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29 14:03:0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台风防御工作,促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提高防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环翠楼办事处辖区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预防为主,多措并举。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环翠楼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环翠楼办事处副书记、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书记、办事处武装部长、办事处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城里派出所、水上边防派出所、民政、财政所、社区办、城管办、车辆管理科、义工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部署、协调防台风工作,认真执行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街道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街道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单位和社区防台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动员全街道群众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传达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街道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1)宣传:负责组织、指导防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公告等信息,跟踪报道防台风救灾活动,宣传防台风知识。

  (2)武装: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要求,组织协调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3)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4)社区办、民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财政所:组织实施全街道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6)车辆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台风工作,配合上级公安和交通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和土石方开挖机械做好应急抢险、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抓好台风期间的安全工作。

  (7)社区医疗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8)安监办:负责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9)负责全街道救灾物资的供应。

  (10)各社区:负责本社区防台风抢险救灾的指挥调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在防台风期间要及时向办事处汇报各种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

  3、预防、预警

  3.1信息监测

  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工作由市气象部门提供;

  3.2预案准备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相应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社区级防汛预案等各类预案。

  3.3预防行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社区应在汛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除对辖区内排涝工程设施、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外,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如街道防洪排涝、危房、安置转移点、在建工程、地下室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检查结果要登记在册。同时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抢险队伍,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辖区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

  4、防台风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4.1.1 Ⅳ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8级及以上大风。

  4.1.2 Ⅲ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0级及以上大风。

  4.1.3 Ⅱ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台风及以上)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2级及以上大风。

  4.1.4 Ⅰ级响应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台风及以上的)将影响或登陆我街道,沿海将出现14级及以上大风。

  4.2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时发出台风情况通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2.2 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副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组协助工作。副组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

  (2)根据会商意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视情况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4)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对台风可能影响的范围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情况。

  4.2.3 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副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部署全街道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成员在指挥组协助工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办事处和上级部门。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情况,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做好重大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低洼地带、危房人员的撤离、转移工作。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危房等重点地带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的撤离工作;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所有重点地带的转移安置工作。并将撤离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反馈。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后,各有关部门、各类抢险队伍、要迅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救灾器材,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迅速传达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强值班,领导带班,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

  4.2.4 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组长坐街道指挥组指挥,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组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台风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继续组织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手机短信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做好重要防台风信息的上传下达。

  (4)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低洼地带、危房人员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在12级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地带人员全部转移。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反馈。

  (5)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保障。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公园等适时关闭。

  ②各类学校适时停课,一切建筑工程适时停工。

  (7)必要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街道机关干部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8)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上课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命令,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伍立即赶赴重点灾区部位,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迅速传达贯彻上级和我街道领导指示和全街道防台风会议精神,及时将本单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

  (12)根据应急响应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组,协助指挥组工作。

  4.3响应级别调整或停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应视情宣布终止台风应急响应。

  5、灾后处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发出通知,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情况,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评估全街道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灾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5.4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妥善处理。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铜锣等防汛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办公室要做好暴雨灾害预警平台的保障工作,确保水雨情自动测报、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6.2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队伍保障

  街道、社区等防汛抢险队负责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防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3交通运输保障

  车辆管理科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 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6.2.6资金保障

  财政所应将防汛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7.2培训

  7.2.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7.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3演练

  7.3.1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2

  前 言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3

  1.目的

  为有效、有序地开展防台风暴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副经理为正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管组成。

  3.应急响应

  3.1防台风暴雨小组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当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及以上台风预警信号或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公司防台风暴雨预案即启动。

  3.2预案启动后,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因故无法到现场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公司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外出,随时待命参加抢险救灾。

  3.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应进行的主要工作:

  A、物业部:

  张贴台风暴雨预警告示,通知区内各厂家住户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B、工程部:

  (1)检查各排水管,排水口、排水沟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堵塞不畅,立即安排疏通,确保排水管道通畅。

  (2)检查厂房各楼层窗户及玻璃及公共标牌、广告牌等是否牢固,对不牢固的予以加固。

  (3)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事后需经检查线路、用电设备无损坏确保安全情况下,方能恢复供电。

  (4)一旦出现停电,应立即关闭主要的电器设备,以防电力重新恢复时强大的脉冲损坏电。

  (5)如供配电室发生水浸时,必须立即切断主供电源,必要时向供电所求援。水浸后的设备设施须经干燥、检修,测量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在暴风、暴雨期间货梯和客梯如无特殊情况一律停用,以免突然停电造成困人事件。

  (7)暴雨期间,加强对供水系统的巡查,检查溢水口是否有污水进入,如发现有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生活供水泵(包括自供水井)。

