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读后感的作文集合10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非常之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暑假里,我读了《广东第二课堂》里的一篇文章,叫《母亲的姿势》。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户人和两个雇工住在一套用木板隔成的两层商铺,有一天晚上,母亲半夜起来时突然闻到一阵浓浓的烟味,便意识到家里着火了,等丈夫起来时,楼下已一片火海了。全家两个女儿和3个儿子以及两个雇工都被困在火海中,孩子们醒后,如受惊的兔子,聚在母亲身边,幸好阁楼上有个天窗,砸开它就可以逃生了。父亲带着两个雇工砸开天窗,并第一个抢先逃了出去,父亲出去后只顾叫人救火。大火离母亲他们越来越近,五个孩子中最高的只有1.54米而围墙却有两米高,没有一个能单独攀上去,幸好还有一个雇工留了下来,他一手攀上房顶横梁,另一只手伸向母亲和孩子,母亲用手给孩子们做“椅子”,让孩子们上去,最后,只剩下母亲和大女儿了,大女儿哭着叫妈妈离开,但母亲却不肯,她拼了最后一口气将大女儿托上去,但母亲转眼间被大火吞没了。等消防人员到后。20分钟将大火扑灭,人们进去寻找那位母亲,看到了极为悲壮的一幕:母亲双手向上高高举起,跪在地上,保持着托举的姿势……
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宁可失去自己的生命也要救活孩子们,这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母爱啊!
读到这里,我激动万分,令我想到了我的母亲,妈妈平时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我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看着妈妈脸上日益增多的皱纹,我心里真酸,现在我不能在物质上报答妈妈,唯以好好学习,争取好成绩来报答我的好妈妈。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莫泊桑的《烧伞记》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高级国防部员工因整天带着一把有补丁的伞去上班,他吝啬的妻子为丈夫买了一把昂贵的新伞,却在同事的恶作剧下烧坏了,在朋友的提醒下去保险公司索赔的事。
奥莱依太太是一个惜钱如命的吝啬鬼,他们家庭条件足够宽裕,但奥莱依太太甚至为了金钱,宁肯伤害丈夫的自尊心,为了18法郎而小题大作,去保险公司索赔损失。文章结尾让读者对她深感可悲可叹,一味地存钱、挣钱,却不利用金钱享受生活,这样,及时有再多的钱,也不过是金钱的奴隶,为此,我们要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
奥莱依太太生性节俭,千方百计积攒钱财。在丈夫的坚持下,她忍痛割爱地花了十八法郎买了把绸面雨伞。但没过几天,伞面被烧出许多个小洞,惨不忍睹。奥莱依太太愤怒异常,对丈夫大吵大闹。后来,经一位朋友的建议,她鼓起勇气去了保险公司索赔,主管禁不住她的软磨硬泡,答应付给她换新伞面的费用。她心满意足地找了一家铺面堂皇高雅的伞店,换了一个最好的绸面。
这个女人的生活是以金钱为中心的。丈夫劝她把手笔放宽些,因为他的收入绰绰有余。她却认为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多攒点钱总比钱少要好。就为了区区十八法郎,一向胆小懦弱的她竟拼着让人奚落的危险,编出荒唐不已的火灾。我觉得一个人如果肯用亲人的尊严为代价换来的金钱,那尊严都失去了,要钱又有何用?这个女人真是让大家鄙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看了《神秘的吉祥物》,这本书里写了一个十分不引人注目的女孩子禾苗儿, 坐在她后面的史丽则和她恰恰相反,是个能文能武,漂亮非凡,大方自信的女孩。史丽和禾苗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于是,禾苗儿开始变得很自卑。 某次她听到史丽脖子上的挂坠是个吉祥物,就十分向往自己也能挂上它。 有一次,她终于得到了机会戴上了吉祥物,感觉到自己变活泼了,开朗了。但拿下后,自己又变回了原来的那个渺小的女孩。但史丽告诉她,那只是个普通的小挂坠!
