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11 19:05:38 维泽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精选16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精选16篇)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

  为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紧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灾工作,整合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防震减灾)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居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水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居民委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小区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和作用。

  二、指导方针

  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加强社区及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党员应急队伍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旦出现应急情况,必须立刻集结到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应对灾害进行相关救助帮扶。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水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应急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社区成立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由社区书记负责,社区副书记进行相关通知、统计、上报情况。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对灾情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三)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四)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五)负责水中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水中社区做好通信、信息管理,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所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及灾情避险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发生后,水中社区将按照此预案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到灾害一线。在上级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陈xx(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李xx(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统一指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熊猫绿岛公园和女娲广场),组织应急小分队及时进行救灾,并向东城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水中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的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受自然灾害影响,水中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协助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复重建工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2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根据灾害预警和灾害发生后具体情况,由学苑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报警预案,分别为红色报警预案、黄色报警预案和蓝色报警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和社区中心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组长兼任,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减灾指挥部。

  第二章预防演练

  第五条加强社区防灾、减灾、避灾、救灾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增强全体居民的素质,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第一款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在社区图书室加挂防灾减灾宣传图板;重视加强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第二款重视骨干培训。加强与民政、地震、消防、公安、文化、卫生、教育、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骨干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对社区居民、单位、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培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三款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利用适当时机进行灭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难场所等社区救灾减灾演练,使社区居民熟悉掌握救灾减灾技能,提高自救保护能力。

  第三章红色报警预案

  第六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特大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红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红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红色警告预报。

  第七条指挥系统:领导小组指挥全体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进行人员转移、灾区隔离、组织抢险、医疗救护、生活安置、灾情调查、后勤保障等,随时保持相互联络(根据需要架设临时专用通讯线路),准确掌握灾情程度,迅速组织救灾。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灾害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发布红色警报,及时组织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驻辖区单位及时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向指定区域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八条人员就位:接到市、区指挥部的指令后,社区救灾减灾领导小组要立即下达红色警报指令,部署社区人员按分工到达指定区域,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联络有关单位和各救援队,奔赴受灾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九条实施抢险: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救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款由辖区医院组成医疗抢险救护队,救治受伤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由公安、综治、民兵、协警员组成的治安保障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社区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居民迅速转移。

  第一款安置区域: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款组织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一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重建。

  第一款对倒塌房屋进行修缮,对危房进行加固处理;抢修线路,修复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通讯;组织居民重建家园,重建社区。

  第二款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居民进行社会救助,在社区内组织社会互助、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有重大困难的,请示上级给予重点救助,确保灾后居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

  第四章黄色报警预案

  第十二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黄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黄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黄色警告预报。

  第十三条指挥系统: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组织灾区居民转移,对灾区进行隔离,组织医疗救护抢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安置,准确掌握灾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黄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就位:按照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的有关事宜。迅速联络、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集结,按指令奔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实施抢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第二款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领导小组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社区民辅警服务队,按领导小组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社区各网格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对部分居民进行转移安置。

  第十七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蓝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蓝色警告预报。

  第十九条指挥系统:根据预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社区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第二款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三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第四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五款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第六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3

  为做好我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灾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规范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街道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设立街道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2.街道各办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应急站: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就业卫健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文明办: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社区居委会应急责任

  社区居委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灾害应急处置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街道社区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向各社区居委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警

  1.接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管理站。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公民和组织也可以直接向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灾害信息。

  2.处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处警中心。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重大情况,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IV级响应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确定,III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确定,I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确定,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

  2.分级启动预案

  各级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提请同级应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和级别确定后,确定突发灾害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街道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街道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街道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社区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社区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社区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5.特别情况的处理