  (8)如台风伴随暴雨造成水浸,按照安排与其它部门一起对水浸进行疏导排泄工作;

  C、保安部

  (1)检查厂房、综合楼楼层天台、各户阳台是否摆放易坠危险物,将露于阳台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风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内;对发现松动易被风吹坠落的护栏、遮雨棚、晾衣杆、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立即通知厂家店户或工程部进行处理加固。

  (2)根据风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保安,在风暴来时加强室内巡逻,防止在灾害发生时伴随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在工业区发生水浸时,对水深处设立相关警示标志,引导涉水人员从浅水区行进。

  3.2要求及注意事项

  防台风工作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防风预案启动,各部门主管按照分工进行防风工作安排。对发现的险情应立即向现场指挥调度人员报告,并严格听从现场指挥调度人员的指挥。

  对空地临时建筑物检查出有不牢固存在危险而又无法加固的,所住人员应撤离安置。

  如风暴造成工业区门前店铺和空地厂家水浸,工程部应立即切断其电源。

  水浸发生时,在没有安全措施绝对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不得打开下水道井盖泄水。

  公司根据气象预报情况增加值班人员,各部门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台风暴雨过后应对受灾现场进行清理并统计损失情况,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教训。 如发生爆管、停电、人员受伤等事故,立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4

  防御恶劣天气是学校夏季安全工作的重点,制订防御恶劣天气预案是该项工作的关键。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在台风、冰雹期的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防范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将台风、冰雹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联系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台风、冰雹、等各种异常天气

  二、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区教育局提出的防御恶劣天气措施和要求,高度重视防御台风、冰雹灾害工作。确保师生人员安全为第一目标,重视做好教学楼及其它房屋门窗、停车棚、体育设施等重点危险设施的防御工作。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措施上做好防御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

  三、工作目标

  根据气象预报,在预测到影响我区的'台风、冰雹到来之前,结合上级的要求,未雨先缪,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为第一目标,把台风、冰雹到来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

  具体分工:xxx负责学生安抚、教育;xx负责协调后勤保障;xx负责教学上的协调;xx负责协调医疗救助。

  下设抗台抢险队

  队长:xx组员:全体教职工

  五、防御恶劣天气期间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前期检查工作

  1、总务处要定期组织人员将所有房屋的门窗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联系、修复。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及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2、学校电话线路应进行检查、修复,确保通讯畅通;全面检查学校用电设施及线路敷设,确保用电安全;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房屋结构、校舍周边地质、建筑物上的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汇报;对全校下水道、明暗沟及平顶屋面污泥杂物进行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

  3、对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及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学生可有组织地迅速撤往安全地带。定期在全体师生中开展防御恶劣天气教育,增强大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在台风、冰雹等来临之前,学校组建防御恶劣天气救灾抢险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报告制度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手机),台风、冰雹到来之时必须保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学校领导、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通讯工具保持开通状态。

  灾情发生时,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及时掌握灾情,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反映详细情况,并把受灾损失的一切情况如实汇报。

  (三)、医疗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在台风、冰雹来临之前,做好各类急救药品的储备工作。备用生姜、红糖,雨具、电筒等急需物品,提供后勤保障支持。组成医疗救援小组,并与医疗卫生机构确立联系契约,确保救援及时。

  六、应急处置行动

  1、在台风、冰雹来临前,学校开始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密切注意台风、冰雹动向。落实防台抗台措施,对学校内的各楼门窗、停车棚、体育设施、电线电器设备、学校在建工地等危险地段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险情,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设施,要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2、台风、冰雹一经来临,立即停止学校一切室外活动。

  3、在台风、冰雹来临时,组织处于危险环境中的学生的紧急转移,并注意安全,将教室外的物品移进教室内,并关好学校的所有门窗。防止电线刮断,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电伤室内的人员。同时还要防止被雷电袭击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台风、冰雹登陆后,学校内一切人员不得外出,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台风、冰雹过后,应及时抢救伤员,学校全力投入抗灾自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应对台风等恶劣天气是一项全面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各相关人员必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学校防御恶劣天气领导小组的调遣,随叫随到,共同努力,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救灾工作。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5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策划

  (一)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1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四)法律法规要求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朱寿银15880052850

  成员:朱少举15859191626

  孙良平13599059990

  邱宁贵18659116293

  卜叶兴18559866134

  张锦翔18859104886

  王林清18695717419

  张锦安13067206423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四、应急资源

  1、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物资:

  ①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②内部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③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④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表

  2、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指导,必要时,协同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互相协议

  项目部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五、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6

  为了使中铁十九局长吉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段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扎实有效,便于各级指挥机构组织抗灾抢险及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

  项目科总工手机:

  项目副经理手机:

  工程科长手机:

  安质科科长手机:

  财务科长手机: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

  综合管理科长手机:

  计划合同科长手机:

  二、职责分工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负责长吉城际铁路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

  3、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并承担领导小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应互相配合。

  4、各工区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中,按各自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职责执行,并服从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三、准备工作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由综合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

  2、各工区根据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3、各工区组织力量把管区内的排洪沟清理干净。

  4、在发生洪水、台风、暴雨紧急情况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地方武警部队、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等求援。

  四、预案实施:

  (一)防洪、防暴雨预案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防台风工作预案

  1、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标段时,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发布“关于__年__号台风防风号通知”要求: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气象台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台风及潮位消息向项目经理报告,并通知各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台风正向我标段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标段时,组长、副组长立即到位,研究部署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标段或者在附近约150公里的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标段将有严重影响时,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根据防御台风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24小时值班。

  4、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标段不再有影响时,由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发布台风警报解除。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洪排涝工作,无明显降雨则恢复正常值班。

  (2)项目经理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工人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有关部门及时整理好相关灾情资料,向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4)项目经理部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7

  台风对施工现场的危害越来越多,为了预防台风对施工现场的危害和出现危害后减少损失和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发生台风事故的措施:

  1、接到有台风的信息后,应马上通知施工现场项目部和施工班组,使到施工现场每一个员工都知道什么时候有台风来。并做好一切准备。

  2、项目部马上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排栅、塔吊、钢井架、施工电梯、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排栅上的附着未牢固,运桥上的桥板未扎好,运桥上的材料杂物未清干净,安全网未挂好,临设屋面未加固等)。

  3、工人宿舍在风头上,而且不牢固的应马上将工人撤离该宿舍,搬到较安全的地方避风。

  4、宿舍在大树边和高压线边的工人应撤离到避难所。

  5、台风期间,严禁一切室外的操作,并要求工人尽量不要外出。防止因台风出现的物体打击。

  6、锁好工地的电箱,将露天的.机械设备撤离到室内。

  7、将工地所有松散的材料归堆钉牢、挂牢、拉牢,确保万无一失。

  〈二〉发生台风事故应急预案:

  1、如工人宿舍发生台风事故,应马上通知上级部门并马上疏散宿舍的工人到临时避难所。并安排好工人的生活。

  2、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抢救人员必须穿戴必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雨衣、眼镜等)。

  3、断开事故现场的电源,保护工人的财产不被偷抢。

  4、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调查。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8

  一、基本概况

  街道位于普陀城区西北部,东与东港相连,南接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和舟渔公司,北靠展茅街道,西与定海临城街道相接。

  街道区域总面积44.1平方公里,辖6个农村新社区、一个城市社区,人口3.2万。按区域分布现状,自然形成芦花、勾山、舵岙三大片。

  街道现有山林面积24612亩,耕地面积15135亩,其中水田9143亩,旱地5992亩。

  街道有三个工业园区。已有入园企业112家,2008年街道工农业总产值64亿元,人均收入10818元。

  二、防台、防洪现状分析

  1、水库河网现状

  街道区域内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6座,小山塘13座,总蓄水量641.72万立方米,其中沙田岙水库、芦东水库、南岙水库、应家湾等四座水库由市水务局管理,蓄水量为435万立方米。这些水库、山塘在蓄洪、灌溉、饮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工农业生产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有些水库、山塘虽进行过维修、保养,但由于这些水利工程大部分建于50-70年代,受当时财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的限制,致使防洪标准偏低,特别遇台风、暴雨天气,易出现险情,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去年三防检查中,勾山水库被鉴定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结束。

  河流按自然形成划分勾山河、芦花河、舵岙河,总长度为41.435公里,蓄水量为129.3万立方米,从2000年开始街道对河道进行整治,已完成了28公里主河道标准河道建设,但由于3条河道的入海口距离较长,加上境内有的河流比较狭窄,遇台风或暴雨天气易造成农田被淹,影响社会稳定。

  2、海塘、矸闸

  新花标准海塘总长337米,于99年在二线塘的基础上已建成50年一遇标准海塘。有矸闸10座,24孔共42.5米,其中海矸出水口三座,9孔共18米。这些水利设施在抵御自然灾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塘矸在2007年被三防鉴定为危险矸闸,现正在同省设计所联系,准备在今年扩建为2M/4孔的电动矸闸。

  3、工程建设

  随着工业园区开发力度的增加,特别是一些在建工程,大型广告牌等都存在事故隐患,容易对人员造成伤害。

  4、危房户及简易工棚

  街道有危房共有42户,分别为蒲东社区、曙光社区、南岙社区、芦花社区、红旗社区、蒲岙社区。因这些房子建造年代比较早,有的房子陈旧老化,而且大多数又是比较困难群众,还有大量居住在勾山区域内的外来民工,很大一部分人员都居住在简易工棚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而且居住也比较分散,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

