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常识与法规

时间:2021-06-21 20:32:06 物业管理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常识与法规

  宅为主,并有相应配套公用设施及非住宅房屋的居住区。

  业主:

  是指住宅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物业管理常见名词解析

  使用人:

  指使用物业的人,包括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

  入住:

  是指入住人收到书面入住(入伙)通知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入住人收到入住(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住。

  业主公约:

  是指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住宅区使用、维护物业及其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物业管理常见名词解析

  自用部位:

  指户门以内、毗连部位以外的全部自用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自用阳台、门、窗、防盗网,室内自用隔墙、墙(板)面等。

  共用部位:

  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搞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道(管)电梯、机电设备、本体消防设施等。物业管理常见名词解析

  毗连部位:

  指房屋本体中不属于共用部位和自用部位的部位、设施和设备。

  住宅区的专用房屋

  指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以同期市政府微利价格向业主委员会提供的部分商业用房以及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以建造成本价提供的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两者的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公司到底做什么?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1、建筑物本体的养护与维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养护与维修;

  3、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4、绿化管理服务;

  5、安全防范服务;

  6、消防管理;

  7、车辆停放及其场地的管理

  8、公共代办性质的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到底做什么?

  二、专项服务(特约服务)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中介服务类管理

  三、服务总收入的主要来源

  1.部分商业用房租金;

  2.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地)的经营收入;

  3.向业主收取管理服务费;

  4.住宅区的其他合法收入。

  四、管理服务费的基本开支

  1、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维修和养护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用;

  3、聘请的专营公司及其他聘请人员的费用,如聘请电梯公司保养电梯;

  4、住宅区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费用;

  5、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保险费用和法定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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