  ①突发灾害跨本行政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联的区乡(街道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突发灾害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应急工作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街道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健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突发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任何时候不得关机。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护、防火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2.配备常规性应急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应急所需要求。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3.积极组织、引导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抢险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抢险救援的'积极性,组织引导民兵成立民兵应急连,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位作为抢险救援后备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等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交通保障建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据、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2.交通管制。突发灾害发生后,及时对突发灾害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卫健办要联系各社区、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后续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工作的医疗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区级卫健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1.灾害发生后,属地公安干警、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2.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七)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培育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供应。

  2.建立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有充足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

  (八)社会动员保障

  1.按照突发灾害是否需群众参与及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2.社会动员由街道和社区委居委会具体实施。

  (九)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年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街道支持为辅的原则。

  (十)技术储备与保障

  重视和发挥专家作用。充分听取专家的咨询意见,以便科学决策。

  (十一)法制保障

  1.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的执法,以及影响河道行洪的执法。

  2.查处渎职行为。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及应急处置中不服从统一调度的,坚决依法严惩。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紧急处置工作中的执法。严厉打击在突发灾害中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抢险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演习后对演习效果要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能力演习,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安全警戒区的设立及本突发事件特征所决定的特殊抢险要求,并不断更新演习内容。演习后要对技术方案和队伍的抢险能力进行评估。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4

  为做好我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乡上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和7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日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重点地段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组长:xx

  成员:xx

  2、地质灾害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工作责任书和到户避险明白卡,发至各重点户,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抗洪抢险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4、救灾安置组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治安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乡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7、电力抢修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乡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五、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派出所、乡公路所等部门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5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社区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修订本预案。

  社区基本情况:

  堰口镇大光社区位于堰口镇中部,寿六路沿线,总土地面积13127亩,共有48个村民组,3349户,总人口数10757人,辖区共有3所学校,小区2个,目前,社区配备5名社区两委成员,小区管理员共5名。

  社区设有避难场所2处(大光社区文化广场,大光社区办公大院门前广场),总面积26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6000余人。

  重点隐患地段:寿六路道路两旁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原野小区,社区街道等。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xx

  成员:xx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宣传协调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社区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社区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③后勤保障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

  ④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⑤卫生医疗组:

  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

  ⑥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社区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居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社区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社区灾害信息员,成立社区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居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居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

  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社区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居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社区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户--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6、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社区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社区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社区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社区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由于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干旱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灾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干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镇政府防灾、保安、减灾决策和山洪抢险,干旱救灾提供可靠依据和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洪汛及干旱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办等文件精神。

  1.3工作原则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的方针,采取防、抢相结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方法得当、措施果断,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原则。

  1.3.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3.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1.3.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1.3.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4防汛抗旱的分级

  根据汛情和旱情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我镇防汛和抗旱,从轻到重依次为蓝色、橙色、黄色、红色等四个预警级别。与此相对应,应急响应也分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和Ⅰ级应急响应等四个应急响应等级。

  1.4.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一般),同时发布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15天,气温在30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较大),同时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15-30天,气温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严重),同时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30-50天,气温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1.4.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特别严重),同时发布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预警标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量监测数据,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晴天连晴高温50天以上,气温在350C及以上的汛情或旱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兴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镇政法书记任副总指挥,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副职领导和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事办、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城建办、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站、中(小)学、卫生院、兽医站、村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2.2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行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3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2.3.1其他分管行政工作的副职领导:负责各自工作板块的调配,积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3.2党政办;负责信息收集、传达,组织协调各部门或单位防汛抗旱工作。

  2.3.3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2.3.4社事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2.3.5应急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应急抢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2.3.6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3.7财政办: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2.3.8规建办: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2.3.9文化服务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2.3.10社保所: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3.11国土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2.3.12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2.3.13电管站: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3.14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2.3.15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2.3.16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要即时处理和即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30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

  3.应急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山洪灾害预警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村和镇属各部门要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2干旱灾害预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防汛灾害预警

  3.3.1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Ⅳ级(一般),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要及时检查城乡排水系统,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房屋、地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涝准备。

  3.3.2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Ⅲ级(较大),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强降雨路段交通管制或引导工作,要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危房和地质滑坡地带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充分做好排涝工作。

