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

时间:2021-06-24 12:31:19 注意事项 我要投稿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

这个时节天气渐趋寒冷,春节也很快来临。在往年这时候,中润置家会看见不少忙着实习找工作的大学生,为了避开毕业季,也便于未来找工作更有优势,部分学生已经忙于找实习单位。今年的北京寒冷来的突然,但还是看见一张张洋溢热情,追逐梦想的年轻的脸庞,找工作避免不了先租到合适的房子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

从往年中润置家遇到的租房各种情况,整理了这些大学生租房应注意事项,希望给即将步入社会的莘莘学子一些参考,及时快速找到合适的出租房。

到房产中介洽谈租房事项时应注意并尽量做到:

一、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产中介机构,并认真仔细地查证其是否证件齐全及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二、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

三、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

四、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

五、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等,而不应是什么“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之类的其他杂费,并应妥善保管各种书式资料和收费票据。

最后希望各位学子找到理想的工作,继续为梦想追逐努力。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 [篇2]

首先、千万问明价格,切忌付了代理费又付差价有些中介公司除了收取佣金,还趁机赚取差价。在客户委托挂牌出售时,拼命压低价格;而在出售时抬高价格,既收取客户的佣金,又从中赚取比较可观的差价利润。市政府有明文规定,房屋中介公司赚取了佣金后不得再赚取差价。当委托的物业成交后,只能按物业的成交价向卖出方收取不超过2.5%的佣金,向买入方收取1%的佣金。一些操作不规范的中介公司从中拼命赚取差价,损害了换房者的利益。虽然表面上收取的佣金比例看来很低,有的甚至连1%都不到,可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因此,在实际成交签约时,最好是买卖双方互相见面,并明确成交价格。

一其次、千万找准中介公司,切勿被巧言所诱-惑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中介公司难免良莠不齐,一些没有资质、操作不规范的“大兴”中介公司为了做成一笔业务,往往在成交前讲得花好稻好,一旦佣金收讫后发生了纠纷,却置之不理,置若罔闻,有的甚至一走了之,使换房者投诉无门。

最后、要租房,没有理由先付看房费有许多人想租房,找了几家号称“专业租房”的中介公司,结果付了看房费却看不到房,或是给你看几套离你要求相差甚远的房子,还拖住你几次三番的收取看房费,否则就不让看房。结果折腾了半天,房子没有租到,看房费却莫明其妙付了一大笔。其实中介行业并无任何规定可收取看房费,法规允许的只是在租赁成交后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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