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3 15:16:5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15篇)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1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运输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指挥:

  现场总指挥:值班值宿 领导

  灭火组:

  组长:景双忠

  组员:安全股全体

  抢救组:

  组长:张清波

  组员:客车队全体

  保卫组:

  组长:

  组员:综合股全体

  通讯组:

  组长:

  组员:财务股、人事股全体

  二、应急运输职责、措施

  (一)应急总指挥:组织指挥紧急运输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救援行动,组织好公司各工作组间的协调行动;在实践中组织好公司与兄弟单位间的'配合行动,平时组织好公司的预案训练;加强公司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提高抢险救援技能。

  (二)应急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运输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指挥的职责。

  (三)应急通讯组:负责求救外部救援的联络组织,负责有关的信息收集,确保同上级、邻友单位信息网络畅通,认真做好记录,向全体员工发出警报,负责与上级保持联络。

  (五)应急救护组:组织或参与地方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和群众疏散工作,参加应急后续与善后工作。

  (六)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救援和遇险人员饮食、住宿按排。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冰雪灾害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时的道路运输应急,或由县政府责成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是全省三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省、市、县)的组成部分,在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县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分管客运、货运的副所长担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在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保障工作;

  (2)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3)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4)负责落实省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人员、车辆、物资、设施、设备。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在农村公路上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协助管理应急保障车辆队顺利通行。

  2.4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选派一名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应急运输工作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督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上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县交通运输局和其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所必须建立道路运输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方面开展预警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县交通运输局在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相应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省级)、道路运输保障Ⅱ级(市级)、道路运输保障Ⅲ级(县级),道路运输保障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县组织实施Ⅲ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

  4.2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我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类别、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Ⅲ级响应时,交通运输局及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与上级应急保障机构、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1)应急运输力量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县应急运输车队规模为:25台客车、20台货车、2台危险品车辆,总计应急客货车辆47台。

  (2)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其中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应根据本地危险货物种类及构成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每年1月1日前将当年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货物运输应急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和调整。除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外,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辖区内1至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货运或物流企业的5吨以上货运车辆作为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调用市或其他县的应急运力,以保证应急物资运输任务完成。应急车队人员一般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以及带队人组成。

  7.3奖励与责任

  (1)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应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与省、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3.事故现场须确保与监控中心信息畅通,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监控中心可采取可变情况板、收费站预警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告知事故情况,引导司乘人员绕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灾而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三)现场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处理完毕,现场路政人员及时撤去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志筒,通知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维修已损设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对危化品遗留及危害情况的监测,确定是否恢复交通。事后按照上级要求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在没有明确现场危险品名称、性质的情况下,要处于现场上风位置,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不能鲁莽蛮干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处置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因个人问题与现场周围群众或者当事人及家属等发生摩擦,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一律实行逐级上报,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所形成的事故相关材料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严格宣传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的新闻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集团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确定发布方式和时机,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宣传有关信息,发生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各单位分工协作,分级负责。

  (2)职责分明、规范有序、功能全面。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现有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程序规范有序。同时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反应体系。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优化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4)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做好日常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培训与演习,采用先进应急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三级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各级组织机构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运管处成立本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并督促有关企业成立相应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

  市大桥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分别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相应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机构,并在县(区)政府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局组织指挥机构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等运输企业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审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和应急经费预算;负责发布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命令,决定启动和终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负责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联合行动方案;负责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承办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成员单位职责

  (1)市运管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有关信息;负责组建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客运车队和应急货运车队;负责实施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负责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大桥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负责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应急运输通道的畅通;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3)其他部门: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2.1.3.1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运输应急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应急办),由分管局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运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桥处、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组成,具体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指示。

  (2)负责做好局应急指挥部会议会务工作。

  (3)负责处理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提出启动市级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4)负责检查指导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

  (6)负责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市级以上响应后,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具体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应急工作组下设公路抢通、运输保障、总结评估三个小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公路抢通小组及职责

  公路抢通小组由市公路局领导任组长,局工程等相关科室、市公路局、市县乡处、局质监站、局项目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运输保障小组及职责

  运输保障小组由市运管处领导任组长,局运管等相关科室、市大桥处、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省交通集团铜陵汽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具体实施人员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总结评估小组及职责

  总结评估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等相关科室、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专家咨询组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编写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②对道路运输保障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③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参与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县(区)道路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信息分类

