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时间:2024-03-25 12:29:39 春节 我要投稿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1

各单位工会:

  当前,全市人民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而努力奋斗。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让全体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过好元旦、春节,两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发扬“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优良传统,更加广泛的深入扎实的开展送温暖活动,两级工会组织要采取不同方式,慰问劳模先进、生产技术骨干,慰问青年知识分子,慰问工伤、病号,慰问节日期间奋战生产一线的职工,两级工会组织会同外施队工会组织,要认真做好外施队职工的思想工作,千方百计的在两节期间兑付外施队职工劳务费,确保外施队职工和分供方的.稳定,要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要关心职工生活,安排好节日文体活动,特别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满腔热情地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保证不让一个困难职工生活过不去,为我单位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现将“两节”送温暖活动安排如下:

  1、精心组织,要制定出“两节”送温暖活动方案,并主动地将方案和困难情况向党政领导汇报,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一次普遍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使每个职工都过好年。

  2、组织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对劳模先进、青年知识分子、党员、工会会员、外施队、女工及离退休伤病职工的慰问,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领导反映,督促落实。

  3、做好“两节”期间坚持加班生产职工的慰问工作,与党政领导一道,深入生产一线慰问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特别是对本单位使用的外地民工,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节日生活,组织好各项活动,做好职工的来访来信与接待工作,让他们感受到企业的温暖。

  4、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各单位工会在两节期间,可以通过设立、备钱备物等方式,对那些家中遇到紧急困难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助,以解燃眉之急。集团将充分发挥“帮困扶助基金”作用,随时为两节期间遇到特殊困难的职工提供救助。

  5、开展节日庆祝活动,要求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联欢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广大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节日。

  6、加强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收集信息,报道送温暖活动中的好人好事,使送温暖活动深入人心。各单位工会要在2月18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及报表报到工会。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2

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职工温暖过节,局工会决定于“两节”期间,在全局继续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情系职工惠民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二、活动内容

  20xx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围绕困难群体,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到帮扶救助与化解矛盾相协调,物质帮扶与人文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努力为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确保广大职工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对待业、患大病重病、遭受意外灾难的职工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表,为送温暖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关心职工冬季生活,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生活现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经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根据不同困难群体分类进行帮扶,将工会的温暖及时送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职工身边,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

  (三)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做好精神帮扶工作。一是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鼓励困难职工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和能力,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受到党政、工会组织如家般的温暖;二是慰问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相关措施,克服麻痹思想,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抓好安排落实。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主动向同级党政汇报工会帮扶工作、送温暖活动及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格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放、使用好帮扶资金。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把活动资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困难职工群众身上。

  (三)请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将本单位申请救助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填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和所需其他资料复印件一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局工会。

  通知人:

  日期: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3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单位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慰问对象

  (一)困难党员:主要为组织关系在我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困难党员、老党员、有特殊贡献的党员,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困难党员。

  1、年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或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党员;

  2、年龄在70周岁以上,未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党员;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事故致困的党员;

  4、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生活困难的党员;

  5、因公牺牲党员的遗属,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

  6、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xx〕174号)文件所列的优抚对象等人员;

  7、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党员。

  (二)困难职工:主要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企业)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

  1、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疑难病症,确需高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2、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职工;

  3、本人和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职工;

  4、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职工;

  5、因企业破产、关停、改制等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一线职工:主要为节假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

  (四)军人、军属:主要为伤残军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等。

  (五)其他需要慰问的对象:主要为离退休老干部,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困残疾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台属、侨属、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等。

  (六)不能走访慰问的对象:主要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职工等。

  1、因不良嗜好和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2、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与党组织活动、在党员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3、不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4、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与组织非法聚集上访的;

  6、其他不适合的。

  二、明确慰问标准

  (一)慰问标准根据慰问对象的实际困难情况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户)500元—1000元。

  (二)对党员、职工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生活特别困难的,实行一事一议,经部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发放慰问品原则上要务实、节俭,慰问困难党员、职工、群众等以米、面、油等生活、节日必需品为主;慰问一线职工以精神鼓励为主,慰问品以适量的水果、糖、瓜子、饮料等为主。

  (四)慰问活动中不得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物品。

  三、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

  (二)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增加基层负担。

  (三)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超标准招待和公款宴请。

  (四)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扩大慰问范围,慰问不属于慰问对象的人。

  (五)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提高慰问标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优亲厚友,截留挪用。

  (七)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由下级单位以任何形式向上级单位及领导干部送礼。

  (八)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福利。

  (九)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组织公款吃喝和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聚餐。

  (十)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慰问所需的钱款物资。

  (十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接受慰问对象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或馈赠的礼物。

  通知人:

  日期: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 4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送温暖工程,体现学校党政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为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经校人事处批准的人事代理人员和合同制工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特殊生活困难补助。

  1、患大病、重病,且医疗费自付部分过重的教职工;

  2、遭受意外灾害的困难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

  1、明确对象,突出重点。各基层工会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排拟报特困对象,向所属基层党组织汇报后确定上报名单。

  2、个人申请。各基层工会确定对象后通知其本人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特殊情况下,基层工会可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理由”要据实填写,医疗费自付部分过重的患病教职工要附“住院病历”和医保办出具的'自付金额的证明,遭受意外灾害的困难教职工要附遭受灾害证明。

  3、单位审核。基层工会主席应在《申请表》的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并经所属基层党组织审核签章,汇总后报送校工会。

  4、截止时间:20xx年x月x日。

  通知人:

  日期: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相关文章: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10-09

春节送温暖活动通知6篇10-09

2022年春节送温暖通知08-29

元旦春节送温暖通知08-22

春节送温暖的活动总结06-08

春节送温暖活动简报03-08

春节送温暖活动总结11-16

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策划10-15

社区春节送温暖活动总结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