  三、主要防御对象

  1、水库、山塘在三防检查中,芦花施家岙点大湾山塘建在屋脊之上,除险加固工程基本结束,但还是被列入三防重点,仍需加强巡查和观察。今年街道对勾山水库大规模进行维修,降低了蒲岙片的防涝蓄水能力,遇台风天气需重点进行巡防。由农业科负责落实抗台措施。

  2、河网,三条主要河道已进行了28公里的标准化建设,还有两公里勾山河五期正在建设中。仍需对河网的阻碍物,加强检查清除,现已落实河道管理人员,特别对矸闸旁的阻碍物加强检查、清除,以免影响排洪,由农业科负责处理。

  3、海塘,虽然已建造了50年一遇的标准海塘,仍需加强巡查,已落实海塘巡查员对该海塘的巡查观察,以免突发性事故发生。由农业科落实。

  4、矸闸,所有矸闸已落实管理人员,但新塘矸闸在三防检查中,已列入病危矸闸,现作了加固等工程处理。除管理人员加强观察外,仍需红旗社区密切注意,已同省水利设计所联系准备修建(矸闸管理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5、危房42户已同社区干部联系,遇台风天气,迅速转移安置点,由社发科、各社区落实处理(危房户责任分工见附表三)。

  6、外来民工,主要分布在乐业公寓、在建工程、简易工棚以及各社区,特别在原徐家村和原刘家湾交界点,以及原施家岙村、原芦花村的简易工棚和租用废弃的.民房,遇台风天气易造成不安全隐患,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转移到安全地带,由经贸科、社发科及各社区负责处理。

  7、安全避灾中心。

  红旗片如应家湾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红旗社区办公楼避灾,该避灾中心可容纳600人。

  芦花片如芦东水库、沙田岙水库、南岙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南岙社区办公楼和芦花社区办公楼及敬老院进行避灾,

  该两个避灾中心可容纳800人。

  蒲东片如低洼地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好村民(包括外来居住者)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浦东社区办公楼进行避灾,该避灾中心可容纳300人。

  勾山片如勾山水库、小蒲岙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和特大灾害性天气,迅速组织好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到蒲岙社区办公楼(包括救助中心)和勾山街道文广站办公楼进行避灾,该两个避灾中心可容纳1000人。并请社发科、财政科安排生活及日常用品,平阳派出所、医院要组织救护小分队进行抢救和防疫等工作措施。

  8、企业单位、工业园区建设单位以及在建工程要加强督查。随着工业园区的扩大,蓄洪能力有所减弱,更要注意工程建设中,由于围坝砌筑等原因,一旦遇暴雨不及时拆坝泄洪,极易造成农田和民房受淹。因此施工队随时做好拆坝准备,由经贸科、建设规划科、城管科和农业科负责处理。

  9、为确保勾山的经济发展,落实企事业防台人员和措施,由经贸科负责(企业责任分工见附表四)。

  10、广告牌等遇台风天气,极易被台风刮落,影响行人的安全。由城管科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加固或拆除)。

  11、学校、交通、电力、通信等。

  学校共有5所,根据台风的强度,适时宣布停课(区教育局),由社发科负责处理。

  交通:遇台风天气,由于路面较滑和视线差,遇红、绿灯停电,需交警指挥,由浦西交警队负责处理。

  电力:电杆由于年久老化,易断杆、断线,影响排洪、照明和安全,由浦西供电所负责巡查抢修。

  电信:在台风期间断线,影响群众报警呼救,由浦西电信支局负责维修(确保通讯设备畅通)。

  广播电视:在台风期间断线,影响群众接收台风讯息,由广播站负责维修。

  四、工作机构、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勾山街道三防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刘明永、刘根忠

  副指挥:沃其宏

  成 员:陈豪、戴全军、李华国、忻满海、乐万平、唐飞国、韩启国、王玉芬、刘裕祥、陈文平、陈达(派出所指导员)。下设办公室,戴全军任办公室主任。

  全面部署落实、督查全街道的防台工作;发布抗台指令;处置突发事件,发布抢险命令,贯彻执行上级命令;宣布台风解除,组织群众开展灾后自救工作。

  2、指挥部下设组织和职责:

  (1)、面上组

  负责领导:沃其宏。联络地点:二楼小会议室。组长:戴全军,成员:史全根、唐海涛、金开恩、陈静、郭萍、缪富强、余岳信。

  主要任务:在党政领导和“三防”小组统一领导下,部署全街道防台防汛工作,组织面上抢险队伍,检查、落实水库、山塘、矸闸、海塘、河道蓄水情况等安全防汛排涝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了解情况,布置任务,调剂三防物资,调度抢险队伍,应付突发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防台抗灾情况,收听记录台风消息,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曙光社区

