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

时间:2022-09-09 11:41:41 春节 我要投稿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1

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的风险始终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凝聚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部署上来,以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筑牢我校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统筹抓好春节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员工服务管理工作。全体人员应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各学院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联防联控工作网络,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精准防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市教工委和教委关于校园疫情防控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建大防组发〔2020〕34号)各项规定,夯实各自责任,确保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持续抓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入校审批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的校外无关人员进校,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非必要不聚集”,后勤系统加强宿舍、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强化环境日常消杀,加强应急隔离区管理与保障工作。保卫处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国资处强化实验室和各功能用房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制,全力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加强人员服务管理。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国际化发展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引导师生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离校、返校工作,加强师生假期安全教育,做好动态摸排,关注心理健康,保持“心理热线”畅通。各学院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加强日常联络和指导。各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工会、后勤系统、校产系统等部门高质量做好留校师生员工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线上联欢、教育活动。

  完善防控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各级主管单位以及我校《关于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北建大防组发〔2020〕3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周密设计师生员工留校、返校期间疫情防控以及各类校园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春季学期开学的各项工作方案。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系统科学安排食堂营业时间,提高伙食质量,为留校师生提供优质满意的餐饮服务,加强冷链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营造安全、舒适、卫生的住宿环境,合理安排校园超市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确保疫情防控车辆24小时备勤,提前做好春季开学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学校保障体育运动、生活服务设施开放时间。校医院和各单位对各类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日常坚持量体温、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有距离等防护要求。

  三、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畅通

  强化假期值班值守。春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体系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断,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正处级干部值班、学工保卫后勤系统24小时值守等各项值班制度,确保组织体系、指挥体系、应急体系能够随时启动、迅速到位、行动有力。

  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单位负责人应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担当,履职尽责,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任务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妥善应对处置,不得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如因报告不及时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春节期间两校区值班安排

  1.保卫处、物业分别实行24小时值班,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2.总值班室联系方式如下: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2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2022年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返)盘人员健康管理服务

  (一)境外来(返)盘人员,应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已经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返)盘后仍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盘人员,应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盘后满 14 天,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

  (三)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人员,应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入盘后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和 14 天健康监测。

  (四)春节期间人流密集,旅途感染风险增大,外省来(返)盘人员入盘后提倡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离盘人员管理

  (一)市内人员应避免前往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

  (二)市内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或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检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批,返回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四)冬春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儿童、老人、孕产妇等抵抗力较弱的特殊群体应减少出行。

  三、做好春节期间外省来(返)盘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自2022年1月7日起至2月7日,我市对外省来(返)盘人员入盘后24小时内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外省来(返)盘人员可凭借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出具的外省来(返)盘人员证明,到我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目的地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我市指定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分别为: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盘山县人民医院、大洼区人民医院。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展览、论坛、文体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3日向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并按规定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五、加强各类场所疫情防控

  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图书馆、交通场站、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医疗机构、药店等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做好通风、消毒、扫码验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旅游景区和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接待游客(观众、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六、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进入室内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及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外包装消毒和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11岁儿童和老年人要及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及时接受第三针加强免疫。

  七、明确防控责任,强化追责机制

  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履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主动申报,不配合社区排查管控工作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单位原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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