读了这本书, 我意识到快乐并不需要什么吉祥物或护身符才能得到的。 真正的快乐是来自内心的, 不需要借用其它东西来获得的。 只要相信自己, 我们的心就一定会被快乐充的满满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文中有个问题一直回旋在我的脑里:在财富、爱、成功三者中,你选择什么?不用犹豫,不要后悔,你的选择只有一次。而我的第六直觉告诉我的第一答案就是:爱!我想我的直觉是对的,因为一个连爱都不懂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他不会懂得珍惜他人的帮助、失败的机会及回报的恩惠,也许会取得短暂的成功,但是也不会长持以往的去挖掘与巩固成功的机遇;我想我的直觉是对的,因为一个连爱都不懂的人是不可能拥有财富的,因为他不会懂得追寻财富的正确方向、理财之道及共享的理念,也许会获得一时的财富,但是也不会长久的拥有并占有财富的快乐。
小狗的主人说过一句这样的话:“我不需要你的赠予。这只小狗应该和别的小狗一样值20美元!”我很赞同这句话,因为在爱的世界里,爱与被爱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的也是平等的,不仅是每一个生命的价值,爱所赋予的意义是一样的。这种爱体现在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等在我们一生中伴随的相知、相依、相伴的关系中。在这里我要提出的是,在爱的境界里,不仅要将爱要表达出来,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将爱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出来!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并不是那么的复杂,一种顺其自然的方式叫亲切感;一种唯美自然地方式叫纯洁感;一种慎重自然地方式叫第一感;一种温馨自然地方式叫舒适感;一种安全自然的方式叫踏实感。无论你爱的初衷是什么,要记住你爱的言语要正直、爱的心地要无私、这样才能传递出你爱的行为才是成全别人、更是成全自己……
如文中的那句话:不要用这样那样的标准把你我分隔开,因为人生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尊重对方也就是尊重自己。当然,也不需要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地对待,因为这样会让快乐和幸福从自己的身边溜走,留给自己的只有烦恼和不幸。
希望每一个拥有爱与被爱的人都是快乐与幸福的,也祝愿我自己拥有这些快乐和幸福的……不去嫉妒过去的往事,只在乎今天和明天,也更坚信大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用爱的呐喊,守护幸福的人生!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我读了一本《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雷锋做了主人、爱的教育、做一颗“螺丝钉”、不怕水火、勤俭节约、还有爱做好事……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做了主人》。
《做了主人》主要讲述了雷锋小时候被旧社会逼得家破人亡,靠砍柴来补贴生活,后来,他的家乡解放了,他走进学校,勤奋读书,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念书,做党的好孩子,并且加入了少年儿童先锋队,成为当家作主的小主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我被雷锋那勤奋刻苦、乐于助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雷锋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刻苦学习、助人为乐,起模范带头作用。想想现在的我,生活环境比雷锋要优越的多,我更应该好好珍惜。
我作为一名中队长,应该向雷锋学习,学习他刻苦、助人为乐、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我要做到尊老爱幼、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多做有意义的事。在学习上帮助落后的同学,不怕困难,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做老师有力的小帮手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这个月我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讲了巴斯蒂安(主人公)在书店偷了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人间小孩为她起个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才会得救,最后,他被拉进故事中,成为了幻想王国的拯救者。
就在我读到阿特莱尤走到石门面前,旁边有许多白骨,而阿特莱尤却一点也不害怕,还非常勇敢的走上去,这时,我被阿特莱尤那种勇敢的精神所感动了。
就在我读到天真女皇危在旦夕时,而巴斯蒂安还犹豫不决,不知天真女孩叫的人见孩子是不是他,这时,我恨不得马上钻进书中去告诉他天真女皇叫的就是你。
就当我读到巴斯蒂安毫不犹豫的将阿特莱尤赶出团队时,真没想到他是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人,最后,阿特莱尤在你无助时还帮你找到了生命之水,这时,我感到了阿特莱尤那种宽宏大量的精神。
就当我读到巴斯蒂安和他爸爸相逢是,他们那种愉快,高兴的心情,让我感受到了爱,巴斯蒂安离开家几个小时,他爸爸就那么着急,还报了警,让我感到了伟大的爱。
最后,我送给你们一句话:让爱充满你的心,让心充满爱,因为只有懂得爱,能够有爱才会有快乐!有快乐的生活才是快乐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春的温柔、夏的火热、秋的凉爽、冬的凛冽,一年有四季,而我,却最喜欢秋天,秋天的雨读后感。
秋天是个舒服的季节。我可以在习习秋风中放飞风筝,牵着那细细的线,在地毯似的绿草地上笑着、跑着、打闹着,我的心,仿佛也随着那轻飘飘的风筝在天空中飞翔;我可以在晴朗的夜空中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但是,我永远也数不清闪烁的.星星有多少。
秋天是个美味的季节。你看,柿子树上挑出了串串红灯笼,苹果树上露出了个个红脸蛋,山楂树上结出了颗颗珍珠果。黄澄澄的鸭梨,脆生生的板枣,甜丝丝的核桃,这些都是秋天带给我们的“天然营养品”。大闸蟹、胖头鱼、淡水虾更是让我一想起来就流口水呢。
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天,高高的;地,绿绿的;风,轻轻的,云,淡淡的。踏着满地金黄的落叶,我们就好像行走在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中一般。同学们,让我们背起行囊,相约在一起,去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吧!