  负责领导:周吉敏。联系地点:曙光社区办公室。组长:唐飞国,成员:刘蓉璐、李华国、忻满海、黄伟、张善忠、吴信定、陆友初、裘敏轶及社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勾山矸、新花矸、五眼矸、三益堂矸、中横矸、荷花矸、海塘安全和低洼地住户及危房户撤离等防汛抗台工作,并及时组织村干部和所属学校教师做好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3)、浦东社区

  负责领导:郭武军、陆春娟,联系地点:浦东社区办公室。组长:方海峰,成员:李新建、赵婷婷、翁存其、吴海波、陈科觐、芦静儿、李月飞及社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平阳浦矸闸、观矸头矸闸、半潜龙矸闸安全及危房户撤离等防汛抗台,并组织村干部和所属学校教师做好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4)、蒲岙社区

  负责领导:林盛国、李侠。联系地点:蒲岙社区办公室。组长:黄一平,成员:陈志德、李维持、李桃女、王松祥、陈华夫、张素银、陈小芬、丁侃敏、严伶俐、李浩、陆舟江及社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勾山水库、小蒲岙水库及危房户撤离等防汛抗台工作,并组织村干部做好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5)、南岙社区

  负责领导:任建军,缪科平。联系地点:南岙社区办公室,组长:陈豪,成员:陶庭彬、杨羚弘、唐富强、虞喆达、丁碧霞、袁斌、陆方纬及社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芦东水库、沙田岙水库、南岙水库、塔岭下山塘、邵岙山塘、赵家岙山塘等及危房户撤离等防汛抗台工作,并组织村干部做好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6)、芦花社区

  负责领导:冯卫平。联系地点:芦花社区办公室,组长:姚国兴,成员:王玉芬、郑巨鸣、张弛、缪科意、郑琦、缪军飞、张虞琪及社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芦花村山塘2座(特别注意大湾里山塘)、岱浦庙山塘及危房户撤离等防汛抗台工作,并组织村干部和

  所属学校教师、敬老院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7)、红旗社区

  负责领导:林岳军、翁忠财。联系地点:红旗社区办公室,组长:韩启国,成员:卢春祥、李达(小)、刘裕祥、刘海波、郑叶、王舟萍、庄丽珍、朱松琴、于志萍、刘飞球、任玲玲及社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负责应家湾水库、吴家岙山塘、新塘矸闸及危房户撤离等防汛抗台工作,并组织村干部和所属学校教师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8)、浦西居委会

  负责领导:王良艳。联系地点:社区办公室,组长:刘海成,成员:缪秀君、徐菊娣、张芬、金晶、徐芬芳。

  主要任务:浦西一带的安全防范措施。

  (9)、企业组

  负责领导:刘尊良。联系地点:经贸科办公室。组长:乐万平。成员:庄岳良、岑国栋、何恩平、方开良、王彩球、何锡康、周峰华。

  主要任务: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广告牌等以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抗台工作,并及时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人员做好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10)、后勤组

  组长:李达(大)。成员:张巧佩、王珊珊、陈敏敏、朱博群、缪开宏、陈如龙、任凯军、任永炳、蒋明、芦国平、朱辉、朱勇、苗志方、傅亿仁、朱亚凤、陈军。

  主要任务:汽车、抗台物质调度,伙食安排等工作。

  广播站值班人员:汪怡。

  (11)、电力抢险组

  组长:毕成忠(手机:13706802277),成员:郑韶华、严伦、邹国龙、王力、周岳飞

  (12)、广播电视线路抢险组

  组长:陈文平(手机13575623905),成员:袁久善、赵志平、戴红斌、洪海忠

  (13)、邮电通讯线路抢险组

  组长:虞建军(电话:3091700),成员:电信局等6人

  (14)、抢险预备组

  组长:冯卫平。成员:街道小分队、社区干部和群众、勾山水厂抢险分队以及当地驻军。

  (15)、治安巡逻组

  组长:施佳波(电话:3093376),成员:派出所民警及辅警。主要任务:治安巡逻,并下派1-2人协助社区工作,抢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及其它人员转移为主

  (16)、卫生医疗组

  蒋敏菲(勾山卫生院手机13587046676),成员:勾山卫生院医生。主要任务:治疗受伤、患病群众。

  (17)、交通抢险组

  组长:沈卫民(电话:3090296,虚拟号:669848),成员:浦西交警队等6人,主要任务:负责交通安全。

  五、防台讯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

  六、三防值班电话:白天3091839,夜间3091803。

  七、抢险物资的储备、调运

  八、抗台防台行动方案

  (1)海塘、矸闸、水库、山塘、河流、围坝等设施检查,由分管领导、农业科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及时收听、记录台风消息,并向党政领导人及三防负责人通报台风动向,调查水库、河流蓄水情况(负责人:戴全军)。