  3.3.3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Ⅱ级(重大),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对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在做好排涝同时要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垮塌等灾害。

  3.3.4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

  Ⅰ级(特别重大),应急队伍由30人组成,其具体人员名单及其职务、职责见附表,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要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做好各类突发性灾害的全面防范和危险区人员的撤离工作。如遇旱灾要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救援。

  4.预警

  4.1镇人民政府根据专业监测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经实地了解情况后,按照汛情或旱情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4.2根据汛情或旱情的.等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发布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4个级别的汛情或旱情。

  4.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汛情或旱情的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4.4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4.5汛情或旱情由镇宣传部门统一发布。汛情或旱情预警公告的发布可以使用广播、闭路、通讯网络、警报器、约定警报信号和组织人员逐户逐人通知等方式,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应急抢险救援

  5.1信息报送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受理各村(居)、单位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汛情或旱情的责任主体。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汛情或旱情的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5.2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汛情或旱情级别之前,由事发地村(居)干部在事发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5.2.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2.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5.2.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2.4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5.3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事发地村(居)先期处置人员的报告后1小时内,根据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确定汛情或旱情的级别,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级次采取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队伍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质,及时、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疏散群众、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5.4应急结束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得到指挥长的撤离指令后,统筹安排,撤离应急队伍,解除预警和应急措施,转入正常工作轨道。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汛情或旱情的现场清理,致伤、致残、死亡人员的补助和抚恤,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

  6.2总结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对汛情或旱情进行及时的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按要求报送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7.奖惩

  7.1表彰奖励

  在处理汛情或旱情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7.2责任追究

  在处理汛情或旱情中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成立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敖xx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织,各办所(中心)、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负责领导、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指挥:xx

  职责: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2.1综合协调组

  组长:xx

  成员:党群办全体工作人员、社区治理办公室

  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功能区沟通联络,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应急处置、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2物资供应组

  组长:xx

  成员: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采购运输工作,以及由区级部门下拨的应急物资的管理,出入库登记等事项。

  2.3物资发放组

  组长:xx

  成员: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社区服务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

  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定点发放和物资准备。

  2.4秩序维护组

  组长:xx

  成员:南派出所、北派出所

  职责:负责集中安置点、物资发放点秩序维护。

  3、灾害救助准备

  按照区减灾办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3.1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提出灾害应急处置、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3.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跟踪区减灾办发布的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3通知三个工作组进入备战状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3.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3.5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信息报告和发布

  综合协调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研判的灾情评估,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四川省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4.1灾情信息报告

  4.1.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15分钟内口头报送,45分钟内纸质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区减灾办(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初步灾情和救灾情况。

  4.1.2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前,各组、各社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将灾情报领导小组;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统一报告区减灾办。

  4.1.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各组、各社区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向区减灾办报告。

  4.2对于干旱灾害,各社区、各办所(中心)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3信息发布

  4.3.1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4.3.2凡属较大以上灾情,由区委宣传部收集灾情基本信息报市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涉及新都区局部地区的灾情,由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

  4.3.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3.4信息发布可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新闻通稿、答记者问、组织专访和集中采访等形式。主要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5、应急响应

  5.1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I)、二级(Ⅱ)、三级(Ⅲ)、四级(Ⅳ),一级为(I)为最高级别。

  5.1.1I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10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

  5.1.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或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1.3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

  5.1.4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下;

  5.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并报送区减灾委决定由防灾委评估后决定进入相应级别响应状态。

  5.3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3.1综合协调组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指导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并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灾相关情况。

  5.3.2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应急救助物资,集结待命。

  5.3.3物资发放组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域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确定物资发放供应点,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5.3.4灾情稳定后,立即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5.4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并向区减灾办提出建议,经启动响应领导同意,决定终止I、Ⅱ、Ⅲ、Ⅳ级响应。

