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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

时间:2021-06-22 11:09:40 监管 我要投稿

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

甲方:长沙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

甲方因开发“XX佳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于20XX年7月在乙方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XXXX0万元,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封闭管理协议规定,“XX佳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所有销售资金必须在乙方帐户结算,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开发项目的土地、在建工程或竣工房屋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给乙方,未经乙方许可,上述资产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人设定抵押。

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开发项目涉及的个人住房贷款,甲方原则上全部交由乙方办理,但因达不到乙方审批条件的未获批准的可交由其他金融机构办理。

三、甲方在乙方开立帐号为430015300610599XXX98的帐户作为甲方在开发项目中资金归集和资金使用的`指定封闭存款帐户(下称指定存款帐户),并对该帐户内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承诺如下:

(一)甲方承诺下列资金进入上述指定存款帐户进行管理:

1.银行贷款:乙方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2.全部预售和销售收入: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保证金)等全部该项目销售收入;

3.出租收入:甲方将开发项目用于出租经营的租金收入。

(二)甲方承诺该项目资金的支用全部在乙方监督下使用,包括:

1.与开发项目建设有关的款项支用:包括土地款(土地出让金除外)、报建费用、工程建设款、设备款、材料款、各类税费等;

2.归还乙方开发贷款本息的支用。

(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接受乙方对指定存款帐户全部资金收入、支出的监督,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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