  (3) 通知广播站向街道居民通报台风情况,要求做好防台抗灾准备。

  (4) 刘明永书记、刘根忠主任检查督促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上岗到位,街道机关三防领导小组成员特殊情况外出须经书记或主任批准,并尽快回街道待命。

  (5) 各三防责任组按责任区域全面通报台风最新消息,并检查落实抗台准备工作。

  A、通知海塘、矸闸、水库管理人员立即上岗加强巡查,作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B、通知危房户和居住临时棚舍的外来人员作好撤离准备(附各村危房户及外来临时棚舍居住户名单)。

  C、切断农排线电力线路。

  D、电力、通讯、广播、卫生院组织抢险队。

  (6)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将于几小时后在本市登陆或将对本地造成严重影响时:

  A、机关三防责任组全体成员统一调配、统一指挥,立即在街道集中,由指挥部布置抗台任务,迅速赶往责任区域组织抗台。

  B、广播站及时广播台风信息及街道抗台新动向,动员全街道居民行动起来,投入抗台抢险工作。

  C、各抢险车辆到街道集中,由党政办主任缪科平统一调度。

  (7)由面上组广播或电话等通讯工具通知抢险组上岗就位,必要时向驻军通报台风情况及抗台部署,做好抢险准备。

  (8)面上组调配抗台物资(麻袋、钉耙等)到位,并及时调运到险情地点。

  (9)各三防责任组组织危房户和临时工棚撤离,必要时根据省三防办文件精神,可采取强制性措施,具体由各社区(村)落实。

  (10)在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时,海塘

  、矸闸、水库,值班人员和抢险人员在台风暴潮前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负责人为三防责任组组长。

  (11)在交通通讯中断情况下,由面上组成员负责联络,用各种方式向各责任组联系并及时向上级三防办汇报。

  九、台风警报解除时

  (1)修复所有电力、通讯、广播线路,修复后供电。

  (2)面上组迅速调查核实灾情,连同抗台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3)街道、社区、单位筹资及时修复水利设施及道路等设施。

  (4)社发科开展救灾工作。

  (5)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6)总结抗台经验,表彰先进。

  十、预案的启动

  当市气象台发布以下台风信息时启动预案:

  1、台风(热带风暴)消息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市。

  2、台风(热带风暴)警报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迫近,将对我市近海造成严重影响。

  3、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将在浙江省沿海或我市登陆或在东径124°以西转向北上。

  十一、预案的实施

  (一)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主要做好以下防台准备工作:

  1、街道三防指挥部领导及班子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街道办事处,然后全部打开舟山海洋气象网站,跟踪台风动态,。

  2、指挥部、面上指挥组即刻开始运作:

  ⑴面上组即刻起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白天3091839,夜间3091803;

  ⑵面上组记录跟踪台风动态,收发传递上级防台指令,并向副指挥报告;

  ⑶面上组向指挥部报告台风动态及上级防台指令;

  ⑷指挥部召开防台会议,分析台风动态,部署防台工作;

  ⑸根据防台会议精神,确定此次台风影响我市的可能性极大,面上组副指挥下达防台指令,要求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在一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履行防台职责,面上组及社区防台组按各自防台职责分工即开展工作,并向面上组郭萍通报防台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整理后向指挥部报告。

  (二)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防台风等级为黄色。主要做好以下防台工作:

  1、召开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台动员会议,由指挥部部署落实防台工作。

  2、根据防台动员会议精神,面上组副指挥发布防台指令:

  ⑴要求小型以上水库、山塘、闸门等水利设施的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对水库每3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水利员史全根、唐海涛,同时各社区、企事业单位24小时值班;

  ⑵要求种植、饲养、养殖大户在台风紧急警报发布之前落实防台的各项工作,包括作物抢收、畜禽转移、物资转移、人员转移等由各社区落实处理;

  ⑷要求危房户、外来民工在台风警报发布后3小时内转移到安全地点(由经贸科、社发科落实);

  ⑸要求各企业责任人、值班人员全部到位,并24小时值班,同时在台风紧急警报发布前全部落实安全防范工作(由经贸科落实);

  ⑹进一步落实抢险物资,并根据需要发放(农业科落实);

  ⑺要求抢险队伍在勾山街道范围内原地待命,随时听候调动;