  5.5灾后救助

  5.5.1过渡期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及受灾社区或产业功能区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物资供应组经核定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并做好过渡期救助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物资发放组督促受灾区域过渡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5.5.2持续性救助

  经领导小组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提请区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度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来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区资金分担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区财政提请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2物资保障

  认真落实《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确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采购和储备计划,储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各社区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严格执行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DB510100/T183-20xx)、《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要求,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3.1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各社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6.3.2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6.4装备和设施保障

  6.4.1街道应按区减灾办统一要求奥球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6.4.2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6.4.3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准化标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社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6.5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助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和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的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有序发挥积极作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

  6.6.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6.3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6.7.2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重点培训《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和各级预案。

  6.7.3依据《社区(村)综合减灾公共信息标识建设规范》(DB510100/T143-20xx)、《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DB510100/T184-20xx)和《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等标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附则

  7.1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虫害等。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履行各自职责。

  7.2.2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

  7.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8

  一、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预防防汛的预警,以上级的通知为主,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的信息为辅,具体由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负责接收,要求平时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要随时接收和关注。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并且经同意后发布,通知相关的小分队和村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准备。村后勤保障小分队需要按要求准备好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资器材设备。村保安巡逻小分队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2、信息报送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获知相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根据组长指示,将此信息迅速通报给辖区信息联络员,并在30分钟内将布置落实情况报镇乡镇急办。

  二、应急处置

  1、灾前村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分区负责各楼道、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村后勤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居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居民通报情况。

  村保案巡逻小分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村应急协调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灾中村抢险救灾小分队和保安巡逻小分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村各小分队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村应急协调小组要求,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乡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村保安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居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镇政府。

  2、调查评估由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暴雨、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村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居委会负责对事故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求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9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xx(副主任)xx(委员)xx(委员)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3、社区巡查小组:

  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一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0

  为了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气象灾害,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保障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利用各种措施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和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各类灾害性天气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气象灾害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I级为最高级别。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另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xx镇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各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xx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我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如下: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镇应对气象灾害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镇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在处置气象灾害的工作中协调与上级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根据县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上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或我镇区域出现重大气象灾害后报告上级部门,请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当气象灾害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县政府支援;领导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开展对各级气象灾害的相关应对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防汛办),防汛办成员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计教卫办、经发办、村镇建设办相关负责人组成,应急值守时绝对服从防汛办当班负责人指挥。主要职责:具体协调应急值守;承担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镇指挥部决定的事项;组织编制、修订镇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负责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设置、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预案启动、解除时间及预案等级等;应急宣传、演练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气象灾害的防御与应急工作;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上报县防指等工作。

  (三)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负责制订本村(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分预案;组织指挥各方力量先期处置气象灾害;落实镇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对超出社区(村)处置能力的气象灾害,及时提请镇防指予以支持。

  (四)企事业单位

  各单位负责制订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挥本单位力量先期处置气象灾害;落实镇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对超出处置能力的气象灾害,及时提请镇防指予以支持。

  五、预警传播及响应指令转发

  (一)接收方式:通过县气象局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和气象信息员手机短信平台、工作平台接收气象灾害预警;通过县政府政务网和县防指手机短信平台接收应急响应指令。

  (二)发布原则:预警传播及响应指令发布遵循“统一口径、快速传播”原则,由防汛办根据县气象台预警、县防指应急响应指令统一发布。

  (三)预警信息或响应指令网格化传播

  1、一级传播:防汛办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响应指令后,立即通过镇手机短信平台将其快速、准确地向镇防指成员单位、村(社区)及有关科室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响应命令(或防御指导)。

  预计气象灾害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时,镇防汛办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QQ平台、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并加大播放密度,增加防御提示等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有关平台向相关村(社区)及单位发布。

  2、二级传播:各村(社区)负责及时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各物业公司、辖区居民;城管办负责通知执法中队、环卫站、应急分队;经发办负责通知企事业单位;计教卫办负责通知辖区学校及有关教育培训组织、卫生部门;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通知辖区养老院及有关社会组织;村镇建设办负责通知在建工程工地。

