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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招聘人才方案

时间:2018-03-31 12:08:34 招聘 我要投稿

湘南学院招聘人才方案

  湘南学院

湘南学院招聘人才方案

  学校简介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

  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学校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王仙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

  学校占地1542.16亩,总建筑面积75.34万平方米。教学实验区、体育活动区、师生生活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已经形成了集信息化、园林化、生态化于一体的现代大学园区。学校设21个教学单位,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协作型附属医院,110个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单位。现有4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144人。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在职职工1346人,专任教师949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114人、副教授282人、博士78人、硕士685人、双师型人才348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徐特立教育奖1人,二级教授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工程人选1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6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8人,省级教学奉献奖2人,硕士生导师27人。另有外聘教师420人、客座教授76人。

  学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有教育部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个,校地合作试点单位1个,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所获本科教学与改革质量工程项目数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同时,学校还配套建设一批校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逐步形成专业转型与综合改革梯度建设的良好态势。

  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校级科研机构21个,市级研发中心3个。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国内68家大中型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湘南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国外、境外2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12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学校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建立了教职工联系学生制度;扎实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团体奖33项、省级团体奖64项、省级个人奖299项,其中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华中赛区荣获一等奖(排名第一);篮球队连续三年进入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全国16强,其中一次进入全国八强(排名第五)。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是“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面向未来,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创新、笃行”校训,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转型发展,不断凝练办学特色,着力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努力朝着“建成亲近产业、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目标奋力迈进!

  招聘人才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吃苦耐劳,关心护学生;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2017年湘南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招聘最下方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南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报名地点:湘南学院人事处或各二级用人单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到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http://www.xnu.edu.cn/rsc),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到相关院系招聘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后再投递一份至:xnxyrsc2@126.com。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到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直接到湘南学院人事处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

  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735-2653032(周老师)0735-2653099(张老师)0735-2653020(李老师)0735-2653035

  邮箱:xnxyrsc2@126.com

  监督电话:0735-2653030(学校监察室)

  《2017年湘南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参见本招聘公告下方计划表。

  招聘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A类:安家费300万元;B类:安家费120万元。

  2、学科团队建设经费或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3、学校提供面积120平方左右具备直接入住条件的住房一套,服务期6年内免租金;或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服务期6年内享受。

  4、安排配偶工作。

  5、工资福利面议。

  二、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

  ①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80万元;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60万元;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其他博士5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①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博士,自然科学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5万元;

  ②其他博士,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5万元。

  3、工资福利

  ①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享受校内同类教授工资福利待遇,教授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

  ②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根据教学科研业绩享受副教授五级或六级工资待遇,按博士考评及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每月享受800元至1000元博士津贴;

  ③中级职称以下的博士享受副教授七级待遇,按博士考评及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每月享受800元至1000元博士津贴。

  4、住房

  学校提供面积90平方左右具备直接入住条件的周转房一套,服务期6年内免租金;或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服务期6年内享受。

  5、配偶

  ①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

  ②配偶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加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安排工作;

  ③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同类人员一致,办理参加“五险一金”手续。

  6、其他

  ①已婚不要求学校安排配偶工作的,另增加安家费10万元。

  ②博士后出站人员,另增加安家费5万元。

  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5年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的.论文(含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或者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或者其他相当条件者,另增加5万元安家费。

  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安家费(税后)发放,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入湘南学院后一次性支付。暂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先签订聘用合同,待取得博士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湘南学院后一次性支付。

  ⑤未晋升教授或副教授的,学校提供晋升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绿色通道,在政策范围内确保评聘职数。申报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成功的或已有并及时转入学校的,直接聘为教授职务。

  ⑥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正高职称而没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5万元。其他待遇参照学校博士引进待遇执行。

  ⑦条件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备注:

  1、学科带头人年龄要求: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年龄要求: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年龄要求: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博士年龄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科带头人等特别优秀的人才,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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