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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时间:2023-01-01 13:27:25 个人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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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8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汇报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汇报通常是对工作的总结报告,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哪些经验,那么,汇报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8篇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

  为有效解决延吉市土地征收、房屋征拆中存在的乱象,经延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违规占用、使用土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延吉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清理整治包括“假大棚”、违规种树、大棚房、违规建房、违建别墅等五个方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假大棚”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违规建设的设施农用地及种植大棚;违规种树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未经审批及变更土地用途违规种植的树木;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农业种植大棚和设施农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大棚房;违规建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未经审批,占用耕地、荒地、林地等集体土地违法违规建设住房、厂房、仓库、大棚房等地上物;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违法违规审批、建设的“别墅”类地产项目,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

  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认定违法违规的,由各镇政府下达清理整治通知,限期自行整改拆除。未按期限整改拆除的,根据土地性质分别由城管局、各镇按照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集中强制拆除。同时,针对违法现象进行深挖,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全面鼓励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严查党员干部、村干部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组成联合巡察组进行核实甄别,对问题属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通过攻克重点对象,实现掐尖打横的震慑效应,推动拆除工作顺利实施。

  此次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依法依规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使用土地及借征地拆迁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2

  按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主持召开的8月份月清“三地两矿”调度会要求,督察三处于8月25日至27日,选取邵阳县塘渡口镇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塘渡口镇地处城关镇,由原塘渡口镇、黄塘乡、霞塘云乡合并而成,总面积245.47平方千米,总人口18.8万人,辖40个行政村、8个社区、1081个居民小组。20xx年,以邵阳县下放乡镇行政权力事项为契机,镇政府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6个中队。此外,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村民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卫片执法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责、建房条件、用地标准、选址、办理程序、确权登记、巡查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各村设立了村民建房申请代办人制度。20xx年7月以来,办理了35宗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经内业比对和外业核查,20xx年7月3日后,塘渡口镇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51宗、房屋56栋,面积22.37亩,占用耕地17.85亩、永久基本农田9.91亩。其中:续建32宗、房屋34栋,面积11.63亩,占用耕地9.3亩、永久基本农田4.69亩;新建19宗、房屋22栋,面积10.74亩,占用耕地8.55亩、永久基本农田5.22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对下放事权的承接能力有限。根据邵阳县政府文件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事权,已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乡镇执法。但由于配套政策未完备、财务保障未跟上、专业性人才匮乏、乡镇国土所撤销或部门职责未厘清等原因,事权承接效果不理想。如镇政府对农村乱占耕地行为立案18宗,但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时,县农业农村局和镇政府均不愿盖章,出现“一托了之”“互相甩锅”的局面,导致执法卡壳。

  二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审批流程上,我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涉及节点多达18个,迫切的建房刚需和繁琐的审批流程之间的矛盾,容易造成未批先建、占耕地乱建的现象。如,调研抽查的56栋房屋中,21栋无任何审批手续,面积共计22.37亩,其中占用耕地17.85亩,占耕地比例高达79.8%。违规认定上,由于政策把握不准、图斑定位与判读有误,20xx年7月3日以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11宗,设施农用地备案也存在地类不明、面积不准、申报材料随意的现象。宅基地管理上,由于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部门尚未理顺职能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公示告知不到位等原因,宅基地面临“都管都不管”的尴尬处境。

  四、几点建议

  一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办理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并指导乡镇做好宅基地审批。二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度,科学布局宅基地。在过渡期,应根据每个村的建房需求合理选址。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在村庄规划编制的过渡期,可以考虑符合建房条件的,只要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乡镇审核后可先发放建房许可证。农转用审批按相关规定下放到县,每月或每季打包办理乡镇申报的村民建房农转用手续。四是提升乡镇服务效能,着力点为业务能力的提升和软硬件设施的改善。树立执法为民情怀,将柔性举措、便民服务措施融入到基层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基层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3

  4月19日上午,我县在宣传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副县长汤钦出席并讲话。

  汤钦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成效非常显著,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意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现象的发生,为全县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搭建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点,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以及如何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张良镇和让河乡设立分会场,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设立宣传展板1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出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车30余辆。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4

  为严格土地执法,强化耕地保护,加强村/社区管理,改善村容村貌,优化农村居住环境,3月12日,我所和江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大鹏村10组李月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了强制执法,旗帜鲜明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3月3日,花水湾国土所和大鹏村村委会在日常国土规划巡查中发现10组村民李月云在其耕地范围内违规搭建猪圈。我所和江镇在接到上报之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到违法现场,要求其立即停工,自行拆除,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最终未取得任何效果。因此,在3月12日,我所和江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作业人员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将耕地恢复原貌。

