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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作文500字

时间:2021-12-29 20:18:30 读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读书》作文500字集合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500字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读书》作文500字集合10篇

《读书》作文500字 篇1

  我是一个“小说控”,每天我早早地写完作业,哪怕早写完一秒钟也好,那样就可以多读一秒钟小说,多读几个文字呢。每天晚上,我大约七点半写完作业,然后就飞奔到书房,拿出昨天才看了个开头的小说,从笔筒里随便抽支笔在手,就开始边读边划了,将那些不理解的词或是那些好词好句好段划出来,写在我的积累本上,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句子,再运用在我的作文上,经常可以为我的作文增色很多。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就到了九点,我只好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本,洗澡睡觉去了。在梦里,我梦见了我看完书时那回忆满满的样子,我很想有那样的感觉。于是,我以后每天更加努力地写作业,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去读那本书。经过了三天的努力,我终于看完了那本小说,真的跟梦里一模一样,那本小说令人回忆满满,我十分满足!

  平时,无论是什么时候,我都要随身带本小说,哪怕是去饭店吃饭也是。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和她同学去饭店吃饭,为了能尽快看到小说,我狼吞虎咽地把饭给吃完了,还还差一点噎着了,妈妈说:“别那么急,满满来。”“我知道了。”我回答说。接着,就从背包里取出了那本书,开始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一直到妈妈他们也吃完饭了,吃完饭以后,妈妈还在跟别人谈话,我有些等不及了,抓着妈妈的衣服说:“别在这说了,妈妈走了,走吧。我们回家吧,我想要看我的小说呢!”不管妈妈愿不愿意都被我给拖出来了。“你不要那么急,我刚刚才和他们谈到重点呢!”妈妈说。“哦,对不起,因为我想早一点回家看书。”我急切的回答道。

  故事就到这里,这就是我,周偌宇,一个小说“控”,一个非常热爱读书的人。

《读书》作文500字 篇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其黄金屋也,最见于独享精文之时,其颜如玉也,最见于经典美文之中,其千钟栗也,最见于望梅止渴之际,聪明之事虽能分别精美事物或仔细观察细节,然一筹莫展,全篇美文,则非爱学沉思者莫属。读书费脑但增长知识,文段深奥饰目不识丁,全凭认真仔细研究故得,读书吸取精华,去其糟粕。牛顿天生犹如枯草萎叶,读书然后知如何分析,而文中所示,如不以精读之,则又一事无成。

  读书不可一目十行,不可尽信书,应当斟酌词句,认真推敲,反复分析。书有深有浅,有囫囵吞枣者,少数则需狼吞虎咽,则难以消化。换言之,有些书读其中重要的部分,有的只需粗略阅读,读时应一心一意,认真仔细。书不可读不正之文,取其所需摘要,但只限通俗易懂之文,不可读浅近之文,否则读书如走马观花,因此,应当咬文嚼字。读书使人愉悦,讨论使人敏锐,作文使人深刻。因此,不常作文者记忆语言难以拼凑,不长讨论者并非才气过人,不常读书者,须无才之人,因而有知却变无知。

  读史使人长识,读诗使人文采,数学使人思维,科学使人创新,伦理使人明智。逻辑修辞之学使人思索,凡爱学者,皆有所成。智力不集中,则不能全神贯注,全分散精力,从而力不从心,如不异而同,不善变者,则不能阐释事物正确性,如此头脑简单,则一事无成。

《读书》作文500字 篇3

  这是五年级上册语文书上的第一篇课文,一读题目,我便想起了鲁迅笔下孔乙己那句“窃书不算偷”的话来。而本文讲的是作者因穷而买不起书,便到书店偷偷看书,同时也尝到了窃读的巩惧与乐趣。

  读完文章,我不得不惊奇于作者童年时看书竟是那么不容易。如今的我,不必顶着烈日,迎着寒风去书店看书,因为我可以让妈妈替我买来书,然后半躺在沙发上,一边舒舒服服地看书,一边还能品尝一些美味的零食。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理所当然的,可对于作者的童年,却是一种幻想与期待。我们多幸福啊!

