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30 14:56:07 赛赛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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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

  一、系统设备、设施的安装:

  (一)监测队负责监测监控系统主干电缆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使用单位需要安装监测设备时,要提前两天写出《安装申请单》,并经通风区审核后,配工作面简图送监测队。

  (三)使用单位到监测队领取所需监测监控设备,负责所使用监测监控设备的入井就位。

  (四)使用单位负责工作面电缆的敷设,监测设备供电电源线和断电控制线被控端的接线。

  (五)使用单位完成设备的入井就位和电缆敷设的前提下,监测队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两天内负责为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六)监测队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要和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移交,移交范围为该队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的'在用设备及线缆。各变电所、机电硐室内的监测设备移交该地点所属单位。风门传感器及所接线缆由通风区负责。

  二、系统设备、设施的使用:

  (一)监测队负责主干线缆及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标准化工作。

  (二)监测队负责所有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每次调校后要认真填写调校记录和调校牌。

  (三)使用单位负责本队责任范围内的监测监控设备及线缆的日常维护和标准化工作。采掘开队组的责任范围为工作面从巷道口往里,下机电、运输区的责任范围为所管辖的机电硐室。通风区负责风门传感器及其电缆的标准化工作。

  (四)使用单位对各类传感器安设位置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爱护监测监控设备,避免在使用过程中的进水、挤压、拉伤、摔、碰、砸等现象,严禁随意切断线缆和私自截留线缆。

  (五)使用单位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移动。

  (六)凡影响监测监控系统,可能导致信号中断、出现误值的停电,传感器调校、更换,线路检修、延长、回收等工作,实施单位需提前做好计划并送达调度台、通风区和监测队。

  (七)监测中心站发现监测监控主干线缆及设备出现故障情况时,监测队值班人员要立即派人进行处理。

  监测中心站发现使用单位所在生产头面系统出现故障情况时,监测队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使用单位的值班人员,由使用单位派人在现场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故障反馈回监测队,监测队派人处理。

  三、系统设备、设施的回收:

  (一)工作面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在通风区认可后,提前通知监测队进行拆线。

  (二)使用单位在工作面结束后七日内将回收上井后的设备线缆交回监测队。

  (三)监测队要对设备线缆进行检查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的根据设备成本价按比例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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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设备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测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

  三、设备管理:做到分类编号登记,帐物相符,购入、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实行专人负责,报废、借入、借出要报请矿长批准,牌板、台帐、编号入档工作要及时。

  四、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进行安装,要配足配齐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实行包机挂牌管理,设备要合理安排,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五、设备维修: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按照规程规定定期检修调校标定,检修过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谁检修谁负责,并由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填好检修记录登记上册,使用设备的检修要根据说明书和规程规定的时限,组织有技术、有经验的专职人员统一安排进行检修。

  六、现场管理

  ①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停止运行的,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运行。

  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③矿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④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防燃电缆或光缆联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⑤防爆型煤矿安全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容量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⑥当班瓦检员和电工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相关的规定祥见《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第十条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4

  第一条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本制度所称监控系统是采用数据采集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有效提高通信电源,机房空调维护质量的先进手段,其维护包括:

  1、对通信电源、机房空调实施集中监控管理,对各个独立的电源系统和系统内的各个设备进行遥测、遥信、遥控;

  2、实时监视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

  3、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处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通信设备的安全性。

  第二条监控系统安全机制

  1、系统软件应具有较强的抗误操作能力,不能因误操作而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2、当系统软件局部功能模块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

  3、监控系统应有自诊断功能,随时了解系统内各部分的运行情况,做到对故障的及时反应。

  4、非专线方式,通过拨号进入监控主机用的号码资源不对外公开。

  第三条用户权限

  为保证监控系统的有序运行,在集中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分别对操作人员按照其工作性质分为一般用户、操作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按职权享有相应的`操作权限。

  1、一般用户的权限

  为完成例行业务使用监控系统的一般用户,能够登录系统进行一般的查询和检索功能、打印所需材料、响应和处理一般问题。

  2、系统操作员

  操作管理员除具有一般用户的权限以外,还能够通过专有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实现对具体设备的遥控功能。

  3、系统管理员除拥有系统操作员的权限外,还具有配置系统参数、管理用户等职能。系统参数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数据,只能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和管理;用户管理即实现对一般用户和系统操作员的账号、密码及相应权限的分配与管理。

  第四条保密措施

  1、监控系统设置完善的密码管理功能,以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

  2、所有登录密码均应作保密处理,有关人员之间不得相互打听;系统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更改有关账号的密码。

  3、不同的操作人员应有不同的密码,系统登录和遥控操作的所有数据均必须保存在不可修改的数据库内作为安全记录。

  4、对关键设备进行遥控时,应该确认现场无人维修或调试设备;有人员在现场操作设备时,应该通知上级监控单位在监控主机上设置禁止远端遥控的功能,在人员撤离时,通知恢复。

  5、系统所有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软件等资料作机密保管。

  第五条监控系统设备维护

  1、监控系统设备包括:

  (1)各级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

  (2)计算机监控网络、监控模块;

  (3)前端采集设备;

  2、设备硬件要求:

  (1)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xx的室内,并配有防静电设施及空调等;

  (2)负责人员应保持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的整齐和清洁;

  (3)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

  (4)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交流电压的变化范围为xx至xx,直流电压的变化范围为xx至xx。

  3、一般维护要求:

  (1)监控系统作为通信电源的高级维护手段,其自身应有例行的常规巡检,定期对系统功能与性能指标进行测试。监控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指标每xx个月抽查一次,每xx个月年检测一次,抽查检测过程以不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为原则。