  我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规划巡查机制,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拆除一处”,切实增强全民耕地保护意识。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5

  6月25日,是全国第xx个“土地日”。为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20日至26日,省国土资源厅紧密结合土地省情,反映社会关切,面向基层、公众和社会开展了主题宣传周活动。

  今年的宣传重点,一是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包括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二是国土资源系统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三是从基层涌现出的节约集约用地的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等。省国土厅表示,要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明显转变。

  6月25日当天,《山西经济日报》出版土地日纪念专版,刊发省国土厅党组书记、厅长许大纯署名文章和省国土厅致全社会的倡议书;《山西晚报》开设专栏,宣传报道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厅领导走上街头,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带领处室负责人走进山西广播电台“行风政风直播间·土地日专题节目”,与听众互动,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按照务实、简约、有效的原则,省国土厅在“土地日”宣传周活动中,还将召开专家研讨会,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疑释惑,举办厅机关主题书画作品展。向社会每日发送土地日宣传短信。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大屏幕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6

  炉霍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为民办实事的宗旨,严厉整治违法用地行为,于11月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乱占、乱搭乱建、乱占耕地建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炉霍自然资源局本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实事求是的原则,会同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行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确保了此次行动顺利开展。经过前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涉嫌违建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共计排查734宗涉嫌违规违建行为。

  结合炉霍实际情况,自然资源局组成专班,在县域规划区内查处土地乱象行为,主要涉及私自改变规划用途、非法超占、圈占的酒店、宾馆、私房等建筑物。截至目前,已对涉嫌违建的36处建筑物完成了测绘、问询、权籍调查核查工作,其中22处涉嫌改变土地用途,核实非法占地42.52亩,违建面积14536.32平方米。目前,已下达拆除通知书14份,拆除违法建筑面积为8099平方米(12.15亩),发出接受调查通知书44份,收集调查笔录44份。下一步,我局将整合力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乱象整治工作,有理有序的规范土地乱象行为。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7

  6月25日是第xx个全国“土地日”,新田县国土局紧紧围绕“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王小波、邱烈飞等到场指导。

  当天,国土局在中山广场、鸿大购物广场前、凯利宾馆前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广播,摆放宣传展板、图片,吸引了来来往往的群众驻足观看。该局干部职工向群众发放国土资源宣传手册,接受咨询,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就群众最关注的土地政策法规、农民建房、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问题进行宣传。

  该局还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在县城进行巡回播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普及国土知识。广泛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做法和成效。

  据统计,活动日当天,共发放资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xx余人,发送手机短信6000余条。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8

  6月25日是第x个全国土地日。从6月1日开始,一个月内,广东电台、珠江电台每日播出《国土一分钟》节目。节目分为六大板块,包括全国土地日小常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常见问题解惑、耕地保护知识、广东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成果、广东国土资源再创新局等内容。

  除了《国土一分钟》节目外,宣传月活动期间,广东厅将举办“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报告会、“民声热线”上线直播、“随手拍”摄影比赛、“广东最美国土人”评选、“我与国土的情缘”分享会、“土地·家园”百名儿童现场绘画比赛、“南粤大地情”图片展、微电影“守田家的秘密”视频展播等;同时还将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广东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成效,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9

  连日来,千阳县组织多个部门围绕基层土地承包乱象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已清收欠款164.43万元,清收比达到98.8%。

  千阳县地处关中西陲,是典型的农业县,长期以来,部分村存在私自占用、低价承包、无偿使用土地及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费或租金长期拖欠等问题。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土地流转规范化,切实解决农村机动地承包管理中的乱象问题,该县围绕村集体经营监管的机动地、山吊庄、荒山荒坡,开展承包欠费清收专项整治行动。县扫黑办及时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和各镇配合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收计划,组织人员对拖欠户上门走访动员。同时,针对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县公安局及时下发公安提示函督促整改;镇上还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合同制订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维护了广大农村群众切身利益。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摸清全县承包地欠费392户,尾欠金额166.4万元,涉及土地2.86万亩。截至目前,已清收欠款164.43万元,清收比达到98.8%。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0

  为落实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工作要求,坚决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护好耕地,2月5日上午,椰林镇党委王珺副书记带领镇执法中队,对桃园村委会向新村两处乱占耕地建房进行整体拆除,本次行动共出动40人,拆除违法占地面积337.2平方米,拆除总面积674.4平方米。

