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4-04-07 10:17:12 志升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集锦12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集锦12篇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一、总则

  ⒈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院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⒊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领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⑶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⑷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保障。要广泛组织,全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⒋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组员: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二门诊部、保健部、院感办、院办、总务部、保卫部、党群办、设备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健康教育部、财务部、外联部等职能部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承担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承担我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医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医疗救治

  ⒈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⒊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⒋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

  ⒌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⒍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五、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⒈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⑴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⑵演练

  按照统一计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⑶后勤保障:物资、经费、交通、通讯保障由财务部、总务部负责

  ⒉宣传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

  本制度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等事件。如有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教师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做出恰当处理。

  一、传染病

  (一)发生传染病,对患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者及早隔离,及时报告。报告的一般程度为班级教师向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汇报,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向园长汇报,由园长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包括: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如遇重大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市、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所,然后再书面上报;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一般事故做到2天内报告。

  (二)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的其他幼儿进行检疫、观察,留观期间不收新生、幼儿不混班不窜班活动。

  (三)按照“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在保健教师指导下,保育员加强其所在班级的'消毒工作,做好传染病登记,复查复治工作,以及传染病留验观察期过后的终末消毒,做好记录。

  (四)加强晨检,认真做好传染病针对性检查,检查具体内容参见《常见肠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和《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

  (五)留观期满后无新患者出现方可解除隔离;患者隔离期满后须凭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进班。

  (六)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

  (一)立即报告: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救治病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病人送至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部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保留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调查: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善后处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投入相关调解工作,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做好理赔工作。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卫生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2.1.2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要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各级人民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2.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4)督导检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国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省、市(地)级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发布信息与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对涉及跨境的疫情线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情况。

  (6)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组织力量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国培训。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4.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国家、省、市(地)、县级疾控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地方专业机构的配合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国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开展技术培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2.5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2.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调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4.2.7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标准见l.3)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务院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5.2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技术保障

  6.1.1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县(市)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1.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6.1.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6.1.6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6.1.7科研和国际交流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物资、经费保障

  6.2.1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2.2经费保障

  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应根据需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3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和规章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堂、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孩子分发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卫生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止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7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市一中(益智中学)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学校师生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2、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见附件),设立应急公共卫生知晓事件处理办公室——医务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常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学生收听季节传染病的知识讲座,让学生了解季节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杜绝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4、建立严格的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学生宿舍卫生、饮食卫生等检查制度。

  5、要求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6、遇有学生突发群体性(1个班3人以上同时出现)公共卫生事件,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医务室;医务室必须及时向学校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告市教育局体卫工作站及市、区两级疾病控制中心;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并积极采取救治措施: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学校迅速联络医院进行诊治,医务室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7、在群体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时,学校在疑似症状未确定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做好隔离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8、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预案自行启动。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助理。

  成员:(质检部经理、客房部经理、餐饮部经理、保安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现场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二、酒店公共卫生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设立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负责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电话:。

  4.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善后协调处理。

  三、传染病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公共场所要保持卫生洁净,空气流动更新。宾客接触设施设备及时消毒清洁。

  2.客房客用棉织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换,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当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疑是传染病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aaaaa,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及时隔离疑是传染病区域,监控相关人员。必要时请酒店保安部人员协助完成。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送医就诊、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6.由当地卫生预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四、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向宾客提供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向饮用水供应商索要相关证件备查。包括饮用水及饮水机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批件、检测报告。

  2.向宾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确保杯具洁净安全。

  3.当酒店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报告,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及时送医就诊。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aaa。

  6.由卫生监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目的

  制定《乌龙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乌龙镇卫生预案”)的目的是: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四)适用范围

  《乌龙镇卫生预案》适用于我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乌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村应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村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本镇要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二、乌龙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乌龙镇应急指挥机构

  乌龙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其职责:

  (1)组织和动员本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本镇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本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乌龙镇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乌龙镇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本镇预案;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乌龙镇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乌龙镇卫生院的职责应有: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乌龙镇卫生预案》,承担技术方面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驻本镇各单位、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村级卫生诊断”,分析本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本镇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乌龙镇其他相关机构

  (1)村委会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驻本镇单位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5)本镇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

  本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与本镇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乌龙镇卫生院应做好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应包括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本镇组织和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本镇或单位的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村级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本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邻近乡镇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本镇内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户胡镇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村级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镇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2、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本镇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村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3、驻本镇单位

  (1)按照本镇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派出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村民委员会

  (1)当本镇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本镇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种、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本镇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本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由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有条件的村,可对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本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本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恢复与重建

  动员本镇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本镇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三)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本镇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本镇内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四)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六)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信息系统

  建设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本镇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村委会、驻本镇各单位应完善本镇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本镇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本镇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三)医疗救治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挥驻本镇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功能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五)培训与演练

  加强本镇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本镇中的安全员。卫生业务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本镇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镇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经费和物资保障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

  我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七)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调查我镇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驻本镇各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避难和救助场所清单,绘制避难和救助场所分布图及标识,并报上级政府和专业防治机构备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政府,及时确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和救助场所,并在本镇显著位置张贴避难和救助场所的地图及标识。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八)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本镇负责并协助组织驻本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本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驻本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

  本镇应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牧、交通、建设、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应摸清本镇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配合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对驻本镇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0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控制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以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为重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员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本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员人数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病例,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办公室

  主任:

  成员:

  职责: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履行职责,收集上报传染病等疫情与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应急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2)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校园环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监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按规定把住食品的采购、储藏、加工出售等关口,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后勤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及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对后勤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督办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督办学校落实门卫制度、来访制度、凭证出入制度、晨检制度、生病缺课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学校食品卫生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1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总指挥,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医疗救护组、疫情信息报告组、现场组、后勤保障组、联络协调组。

  医疗救护组

  组长:(副校长);成员:团委、艺体组人员。

  疫情报告组

  组长:(总务副主任);成员: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现场维护组

  组长:(政教主任);成员:安全员、寝室管理人员。

  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主任);成员:各行政成员、总务处成员。

  联络协调组

  组长:(教导主任);成员:教导处成员。

  三、职责

  1、指挥部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2、医疗救护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2)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报告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报告责任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院报告内容:

  ①发生时间

  ②发病人数

  ③主要临床症状

  ④可能发病原因

  ⑤可疑食物

  ⑥事件发生单位的联系电话

  ⑦紧急处置措施。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4、现场维护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2)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2)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3)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6、联络协调组职责:

  (1)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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