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时间:2022-08-03 23:06:02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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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员工按章操作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的,根据通风区实际,结合仓矿公司下发的《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通风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一、严格执行公司《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对公司或单位安全有贡献的个人,通风区负责向上级申报奖励;低于100元的奖励由通风区比照公司奖励标准给予50-100元的奖励。

二、发现现场事故征兆或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对有功人员由区里向领导申请给予100至1000元奖励。

三、发生事故后,积极参加抢险,使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免遭或减轻危害损失的有功人员,对有功人员由区里向领导申给予100至1000元奖励。

四、个人各类违章一经区内查出,按照公司《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标准进行处罚。

五、个人凡被公司安全管理部等部门依据《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予以“三违”行为处罚的和被举报受到处罚的,本月定为“不安全人”在本岗位试岗一个月,试岗期间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5%。

六、个人由区干部依据《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予以“三违”行为处罚的,按照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500元的罚款,6个月内没有再次发生“三违”行为处罚的,返还等额罚款。

七、凡个人或班队被公司安全管理部等部门依据《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受到责任追究处罚且使单位受到经济处罚的,对单位发生的罚款由所在班队承担,对单位单项经济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取消年度内班队评先资格。

八、岗位工种有事早走的,必须经过区调度和区值班人员同意,并安排下一班人员早接-班后方可提前升井,对早走人员按比例核减工资,并奖励给下一班接-班员工。无接-班人员的不得早走,否则按规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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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未列举的各类三违行为的考核,经区班子研究,参照以上考核规定执行。

十、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轻微伤的员工定为本月不安全人,”在本岗位试岗一个月,试岗期间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对其班队长连带考核。

十一、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轻伤上报工伤的员工定为本年度“不安全人” ,医疗期满上班后在区内部试岗6个月,试岗期间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对其班队长连带考核。

十二、区对本单位员工年度内(自2011年2月1日起计算)发生的三违及不规范行为、禁忌行为实行累计考核。区建立“三违”台账,年度内个人发生过一次及以上被公司 “三违”行为处罚和被举报受到处罚金额在100元以上者或区内根据规定发生过一次及以上 “三违”处罚或被举报受到处罚金额在100元以上者取消年度个人评先资格。

十三、季度内发生的个人“三违”、影响到通风区形象的禁忌行为和各类较严重不规范行为(处罚金额在100元及以上的)累计达两次及以上,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次月开始,对当事人执行内部试岗,试岗期为1个月,试岗期间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5%。

十四、瓦斯检查工因工作粗心不能发现、汇报或处理当班存在安全问题而由下一班发现、汇报或处理的;巡水管工、安全监测工不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故意拖延时间对当班问题不积极组织处理而由下一班处理的,按规定对当班人员进行罚款,并将罚款作为奖金奖励给处理问题的下一班人员。

十五、个人出现严重“三违”、严重禁忌行为、试岗期内又发生三违以及各类较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经区班子研究对当事人进行直接转岗处理。

十六、凡出现各类事故,经区内分析责任,其罚款金额全部或部分由责任者承担,个人承担以外的其余部分由本人所在班队承担。

十七、由通风区管技人员发现的“三违”人员,如果在半年内没有发现其他“三违”现象(包括区内发现和安全部发现的),罚金给予全额返还。

十八、每月抓“三违”指标按队长3人次/人;班(组)长1人次/ 2

人,根据各队(班组)纪律情况适当调整,对“三违”的定性要准确,月底上交统一登统,记录清楚。

十九、每月25日班队长上交隐患排查和合理化建议。

二十、班队长挂钩考核执行《通风区班队长绩效考核办法》。

二十一、其他奖励

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和其它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100至300元奖励。

②积极向区里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项目被采纳,取得一定成效的,给予100至500元奖励。

二十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通风区。

二十三、本制度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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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规定条款如与《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有冲突时,执行《2011年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之条款。

通风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篇2]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价值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提高“三基”、创建“白国周班组”、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为切入点,对各类隐患进行整改治理,杜绝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为方便管理,特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组 长:杨海波 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督促工作; 副组长:王启明 负责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组 员:王秀荣 王民军 负责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具体落 实工作。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为保证顺利完成矿下达各项任务,实现我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

1、杜绝轻伤、三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损失千元以上火灾、被盗和交通事故。

2、职工违章率不超过1人次/月,奋斗目标0人次/月,三违受教育率100%。

3、杜绝“一通三防”设施出现各种问题。

4、杜绝瓦斯超限,实现月度“零超限,零报警”。

5、杜绝瓦斯抽放系统出现重复性问题,力争不出现问题。

二、安全会议制度

为更好的组织职工学习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内容,以及总结上月工作中不足和制定下一月的工作计划,每月定期由通风副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内容包括:

1、参加会议人员:通风区全体人员。

2、组织大家学习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内容。

3、总结上月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解决不足的办法。

4、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三、安全活动计划

为丰富职工的生活,增长职工的才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每月我区将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保证职工从活动中获得教育,增长知识。具体可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

1、围绕“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各班组制定自己的班组计划,从自身做起,创建优秀班组,实现安全管理。

2、积极参与矿制定的安全活动,并根据矿每月进行的安康杯计划进行我队的安全活动计划。

3、每月抽取适当时间在班前会前组织观看煤矿事故案例光盘和讲解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能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严格要求自己。

4、每月将本队出现“三违”案例、矿习惯性违章和典型违章进行汇总,对职工讲解其危害性,让职工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三 2

违”现象的发生。

5、积极组织学习矿组织的其他各项安全活动。

四、劳动纪律

为加强区队管理,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并合理圆满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订此劳动纪律。

1、职工下井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齐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职工在井上下不得打架。

3、职工在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4、班前会手机必须调为震动模式。

5、各工种实行交接-班制度。

五、培训管理制度

为实现我区人员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的目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依据公司及矿培训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培训管理制度。

1、凡公司及矿组织的培训,我区参加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并考试合格。

2、每月10日、20日、30日组织学习,并考试,所有参加人员必须考核合格。

3、认真执行每日一题,每天班前会由值班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回答不流利或者不会的,进行严格考核,并督促重新学习。

4、每月对班组长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更好地安排好井下日常工作。

5、对矿下发的各类文件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并贯彻学习到每一个员工。

6、努力创造有利于职工学习的良好条件并鼓励职工自学。

7、按照矿“安康杯”计划,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文化、煤矿生产知识学习,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六、“三违”管理制度

为保证职工生命安全,顺利完成本班任务,实现零“三违”,达到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此“三违”管理方法。

1、重点整改典型和习惯性违章,严厉打击违章指挥和集体违章,营造人人不“三违”、人人反“三违”的氛围。

2、坚持 “三违”指标考核与班组长、职工工资挂钩。对“三违”人员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200元,“三违”本人三班班前会做检讨,严重“三违”人员停工学习7天,并取消其所在班组月底安全奖励。

3、出现集体违章的班组对班组长进行撤职处理,班组长违章指挥撤销班组长职务,并对其罚款500元。

4、积极开展自反“三违”活动,由副区长带头,保证将任何“三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5、做好“三违”人员教育,使其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保证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七、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通风区的隐患整改力度,保证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不出现典型隐患,安排隐患排查工作如下:

1、每月由副区长组织开展一次井下工作地点隐患大排查活动。

2、加强日常隐患排查,组内成员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在本班整改完毕,力争隐患不转手。

3、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制度,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对各岗位工的危险源辨识、“手指口述”和操作规范进行逐一考核,发现不能熟练掌握的一律严格考核。

4、建立隐患汇报整改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对值班人员,对当班不能立即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做好记录并电话汇报值班人员,由队值班领导安排相应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5、对矿组织各类安全检查中的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闭合并反馈至相关科室。

八、事故处理制度

通风区主要工作是“一通三防”的管理,可分为通风设施管理和瓦斯管理,出现事故可按以下方面进行处理。

1、作业过程中出现“一通三防”事故的,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撤销班组长职务并交由矿处理,并对作业人员及指挥人员罚款500元,矿通报的按照矿通报处理。

2、井下“一通三防”设施(包括风门、风桥、挡风墙、调风设施、永久密闭墙等)发生坍塌或破裂的,追究施工人员责任,并依据事故危害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井下施工“一通三防”设施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事故的,必

须及时汇报通风区领导,由区领导安排处理,保证将伤害降到最低。

4、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或报警的,追究该范围瓦检员和班组长责任,并进行处罚。

5、发生其他事故按规执行,力争将危害降到最低。作业过程中要做好互保联保,集体作业过程中保证至少有一人监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九、安全奖惩制度

为保证合力完成矿分配各项任务,防止相同问题多次出现,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奖惩条例:

1、无故旷工罚款200元/次,迟到、早退罚款50元/次,严禁职工晚下井早升井。

3、班前会手机响罚款50元/次。

4、对于举报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元/次得奖励。

5、对于举报违章作业的人员,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元/次得奖励。

6、对于举报违章指挥的人员,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元/次的奖励。

7、对于举报重大隐患不处理的人员,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元/ 次的奖励。

8、未完场当天工作私自升井的职工一经发现取消当天出勤。

9、出现“三违”的员工上交安监处罚款。

10、对参加培训人员无故旷课罚款100元/次,培训不合格人员罚款200元/人,并督促重新学习直至合格领证。

11、对井下抽查的危险源辨识、“手指口述”和操作规范等问题回答不上来的员工一律处以100元/次罚款。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异议,由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全体商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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