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校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有的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3、补助资金公开:包括每学期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助学金、住校生的生活补助费等的评定发放,公开形式采取张贴发放花名表等形式进行。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
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园地承包、房屋租赁收入等。
2、工程项目公开:如果学校有自己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
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
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职工大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
2、建立党、政、工、团队联系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通报校务、政务公开情况。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务、政务公开内容。
5、领导班子成员向教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
6、向社会家长公开相关内容。
小学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篇2]
1. 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2. 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3. 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民主生活会,征求教师对学校 工作有哪些建议。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4. 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5. 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6. 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7. 每月由学校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8. 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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