  ⑻要求在台风警报发布后,按防台指挥部要求,各社区防台组汇报防台落实情况,不留任何隐患(指挥部听取汇报);

  ⑼启动广播、宣传车,告知群众台风动态及自防自抗台风(广播站);

  ⑽适时宣布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区教育局);并做好所属学校的抗台工作;

  ⑾指挥部巡视督查各组防台工作。

  (三)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将在12小时后在本市登陆或将对本地区造成严重影响时,抗台等级为橙色。主要做好以下抗台工作:

  1、街道防台指挥部召开会议,指挥部向全街道发布防台抗台动员;

  2、危房户安全转移,所有责任人员全部转入抗台工作;

  3、企业防台准备工作已落实,按职责转入到抗台阶段;

  4、种植、饲养、养殖专业户的防台工作第一阶段已完成,转入到自抗阶段;

  5、抢险物资全部到位,并发放救生衣、头盔、铜锣、电喇叭给防台人员和社区,其它抢险物资如车辆、铲车等原地待命;抢险队伍全部按组到位原地待命。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9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工地在受台风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长:张树全

  成员:各施工小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各负责人做好防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1、发布防风工作通知,各小组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通知工地各小组,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各小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栅等设施是否稳固,包括临时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小组立即整改处理。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落实各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各施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对于工地设备设施安全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 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 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 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 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5.信息报告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1)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议,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6.4应急处置措施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置规章规定或市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6.5扩大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应向省或国家防总请求支援。

  6.6社会动员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7应急终止

  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信息发布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8.后期处置

  8.1善后工作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2恢复与重建

  当地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应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及时补充防台风消耗物资,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3总结与评估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每次防台风工作,认真组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市防指、市城市防办应在防台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评估报告报市防指。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9.2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与区市防指的通信网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为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与其成员单位、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防汛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灾致使通信设施受损的,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抢修恢复。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刊登、播发防台风防汛信息。

  9.4经费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5技术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台风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对台风发展趋势、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防汛能力。

  9.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防台风防汛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9.7转移避险要求

  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区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先人员后财产,有组织、集体转移为主的原则。

  9.8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出现异常情形应及时调整明确。区(市)、镇(街道)两级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9.9转移准备

  已编制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广而告之。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

  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0.1宣传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0.2培训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10.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级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市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导向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热带气旋: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统称。本案所称台风是指具有较强破坏性热带风暴以上能级的热带气旋。

  12.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管理、解释、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区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区市防办编制,区市政府发布,报市防办备案。

  12.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1

  为了做好面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反应工作,提高我校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暴雨

  1.暴雨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电视台或电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2)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教导处、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老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黄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2)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3)总务处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雨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学工处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教导处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2)师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3)黑色暴雨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暴雨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二、台风

  1.台风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电视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白色注意信号与绿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各部门做好防风准备。

  (2)总务处做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检查。

  3.黄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防风状态。

  (2)学生停止室外活动。

  (3)所有人员不在迎风窗户下停留、行走。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4.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教务处宣布停课并作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3)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避免在树下、阳台下、灯箱广告下、窗户下停留,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风,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已返回校内的学生,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好学生的安全。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7)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黑色特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切断学校的电源。

  (3)所有人留在安全处避风,直至警报解除。警报解除后还应留在室内密切留意天气变化,防止余风吹袭。

  6.台风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三、雷暴

  1.各部门要注意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2.一旦有雷雨预兆,所有人员应停止室外活动,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课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班主任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雷暴雨期间

  (1)学生留在课室内学习,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到班管理纪律,值日教师加强检查。

  (2)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3)如果学生留在家中,并且当时情况不适宜上学,可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4)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雷暴雨结束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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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2

  第一章工程概况

  保利(湛江)原景花园一期建主塔楼5幢,高33或40层(建筑高度约为106~123m),商用裙楼、会所、幼儿园等1~3层,设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约计二十万平方米,工程使用性质为高层住宅与商业、文教用楼。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AB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该工程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场地地势整体为西高东低,现场东临港务局码头,西临友谊路,北侧为港务大厦,南临海港西一路。

  第二章台风预警与预防

  一、有关台风的相关介绍

  1、台风是发生于热带洋面上的一种热带气旋。热带气旋是: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当近地面最大风速到达或超过每秒17.2米时,即为台风。

  2、热带气旋分的等级划分

  二、台风预警与预防:

  1、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台风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1)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1)图标:

  (2)含义: 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3)防御指引:a、警惕热带气旋对当地的影响;b、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或通过气象咨询电话等气象信息传播渠道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以决定或修改有关计划。

  2)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1)图标:

  (2)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3)防御指引:a、做好防风准备;b、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c、固紧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d、其它同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3)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1)图标:

  (2)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防御指引:a、进入防风状态,建议施工现场停止施工;b、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需撤离;c、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d、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e、停止露天施工活动,立即疏散人员;f、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4)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1)图标:

  (2)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防御指引:a、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停止现场所有施工作业;b、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呆在最安全的`地方;c、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5)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1)图标:

  (2)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防御指引:a、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止现场所有施工作业;b、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c、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d、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三、暴雨警报

  暴雨警报信号分为黄、红、黑3个级别,如下所示:

  (一)黄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六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

  (二)红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三)黑色暴雨信号。其含义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四、雷暴警报

  目前没有专门的雷暴预警信号.一般当出现频繁且离本地较近的雷击情况时,可认为是强雷暴天气。

  第三章风险识别

  1、水淹(排水不畅)。

  2、坍塌(坍塌或山体滑坡:包括构造物、堆置物、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活动板房倒塌等等)。

  3、道路湿滑或冲毁。

  4、室外进水等造成的损失

  5、户外高大设备倒塌(塔吊、标语牌、线杆、外架等)

  6、松散物飞扬造成的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

  7、输配电系统损坏

  8、触电:电缆漏电、雷击伤害。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3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4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热带气旋工作(简称防台风),有效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登陆或影响我镇的热带气旋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工作方针,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镇政府为本镇防台风主体,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遵循热带气旋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五、清溪镇现状

  我镇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南部,是东莞、惠州、深圳三市的交汇点,东邻深圳及惠州,距深圳为38km,距惠州市为50km,南接凤岗镇,西连塘厦镇,北毗樟木头镇。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京1143U09′30,北纬223U01′25。我镇区地形为河谷盆地,三面环山,一侧靠水,山清水秀。我镇行政范围面积143km2,其中土地面积109.90km2,国营林场33.1km2,共有21个村(居)委会,106个自然村。常住人口约3.3万人,外来人口约40万人。__年统计生产总值13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

  我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长夏无冬,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振幅小,季风明显,区域的暴雨既有锋面雨,也有台风雨,且多集中在每年4~9月份,锋面雨主要出现在4~6月,降水范围大、历时长、强度小。7~9月为后汛期,台风降雨活跃,降水范围小、历时短、强度大。台风雨一般出现在7~9月份。一次暴雨持续时间多在三日之内,以一日为主。最大一日降雨量367.8mm,风向多为南西、南东向,平均风力8级,阵风最大10级。据东莞气象台多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23.1℃,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0.5℃。年平均降雨量在1700~1820毫升,年平均相对湿度86%,年平均日照时间20__小时,全年无霜期350天。

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防台风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危险性分析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__

  项目地址:__

  项目工程概况:

  2.2主要分项工程及风险分析

  深基坑:__

  高边坡:__

  模板工程:__

  外脚手架工程:__

  建筑起重机械:__

  临时用电:__

  临时设施:__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项目部成立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任组员。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项目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2各施工班组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项目制定的防台风措施,服从项目的部署和指挥。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防备警惕阶段

  48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4.2Ⅳ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Ⅲ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Ⅱ级(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Ⅲ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Ⅱ级响应措施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塔吊根据周围环境给予降节或使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的状态,吊钩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宿舍,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外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木工、泥水等应急救援班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

  7.2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照明、应急车辆、应急设备设施及应急药品。项目指定专人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应急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经费,用于防洪防台风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灾后处理、灾后恢复工作经费和应急人员的补助等。

  7.4避灾场所保障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好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台风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工人避险安置。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项目部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入司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知识(主要包括应急程序、注意事项、逃生路线、集合地点等)的'培训;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包括紧急情况判断、应急救援技术、现场处置措施等)。

  8.2演练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排水

  1、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

  2、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3、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4、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5、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边坡基坑支护

  1、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脚手架

  1、检查脚手架是有摇晃、变形情况,是否存在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

  2、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3、悬挑架的悬挑梁锚固符合要求。

  施工用电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加防护雨罩。

  2、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3、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4、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塔吊

  1、塔身螺栓必须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2、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施工电梯

  1、有附墙装置的施工用电梯,确保附强装置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2、各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

  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

  应急物质

  沙袋、雨衣、应急照明等应急物质齐全、有效。

  措施要点

  施工现场排水

  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边坡基坑支护

  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架体上的物体给于清理,脚手板给于加固。

  2、吊蓝脚手架根据现场环境应予拆除。

  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设计高度的,应朝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丝绳拉结。

  2、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3、拉结应用φ15以上的钢丝绳,拉结点应设在转盘以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控制在45O~60O之间;钢丝绳应采用地锚、地锚筐固定或与建筑物已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联结等形式进行锚固;钢丝绳应有调整松紧度的措施,以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对主体结构和屋面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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