  3、三级传播: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全部人员。

  六、应急准备

  1、镇政府各部门迅速到位:防汛办接到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后,即进入预警准备工作状态,并向镇防指汇报。党政办、城管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经发办、交警中队、执法中队、环卫站等办公室或部门应立即各司其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主动性。

  2、各村(社区)、物业公司及企事业单位接到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启动

  收到县气象局发布的台风、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或县防指发布应急响应指令,或辖区内出现重大气象事件,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镇防办向部门发布相应指令,各成员单位在30分钟之内进岗到位并根据相应等级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响应程序

  按照xx镇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执行。

  (三)分级响应

  1.Ⅳ级响应

  当接到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暴雨、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寒潮、大风、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霜冻、雷电、冰雹、大雾、霾橙色预警信号,高温、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Ⅳ级应急响应时,镇防指立即启动防灾Ⅳ级响应。

  镇防汛办副主任到岗值班并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镇防汛办工作人员到岗,关注县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区)、有关科室、有关职能单位及企业发布灾情信息或工作指令。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值班人员迅速到岗,启动相应预案,做好有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将气象预警信息及镇防止指令根据需要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每8小时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镇监管中心值班人员到位,组织对所辖道路、绿化、河道等重点部位检查督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镇防灾应急分队到位,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做好抢险排险准备;镇环卫站值班人员到位,及时组织当班环卫作业人员清除作业区域阻水物,保障排水畅通,按预案成立预备队;镇执法中队按预案成立预备支援队。

  2.Ⅲ级响应

  当接到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黄色预警信号,寒潮、大风、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雷电、冰雹、大雾、霾红色预警信号,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应急响应时,镇防指立即启动防灾Ⅲ级响应。

  镇防汛办主任到岗指挥,镇分管领导值班,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镇防汛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关注县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区)、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或工作指令,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启动相应预案,分管领导到岗带班,落实24小时值班,每6小时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各自责职做好群众危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大型广告牌、树木、地下设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带、蔬菜大棚、低洼积水、地下空间设施等检查和防范工作,发现积水和内涝情况,所在村(社区)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排除积水;密切关注灾情,将气象预警信息及镇防止指令根据需要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按照指令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抢险排险工作。

  镇监管中心值班人员到位,组织力量加强对所辖道路、绿化、河道和低洼积水部位的巡查检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联系市政所有效开展防范和排险工作;镇防灾应急分队24小时待命,随灾情和指令组织开展排险工作,镇防汛仓库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准备;镇环卫站值班人员到位,在组织当班环卫作业人员清除作业区域阻水物的同时打开窨井加大排水速度,并做好安全保障,预备队24小时待命;镇执法中队加大对广告等的巡查,并督促整改到位,每4小时上报工作信息。

  3.Ⅱ级响应

  当接到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暴雨、暴雪橙色预警信号,寒潮、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应急响应时,镇防指立即启动防灾Ⅱ级响应。

  镇分管领导到岗指挥,镇主要领导值班,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镇防汛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密切关注县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区)、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或工作指令;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与气象部门、上级防指的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带班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24小时值班,每4小时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将气象预警信息及镇防止指令根据需要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实地检查群众危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大型广告牌、树木、地下设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带、蔬菜大棚、低洼积水、山体等的加固、处置和防范工作;视情况及时组织转移危房及临时工棚内人员,国土分局视情况及时组织转移山洪影响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群众。经劝导不听的要组织力量强制转移,并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镇城管办督促有关社区、村及有关单位定人、定段、定责对安置过渡房、严重低洼积水点、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加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每2小时上报工作信息。

