

  7、行政部

  行政部应做好员工宿舍的防台风宣传、动员、检查督促工作,确保台风来临时和抗击台风的后勤保障工作,宿舍人员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工作。

  8、行政总值

  行政总值应扮演好总指挥的角色,在抗击台风时正确下达每一道命令,组织、协调各部门对发生的险情进行自封,自救不了的报110等社会联运单位救援。

  在防御台风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应听从指挥,保安部、工程部、厨房应当是抢险的主力军,宿舍人员要随时听从调派,把客人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确保台风来临时做到万无一失。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市或者在附近约150公里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市将有严重影响时,正、副总经理要坚守岗位、坐镇指挥;各部门经理也要坚守岗位并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服从命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继续做好〈各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时,酒店部门恢复正常值班,各部门经理要稳定员工的情绪,在所辖范围内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恢复性工作。财务部要立刻汇总统计受损情况及时做好受损的索赔工作。

台风应急预案2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东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要求,扎实树立安全第一、常抓、防为主、全力抢险思想,保障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防汛、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高效的应急预案,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理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突发灾害事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和应急小组。

  1、通讯联系组职责:保持与上级部门的`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无阻,指导学校防御工作和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查看学校防御值班情况,实时监控及时报告学校灾情。

  2、医疗救护组责任:迅速组织医务人员准备救护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到受灾现场,对受伤者实施紧急救护的人受伤,应根据受伤情况科学果断处理,必要时打电话给120救护。

  3、保护转移组责任:负责学校师生、教育物资的安全转移,转移到博韵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室,负责防止二次灾害发生的学校救工作,协助受灾学校安排师生,安排师生教育活动。

  4、物流保障领导:具体负责汛期物资准备和配置和汛前防汛台风调查,确保汛情发生前,保险工具、备用物资到达,充分。危险情况出现时,具体负责学校入口、排水沟的洪水疏通,减少洪水不进入学校入口。

  三、程序和措施。

  1、受台风和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日雨量达到50、1毫米以上的暴雨和气象等有关部门发表暴雨达到开始标准后,学校防洪、台风安全工作指导组人员必须到达,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洪水期、台风期间24小时值班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害时,应立即发出临时紧急处理指令,迅速向县教育局报告股票室。

  2、气象台发布暴雨、台风警报时,教育组防汛、台风安全工作指导组人员必须到达。及时通知教育组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根据各自的责任,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实施防汛、台风应急措施,组建防汛、台风应急队伍,实行应急物资。

  3、当暴雨、台风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应急预警时,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应到位,及时召开防汛应急会议进行应急部署。要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台风、暴雨和洪水过后,应及时对校舍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以防疫情和蔓延。

  4、遇到暴雨突发灾害天气时,学校应迅速组织人员疏通地下排水管道,组织排水畅通的专业力量,监测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及时报告灾害情况,监督学校相关人员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学校排水设施全过程正常运行,必要时使用临时排水设施强制排水。

  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立即将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报告镇教育组和所属村政,发现人员被困时,应立即组织救援,做好伤员救援工作,转移和安排师生。

台风应急预案3

  1.目的

  本预案旨在提高汛期对突发事件的应变本事,做到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防台防汛应急救援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适用范围

  本部门汛期发生的各类事故适用预案。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3x市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快速处置条例;

  3.4车辆道路行驶中潜在不确定因素;

  3.5《x市安全生产条例》;

  3.6公司有关规定。

  4.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同时,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突发事件,各级人员必须团结协作,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严格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有效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

  5.事故处理的组织结构及职责

  5.1事故处理的组织结构

  5.2事故处理职责分工

  5.2.1部门经理是防台防汛事故处理的直接总指挥;

  5.2.2部门副经理负责编制、修订防台防汛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事故善后工作。

  5.2.3部门安全员或车管员负责对防台防汛事故做出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

  5.2.4部门安全员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安全工作和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等。

  5.2.5部门办事员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

  5.2.6调压工队长或科室负责人是事故现场处理的直接xx,对事故作出确定,下达指令,积极组织自救,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必要时,报警请求援助。

  5.2.7部门经理、副经理、车辆管理员、安全员、办事员组成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6.防台防汛中行车安全的处理

  6.1处理步骤:

  6.1.1出现暴雨(台风)蓝色预警或以上级别暴雨(台风)预警时,停止室外常规检修作业,各队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做好配合输配公司抢修的准备。

  6.1.2车辆行驶途中遭遇突发暴雨(台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1.2.1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突发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即时报警并报告部门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1.2.2当情景紧急,危及生命安全,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坚持与本部门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6.1.2.3部门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情景危急时,报警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6.1.2.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将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

  6.1.3若暴雨天气有抢修任务必须出车时,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6.1.3.1坚持良好的视野

  雨天开车上路除了谨慎驾驶以外,要及时打开雨刷器,天气昏暗时还应开启近光灯和防雾灯。如果前挡风玻璃有霜气,则需开冷气,并将冷气吹向前挡风玻璃;如果后挡风玻璃有霜气,则要打开后挡风玻璃加热器,尽快消除霜气,以免看不清后面的车辆。