  3.1.1.1交通运输行业外部预测、预警信息

  (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

  3.1.1.2交通运输行业内部预测、预警信息

  (1)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

  (3)道路运输安全信息。

  (4)道路运输市场信息。

  3.1.1.3预测、预警信息监测

  (1)交通运输行业外部信息由气象、地质、卫生、环保、公安交警等对应行业管理部门提供。

  (2)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门提供。

  (3)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客货运企业负责监测。

  3.1.1.4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安全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的接收工作,与上级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外部、内部预测、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的需求级别。

  3.1.1.5预警分级

  参照《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应急运输保障的需求程度与保障能力将预警分为四级:省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市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县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企业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见表3-1。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道路运输保障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3.1.1.6预警启动

  局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程序启动市级预警。

  (1)局应急办提出市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市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市级预警启动命令发出1小时内,局应急办通知相关下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

  (4)局应急办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5)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

  3.1.1.7预警终止

  在市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时,局应急指挥部按以下程序终止市级预警。

  (1)局应急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市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或撤销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市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并在24小时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降级为县(区)级,由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预警。

  (4)如预警直接撤销,局应急指挥部负责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传达预警终止信息。

  3.2应急处置

  3.2.1响应级别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根据各类突发事件对道路运输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为省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和企业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四级。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发布,企业负责企业本身各类应急响应预案的启动和发布。

  (1)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对符合本预案道路运输应急市级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应急运输事件,由市运管机构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2)县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对符合县级道路应急运输保障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县运管所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运管机构与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3)企业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道路运输企业根据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响应。

  3.2.2响应程序

  市级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按以下程序和内容启动市级响应。

  (1)局应急办对收集到的交通突发事件信息,通过评估确定为市级突发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责成处理的交通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并于24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3)市级应急响应宣布后,局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类别决定召集应急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

  (4)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机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并根据职责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3.2.3信息报送

  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规定的信息报告时限,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机制。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信息报告,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市公路局负责填报。《信息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的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的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相关救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其他运输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增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执行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等。

  3.2.4响应终止

  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时,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局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市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的建议。

  (2)局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市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则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预案规定采取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挥的,则必须报其批准。

  3.3善后与评估

  3.3.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合属地政府,对因参与突发事件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3.2调查与评估

  应急运输状态解除后,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市级道路应急运输保障行动的调查与评估工作。调查评估结果须编制评估报告并按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的基本概况。包括事件种类、预案级别、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应急运输的需求特征等。

  (2)应急运输的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运输预案启动级别、时间、地点、运输线路、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投入的运输人员和装备情况、货运周转量、人员伤亡和装备与货物的损坏情况、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等。

  (3)应急运输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运输的经验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训;

  (4)应急运输工作建议。包括对相关预案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建议、对完善应急运输保障的基础设施、装备及运输组织等工作的建议,对与应急运输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的合理化建议。

  3.3.3征用补偿

  道路运输应急征用的补偿原则为:“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信息发布

  市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的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市新闻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4应急运输保障

  (1)专家队伍

  为确保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决策的科学性,需建立道路运输保障专家应急队伍。专家队伍包括运输管理专家、车辆专家、道路桥梁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统计分析专家等各相关领域专家。

  (2)管理队伍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人员队伍由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任命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过程中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3)运输队伍

  各级道路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人员构成按其作业性质包括:运输人员、维修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应急车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应急车辆的储备工作,建立市、县二级应急运力储备,包括客运应急运力储备和货运应急运力储备,储备车辆的类型与结构除了常用的普通货车和厢式车外,还应配备适量的冷藏车、油罐车、大件货物车和危险品专用车等特种货运车辆,以满足不同种类的应急物资运输需求。

  (5)车辆集结地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客货运输站场信息库,选择交通便利,停车及办公条件较好的站场作为车辆集中停放点,客车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等集中停放待命,并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车辆调度管理;特殊车辆在所属单位集结待命。

  (6)应急资金

  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中。

  5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保障应急演练。

  (2)宣传与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应急宣传与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应急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应急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

  (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能力评估,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组织体系、重点保障单位分布、应急运力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5.4责任与奖惩

  (1)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道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专项预案,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并报上级备案。

  (2)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5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等工作,完善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提高交通运输应急响应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I级预警(特别重大)、Ⅱ级预警(重大)、Ⅲ级预警(较大)和IV级预警(一般)四级。

