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6 14:04:4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胡朝云副镇长汇报(电话:628078),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办人员(汪高峰、余点,联系方式:__)和镇安全员(陈谊,联系方式:__)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小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陆振球(联系方式:677711)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吴升旺:628215,杨建军:660195,王建新:667116)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启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满足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编制。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其中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等自然灾害,执行已发布的专项应急预案,当本预案与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专项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四)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轻,仅对局部较小范围内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严重,对较大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落实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预案体系

  1.《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

  2.《长兴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是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故、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3.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等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桥梁)安全事故,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公路畅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实施。

  4.交通运输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

  当预案启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启动的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的种类将不断补充和完善。

  二、组织体系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安委会、局安委办、各专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分别承担。

  (一)局安委会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局领导及局属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审定局总体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规划和办法;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及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3.决定启动与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5.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局安委办

  局安委办设在局安全监管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监管科和县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习;

  4.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5.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6.承办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7.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设置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交通保畅、运输保障、交通工程建设、总结评估五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工作组,负责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行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任务由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管科、局组宣人事科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会议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畅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自然灾害及公路水路畅通情况信息;负责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负责审定县级水上交通应急设施、设备配备规划、编制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算;负责布置预防措施,检查应急处置队伍、物资、机具等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和应急及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以及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应急运输车辆、船舶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设组。设在局建设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全县在建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组。由局安委会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专项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安委会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具体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局安委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系统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发生在国内外可能对本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整理上报局安委会主任签批后,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二)预警

  依据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局安委办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三)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安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一)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时限。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所属行业管理机构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行业管理机构接报后,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局安委办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再及时书面报告,并电话确认。事故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等级和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1.先期处置。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报告事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有关人员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确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动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局安委会根据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解除

  由宣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1.应急解除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受危险威胁的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2.应急解除程序

  (1)根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决定,向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2)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县卫健、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配合县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实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4.根据特定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要尽快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移动手机、互联网络等快捷有效形式,确保通信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能够满足应急使用。

  (三)应急运力保障

  局安委办、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要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需要,保障运输运力需求,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相关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成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台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风险隐患的监测治理、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装备购置、应急补偿等费用,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依据有关规定和原则分级负担,并予以保障。

  (六)设施及物资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设施、车辆、机械设备和物资台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局安委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应急预案及值班电话,局安委办要指导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局安委办要督促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局安委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3.演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则

  (一)奖励和惩处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有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3.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况。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我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特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中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1.4分级负责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保障。发生一般及以下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应急等部门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保障。完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整合行业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应对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巴中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各级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应急保障任务。

  2.1市级指挥体系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在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中设立交通运输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交通运输保障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保障组的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和文电工作。

  2.2成员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巴中军分区、武警巴中支队等单位构成。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负责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运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铁路抢通保通保运和航空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巴中军分区、武警巴中支队:负责组织协调驻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如下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会商机制,做好信息传递。当有关部门发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时,要和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应对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针对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对交通运输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处置预警信息。

  (3)储备卫星电话等应急状态下紧急联络设备。

  3.2预警信息收集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预警信息互通互享,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收集内容及主要来源如下:

  (1)国家重点或紧急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报信息)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

  (3)各级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公路损毁、交通中断阻塞、旅客滞留,港口、码头、交通枢纽、客货场站、火车站、机场等监测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诱发交通运输系统风险的信息;

  (4)其他有关信息。

  信息收集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事件的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等。

  3.3预警信息处理

  各成员单位在接到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调度有关运输保障单位加强值班值守、车船检修等应急准备。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各成员单位在发现或获知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摸清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本级可调用的交通应急保障力量,迅速准备交通应急保障物资、队伍和装备,积极开展抢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

  4.2响应启动

  对应各指挥部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级别。

  4.3启动程序

  三级以上响应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启动,四级响应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启动。

  4.4响应措施

  当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各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

  (2)组织开展抢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派运输保障队伍。

  (4)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

  (5)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通报情况。

  当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参照本预案由相应县(区)视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信息统计和报告

  各级保障组办公室实行“一事一统计”,统计好调派运输保障队伍情况,包括人数、车辆型号和数量,运输人员物资等情况。

  发出调派指令后半小时、一小时和到达抢险救援现场后十分钟内向指挥部汇报调派保障队伍统计表。

  4.6信息发布与舆情

  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前提下,由市级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及时传递。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4.7响应终止与降级

  应急响应终止与降级按照市应急委统一部署落实。

  4.8总结评估

  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统计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各项资源投入情况,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和预案的适用性,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市级层面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巴运集团等企事业单位组建公路抢通保通应急队伍、道路运输应急队伍、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各队伍按类别建立联络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公安、应急管理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做好综合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应急队伍可以专兼结合,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

  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部队投入行动时,由部队派出相关人员融入应急保障指挥体系,负责协调部队参与保障行动。

  5.2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保障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程序,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

  5.3专家技术保障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基础数据资料储备库,包括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资源清单、专家库、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队伍与装备物资资源等,并具备互联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运输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的数据资料。

  5.4应急资金保障

  加强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支出经费保障,将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社会捐赠和援助,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5应急演练保障

  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与桌面推演相结合的多形式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及时组织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6应急培训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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