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报销医药费的手续

时间:2022-08-03 14:32:23 报销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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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医药费的手续

  俗话说健康是福,有了健康才能充分享受拥有的一切。但是如今社会充满压力,为了使家人过的好一点,人人都在异地拼命的工作,有的时候身体很难得到适当的休息,这样一些疾病就会趁虚而入。虽然有医疗保险,毕竟是在异地工作,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怎么报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异地报销手续费的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异地就医情况介绍

  所谓“异地就医”包括3种情况:一是在一个城市里,跨区县异地就医;二是在一个省里,不同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三是跨省的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的人群主要分为5类: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居外退休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人员;三是长期在异地工作的人员;四是因临时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在异地就诊的人员;五是因病情需要异地转诊的人员。

  为更好地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医时遇到的垫支和跑腿问题,目前我县医保政策对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如下:

  针对第一种情况,遂昌县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分别在2011年、2014年已经实现市级统筹,市域范围内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针对第二种情况,我县省内异地住院费用也可直接结算。也就是说,患者如果在省内跨市住院,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将直接结算。截至2016年5月底,全省已有206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针对第三种情况,下步省市人社部门正在制定有关政策,但目前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还需自己垫资回来后到社保局报销结算,需注意一定要到当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需提交发票原件、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一、异地就医转诊手续办理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省内定点单位就医(门诊或住院)或省外定点单位门诊的,无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即可在相应的定点单位就医。转省外就医的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所就诊医院是就医地医保定点医院。

  定点单位为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单位的,可凭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医保专用病历、身份证直接刷卡结算。若不符合直接刷卡结算条件的,可先垫付现金,再回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事宜。

  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因同一疾病转同一个医院就诊的,可不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参保人员在办理转外就医申报手续后需更换医疗机构的,请重新办理申报手续,之前所申报的手续失效。

  二、异地安置需手续办理

  我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对于退休后居住外地或因工作原因需驻外地的,可向县社保局审核结算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填写《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申报表》,选择安置地1~3家乡(镇)卫生院以上不同等级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并经安置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县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指定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视同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在安置地指定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支,随后凭原始发票、病历卡、出院小结、处方或医疗费用清单、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县社保局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安置地为省内且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已公布的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办理社会保障卡、领取病历卡后直接刷卡结算。

  参保人员也可将上述材料以挂号信形式邮寄到遂昌县社会保障管理局审核结算科。信函必须准确写明姓名、原单位、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名称(明细到××支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等。

  异地安置办理科室:县社保局二楼审核结算科

  咨询电话:0578—12333

  联系电话:8520318 81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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