  1.I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主干线中断,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区;或急需政府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或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上级交通部门协调外地进行援助。

  发布I级预警报县局指挥中心,由局指挥中心上报县政府,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市交通部门。

  2.Ⅱ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以内,发出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报县局后,由县局上报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省市交通部门备案。

  3.Ⅲ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出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报县局后,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4.IV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内,拟发出IV级预警。

  IV级预警报县局后,由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境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公共事件引起省道、县乡道路、专用公路等干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及时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因地质灾害,公路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置,以确保公路畅通等应急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交通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处置以属地为主,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交通安全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确保所建立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根据交通安全事故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在应急过程中,交通运输局与县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联动机制,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使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武警、消防、社会公众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交通部门应行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件的首要任务,快速协调,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质准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防灾抗灾救灾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府谷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局长任副总指挥,交通系统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各工程管理处处长、各乡镇分管交通领导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的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审议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2)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各部门负责的重大安全事故;

  (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4)应急处置道路因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或水毁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阻断,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5)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水务局、国土局、气象站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应对交通安全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6)当交通安全事故等级过高交由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统一指挥时,按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具体执行相应命令。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行动方案;

  2.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系统相关的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习;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5.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三)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职责

  县交通局:做好交通运输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农管站: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队伍及后备人员保障、公路抢险机械设备保障计划。及时组织修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省道、县乡道路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的应急行动。

  县运管所: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运输保障计划,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的需要。参加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航管站:按照应急工作要求,配套完善应急运输保障计划。根据特殊情况对墙头、碛塄、白云乡码头的船只及时调配,满足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的'需要。

  各运输企业:制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实操演练。按照应急工作要求,落实应急车辆(船舶)及保障人员。

  (四)应急协调机制与协作内容

  应急响应交通运输事故时,需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和类型,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处置建议,请求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参加应急协作。有关协作内容如下:

  1.公安、消防部门:协助维护交通事故生产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扑救火灾、控制爆炸险情、清除危险品等。

  2.武警部队:协助组织部队参加交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通讯部门:根据交通应急工作的需要,协助提供有效的通讯保障。

  4.卫生部门:协助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5.环保部门:协助做好事发地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6.气象部门:协助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

  7.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协助落实应急工作相关经费。

  8.新闻单位: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安排,协助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三、应急响应、处置与解除

  1、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Ⅲ、IV级预警事件)

  (1)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道班、路政大队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接到突发交通事件报警后,应急指挥部要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调动相关责任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根据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2、重大和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I、Ⅱ级预警事件)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处置和进展情况。

  (2)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向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按照上级指示调整事故处置方案。

  3、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

  在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各单位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在公路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或者损害时,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可以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运输、疏散人员和物资。

  4、应急解除

  符合下列条件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向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佐证资料,并由新闻媒体宣布预警结束。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交通安全生产级别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预防和应急保障

  1、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结合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落实责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当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处置难度分类编制,要符合实际,具备操作性。

  2、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根据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置的有关物资储备。

  3、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使各种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4、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广泛开展运输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后期处置

  1、人员安置。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因情况特殊发生人员受阻无法返回需要安置时,所涉区域政府要主动支援,开展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医疗机构实施抢救。

  2、征用物资的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救助保险。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应由所在单位进行投保;受灾人员由事件发生地的社会救助机构及时实施救助,相关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确定理赔方案,尽快对受灾人员实施保险赔付。

  4、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交通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尽快做出应急事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5、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后,交通局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六、附则

  1.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受伤、致残、遇难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种待遇;对拒绝参与救援、延误救援时机、救援不力并因此导致事件扩大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更新和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7

  为科学应对主汛期极端天气可能给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道路(水上)运输旅客滞留、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及公路中断等公共事件,更及时、有效、有序地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汛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主汛期应急抢险分组情况及工作职责

  (一)道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抢险应急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副书记)