  作者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千方百计挑选人多的书店,还为了不使书店老板注意自己,只得靠在别人的身后,将自己装扮成别人的一个小妹妹或是小女儿。天真的小作者还高兴于下雨天,以“下雨天,留客天”这种借口安慰自己,便于自己理所当然地并开心地在书店呆下去,那几分童稚总让我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而现在的我,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有那么好的读书氛围,天天还抱怨这抱怨那,我真是太不应该了。

  作者的最后一句话激醒了我,“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书是精神的粮食,我们吃饭,是为了补充身体上的能量,而我们读书,则是补充自己的内涵,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这才算是真正地长大啊!

《读书》作文500字 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获取知识的途径,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我经常读书,但我有个读书的好方法――不动笔墨不读书。

  记得三年级之前我看书总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有一次,我是真真正正的领悟到了读书的方法。刚开学,班里的图书角还没开放。我看到这么多我没看过的书《水浒传》、《三国演义》、《木偶奇遇记》……心里像有只小猫在挠我似的,真想看啊,突然,我的心里飘过了一个想法。我建教室里的人少得可怜,便蹑手蹑脚,想见不得人的小偷一样,偷偷摸摸向图书角溜去。这时候,李同学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瞬间石化了,不是吧,我怎么这么倒霉,这个不速之客,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看来这次看不到书了。只听见他对我说:“嘿,你在干嘛呢?”我吞吞吐吐,但又不敢让她看出端倪:“我,我在散步呢。”她说:“那我出去玩了啊。”我默默翻了个白眼,像偷油的老鼠,左顾右盼,冲向图书角。拿起一本《查理九世》,一篇,两篇,三篇……我想一个饿了多日的老鼠,贪婪的汲取着知识。上课之前,我终于以火箭般的速度看完了这本书。但我发觉,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乐,刚才的故事,因为看的太急了,我已经全都忘掉了。我想,或许我应该像上课一样做笔记,认真的阅读。于是,我就开始了这项宏伟的目标,现在,我看什么书都会很有收获哦。

  亲爱的同学们,读书不能盲目的读 让我们一起不动笔墨不读书,一起爱上阅读吧!

《读书》作文500字 篇5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从小到大,书带给了我很多很多,有快乐、有知识、还有很多数不尽的……”

  在三四岁的时候,我开始找书做朋友。那时的我,背起了唐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还记得每背过一首,爸爸妈妈就夸奖我,还给我买一些零食。久而久之,我喜欢读书,因为是书带给了我零食。

  后来,我大些了,又迷上了读童话。童话确实是很美丽的故事,我喜欢随着卖火柴的小女孩和白雪公主一起飞翔,喜欢和丑小鸭一起流泪、一起欢乐,漫游在童话的国度。直到现在,在我的书架里,还珍藏着一本本包祯精美的童话书。我喜欢读书,因为是书带着我幻想一切,美丽了我。

  上小学后,一度被《十万个为什么》所吸引,缠着爸爸给我买来了书,整天捧着它读,睡觉也把它放在枕边,甚至细数这厚厚的书,是否有十万个为什么。那时候,我特别自豪,同学们不懂的,我只要一查,就什么都知道了。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也夸我想个小博士,什么都动,这全靠《十万个为什么》。我喜欢读书,因为是书让我骄傲、自豪。

  五六年级的时候,《淘气包马小跳》走进了我的生活,他的小学生活和我的,一起进行着,马小跳永远那么开心,让我们捧腹大笑,面对小学毕业考试,平添了几分乐趣。我喜欢读书,因为是书丰富了我的生活。

  现在,繁忙的学习之余,总喜欢读些书。不过现在,我喜欢一些名著,像《童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让我受益匪浅。我更喜欢读书了,因为是书增长了我的知识,丰富了我。

  高尔基说:“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我说:“精神愈快乐而充实。”

《读书》作文500字 篇6

  大家一定听说过关于读书的名言,或者是故事吧!但是,在平凡的生活中,读书会给人带来乐趣吗?“读书”这一个简简单单的词语中,又包含了多少呢?其实,我们只要多读书。多思考,书中的乐趣就会被我们发现,就像我们在岩石中发现了黄金一般。