  本次拆除行动是我镇继“八不准”禁止占用耕地建房行动后,主动发现、主动查处、主动上报的结果。是我镇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的体现。今后我镇将加大对建房报建宣传的力度,做到逢建必报,逢违必拆。进一步加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巡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坚守耕地红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实行“零容忍”。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1

  为有效解决延吉市土地征收、房屋征拆中存在的乱象,经延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延吉市集中开展违规占用、使用土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为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延吉市成立以延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假大棚”、违规种树、大棚房、违规建房、违建别墅等五个方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假大棚”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延吉市所有的为套取资金而建设的设施农用地及种植大棚;违规种树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延吉市所有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未经审批及变更土地用途违规种植的.树木;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延吉市所有农业种植大棚和设施农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大棚房;违规建房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延吉市所有未经审批,占用耕地、荒地、林地等集体土地违法违规建设住房、厂房、仓库、大棚房等地上物;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延吉市所有违法违规审批、建设的“别墅”类地产项目,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

  此次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延吉市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依法依规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使用土地及借征地拆迁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确保延吉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2

  为全面贯彻落实城乡提升战略,进一步规范城镇及公路沿线土地管理秩序,遏制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省道457公路沿线当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9月13日,我局成立以降拥洛珠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到色须镇、温波镇、蒙宜镇开展土地乱象整治相关工作。工作组每到一处以整治土地乱占乱建等行为为切入点,以依法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彻底查、认真清、依规建”的原则,有效遏制与惩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乱圈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土地市场秩序。

  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严格的纪律,重拳出击,拆控并举,疏堵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省道457公路沿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开展重点区域土地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以集中整治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3

  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一、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1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 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 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

  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xx]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xx]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

  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

  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xx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一)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

  (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令和有关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由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根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规划,重新确定我县各乡镇具体的淹没界址范围,对新确定的不在淹没界址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审批,尽快向省政府请示下文予以解冻,通过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合理规划引导,有效疏导农民建房需求,解决原冻结区域农民建房困难,缓解用地矛盾。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切实增强农民耕地保护工作红线,强化农民对耕地保护意识,珠市乡不断加强宣传和进行正面引导,为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定期召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传达上级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决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压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巡查,并建立相关的.巡查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通过召开全乡干部职工会议、村支两委群众大会、院坝会,加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宣传讲解,通过大喇叭播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严禁,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氛围,对违法乱建人员达到强力的威慑作用。

  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宣传工作。坚决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不仅要从面上进行制止,还要强化思想上的高度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做到从源头上防控,做到线上线下兼容并蓄、有条不紊,线上通过微信、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张贴海报、宣传车、拉横幅、印刷宣传标语等渠道进行宣传。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5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增强村民耕地保护观念,汝南县王岗镇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开展多项宣传活动,为全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包村干部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及相关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多途径多渠道,落实宣传工作。

  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需要从思想上纠正错误观念,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源头防控。线上,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整治案例、耕地“非农化”相关条例等内容。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印刷墙体宣传标语、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相关耕地保护政策。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组织党员干部入户宣传政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充分利用宣传车,每天轮回播放“八不准”音频,确保全覆盖,各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宣传队,走村串巷讲解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相关内容,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高压氛围,对有违法倾向者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印发宣传彩页3000余份,张贴海报500余张,悬挂条幅50余条,印刷墙体标语100余条,出动宣传车20余辆次,确保宣传活动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6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7

  昨天上午,省政府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省土地督察工作动员会,副省长陈震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将于4月至6月,对我省开展20xx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例行督察及划定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会议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及督察组的要求,配合到位,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到位不放过的要求,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以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抓紧研究制订相关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18

  4月6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省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土地督察迎检动员工作。副市长曹秀明在宿迁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将于4月至6月,对我省20xx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并同步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此次督察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且与往年相比,呈现出三个新的特点:一是首次对我省采取全域例行督察的方式;二是同步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三是首次采用手机APP实地核查系统辅助开展现场核查,技术精度高、核查比例高。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此次土地督察作为对我省土地利用工作和国土资源管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作为地方政府全面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一次有力指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态度上要主动配合,行动上要积极准备,努力在这次"大考"中交上满意的答卷。

  在认真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后,曹秀明要求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督察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准备、密切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此次土地督察工作,争取以此次迎验工作为契机,推动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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