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灾害预防处理安全措施

时间:2022-11-23 14:55:42 预防措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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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灾害预防处理安全措施

一、火灾预防处理措施

1、火灾预防措施: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坡、木料场等重点要害部位,落实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配置消防器材,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井下机电设备入井使用前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无煤矿专用安全标志和失爆的机电设备一律不准使用,杜绝井下“三明”(明火、明电、明刀闸)行为;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井下和在井下吸烟;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2、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⑴、地面发生火灾处置要点:①首先切断可能涉及区域电源;②组织人员灭火、施救;③控制火势,采取隔、灭火等有效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尽最大可能减少火灾损失;④可能危及井下安全时,首先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到井外,关闭风机和井口门,切断井下电源,防止烟火串入井下引起瓦斯等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⑵、井下发生火灾处置要点;①首先切断现场电源;②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③及时向井外报告火灾情况;④快速组织灭火施救;⑤控制火势,采取灭、堵、封、撤等安全可靠的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尽最大可能减少矿井损

失。

⑶、井下火灾处置视其情况,对涉及区域较小、危险性不大的局部火灾,现场人员应及时截断电源开关,及时采取喷水、淹沙等安全可靠的有效措施就地扑灭处置,但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发生火灾和处置情况向井外值班室人员和分管安全的矿领导报告;对涉及区域较大,有被困人员或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矿救援领导小组在组织自救的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请示救援,同时召请重庆市地方煤矿救护队进场施救。

二、瓦斯事故预防处理措施

1、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⑴、加强矿井通风,保持风路畅通,确保井下各作业点有足够新鲜风流和风量供给。

⑵、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矿井日常现场瓦斯检查,做到不空班漏检,不瓦斯超限作业。

⑶、杜绝“明火、明电、明刀闸”和电气设备失爆。 ⑷、严禁独头、口袋工作面、循环风、微风、无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⑸、加强局部通风,对超前掘进碛头、开切眼(口)和楼眼等独头作业点采取局扇通风,确保足够风量供给。

⑹、对废弃巷道和老塘(采空区)及时进行密闭。 ⑺、设置矿井瓦斯事故避灾路线和井下安全警示标牌。

⑻、设立矿井瓦斯监控系统。

2、瓦斯事故处理措施:

⑴、处置瓦斯事故要点:①加强现场通风,稀释瓦斯浓度;②及时报告并通知人员撤离危险区;③尽快组织对遇害人员进行施救。

⑵、井下发生瓦斯事故,视其危害程度,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①对局部瓦斯集聚超限无人员窒息或伤亡,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加强对现场的通风,把瓦斯浓度稀释到正常规定值范围内;②瓦斯严重超限且有人员遇难的,现场人员务必立即报告井外,并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企业得知报告后,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救护器材或召请专业救护队尽快进行抢险施救;③矿井瓦斯严重超限,井下人员遇难和被困等情况不明,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救援的同时,立即切断井下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矿井的通风,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力组织矿井抢险救灾工作,企业抢险人员和各种救护器材、救灾物资准备就绪待命,待专业救护队抵达后全力投入矿井抢险救灾工作。在抢险施救过程中,随时注意矿井通风和瓦斯聚集等情况,严禁人员盲目进入现场,避免造成再度伤亡。

三、水灾事故预防处理措施

1、水灾事故预防措施:

⑴、摸清矿区内地表水体和采空区、老窑等积水情况,绘制矿井水文地质图,制订探放水措施方案。

⑵、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

⑶、雨季汛期之前组织人力、物力疏通地面排水沟渠、涵洞和井下排水沟,清除障碍物、淤积物,确保排水畅通。

⑷、修护加固井口挡水墙或护坎,防止洪水倒灌井下。 ⑸、斜井排水设备满足矿井最大涌水量需要,按规定配备同等排水能力备用水泵,并保持性能完好。

⑹、落实探放水技术措施,明确责任人。

⑺、制订穿水事故避灾路线,确保畅通。

2、水灾事故处置措施:

⑴、矿井内如发现有突水征兆时,停止现场作业,通知可能涉及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井外,待观察和辨明情况后,根据对现场作出的定论,分别采取堵、排措施进行处置。

⑵、矿井发生突水、穿水事故,视其危害程度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①矿井出现突水,涌水量不大,危害程度较小,采取排水设备抽排或堵塞透水眼口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②与老窑采空区贯穿处有明显透水征兆(煤壁出现冷汗、有异味、发出水嗡声、有水气泡),险情重大可能导致较大损失,应停止作业,及时撤离人员和设备,关闭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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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尽最大努力减少穿水事故造成的损失;③已发生穿水事故,涌水量大,险情特别重大,已造成淹没井筒、设备、人员遇难等,损失无法估量,企业施救困难,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求协助救援,并及时召请专业救护队求助施救;④井下发生水灾事故,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所有管理人员,全力以赴组织事故抢险,首先通知井下人员按避灾路线撤除到井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摸清灾区情况,如施救困难,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召请矿山救护队施救处理。

四、顶板事故预防处理措施

1、 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⑴、根据本矿井煤层赋存条件、煤层顶底板岩性和开采方式、方法等情况,制订采掘作业规程,严格执行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

⑵、加强作业现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邦问顶”现场作业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勤捡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安全可靠措施进行处理。

⑶、加强日常现场安全督促检查,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⑷、作业现场备足支护材料。

⑸、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

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2、顶板事故处理措施:

⑴、工作面作业点出现顶板冒落致伤人员事故,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排险施救安全措施抢救受伤者,尽可能减轻被伤害者的伤害程度,获救的伤员及时送出井外进行医疗处理。

⑵、冒顶面积较大,人员伤害情况紧急且一时无法排险的,现场人员及时采取减压支衬法,将其冒落顶板岩块稳固支衬,迅速救出伤员。在实施抢险中应尽最大可能减轻被伤害者的伤害程度,获救的伤员及时送出井外进行医疗救治。

⑶、工作面安全出入口,垮塌堵塞严重且人员伤害不明的顶板事故,组织施救时首先扒通上下眼口向内通风和发出声音进行联络,判定工作面现场人员遇难伤害情况,然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施救。在组织抢险施救中,应由外向内、由上向下进行排险,防止顶板悬块冒落再度发生事故。

⑷、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处置措施要点:①及时抢救,使遇害人员尽快脱离危险区;②措施方法得当,尽可能减轻伤害程度;③对伤者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主要灾害预防处理安全措施 [篇2]

(一)供电灾害分析

供电灾害主要是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落实,采掘工作面的停送电操作,漏电保护的使用等发生的供用电及人身事故。

(二)供电灾害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1、电气保护

(1)地面变电所、井下-390、-600中央变电所和-600三七变电所的继电保护,必须每年做一次预防性试验和测试工作。

(2)地面的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器、避雷线的接地电阻,在雷雨季度到来之前必须安装齐全,并认真试验测量,使其电阻值不超过4欧姆。

(3)井下变电所的漏电保护,应每日试验一次,远方试验应每月一次,应有停电报告、安全措施和试验记录。

(4)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风机应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严格执行每天试验制,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执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5)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规定装设合格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

(6)井下架空线路线路必须按《规程》的要求,装设分区开关。

(7)煤电钻、照明综保必须坚持每班试验制度,严禁甩掉保护运行,要有试验记录。

2、电气操作

(1)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停送电必须有报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高压电气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井下严禁带电搬迁设备、检修及安装设备。

(3)低压电气设备停电,必须有停送电报告,按程序审批方可执行。

3、井下供电

(1)井下供电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2)井下电气设备消灭失爆。

(3)采掘工作面的动力电缆,严禁超载运行,四小线要电缆化。

(4)严禁用4平方的电缆作动力电缆。

(5)采掘工作面的供电必须执行采掘分开,确因电源分不开时应选用漏电保护,把采掘分开。

(6)井下严禁使用延燃铝芯电缆。

(7)电气设备实行包机到人、台台上架、五小要集中上板。

4、地面供电“三防”

(1)认真做好夏季、冬季的“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之前,地面变电所必须保证两台完好水泵,配件齐全。

(2)仓库必须有4台以上的防洪泵和充足防洪工具,防洪草袋,防洪雨衣。

(3)变电所的防洪沟必须在雨季到来之前彻底清挖,保证畅通。

(4)地面高、低压供电,必须保证其安全通道,每年春季必须对地面线路路障清理,保证安全供电。

(5)地面35kv和6kv线路,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必须全面检修一遍,确保供电的可靠性。

(6)井上、下高压配电开关柜应装设五防功能装置。

提升灾害预防处理

(一)提升灾害分析

提升灾害主要发生地点在两立井和井下六条主要提升下山,根据历年提升事故发生的教训,在提升方面重点是系统的安全保护是否正常投入使用,确保各保护灵活可靠,钢丝绳钩头的检查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而产生的断绳跑车过速运输和高罐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灾害预防与处理措施

1、提升系统所有要害岗位工必须经过严格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提升司机在并降人员时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巡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2、提升装置各部分包括罐笼、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深度指示器、调绳装置、电控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由接-班司机对绞车保护进行试验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坚持使用各绞车的安全保护及各闭锁装置,严禁甩掉保护提升,科分管负责人每周对各绞车保护检查一次并记录上报矿领导。

4、提升钢丝绳严格执行悬挂前和使用中的试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全长度检验一次,井筒制动绳和罐道绳每周必须检查一次,并严格执行审核、报表制度。

5、罐笼防坠器每天检查一次,传动和滑动部分每天注油一次,确保动作灵敏,每半月做一次抓捕动作试验并做好记录,按《规程》规定进行年度试验。

6、副井筒每周必须由专人清理检查一次,重点检查钢丝绳破损,井壁破碎情况及梯子间完好情况和有无杂物,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井口浮煤及油污必须每天清理干净,井口动火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井筒及井架上作业施工必须系保险带,穿防滑靴,戴安全帽,井上下口专人看守井口,各种施工措施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7、立井下放大型设备和起吊物料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进行。

8、井上下口进出侧用厚度不小于5mm的纹型钢板闭严实且固定可靠,两侧护网完整牢固,每天由专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9、两井口把钩工必须按规定负荷装车提升,严禁超装,上下人员严禁超乘拥挤,人员所携带物品小件需包装下井,大件需放入车中打下井,把钩工要维持好上罐秩序,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下井。

10、两立井过放距离内不得有积水堆积杂物,罐道绳必须处于张紧状态。

11、2017年立井重点解决主井plc改造工作,切实用好现有双线制保护、井口闭锁系统投入及缓冲托罐装置的试验检查工作。

12、冬季井口必须做好取暖工作,特别是立井严防井口结冰,对井口及车房的暖气排改造加工。

13、对主付井上下口金属结构要认真检查检修,对上口井架要防腐防锈处理,对失效螺柱要及时更换。

14、付井井筒排水管路要进行防腐除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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