  歌德曾经就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物在谈话。”这句话,是多少人爱上了读书,在术中发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使多少人受益匪浅啊!读书的乐趣,在死读书中是体会不到的,只有在读书中思考,才能与作者发生心灵的共鸣,体会到作者的喜、怒、哀、乐,仿佛与圣贤交谈,与伟人对话。

  多读书,就会有许许多多的感触,这就是读书的乐趣之一,读书,可以让你变得有智慧,可以受到他们的教诲,还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尽情的感知作者的内心世界。还记得有一次,因为与同学抄了最,我很不高兴。回家后,打开一本书,随意的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竟然惊奇的发现,作者境遇我有同样的经历,它劝诫我:“同学之间也许会有摩擦,但要学会宽容。”

  第二天,我想我的同学道了歉。谁知书中的一句话竟造就了我们的一段友谊。读书,其实也是一种娱乐,通过阅读,可以使我们的品行更高尚,可以使人的精神世界得到很好的放松,可以使人获得更多的精神食粮。最重要的是,可以领悟到怎么样做人,怎么样做事。什么是真,什么事善,什么是美。

  书读得多了,见识也就开阔了,知识也就多了,这样可以是自得到的素养有提升。书的乐趣其实是无穷无尽的,是益处颇多的。在生活中,学习有乐趣,玩耍有乐趣,但最有乐趣的还是书。

《读书》作文500字 篇7

  有些人读书,买三四本,甚至七八本,一读就是几个月,但每个人的读法不一样,用古代学家韩愈的话说就是“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勾其玄。”意思就是,如果是聪明、好学的人,读书都会挑选对自己有益的,要点,精髓之处。而只做表面功夫,不懂怎样读书的人,首先做的则是在意它的玄机之处。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只读玄疑的地方,然后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脑力去做这个事,丝毫不考虑其精髓之处。不能说这个人不懂书,只能说是不会怎样读书。

  读书是为了增长自己的见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净化自己的心灵,从而得到精神和灵魂的双重提升,但“钩其玄”自然就失去了读书的本意了。

  身边例如这样的例子也很多,有些同学平时学习很认真、很刻苦,但就是没有收获,看不出有什么效果,从而导致了读书的被动,不是他在读书,反而成了书读他,这样,必定是没有效果的。与之相反的,则是另一种人截然相反的,他们不光有了新的收获,而且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也发挥了作用,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中,显得更加有修养,更加有品味。这就是从精神上得到了更一步的提升。上述的这两种人,其实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是读书的方法不同,从而导致了现在这种差别。

  每个人的习惯不同,在对待读书的这个问题上的想法也不同。其实,往往聪明的人,会读书的人,只要求掌握文章的主旨,精神含义,没有必要针对某一问题深究,抓住不放,自己钻牛角尖,这样,不但想得到的答案得不了,读了一本书也没什么用处,何必呐?!

  “打破沙锅问到底”是好的,但也不要一昧的这么做,偶尔学习一下陶渊明的“不求甚解”也是可以的。

《读书》作文500字 篇8

  有人厌烦读书,不爱那黑白无味的纸墨;有人把读书当作对人生的救赎,用来填补生命的空虚。而我乐于读书,乐于找寻黑字背后多姿多彩的世界。

  儿时,童话应是我心底最大的满足,与父母共捧一本童话,间接地体会那无形的快乐。有时,为白雪公主的遭遇感到不平;有时,为丑小鸭终于变成白天鹅而激动;还有时,对小鹿斑比的童年生活感到向往。这些童话似一块块亮丽的色彩,把我幼小的心灵装扮得耀眼缤纷。我相信童话中的真善美会伴我永生。

