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通知

团委招募注册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10:14:26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团委招募注册志愿者的通知

今年12月5日是第27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打造xx志愿服务品牌,广泛传播志愿文化,弘扬时代新风,组织动员广大青年为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青春力量,xx团委将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在全xx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团委招募注册志愿者的通知

一、招募目的

整合社会资源,汇聚道德力量,充实我地区注册志愿者队伍,大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公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形成“志愿服务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xx志愿服务常态化。

二、招募时间

2012年12月1日—31日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队伍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能服从所在“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抽出合理时间从事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工作性质及报酬

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志愿者可以享受各级共青团组织提供的相关培训,可以参加地区团委组织的文体活动,优秀志愿者可以参加各级组织的评优选先活动。

五、服务内容

1、心理咨询志愿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关注心理健康。

2、医疗卫生志愿者: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向群众普及保健知识,提

供量血压等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3、无偿献血志愿者:培训无偿献血志愿者,争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组织志愿者做好无偿献血公益性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招募、组建固定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队伍,保障医疗急救用血需求。

4、环境保护志愿者: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环保理念,开展清除白色污染、植树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5、应急救援志愿者: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对各大事故(件)或灾害,展开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6、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青少年、农民工等群体讲解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7、帮残助弱志愿者: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福利院、养老院志愿服务工作,为空巢老人、孤儿、残疾人提供帮助。

8、扶贫济困志愿者:对失业等困难家庭、贫困学子进行生活和学习帮扶,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9、大型社会活动志愿者:参与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志愿宣传服务工作,提供高水平、高效率、专业化的志愿服务。

六、报名方式

请各班有意报名的同学,到学校团委xx老师处,领取表格,自备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xx-xxx-xx

2012-11-28

关于团委招募注册志愿者的通知 [篇2]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团组织、各级志愿者组织、有关单位:

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是壮大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慈善城市的主要指标。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搭建宽广的平台,形成系统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宁夏志愿服务条例》、《吴忠市创建全国慈善城市三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规定和自治区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注册机构

1.吴忠志愿者协会为全市志愿者注册审批机构,负责志愿者注册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各县(市、区)以及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志愿者协会为志愿者注册登记机构。

2.乡镇(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含志愿者服务站、服务队、服务团体等),经所在地注册登记机构批准后方可开展志愿者登记及注册工作。

二、招募条件

注册志愿者是指出于本人自愿,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或注册,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与帮助的个人。其基本条件是:

1.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体能和服务技能;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且能从事一定时间(注册志愿者每人每年不少于120小时的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工作;

4.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

5.遵守《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和《吴忠市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服从志愿者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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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龄14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的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三、注册程序

(一)注册

志愿者注册登记采取书面申请注册登记的方式。申请人按就近就便原则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两张本人一寸照片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协会提出注册申请,并填写《宁夏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1)。

(二)审核

1.注册登记机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为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2.注册完成后,每年的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份各级注册登记机构统一将注册志愿者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书面及电子文档上报市团委、志愿者协会登记审核;

(三)颁证

1.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统一将注册志愿者信息上报宁夏志愿者协会进行审批确认,并领取注册志愿者编号、志愿者证及胸章。

2.全区注册志愿者证章由宁夏志愿者协会统一印制,统一配发,每套包括一证(蓝色志愿者证)、一徽(纯铜志愿者徽)、一号(唯一的志愿者编号),并赠送志愿者心手标志纪念品一个,全套工本费8元。旧版证章及编号仍然有效。

3.注册志愿者注册号统一编制。注册号由宁夏志愿者协会确定编制规则,注册号由NX+12位数字组成,即:NX+注册机构所在地编码+注册组织编码+注册年份+志愿者顺序号。注册机构所在地编码为:吴忠03,其他各组织成立的志愿者分会顺次排列。注册组织编码利通区01、红寺堡区02、青铜峡市03、盐池县04、同心县05、其它地区(太阳山、孙家滩等)06、市直07、其它08。例如“NX030120120001即:宁夏吴忠市利通区2012年第一个注册志愿者”编号。注册编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权各县(市、区)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具体负责。

4.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必须配带志愿者徽章,接受社会统一监督。

5.志愿者离开本地,可持证到志愿者组织接转关系,连续计算服务时间。

6.志愿者证章必须妥善保管,如有破损、遗失,可在原登记组织申请补领,补领新证须重新交纳工本费。

(四)管理

1.注册机构要做好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注册机构要规范所辖志愿者的档案并详细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掌握志愿者服务的真实情况,档案要长期妥善保管。

2.审核机构要建立注册志愿者管理数据库。各注册机构在接受志愿者注册后应及时将注册志愿者基本信息(《宁夏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的电子文档)传至上一级注册机构。最终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通过注册志愿者管理数据库对全市注册志愿者进行总体管理。各级志愿者注册机构可根据数据库管理权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注册志愿服务队伍进行调用,对注册志愿者活动、信息等进行有效的管理。

3.志愿者服务确认。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志愿者所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核实后予以认定,并在其志愿服务证中注明。

4.志愿者证执行年检制度。每年的12月1日至31日,由市、县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统一对本辖区志愿者证进行年

检,对注册志愿者资格及服务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年检结果将做为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主要依据。未经年检的志愿者,其服务时间不予承认,且注册志愿者资格自动取消。年检结果由市、县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统一报送宁夏志愿者协会备案。

(五)激励

1.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星级认证制度和奖章授予制度,并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2.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

(1)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2)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3)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4)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5)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3.星级认证依据年检时已认定的注册志愿服务时间进行评定。一至三星级评定由县级团委、志愿者协会进行认证,四星级评定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进行认证,五星级以上

评定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报送推荐名单,经宁夏志愿者协会在宁夏共青团网站等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认证,并在志愿者注册证上及相关标识上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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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

(1)注册志愿者自获得“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的,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2)注册志愿者自获得市级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由自治区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3)注册志愿者自获得自治区级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4)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6个月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市级及以上级别奖章。

(5)奖章获得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重点落实《全国慈善城市测评体系》提出的志愿服务指数,即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10%,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达到5-80%,其它类型志愿者达到10%,志愿者平均服务时间100小时的指标要求,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和活动开展。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

织动员到位、注册程序到位、注册任务到位。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2.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结合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和实际工作,开展有特色、有内容、有吸引力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宣传报道志愿者活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展示志愿者的时代风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让市民认识到志愿者是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实现自我价值、贡献社会的有效形式;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注册志愿者队伍中来;让全社会了解志愿者组织的服务范围、服务形式、权利义务和参与方式,形成全社会积极报名、踊跃加入志愿者的火热场面。

3.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在招募中,要本着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原则,积极探索志愿者注册的有效方法,不断丰富动员方式和手段,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过硬的注册志愿者骨干队伍,以此促进本地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在招募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活动的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志愿服务项目,充分满足志愿者志愿服务愿望和社会志愿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4.加强管理,完善服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负责做好本地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

化。要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要加强协调联系,积极指导、配合服务单位做好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及服务工作。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单位,该单位的团组织要以此次集中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服务站或志愿服务队。

5.投入经费,提供保障。各县(市、区)团委、志愿者组织,市直各部门、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志愿者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志愿者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与此同时,也要面向社会吸纳和筹集捐赠款项,按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规定范围内节约开支。

各县(市、区)团委、志愿者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团组织于今年3月5日要完成2012年度第一批注册志愿者招募注册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完成信息报送工作,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团市委青少年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rl#,其后志愿者招募与注册工作转入日常性工作。

联系人:马贵,电话:2037822 附件:1. 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注册志愿者基本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吴忠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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