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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永阳寄璨律师》赏析

时间:2021-06-22 17:59:25 赏析 我要投稿

《宿永阳寄璨律师》赏析

  作品介绍

《宿永阳寄璨律师》赏析

  《宿永阳寄璨律师》的作者是韦应物,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88卷。

  原文

  宿永阳寄璨律师

  作者:唐·韦应物

  遥知郡斋夜,冻雪封松竹。

  时有山僧来,悬灯独自宿。

  注释

  ①律师:佛教称善解说戒律的人为律师。《涅槃经·金刚身品》:“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

  ②封:指覆盖。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公元791年(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诗以写田园风物著名,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涉及时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颇有佳篇。作其品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

  繁体对照

  卷188_40宿永陽寄璨律師韋應物

  遙知郡齋夜,凍雪封松竹。

  時有山僧來,懸燈獨自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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