  长大了,眼光多了些“毒辣”,把那些儿时的珍宝抛在脑后。开始喜爱曹文轩催人泪下的《黑痴白痴》,那甜蜜中夹杂的悲凉,兄弟二人的遭遇无不刺痛我的心灵。开始欣赏查尔斯狄更斯《圣诞夜的'颂歌》,这本被称为“英国瑰宝”的名作,那一个个性格不同的幽灵,那一次次与不同自己的相遇,让我感叹人世间的沧海桑田,人性的诡异多变。也开始迷恋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淡淡的忧伤与苦涩融在那亦真亦假的文章中,令人看后为之泪目。这一篇篇文章,这一个个人物,这一条条路,无不为我揭示成功的谜底,那就是——阅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人人皆知的名言,完美地诠释了阅读的真谛,阅读是进步,阅读是修行,如果你的人生没有阅读,那你的人生将会是不完整的人生!

  放下手机,离开电视,把那短时间的快乐抛掉。与我一起加入阅读的行列,品尝着受益终生的书籍,走向成功之路!

《读书》作文500字 篇9

  童话小故事,是我们小时候的"摇篮曲”,长大后的“心灵之泉”。

  安徒生是来自丹麦的童话作家,安徒生所写的童话至今已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经典童话了!

  安徒生写的童话数之不尽:《卖火柴的小女孩》,《拇指姑娘》,《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在众多的童话当中,令我受到最大感触的便是《丑小鸭》!

  《丑小鸭》这一篇童话讲述了:一只小鸭子的样子十分难看,受到了兄弟姐妹们的排挤,连平长最疼爱它的妈妈也不要她了。到哪里都被别人欺负,从此,它便被称为“丑小鸭”,春—夏—秋—冬—,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丑小鸭终于在寒冬抵不住寒冷和饥饿的折磨,昏过去了。醒过来后,成了令大千动物羡慕的美丽的天鹅了。

  丑小鸭的一生是那样的崎岖,那样的可怜呀!

  如果丑小鸭的家人能够多体谅一下它,让它多一些感受到家的温暖的机会,那该有多好呀!相反,丑小鸭的家人对它不理不睬,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家人吗?难道鸭妈妈忘记了它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了?难道所谓的血缘关系就因为一个“丑”字而断绝了,值得吗?在是与不是的抉择中,在亲情的高山中,我想:爱如流水,只要有情在世的话,一切的所谓障碍就都不存在了!

  经典,无处不在,在拥有经典的现实世界中,一切都会充满昔日的彩虹,未来的夕阳!

  明天更美好,源于经典!

《读书》作文500字 篇10

  从识字到现在,我读过许多不同的书,只是每当读完一本书时,总会有一种滋味萦绕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名叫《目送》的书。书中的文章都是作者“龙应台”的散文选。

  文中,她记录着生活中的事物,抒发着自己的感情,散文大多是写作者与亲人之间的事或与故乡间的情。而我最喜欢的是整本书的第一篇,也名“目送”,大意是说,作者的儿子渐渐长大,心却离作者越来越远了,作者便感叹“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言语中包含着作者对儿子深深的爱,人生中充满着一次次的成长,在父母或子女成长的道路上,付出爱的同时,滋味也越发苦涩。

  而我把书中的故事带入自己的生活,发现自己何尝不是这样呢?小时候,只要父母走远一点点,我们就会慌乱,急忙追上去。可现在手机仿佛取代了父母一般,出门时,最让自己没有安全感的不是父母不在,而是手机忘带。现在如果听说谁出门必须带父母,成天都和父母在一起,我们一定会笑“真是个奇葩,太不独立了。”最终我们发现,自己离开父母的那一刻,不是因为而是成天担心的爸妈不管自己,而是因为自己不依赖父母了。

  正如作者所感,亲人的意义便在于一次又一次的目送。只是我们不能留下那自己最心爱的人在后面,望着你的背影,听着你说“不必追。”

  最好的时光,不过是牵着父母的手长大,而最美的礼物,不过是用时间陪着他们慢慢变老。

  《目送》中的语句像醇香的咖啡,沁人心脾,发人深省,读书的滋味不只是留下记忆不易忘记,更是用几行字让你学会受益一生的道理,拿着一本书,走在阳光下,让心灵畅游在书海中,永不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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