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2017年卫生监督一科工作总结

时间:2018-05-05 监督

一、医疗机构

1、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3月2日至3月8日在辖区内开展了2011年度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各医疗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许可开展“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医生、护士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注册;是否存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是否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或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此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9人次,执法车辆9车次,检查了25家乡镇卫生院,发现各医疗机构均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均为具备有医师及护士资格并在有效注册期内,未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均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

2、我所完成了对城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6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共检查了敬亭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飞彩卫生服务中心、鳌峰卫生服务中心、西林卫生服务中心、澄江卫生服务中心、济川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26家卫生室、卫生站,主要检查各医疗机构是否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生、护士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注册;是否存在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均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中2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共计6500元。

3、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所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我区特点,重点清理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整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查处无证行医35户,取缔35户,罚款34户,罚款金额10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户,没收金额57123元,没收医疗器械142件,没收药品97瓶(盒);另1户因无证行医受二次行政处罚,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传染病防治

1、我所会同市所及时组织卫生监督员于2011年4月19日对辖区内的3所幼儿园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幼儿园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报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情况,环境、设施、生活用品等清洁消毒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工作。并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17)版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现可疑患儿时,要采取立即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对患传染病病愈返校的学生应索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等;加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2、我局卫生监督员于2011年9-10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辖区内所有医院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均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均能落实。个别单位也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不全、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的现象。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主要检查了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否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医院领导都非常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制定了完善工作制度;执行各项制度的力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加强了医院自身管理。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三、学校卫生

1、2011年4月8日我所卫生监督员对承担2011年公务员考试的6处考点学校开展了卫生安全保障监督检查,要求各考点学校考场应保持清洁、教室内保持良好通风、桌椅和光线应符合卫生学要求;提供考生和考务人员的饮用水必须是开水(用保温桶加盖加锁提供)或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直饮水须索取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并及时做好对饮水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或使用一次性饮用水杯;为考生提供医疗应急服务的医务室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至考试结束,没有收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保障工作完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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