  6.1.3.2防止车轮侧滑

  雨中行车时,路面上的雨水与轮胎之间构成“润滑剂”,使汽车的`制动性变差,容易产生侧滑。所以,司机要双手平衡握住方向盘,坚持直线和低速行驶,需要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以防轮胎抱死而造成车辆侧滑。

  6.1.3.3低速挡缓慢行驶

  无论道路宽窄、路面状况好坏,雨中开车尽量使用二挡或三挡、时速不超过30公里或40公里,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我车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如需停车时,尽量提前100米左右减速、轻点刹车,使后面来车有足够的应急准备时间。

  6.1.3.4防止涉水陷车

  当车经过有积水或者立交桥下、深槽隧道等有大水漫溢的路面时,首先应停车查看积水的深度,水深超过排气管,容易造成车辆熄火;水深超过保险杠,容易进水。不要高速过水沟、水坑。这样会产生飞溅,导致实际涉水深度加大,容易造成发动机进水。

  6.1.3.5切忌熄火后再次启动车辆

  发动机一旦进水熄火,千万不要再启动车辆,应当将车放在原地等待拖走。车子在运转中最害怕的就是将水吸入燃烧室,因为一旦水进入燃烧室,因水的不可压缩性,会造成发动机在工作中产生顶气门或顶xx连杆的致命危害;这时造成的损失可就是十分严重的了,发动机大修就再所难免了。

  6.1.3.6注意跟车

  尤其是大车不要跟的太近,一是会阻挡视线;二是大车能过去的积水小车未必能过去,况且大车容易溅起水浪,使小车受害。

  6.1.3.7注意观察行人

  由于雨中的行人撑伞,骑车人穿雨披,他们的视线、听觉、反应等受到限制,有时还为了赶路横穿猛拐,往往在车辆临近时惊慌失措而滑倒,使司机措手不及。遇到这种情景时,司机应减速慢行,耐心避让,必要时可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切不可急躁地与行人和自行车抢行。

  6.1.3.8及时开启车灯

  遇有暴雨视线极低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把车辆驶离路面或停在安全的地方。

  6.1.3.9安全停车

  机动车辆行驶途中突然遭遇洪水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在选择停车地点时,应尽量选择地势较高的位置,避免水位升高进入发动机内。

  6.1.3.10紧急逃生

  若车辆已被淹熄火,但尚能打开车门时,应及时开门离开,选择安全的地点避险;若车门和车窗不能正常打开,可使用车上的金属工具或座位头枕的插头敲碎玻璃后,选择安全的'地点避险,等待救援,即时报警并报告部门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6.1.4若台风天气有抢修任务必须出车时,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6.1.4.1减速慢行

  狂风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空旷的道路上,风力会比城市道路更大。在风力很大的路段开车,最好的办法是减速慢行。如果在行车过程中感觉车辆不受控制,应立即找安全的地方停车。

  6.1.4.2注意观察行人

  狂风中行车,要注意行人的动向,异常是那些用东西x走路或快速行走的人;狂风大作时,汽车喇叭的作用xx减弱,有些行人或司机可能听不见喇叭声。

  6.1.4.3避让障碍物

  狂风过后,路面会有树枝、玻璃等杂物,还有许多水坑,这时要放慢车速,提前绕开障碍物。

  6.1.4.4及时开启车灯

  台风常伴随暴雨,能见度很差时,仅凭雨刮器不能保证安全,必须要打开灯光,包括大灯和双闪灯。大灯可提醒对向行驶的车辆,双闪灯则可提示后方车辆。

  6.1.4.5安全停车

  台风时,平时安全的停车位置可能就不安全了。所以在选择停车位置的时候,必须要观察一下周围的情景,比如是不是贴近露天广告牌,楼上有没有花盆、杂物,此外,锈迹斑斑的空调外机也要敬而远之。远离自行车、摩托车、施工围挡、断壁残垣,以及过于茂盛的大树、老树。

  7.防台防汛中大楼的处理

  7.1处理步骤:

  7.1.1随时掌握台风、暴雨、洪水等气象资料,安全员及时做好信息通知;

  7.1.2汛情出现前,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可能受洪灾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其不受洪灾侵袭。变配电设备等布置在洪水影响最小的部位,做好遮盖防水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建筑及时做好修理和预防措施。

  7.1.3汛情出现时,安全员通知室内人员关好门窗,拔掉各类电器插头,切断大楼电源,避免发生火灾。

  7.1.4安全员通知底层人员迅速往高层进行转移,在室内时应尽量远离窗台,避免玻璃窗破碎带来的伤害。

  7.1.5部门备好手电筒,为紧急疏散人员供给照明。

  7.1.6防台防汛发生险情事故的处理

  7.1.6.1报警

  发生防台防汛事故后,安全员立即拉响警铃通知各层人员立即进行疏散,并向公司消防队报警(8119)、医务室(8120)、生产部(8546)、安全部(8262)报警,报告的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象;

