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补贴办法

时间:2022-08-15 09:25:47 补贴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南昌市住房补贴办法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南昌市住房补贴办法,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据我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更好的激励员工,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住房补贴,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住房补贴的种类与划分: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1、购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二、须符合的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美伦公司的工作年限;

  (2)达到公司规定的职务级别;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人才);

  (4)存在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

  2、购房补贴标准:

  (二)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美伦公司的工作年限;

  (2)主要工作地在公司内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车间班组长;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人才);

  (4)补贴期间存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实际情况。

  2、租房补贴标准:

  三、补贴形式及申请、发放流程:

  1、补贴形式: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月进行发放。

  2、申请、发放流程:

  (1)购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交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证实申请人已购房;属于分期付款的,还需提交分析付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房补贴申请时,员工不在公司集体宿舍居住,且需提交租房的相关证明。

  (3)符合条件的员工,准备齐全以上资料后,连同《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进行补贴发放,申请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

  四、其它规定:

  1、达到规定条件的员工,可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在达到购房补贴的条件时,在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后,可转为享受购房补贴。

  2、不符合条件时,自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待符合条件后,可再次申请购房或租房补贴,申请流程与初次申请一致。

  3、对于不购房或不租房,但符合条件的员工,不享受购房或租房补贴。

  4、享受购房、租房补贴的员工在补贴期内,离职或因本人或客观原因致使不在其岗位(职务)上就职时,公司将自次月起取消其享受该补贴的资格。

  5、关键、特殊岗位上的骨干员工参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经公司讨论确定后,可享受购房或租房补贴。

  拓展阅读: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2、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2005年1月1日以后我国就开始实行定额发放住房补贴了。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3、除了上面住房补贴的标准以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二、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

  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三、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

  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

  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南昌市住房补贴办法】相关文章:

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10-28

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精选)09-05

住房补贴申请书(精选14篇)07-12

低保住房补贴申请书11-09

住房补贴申请书范文(精选15篇)10-12

低保住房补贴申请书通用09-16

低保户住房补贴申请书12-14

低保户住房补贴申请书01-24

南昌市个人房屋出租合同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