  镇监管中心值班人员到位,组织力量加强对所辖道路、绿化、河道和低洼积水部位的.巡查检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联系市政所有效开展防范和排险工作;镇应急分队24小时待命,随灾情和指令组织开展排险工作,镇防汛仓库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准备,确保物资使用;镇环卫站值班人员到位,在组织当班环卫作业人员清除作业区域阻水物的同时打开窨井加大排水速度,并做好安全保障,预备队24小时待命;各执法中队做好广告等的巡查管控,预备支援队24小时待命。

  4.Ⅰ级响应

  当接到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暴雨、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应急响应时,镇防指立即启动防灾Ⅰ级响应。

  镇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启动相应工作预案,根据需要宣布全镇进入防汛应急期;镇党委、政府部署防灾抢险工作,发动村(社区)、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

  镇防汛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到位,密切关注县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区)、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或工作指令;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与气象部门、上级防指的沟通,并派出由镇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应急小分队赴一线指导防灾抢险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启动相应预案,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分管领导一线具体指挥,落实24小时值班,每2小时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将气象预警信息及镇防止指令根据需要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进一步实地检查群众危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大型广告牌、树木、地下设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带、蔬菜大棚、低洼积水、山体等防范工作,全力加固、处置有关危情;及时组织转移过渡房及临时工棚内人员,国土分局组织转移山洪影响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群众,经劝导不听的要组织力量强制转移,并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镇城管办督促有关社区、村及有关单位定人、定段、定责对安置过渡房、严重低洼积水点、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加密巡查,严密布防,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力量投入抢险加固。镇各办公室、人武部、派出所、交警等镇防指成员单位全力投入现场抢险,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突击抢险;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每半小时上报防灾抢险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接到抢险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不论险情是否处于管辖区域内,均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信息,抢险队伍在取得镇防汛办的同意后方可撤离。

  镇监管中心值班人员到位,24小时加大道路积水点巡查力度,做好前置处理;加大绿化、河道、低洼积水点巡查,及时督促解决,汇总巡查处置情况,每半小时一报;镇应急分队24小时待命,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排险,及时上报处置情况,镇防汛仓库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工作,确保物资使用;镇环卫站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及时清除作业区域阻水物,打开窨井加大排水速度,保障安全,预备队24小时待命,按照指令组织开展抢险工作;镇执法中队做好广告等的巡查管控、加固、拆除,预备支援队24小时待命,按指令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5.异常情况

  镇防指应随时跟踪气象灾害预警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本镇范围出现气象灾害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并向县防指报告;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或现有气象灾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必要时向县政府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发生后,村(社区)、辖区单位在第一时间内向防汛办如实报告当地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紧急情况下向镇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镇防汛办根据县防指指令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信息。

  (五)应急值守

  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防汛办应与县防指、县气象局保持密切沟通,在2小时未接到县防指指令的情况下,需进行电话确认。

  (六)社会动员

  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防汛办应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等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灾区所在的各村(社区)组织基层物业单位、辖区单位、志愿者(义工)和社区居民开展自救和互救。

  (七)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信息由党政办按规定发布,必要时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发布气象灾害综合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灾情发展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八)应急终止

  灾害性天气结束,根据县防指指令,防汛办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根据县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发布的终止应急响应指令及时发布给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

  八、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

  由镇防汛办指导,灾害发生地的各村(社区)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防汛办报送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

  (二)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和灾后自救能力。各村(社区)主动服务社区企业及住户,联系并协助气象部门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或组织有关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调查鉴定,提供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报告。协助保险部门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

  (三)恢复重建

  受灾地所在的各村(社区)或企事业单位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单元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九、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工作制度。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辖区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气象灾害的处置工作。

  2、确保通讯时刻畅通。指挥部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气象灾害发生时,各单位在积极行动的同时,要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

  3、严格执行报告程序。接到气象灾害报告时,各职能科室和村(社区)要做好记录,并立即向镇防汛办报告有关情况;镇防汛办收到信息后,要了解查实事件,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参与处置。

  4、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经营工作。

  5、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在处置气象灾害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玩忽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延误处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附则

