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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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3 16:13:21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房屋合同集合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房屋合同集合7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动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该合同,甲方将20 年月日获得动迁房一套。甲方是动迁合同规定的该动迁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权利人。

  该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如果本款所表述的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详尽,以该合同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或者确认):

  1、 座落

  2、 房屋类型 结构

  3、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4、 土地使用权

  5、 室内装修情况

  6、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

  7、 是否已经设立抵押 抵押权人

  8、 是否已经设立租赁

  9、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设立任何抵押、其他租赁关系,也不得迁入任何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产交付入住之日起,将房地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20年。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订租赁合同,甲方应当签订。依次类推。

  自甲方获得房地产产权证,并且该房地产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动迁房政策,可以依法转让登记之日起,甲方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租赁合同相应自然终止)。甲方应当自可以转让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和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当时房地交易主管机关推荐的示范文本),并在此期间内和乙方一起赴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当时有权的类似组织)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可以另行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没有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张不合理的买卖、租赁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张的条件,在当时国家主管机关推荐的买卖、租赁示范文本(如果有)上没有示范条款的约定的,或者属于空白可以自由约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同意的,视为该方的主张不合理;双方应当对该条件不再进行讨论,也不做约定(双方可以约定“未尽事宜,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 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款项。

  1、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2、 乙方应当,自甲方将房地产交付乙方租赁使用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3、 乙方应当,自房地产产权过户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条第一款所述第3期价款时,乙方应当支付如下款项给甲方,其计算方式如下:

  (人民币万元)X(自交付租赁使用之日起至房地产产权过户之日所跨的时间)X (同期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四、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由甲方支付给有关国家、公司、其他组织的维修基金、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所述价款之内,由甲方自行支付,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但是,

  1、租赁期间,水、电、煤、电话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缴纳费用的便利;

  2、房地产转让时,甲方双方应当共同完成以上各项的更名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的价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内,并由该房地产转让之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甲方承诺户口

  七、自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没有将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的,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迟延一日(从房地产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没有租赁房地产的,从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每迟延一日(从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甲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权主张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在扣除同期市场合理租金之后予以返还;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八、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

  由于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未取得以甲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地产之产权证,而且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双方确认对此情况有充分认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房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以下条件下进行回购:

  1、乙方在年月  日之前没有支付全额房款;

  2、甲方仅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方可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3、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购房合同签署后产生的契税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价款

  本合同的回购房款总价为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期间,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第五条 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购房款时,不得用对乙方未到期的债权用于冲抵回购房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六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款项。 第七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给乙方的购房款的____%。

  第八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年  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如被解除,乙方有权另行出售所购买商品房,甲方应当按照乙方

  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_______回购房款。

  5、甲乙双方在签署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回购合同》后,乙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海口市房管局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把购房款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担保方海南助业投资担保公司保留壹份。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县华宇小区G幢401室

  二、形式结构

  单层式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三、工程工期

  开工之日算起一个半月(45天)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1: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2: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项目

  1、乙方负责5个房间(三卧室、一客厅、一饭厅)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两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瓷砖由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电路水路改造:

  3、乙方负责集成吊顶:厨房,两个卫生间

  4、包三个水管

  5、乙方负责客厅顶部打石膏条,客厅走廊顶部打石膏板。材料由乙方提供。

  6、墙面刷双灰粉上漆,甲方提供漆材料,其余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负责安装卫生间门两扇、灯、洁具,材料由甲方提供。

  8、装修完成后由乙方负责清理打扫

  9、厨房橱柜的具体装修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八、工程造价

  甲方共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材料费共15600元人民币。

  九、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3120元)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62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6240)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如果装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免费为甲方排查,否则,退还受损金额!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房屋合同 篇5

  借用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借方与承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愿借给乙方。

  二、借房期限年。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至年 日。

  四、承借方责任:

  1、借用期间不准擅自将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

  2、借用期间水、电、暖气、卫生费等费用自理,并按月交清。

  3、借用期间,必须做到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和爱护室内设施。

  4、借用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利用甲方房屋做出有损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不得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与工作。

  5、乙方在借用期间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出借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号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另定)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该房屋(第一期)从XX年7月23日~XX年8月13日(其余工程量于XX年开春后定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共需完成地面以上高度1。2m(以待修建的路面高度为准),内容包括:地基开挖,地基砌筑,底层屋面回填,上下水管、电线预埋、安装等。

  2、整体建筑包工费(不计材料),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建筑面积为 m2,包工费 m2/元(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门窗安装,底楼墙面土料处理,大门一面墙(南面墙)瓷砖粘贴等。

  4、付款方式:第一期:XX年7月23日~XX年8月13日工程包工费,待完工后付清所需工时费(首期预付30%)。第二期XX年工程另定。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xx年三月八日

房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房屋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东街15号

  建筑面积: 20xx平方米

  工程内容:土建工程、给排水、锅炉及采暖、防水、外墙粉饰、垃圾清运等

  承包方式:总承包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3月5日

  总工期:90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82万元(大写:捌拾贰万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2万元工程首付款,施工中按工程进度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95%,余款5%待一年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为验收标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图纸;

  2、 办理相关手续;

  3、 按期提供工程款;

  4、 质量检查及验收;

  5、 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施工场地。

  乙方责任:

  1、 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严格执行本合同制定的施工工期,按期交工;

  3、 安全文明施工,非甲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一年内为质保期,在质保期中,乙方负责向甲方免费提供维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完工,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

  3、 一方违约后,赔偿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

  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时效证据;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的其他情况,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

  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以向乙方索赔。

  第八条:不可抗力

  按合同法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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