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小学跟车老师考核制度

时间:2022-08-03 23:00:24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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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小学跟车老师考核制度

1. 跟车老师必须在开学前到实地考察,熟悉线路,明确上落地点,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曙光小学跟车老师考核制度

2. 跟车老师按照实际上班时间,每辆车每天补助一定的津贴,按月结算。

3. 跟车老师应每天准时接送学生来校和离校,每迟到一次扣当月津贴5元,每缺一次扣当月津贴20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4. 跟车老师必须统计好每月乘车学生的名单,名单必须注明学生的上落点、家庭电话、是否家长到上落点接送等情况,并上交一份到学校,不上交每缺一份扣当月津贴5元,并补交。

5. 每个上落点指定一名学生当路队长,由路队长组织好学生排队,等校车一到,然后队长司口令,学生向老师问好,老师回礼,如果没有做到位校车负责人要进行批评并进行培训。

6. 每天下午放学,跟车老师应组织学生按大小到大排队,清点人数,全部到位方可教司机开车离校。如发现上车秩序混乱,每次扣当月津贴5元。造成学生未坐到车,由班主任、跟车老师共同承担该学生的离校工作,并根据所负责任扣除责任人5元。如有应乘车而未乘车的学生,要告诉班主任,查明原因,未告诉班主任而引发的事故责任,由跟车老师承担,并罚款10元。

7. 跟车老师有权指挥司机,司机若随意改变行车路线或上落点,可责令司机纠正,如司机不服从指挥,应及时向学校校车负责人汇报,由学校做出处理。如跟车老师不向学校汇报,每次扣当月津

贴10元,并承担引发的事故责任。如跟车老师随意允许学生改变下车地点,经家长投诉或出现严重后果,每次罚款15元,并承担事故责任。

8. 校车行驶途中,跟车老师应站在车门边,注意力高度集中,严格管理学生乘车秩序,严禁学生的头、手伸出车窗外和吐痰、扔杂物,严禁学生在车内出现吵架或打架现象,否则每出现一次现象,扣当月津贴5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9. 学生上下车,跟车老师要先下车站在车门前,帮助学生安全上下车,否则每次扣当月津贴10元。

10. 学生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律不让学生横过马路,如客观条件不允许,跟车老师应护送学生过马路。否则,每次扣当月津贴5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11. 跟车老师有义务向家长解释行车路线,上落点的情况。

12. 跟车老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教师管理制度》处理,不能随便没收学生的校卡,即使没收了,把问题处理好以后,应该退还给学生,如不退回,扣款5元。

13. 上、下车时,跟车老师应热情对待家长、学生,主动向家长打招呼。学校要求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坚持微笑服务,加强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情感交流,树立曙光小学的形象。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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