  1、气象灾害发生后,按灾害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2、各村(社区)要制定处置气象灾害的应急分预案,指导各单位开展防灾工作。

  3、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1

  为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小组体系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灾情破坏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安全地或疏散过渡点。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服务站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抗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

  二、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稳定社区、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开展工作。

  3、紧急处理

  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灾情破坏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群众的安全防护

  社区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分区分片逐一落实。

  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发生后,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6、应急结束

  经防灾减灾小组评估,认为灾害处置工作已经完成,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2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和治安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四、灾害隐患

  略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3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三)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是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望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xx。

  指挥部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协调各村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村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村开展或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县委、政府和永宁县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村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五、信息报送与发布

  各村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检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进行全天候检测。要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村存在的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反馈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积极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防灾减灾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六、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时间情况的,一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4

  1、目标任务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科学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制定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x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为依据,与同级其他专项预案相衔接。

  1.3适用范围

  在本区域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主导,尽职尽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

  (3)依法规范,整合资源,科学应对,提高效能;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2、基本情况

  本镇辖xx个片区、xx个居民区、xx个行政村,户籍人口xx万人、常住人口xx万人,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公顷。

  3、自然灾害级别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3.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3.1.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员占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4)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市外省内造成重大影响。

  3.1.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2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重大自然灾害。

  3.2.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4)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县外市内造成一定影响。

  3.2.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3较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自然灾害。

  3.3.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xx%左右;

  (4)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镇外县内造成影响。

  3.3.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4一般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3.4.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x%左右;

  (4)人员因灾受伤,房屋倒损,在镇内造成影响。

  3.4.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组织指挥体系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本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下简称“指挥中心”)”为本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委员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决定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其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灾情评估、信息报送和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5、应急准备

  5.1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本镇已经县政府发文确认的避灾安置场所xx所,总建筑面积xx多平方米。每年台汛期之前本镇将对其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的避灾安置场所灾时方可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管理制度上墙,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有基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本生活保障的预案。

  5.2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辖区内证照齐全的xx所(含行政村、居民区和社区卫生室)医疗卫生单位是做好受灾群众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的有力保障,灾时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并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5.3物资准备

  每年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一并整合利用应急民政、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基层的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大型超市)名录,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

  5.4救灾装备准备

  配备救灾专用车辆、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数码摄像和数码照相器材、基本办公设备等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建立救灾装备统筹调用制度。

  5.5人力准备

  5.5.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5.5.2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镇、社区、行政村和居民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5.5.3本镇建立的相应应急救援分队进行应急处置力量不足时,可请求调用以县级为单位组建的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

  5.6宣传、培训和演练

  5.6.1利用xx省防汛防台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域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5.6.2每年至少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应急救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业务培训。

  5.6.3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使所有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正,让预案更切实、科学、可操作,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信息管理

  6.1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门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应急部门的森林火灾和农业部门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数据及时向救灾中心办公室通报。救灾中心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指挥中心和本区域有关部门或单位、社区、行政村、居民区等通报。

  6.2灾情管理

  行政村(片区)和镇政府应急管理中心按照应急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结束时间、受灾区域、人口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

  6.2.1发生自然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2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行政村(片区)每天8时之前将最新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政府。灾情稳定后,行政村(片区)应在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3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行政村(社区)要同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住房户台账》,并会同自然灾害快报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4对于干旱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上报到县政府。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行政村(社区)和镇政府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7、预警响应

  7.1启动条件

  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

  7.2启动程序

  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决定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7.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响应启动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预警响应工作。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向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以传真、电话、短信或驻村干部口传等方式向行政村、片区、居民区发出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24小时值班,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启动涉险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实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通知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启动避灾安置场所基本生活保障预案,启动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情况,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应对工作情况。

  (6)及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落实其有关工作要求。

  (7)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7.4预警响应终止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决定预警响应终止。

  8、应急响应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自然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片区)应当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1响应等级及其启动终止程序