  (2)xx负责分析每天的各种数据报表、历史数据报表和参数曲线,结合月、季的阶段汇总报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维护计划。

  (3)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日常值班人员应对系统终端发出的各种声光警报应立即作出反应。对于一般警告应作记录并进一步观察;

  对于紧急警告,应立即通知上述有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如涉及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严重故障、影响通信网正常运行的,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抢修,并通知xx。

  4、具体维护项目:

  (1)监控中心局域网和整个传输网络工作是否稳定和正常;

  (2)监控中心内设备、服务器、业务台、打印机、音箱和大型显示设备等运行是否正常;

  查看系统操作记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日志,是否有违章操作和错误发生;

  (3)前端采集设备的数据采集、处理以及上报数据是否正常;

  (4)监控系统采集设备的准确性、连接点可靠性。

  第六条监控数据的管理与维护

  1、监控中心每xx个月将数据库内保存的历史数据导出至xx来进行保存,按规定贴标签分类保管,保存时间为xx年。

  2、系统配置参数发生改变时,自身配置数据应进行备份,若出现意外,将用于恢复系统。

  3、系统操作记录数据,每xx个月备份一次,以作备查。

  4、集中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中主机的有关软件有应正规授权,并配有安装盘,在系统出现意外情况的下,进行重新安装恢复;具备完善的安装手册、用户手册与技术手册,整套软件和文档由xx负责保管。

  第七条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如需补充或变更,由xx负责修订;如有不明之处,由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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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建立建全安全信息指挥中心,按要求各类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带电备用。

  二、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四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 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少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 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测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 井下跟班领导、科队长、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六、 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小于在用量的50%,便携式不小于在用量的`100%。

  七、 配备监控设备校验仪,配定仪器仪表调校及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巡检维护人员每班不少于2名,标校人员每班不少于1人,监控系统值班员每班不少于2人。

  八、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规定要求定期调校。

  九、 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允许浓度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 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一、按要求配足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4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20%。

  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七、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九、传感器及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6

  1、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需对平安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通风平安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举行安装。

  2、甲烷传感器每周必需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举行测试,在测试和使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头面的施工,准时处理,处理好后才干恢复施工。

  3、每小班瓦检员必需用光学瓦检器与甲烷传感器举行对比,记录到记录本中报平安通风科审查,当两者读数误差超过0.2%时,先以读数大的为依据,实行相应的现场管理措施,并立刻汇报通风调度,通风平安区在24小时内支配人员调校处理完毕。

  4、全矿各头面的'瓦斯监测曲线必需举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风平安科分析,天天由通风平安科分析,按照分析总结出加强各头面瓦斯管理的措施来,全部分析必需有记录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点瓦斯电闭锁执行断电后,按《龙桂煤矿瓦斯电闭锁执行复电操作指挥程序》执行。

  6、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全部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守,被盗或有意损坏的责任者免职矿籍,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状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00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平安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看守,照价赔偿。

  7、监控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觉异样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平安矿长,调度员应准时调清状况支配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7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8

  1、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图纸上标明;

  2、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4、为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5、需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9

  1、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通风安全科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进行安装。

  2、甲烷传感器每周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7天由监测工和瓦检员、机电工在现场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在测试和使用过程中,断电功能失效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头面的`施工,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才能恢复施工。

  3、每小班瓦检员必须用光学瓦检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记录到记录本中报安全通风科审查,当两者读数误差超过0.2%时,先以读数大的为依据,采取相应的现场管理措施,并立即汇报通风调度,通风安全区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调校处理完毕。

  4、全矿各头面的瓦斯监测曲线必须进行分析,每小班由通风安全科分析,每天由通风安全科分析,根据分析总结出加强各头面瓦斯管理的措施来,所有分析必须有记录可查。

  5、井下各工作地点瓦斯电闭锁执行断电后,按《龙桂煤矿瓦斯电闭锁执行复电操作指挥程序》执行。

  6、采煤工作面从运、回巷门子口至工作面,掘进迎头从开门点到迎头所有监控设备由施工单位看管,被盗或故意损坏的责任者开除矿籍,如查不出责任者按发下标准情况由施工单位赔偿,探头被盗:2000元/个,损坏探头:500元/个,探头线被盗:5元/米。区长罚款50元,各工作面的探头均由当班的安全员和瓦检员负责,维护、看管,照价赔偿。

  7、监控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当发现异常或故障时,应在2分钟内汇报安全矿长,调度员应及时调清情况安排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及矿调度。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0

  井下监控瓦斯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井下安设的'甲烷传感器及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报警仪。为了保证传感器测值准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真实的瓦斯数据,为合理安排指导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瓦斯数字依据。根据《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1、每七天定期对我矿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校验,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设备功能是否良好、数据采集存储是否完整、监控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报警仪进行调校。

  3、调校应使用标准气体及空气气样进行校对。

  4、调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及相关校验程序对设备进行严格细致的校验。

  5、发现不合格设备要及时修理,更换损坏元件。

  6、设备校验时严禁吸烟,以免造成校验误差。

  7、每台设备至少应反复校验三次以上,以提高校验准确程度。

  8、甲烷传感器低浓元件应使用0.5%、1.0%、3.0%三种标准气体进行校验,高浓元件使用3.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9、便携式瓦检仪使用1.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10、严格按照设备性能要求对报警点、断电点等参数进行校验。

  11、校验过程中应对每台设备校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2、校验记录应每月汇总,报通风科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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