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5 11:12:48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通用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通用8篇)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2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化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理念,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2、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XX〕1号和番教通[20XX]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4、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5、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加强社会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 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我校拟组建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购买学生校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与监督

  (一)采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成员:

  采购工作小组其他成员:

  教师代表:

  家委会成员: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社会代表:

  学校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学校采购管理小组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及数量,公示及征询—>校服采购工作方案信息公开,收集意见及答疑—>编写需求书,按程序选取招标代理并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并报备—>挂网招标—>招标结果公示—>确认资格商,签订合同并报备—>实施供货,并进行质量、服务监管。

  (二)具体流程

  1、成立校服采购小组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小组。(20XX年6月8日)

  2、召开校服采购小组会议

  会议需确定的问题:学校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招标方式、校服款式、质量标准、采购流程、校服数量、校服最高限价、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20XX年7月2日)

  3、意见征询

  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以上校服采购会议形成的内容进行公示,收集各方意见, 如有必要可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20XX年7月6日)

  4、招标确定校服供货单位

  (1)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20XX年7月16日前)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招标文件后,打印招标文件盖骑缝章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公开招标。(挂网21天。20XX年8月8日)

  (4)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5、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20XX年8月20日前)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

  (三)校服采购工作要求

  1、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学校要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校服采购可以采取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4、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5、校服采购,应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6、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7、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8、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9、校服的费用可以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10、要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服采购内容

  20XX年7月2日召开了校服采购小组会议,选择了校服款式和校服数量,分别是:夏季男女运动服各2套、春秋季男女运动服各1套、冬季男女运动服各1套。夏季男女礼仪服各1套、冬季男女礼仪服各1套。

  (五)校服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校服采购需求

  1、技术质量要求

  (1)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2)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校服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4)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校服生产供应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项目服务区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所在地地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时未能提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如若中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在中标服务区域内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2)地理位置交通方便,便于车辆出入。

  (3)校服售后服务专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4)常备足量库存及常用耗材。

  (4)提供不少于一个投诉及服务热线电话。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6)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用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7)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按本次招标的最终中标价执行,现有在校学生校服的售后服务由中标供应商承接(属于质量问题的由原生产厂家负责)。

  (8)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7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供应商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9)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七)校服相关标准

  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装》、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链》、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八)校服测试及验收要求

  1、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2、中标人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本需求书要求的校服质量标准。

  3、服务不到位或货不对板,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必须在报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换。

  5、招标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九)投诉处理机制

  1、中标供应商应于供货期内向学校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所交的货物、规格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学校有权拒收货物。

  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10天(含10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具体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以事实为依据中止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或执行价格高于最终中标价(即供货价格)的, 学校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对不执行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学校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有关的部门处。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4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生服装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体质量,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的通知》(20XX浙教技〔20XX〕52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园)服及学术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技〔20XX〕42号)、《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及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温瓯教装勤〔20XX〕348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XX年瓯海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二、责任分工

  1. 成立区级领导小组。成立由瓯海区教育局牵头、瓯海区市监局配合的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指导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瓯海区教育局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市监局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

  2. 成立校级管理小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由校(园)长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学校家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担任组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校服选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XX)、《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四、民主选用

  校服款式由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在瓯海区“瓯韵杯”校服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中自主选择(学校若选用本校特色校服,必须完全拥有校服的版权,以及须提供样衣和相关技术标准等)。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应在采购前召开校服管理工作会议并形成《校服选用意见书》(附件1),选用意见书须明确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款式、单生购买套数、价格区间、采购方式等。校服款式变更,应向全体学生发放征求意见书,征得5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统一更替,征求意见书要存档备查。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校服征订时要考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照顾,减免征订的费用,免费提供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采购数量的3%。

  五、规范采购

  1. 采购方式:一是公办中小学校服须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各学校在瓯海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瓯海区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委托书》(附件2),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可以采用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或学生自行选购,也可以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的,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采取学生自行选购的,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校服款式、颜色等指导意见,自行选购,学校不得指定供应商。

  2. 招标对象:本次招标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共约50000人,全区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65%,第二标段为25%,第三标段为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6月31日。

  3. 评分原则:本次采购校服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作为要素,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经营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以及价格等因素开展采购工作。技术资信评分占70分,商务报价评分占30分,本次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以标书为准。

  4.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全程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验收检测

  所有进入瓯海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质量标准。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接收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所有批次到位后,学校或家委会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所有相关检测费由供货企业在投标合同的'费用中注明。

  在招投标完成之后,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监局发函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区市监局进一步完善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网络版)》,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七、监督检查

  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双备”即学校在形成选用意见后,将选用意见书向教育局报备,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采取自行组织采购的,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招标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检测报告、验收结果等台账资料上报教育局备案;“一查”即教育与市监部门每年对采购管理、企业售后、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

  区教育局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生学校,防范廉政风险。及时对存在质量和服务问题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公告,同时将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

  学校应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6

  一、成立南村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宣传发动阶段

  1.组织我校全体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理清校服采购工作要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2.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学校校服工作事宜。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二)采购招标阶段

  1.编写采购需求书,按照有关程序选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并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并将采购方案和招标文件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招标。(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4.招标结果公示。

  5.确定资格商,签订合同(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三)正式供货阶段

  1.供应商与学校对接,落实学校需求情况,做好供货准备。

  2.实施供货,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实施供货。

  采购方案的制定以及整个采购流程,均须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多方人员参与,并主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采购环节的材料须全部存档备查。

  (四)验收阶段

  由学校采购小组及校务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验收,对供应商的供货进行留存样本封存,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 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 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三、校服质量保障要求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 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要求校服供应商投标时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学校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须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同时,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校服采购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校服价格、服务、质量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完善校服投诉处理机制,学校校服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xx)、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xx),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家长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三)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7

  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学生校服的生产供应商,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州泰实验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

  2、项目名称:学生校服采购。

  3、资金来源:学生家长自有资金。

  4、招标内容:学生校服(运动服装)约450套(其中男装约240套,女装约210套。以家长自愿缴款人数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生产、经销学生校服的'资质,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有20xx年以来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3、企业具有且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ISOxx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4、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及无毒校服承诺书;

  5、近3年学生校服销售业绩证明。

  三、招标文件领取

  1、初审供应商资格;

  2、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

  3、领取招标文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xx年5月13日至xx日,5月18日至19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五、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州泰实验中学政教处

  联系人:xx(电话:xx)。

  六、其它

  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高中校服采购实施方案8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20xx]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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