  根据危害程度、灾情变化等因素,本镇设定三个自然灾害救助响应等级。一般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或终止Ⅲ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Ⅱ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Ⅱ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Ⅰ级响应,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Ⅰ级响应状态,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

  8.2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进入后,组织指挥系统当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多项或全部应急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其通信畅通。镇通信系统、灾情发布系统、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与行政村(片区)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

  (2)接到自然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之后及时续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等有关情况。

  (3)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4)向县政府上报灾情信息,一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传递灾情信息。

  (5)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核查灾情,掌握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报请县政府或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决定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救助支持措施。

  (7)根据灾情发展和救灾工作需求,报请县政府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8)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并通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

  (9)按照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规程,做好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灾民救助卡等工作。

  (10)对外通报灾情,呼吁救灾援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3灾情报送方式

  行政村(片区)向镇政府报送灾情时,有条件的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电话报告是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案。镇政府向县政府上报灾情时,应当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

  8.4灾情报送人员

  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前,原则上镇政府灾情报送人员为镇政府民政助理员,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为行政村“两委”成员或片区灾害信息员。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后,镇政府和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原则上须取得五级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

  8.5其他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等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行政村、社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9、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9.1过渡性生活救助

  9.1.1重大和特别重大发生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评估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指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需政府予以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救助)需求情况。

  9.1.2镇政府做好过渡性救助人员的核定、救助申请、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9.1.3督查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9.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工作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统一规划,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镇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达到设防标准。

  9.2.1组织核定、评估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损住房台账。

  9.2.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

  9.2.3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度。

  9.2.4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9.3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镇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3.1每年9月下旬开始,行政村(片区)应当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当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域内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9月30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x月x日前上报县政府。

  9.3.2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结合灾情评估情况,申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9.3.3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受灾群众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助资金。

  9.3.4在当年12月至次年5月期间,行政村(片区)应于每月中下旬对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汇总,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每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每月17日前上报县政府。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指挥中心办公室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报批。

  10.2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5

  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在社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的,社区成立临时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统一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1、成立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机构组成指挥:

  田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指挥:

  田园社区副主任:

  成员:

  及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辖区各单位防灾减灾应急工作组长

  2、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全社区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社区居民的疏散和安置工作;三是组织和动员社区居民志愿抢救伤病人员;四是组织实施社区的卫生防疫及伤员运送工作;五根据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防灾减灾部门,提出具体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措施意见;

  六是负责上级防灾减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工作;

  二、应急行动方案

  1、应急行动方案:

  接到上级灾情预报通知后,启动社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预报发布后,要加强对宏观异常信息的收集、跟踪和监测,及时向上级防灾减灾指挥部或区防灾减灾办报告宏观异常动态。对处于灾情威胁下的居民组织疏散、撤离和采取避险措施,治安保卫队要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加强对国家重要财产的'警卫。

  2、灾情发生后应急行动方案: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安排及时实施以救灾为主的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办事处防灾减灾指挥部,分组有序的对居民进行疏散,抢救。

  三、保障措施

  防灾减灾指挥部要完善通信网络,储存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保证救灾物质的存放保管工作,保障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制定防灾减灾时期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障措施,加强对群众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意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使群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社区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6

  为减少灾害给社区居民造成的损失,确保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稳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凡在管区内发生的重大灾害,如: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方案。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救灾减灾领导小组。以社区书记为组长,以社区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社区干部为组员的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社会办公室。

  职责:

  (1)传达、贯彻街道办事处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3)负责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4)、迅速组织义工志愿救援队,与居民群众一起进行救灾减灾工作。

  (5)、组织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四、建立三级联系网络,明确疏散地域,建立临时救灾减灾设施

  建立街道与社区、社区与居民小组三级联系网络。依据社区的实际,社区选择大二环广场作为疏散地域及居民临时安置站、生活用品发放站、食品发放站、医疗救护站,根据实际灾情,适时请求上级援助,妥善转移安置灾民。

  五、灾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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