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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我校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10:13:56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成立我校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关于成立我校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建设,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积极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靖江市中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重新组建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和疏散引导员,请各部门于4月20日前向安保处报参加学校义务消-防-队推选人员名单。

一、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人员组成办法

1、各行政部门6人以下教职工的推选1名,6人以上教职工的推选2名参加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和疏散引导员。

2、各年级推选3名教职工参加学校义务消-防-队。

二、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工作内容

学校安保处定期对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使其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从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员中确定各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应急疏散引导员,定期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巡查,配合保卫处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附件: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义务消-防-队员岗位职责

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 安保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关于成立我校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篇2]

各班级老师、各幼儿家长:

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园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群防群治体系,经园方研究决定,成立义务消-防-队,以增强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力量,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义务消-防-队吸纳热爱消防工作的.教职工和家长参加消防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我园成立义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秋霞

副组长:牛玉斌

成 员:刘艳苓、张庆丽、闫冉、闫丽静、马海洋、李艳芳、张琰、张蒙蒙、王鑫、朱楠楠、许渊、李晓韦

三、组织形式

义务消-防-队由幼儿园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各班级、部门负责,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和保卫处的指导。

各班级、部门的负责人为消-防-队成员,家长可以自愿报名。

四、消防安全培训

我园将联合消防部门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义

务消防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和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相关要求

各班级、部门高度重视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把组建义务消-防-队做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动员,认真挑选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消防事业、具有为幼儿园服务精神的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参加义务消防工作。

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1、协助中队长做好“消防分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兼职(义务)消防员深入班级、寝室、教室及其他公共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消防知识“进班级、进公寓、进校园”等活动。

二、义务消防员职责

1、向身边师生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时主动向分队长、中队长或保卫处消防科反映身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积极参加本单位、部门安排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中队或分队安排的工作任务;

3、遇到火情、火情、火警事故时,及时报警并采取科学措施进行处置;

4、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积极协助保卫处或相关部门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疏散;

5、掌握基本急救技能,能够对伤员进行基本救护。

白璧镇米兰阳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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