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新农保个人账户汇报材料

时间:2023-02-18 22:49:17 个人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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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新农保个人账户汇报材料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执行情况核查的通知》(财社〔2011〕923号)和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核查工作的函》(财投函〔2011〕4号)的要求,县财政局和人社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核查范围,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和完善的工作,现就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濉溪县新农保个人账户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濉溪县位于安徽省北部,是淮北市唯一市辖县,县城依市而建,全县辖11个乡镇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1987平方公里,人口106万,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9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12.05万人,16周岁—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有42.49万人。2017年10月,濉溪县被列入全省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各项工作,总体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84.64万人次,累计发放养老金4954.46万元,发放率达100 %;符合参保53.69万人,已参保39.38万人,其中16-59周岁已参保28.18万人,参保率73.35%,累计收取保费3374.56万元。

二、核查内容

(一)我县农村居民基本情况。我县农业人口总数94万人,其中五保户6885人,低保户31740人;16—59周岁42.49万人,五保户912人;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数12.05万人,其中五保户5973人。

(二)参保人员及缴费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3日,我县召开新农保动员大会并开始进入参保缴费阶段。截止目前,我县新农保参保39.38万人,实际缴费28.18万人、收缴保费3374.56万元。政府资助缴费人数 5641人,其中低保户中重度残疾人359人,独生子女4327人,双女户951人,节育手术并发症4人。

(三)个人账户情况。对农村参保人员,我们坚持以本人原始档案为主,建立、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账率

100%,在操作中对建账人数、缴费标准、记账金额与参保缴费情况,认真核对,准确记录,确保信息一致。

(四)老农保情况。截止目前,全县老农保4628人,累计积累资金419.81万元。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户。但由于我县新农保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复杂性强、参保工作难度大,当初为保证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人员、物力、精力、财力全部投入这项工作中来,致使老农保转入暂且搁臵,待新农保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妥善做好老农保与新农保衔接工作。

(五)基金支付情况。截至目前,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11.2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954.46万元,发放率达100 %,其中五保户5973人。 (六)基金结余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农保基金管理财务和会计核算法规制度,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截止目前,中央补助收入6199.8万元,省级补助收入779.5万元,县级补助收入487.56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374.56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合计收入1.085亿。基金支出4954.46万元。基金结余5897.96万元。基金全部存在县邮政储蓄和县农业两大国有商业银行。

(七)基金单独记账、核算和保值增值情况。新农保基金按照规定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设立了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并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

(八)基金支出范围和补偿标准。我县新农保基金支出范围包括基础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支出、死亡注销支出、退保支出。补偿标准:我县对参保人缴费档次选定为100元至300元,补助10元;选定为400元至500元,补助15元;选定600元至800元,补助20元。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一方须落实绝育措施),县政府另增加10元参保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

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保险费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由政府全额代缴。

(九)参保人户籍及年龄情况。我县参保人户籍均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县农村居民。截止目前我县参保登记总人数39.38万人,30周岁以下43931人,所占比例11.16%;31-44周岁147472人,所占比例37.45%;45-60周岁85573人,所占比例21.73%;60-70周岁58160人,所占比例14.77%;70-80周岁40252人,所占比例10.22%;80-90周岁16294人,所占比例4.14%,90周岁以上2111人,所占比例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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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息化建设情况。自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下和支持下,县农保中心先后更新了服务器和办公电脑,各项业务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出台了信息化建设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新农保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安全,并为农村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尽管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有相当的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其它兄弟市、县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改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

极因素,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和谐濉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濉溪县新农保个人账户汇报材料 [篇2]

2017年10月,我县被确定为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批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和逐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的难得机遇,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基础工作到位、平台搭建到位、动员实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稳步推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整体情况

我县辖11个乡镇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1987平方公里,人口106万,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9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12.05万人,16- 59周岁42.49万人。截至目前,截至目前,共为11.6万名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了养老金,累计发放6315.4万元,发放率达100 %;符合参保53.69万人,已参保39.38万人,参保率73.35%,累计收取保费3374.56万元。

二、基本做法

(一)成立机构,加强保障

一是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

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形成了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工作组织机构。二是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濉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濉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三是我县于2017年12月初召开了声势浩大的新农保动员大会,县四大套主要领导以及县、镇、合作银行各级干部共600多人参加会议。各乡镇、村也迅速行动,及时召开辖区的动员会,对新农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四是成立了县农保中心,编制为12人,充实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专职新农保业务经办员,在全县每个行政村均确定1名新农保协办员,配齐、配足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确保了各级新农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 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

新农保重在宣传。为了将此项惠民工作做到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活动。一是在县电视台、报纸开辟专栏,通过电视讲话、政策问答、专题报道、典型采访等多种形式,使新农保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印制了制了致全县农民的一封信、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80万余份,发放到每个村庄、每户家庭,通过农村大喇叭、宣传车广播、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在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人社部门负责全县新农保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新农保开展情况。县财政、民政、公安、残联、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各乡镇派出所还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办理相关证件。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新农保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县政府将新农保试点工作列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列入对乡镇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动员大会上,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还出台了新农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新农保试点领导小组适时进行跟踪督办,对于综合考评成绩优秀的乡镇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按照每参保1人补助1元的标准给予乡镇经费补助,调动工作积极性,以确保全县新农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五)规范经办管理,服务保障到位

一是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县农保中心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6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村,对乡镇驻村干部、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和村协办员进行全面培训,培养了一支懂政策、熟业务的基层经办队伍和义务宣传员队伍。二

是规范经办服务行为。组织新农保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新农保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业务规程,熟练掌握经办业务技能,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三是创新经办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并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村民只要把身份证、户口簿交给村干部,包括材料复印、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手续,由村干部负责全程代为办理,让农民方便参保、放心缴费。

(六)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新农保基金按照规定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设立了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并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养老金的发放过程做到了登记造册,严禁私吞、挤占、挪用参保缴费和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开展生存认证,堵塞支付漏洞。县殡仪馆积极配合,每月定期对已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的死亡信息进行反馈,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好村协办员作用,掌控参保人员的生存情况,对死亡人员做好登记及核销工作。

三、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亮点

(一)政策制定,坚持以人为本

在方案制定中,我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我县在国家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了3个档次,即600元、700元、800元,我县对参保人缴费档次选定为100元

至300元,县财政补助10元;选定为400元至500元,县财政补助15元;选定600元至800元,县财政补助20元。《方案》规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年),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一方须落实绝育措施),县政府另增加10元参保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保险费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由政府全额代缴;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

(二)加强合作,方便群众领取养老金

我县选择县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建立起新农保业务合作协议,新农保所涉及的农户缴费、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及参保人信息整理、均通过合作银行来实现。在各邮政储蓄网点中,增设“新农保业务”窗口,农民可以不用跟别的客户一起排队等候,实现了专柜专办。县农行在每个行政村安装转账电话,只需将卡片交给村协办员,通过转账电话,输入密码后领取现金,并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取款成功,使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领取到养老金,尤其是方便了行动不便的老人,此举深受广大农民朋友们得欢迎。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新农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

省、市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农保这一国家惠农政策,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以更加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做好今后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实现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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