秋天是如此的美妙,我喜欢她!
《秋天的雨》是一篇抒情以为很浓的散文,名为秋雨,实际上在写秋天。课文的内容丰富多彩,作者抓住秋天的特点,从秋天的到来写起,写了秋天缤纷的色彩,秋天丰收的景象,还有深秋中各种动物、植物准备过冬的情景。通过学习,要使幼儿感受到秋天的美好,感受语言美。
全文语句优美,情感浓烈,将秋天众多的景物巧妙地串连起来、从整体上带出了一个美丽、丰收、欢乐的秋天。这一课的教学,我给幼儿创造一个诗情画意的情境,引导幼儿一步步感受秋天,读后感《秋天的雨读后感》。
课前,我让幼儿观察身边秋天的景物,收集秋天的图画,增加对秋天的感性认识。
活动中主要引导幼儿有感情的朗读散文,并我将收集到的图片资料(黄黄的银杏树、火红的枫叶、金黄的田野)展示在幼儿面前,点燃幼儿学习的兴趣火花,幼儿一下子就进入了学习境界,再引导幼儿朗读课文,细细品位;再接着让幼儿欣赏收集到的秋天的美景,(图片、配乐诗朗诵、动画)让幼儿再进一步鉴赏大自然的美,受到美的熏陶。
同时我根据孩子们不同的知识经验、思维方式、性格特点、情趣爱好,引导幼儿表达自己的见解,聆听、了解他人的想法,激发他们迸发出智慧的火花,如在出示“小朋友的脚,常常被香味勾住”后让学生说说,小朋友的脚怎么会被香味勾住的?
并想象:假如你站在瓜地边、果树下、花丛中,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你有没有被勾住的感觉啊?
这时学生纷纷表达自己的想法:有的说,有一次我特别想吃肯德基,闻到那香味,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有的说我特别喜欢奥特曼,看到奥特曼玩具就想要买。
本次活动最大的特色就是切合幼儿实际,以读为主,让幼儿在读中悟情,以读促说。在学习散文的过程中幼儿对一些比喻记得特别清楚,如:黄了的银杏象一把把小扇子;秋天的雨是一把小钥匙等等。
孩子对秋天的特征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但是这种认识还不丰富。如果可以有机会带他们去看看正在丰收的稻子,果树,我想效果也许会更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家中书柜里放着母亲买来的全套的金庸的书,于是乎,从小我就看遍了那十四本“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然后再大一点,从书店里买了几本古龙的小说,对江湖更是心驰神往。
武侠是每个男孩的梦,这一说法未免有点以偏概全,不过大多数是一定的了。不过现在的物价飞速上升,书店里的小说也飞升到了三十多元一本,而且是“现代武侠”居多。
“现代武侠”,怎么说呢,有些情节让我觉得很不真实。有一些小说的主人公每一次遇到的敌人总是那种主人公爆发一下小宇宙就能搞定的角色,形象的说,主人公当时是LV.50的话,他遇上顶多是LV.5556的,主人公这种神装,道具,禁术一用上,这种小角色也就灰飞烟灭了,当然这时候我们亲爱的主人公也会受一点伤,像吐几口血啊,肋骨断几根啊,神志不清啊神马的,这些都无妨,反正等我们亲爱的主人公一醒,突然间就升级了!功力倍增!之前那些小角色现在居然就能一口气解决了!!
这TM也太坑了吧!不过,心目中,诛仙是本另类,当然,这是题外话。抱歉,我又扯远了。金大侠和古大侠的作品让人感觉好很多,但不是没有区别。有人把金庸比作诗圣杜甫,古龙比作诗仙李白,不无道理。金庸厚重,古龙轻灵,这一点最能表现在打斗场景的描述上。
古龙一般是这样的:X站在一边,对O说:出手吧。O笑了笑,没做应答。然后X沉不住气,抢先进攻,然后亮光一闪,X倒下了,O幽幽的叹了口气:其实我左手比右手更快。然后是金大侠,一板一眼,武功招式要多详细就有多详细,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金大侠真的是大侠,这个世界真的是有江湖的,要不,他的想象力未免太天马行空了。不过,这两个人都是我的挚爱,实是无法割舍。
有一点金大侠和“现代武侠”很像,那就是他们的主人公基本上都是从Lv.0开始的,不想古龙,出场就带着Lv.99的光环,然后秒杀一切。
以上,就是我一点小小的连读后感都算不上的读后感,一点小小的吐槽,一点小小的感想。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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