  7.1.6.2切断电源

  接到切断电源命令后,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电工立刻赶赴本办公大楼低压配电室,切断低压总电源。

  7.1.6.3人员疏散

  接到灾情信号后,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大楼人员有序疏散,打开安全出口,做好防护,引导人员从安全出口逃生。大楼人员撤离后,应急领导小组检查各层人员是否有人后迅速撤离现场。

  7.1.6.4自行救灾

  在消防人员和上级到来之前,各科室负责人与各队队长应组织人员自行救灾,用抽水或堵进水点等办法尽量降低水位,阻止蔓延。

  7.1.6.5协助救灾

  消防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灾情、人员疏散情景,并提出抗灾意见,并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抗灾。

  7.1.6.6设置警戒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景设置警戒范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向安全地带疏散受威胁人员。

  7.1.6.7人员集结

  在撤离至安全集结地点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刻组织本部门成员在集结点集合,清点本部门人数,并进行数据统计,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汇报人员疏散和集结情景。

  8.注意事项:

  8.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2必须做好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准备以及救援人员队伍的配备,确保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8.3相关人员需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坚持联络通讯畅通。

  8.4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核实损失情景,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配好做好事故善后接待赔偿工作。

  8.5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抓好“四不放过”教育。

  8.6根据应急救援情景,做好应急救援预案资料的修订。

台风应急预案4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组长:成员: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组及职责组长:成员: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台风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

  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骏?愉景湾房建工程防台风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危险性分析

  悬挑脚手架抗台风能力危险性,塔吊及人货电梯的抗台风危险性,深基坑边坡抗汛防塌方危险性,模板工程抗台风危险性,临时设施抗台风危险性,临时用电设施抗台风危险性,建筑机械设备抗台风危险性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骏?愉景湾房建工程:

  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南安市美林社区,江北大道(滨江路)北侧,美林七路西侧。

  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骏愉景湾房建工程建设单位:南安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设计单位: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厦门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52719m2,总建筑面积215502.74卅,拟建工程为16幢高层建筑及一幢12层商业建筑、一幢2层店面及一幢3层幼儿园组成,设一层整体地下室。该工程由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士0.00标高:

  1#、2#楼为21.25m; 3# -6#楼为21.50 m ; 7# -8#楼为21.25 m 9# -10楼为21.25m; 11# -12#楼为21.50 m 13# -16#楼为21.25m; 17 #楼为23.45m; 18#楼为21.60 m商业建筑为21.221.50m;纯地下室为20.15m。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网络图

  3.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项目部成立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周亚美、张琼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闵永飞、王挺,安全员王进、曾凡袁,生产经理:方秀峰,施工组何晓权、黄军峰、吴宁、楼永权、王超峰、李文、朱俊杰、何佩权,材料员陈湘斌,班组长刘章勇,周心海、王卫芳、王利勇等任组员。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项目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2各施工班组

  根据中骏愉景湾房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项目制定的防台风措施,服从项目的部署和指挥。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H级(严重),皿级(较重),W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防备警惕阶段

  48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4.2 W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皿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 H级(严重)预警

台风应急预案6

  为切实做好工厂防汛防台工作,强化工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台风、暴雨等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工厂安全防汛和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要求,结合我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1、传达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召开防汛防台工作动员大会。

  2、整体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防汛防台的监督、指挥、协调工作。

  3、严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规定的.“四级”响应要求,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5、指挥抢险队伍,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6、决定防汛、防台抢险的其它重要事项。

  在防汛防台期间,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设备完好,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及物资落实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具体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机制

  (一)11级蓝色预警机制

  1、工厂分管领导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当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特别对棚、顶、线、导向牌,加强监视,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2、确保排水畅通,做好信息反馈报告。

  3、棚、顶、线、导向牌,必要时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级黄色预警机制

  1、工厂主要行政负责人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掌握汛情,组织应急抢险。

  2、调配力量,落实人员及责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顶,检查安全用电,必要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4、确保通信畅通,掌握汛情,实行“零”报告。

台风应急预案7

  为有效的防御台风灾害,尽量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李xx

  成员:项目部及施工队管理人员。

  (人员名单见附表)

  (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公司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台风结束后,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订。

  (五)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降低人员安全事故。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下达防台风通知,相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对员工进行安全交底,让其明确台风的危险性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增强员工的事故应急能力;

  3、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临时用电、标识牌、办公区临时设施、现场加工场地安全防护棚、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一切可能造成人员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不利因素。

  (二)当台风逼近,24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组织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高空作业,对施工用电设备做好防水措施等;

  2、再次进行台风前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的发生;

  3、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及应急药品。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项目,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组织人员巡视,配合项目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临时建筑进行断电,防止台风次生灾害的发生;

  3、台风期间,若出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应遵循救人第一的原则。

  四、台风过后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检查受损情况,做好人员伤亡的治疗和善后工作,并向领导上报,对于项目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总结防台工作,对预案进行改进。

台风应急预案8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分工: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与领导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中心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所有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台风应急预案9

  前 言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台风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

台风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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