  成员:执法大队各科室负责人、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随时了解掌握主汛期天气信息和道路交通运输情况,督促各运输企业(公交车站、社会客车站、长运车站、出租车企业等)做好车辆发班控制,运输车辆要配备四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协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好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做好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极端天气客运车站滞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主汛期发生道路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二)水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抢险应急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周琪虎(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海事中队负责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随时掌握主汛期天气信息和水上交通运输情况,各航运企业、码头、渡口做好船舶出航控制,船舶要配备四防器材,以便应急使用,督促航运企业、码头渡口落实应急船舶和应急物资,做好船舶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监督检查极端天气渡口码头滞留旅客的妥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主汛期发生水上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三)县乡公路大面积积水、塌陷、保畅抢险应急小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交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规划科、建设科、交通建设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主汛期因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塌方、道路桥梁垮塌等事故的发生。施工区域、工程运输线路、民工住地用火用电安全防范,防止机械设备引发事故。

  2、负责公路危险地段安全隐患排查和损坏管养公路的应急抢险维修工作。

  3、发生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本组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4、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组

  组长:xxx、(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xxx、(局党委委员、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组长)

  成员:局班子之外副科级干部、全局中层干部

  主要职责:

  1、负责主汛期交通运输行业突发重特大安全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救援的组织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巡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施工、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危化品运输,公路危险地段安全隐患的分析;

  2、主汛期发生道路和水上运输重特大突发事故,立即组织清镇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队人员(名单见附件)、成员单位(科室)所有人员到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四)后勤保障与信息报送组

  组长:x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交通运输局党委办主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购买、调配及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认真做好应急车辆的调度和调用工作。主汛期,要确报单位应急抢险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选配技术精湛的驾驶人员驾驶应急抢险车辆,保证运力充足,可随时调度防汛应急抢险车辆,核实企业防汛应急抢险车辆车况,确保用得上。每天收集各单位、各工作组应急抢险信息、报表,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时限上报。

  二、应急救援物资(车辆、船舶)安排

  (一)货车

  1、民用爆破公司: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2、开源爆破: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3、芜湖海创:xxx、xxx、(xxx、)

  应急货车5台

  (二)挖掘机

  负责联系应急挖掘机2台。

  责任单位:清镇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三)客运车辆

  1、佳隆公司:xxx、xxx(xxx)

  所有专线车均为救援车辆(临时调配)

  2、公交公司:xxx、xxx(xxx)

  所有市公车均属救援车辆(临时调配)

  3、车之都驾校:xxx、xxx(xxx)

  应急教练车10台

  4、国林驾校:xxx、xxx(xxx)

  应急教练车10台

  (四)应急物资

  负责筹备海事巡逻船3艘;调用东湖公司、万友公司客运船舶共10艘;准备救生衣200件、抽水机(水泵)10台及其他设备。

  责任单位: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海事执法中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单位及时了解主汛期天气动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按报送要求和口径及时上传下达,并在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应急抢险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此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指挥和通讯畅通。应急值班电话:xxx。应急抢险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总结。

  (二)全面落实抢险责任制。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无条件服从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和指挥,根据此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单位主汛期的抢险应急预案,要对所属单位或个人明确抢险职责,定岗、定位、定责任、定目标,明确抢险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抢险工作的落实。

  (三)高度重视,失职追责。局属各单位、各应急抢险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主汛期安全生产、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对于组织不力,行动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报局党委研究后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并带来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按有关程序追究有关xxx、的责任。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8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在发生恶劣天气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点,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优患意识,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1、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立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本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到临灾警报后,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准确、及时、详细掌握灾情的情况以及发生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总结抢险救援情况。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一)联系协调

  及时接受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下达局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指令,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联系协调。

  (二)应急执法

  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违规违法运输行为。

  (三)车辆保障

  要备齐充足车辆,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需要转移群众时,应按照上级要求立即调动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组织群众转移。

  三、应急措施

  1、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

  行要求,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采取停运或调整班次等措施。同时应急小组要深入运输一线,对违反规定继续营运的车辆严厉查处,从重处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路况情况,组织滞留客车、旅客或货车疏散。另外,要认真做好旅客服务工作,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部分道路损坏,车辆无法通行,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以最快速度恢复通车。

  四、工作要求

  1、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2、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小组、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以及相应器械的及时到位。

  五、附则

  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必须按预案规定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快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的应急预案9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结合省交通厅下达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区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运政股,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并配合领导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

  (上班时间)

  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超期间田区道路运输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督察。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市治超领导小组指示,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版权所有

  (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组成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1)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组成(见附表2)

  (四)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的要求:

  1、应急预案要积极落实,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并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运力,完成各项应急运输任务。

  2、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各应急单位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领取统一核发的《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张贴在车辆明显位置,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3、各个单位在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过程中,应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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