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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时间:2021-06-22 09:22:47 监管 我要投稿

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一、本部门上半年完成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一)计划统计工作:

天津三建分公司本年度按总公司要求的产值完成情况为57600万元,上半年计划完成产值28800万元,预计完成产值32301.61万元,完成半年计划的112.16%,完成全年计划的56.08%。

(二)贯标工作:

根据总公司对贯标工作的要求,以及通过对华冶公司程序文件和GB、50430-2017国家标准的学习,上半年对秦皇岛项目部、沧州项目部、滦县老年公寓项目部、任丘项目部和静海上城花园项目部进行了贯标检查。3月份接受了总公司的贯标内审检查,5月底接受了国家贯标外审检查。

(三)“四项业务三类人员管理”工作:

按照总公司经营部2011年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部门对“预结算工作集中管理”工作进行了落实:设立了相对独立的预结算管理部门;本公司预结算管理人员已全部集中管理;部分人员已集中办公;所有委派13名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已实施委派制,并已填写委派书;本部门各项业务台账已建立建全;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也已按公司经[2011]9号文规定执行。

(四)合同主体变更工作:

根据总公司名称变更的要求,各工程施工合同名称也要相应做变更。到目前,只有静海上城花园项目部、天津建筑项目部的4个合同尚未完成合同主体变更工作。

(五)投标工作:

上半年共完成了7项的投标工作,共计64740.9477万元;其中中标2项,中标额29684万元。中标率达45.85%。1、达润·时代逸城三期(A)标段,中标价为14805.5万元;2、柴楼新庄园兴园6#~8#、10#~13#楼及5#楼西侧商业工程,中标价为14879万元;3、宁河海航社区A地块18#~25#楼及地下车库桩基工程,投标价为2012万元;4、宁河海航社区A地块高层项目深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投标价2398万元;5、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改扩建工程,投标价为9543.2203万元;6、泰达服务外包产业园6#、7#、 1

8#楼工程,投标价为15555.9477万元。7、天津奥港汽车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投标报价5547.9312万元。

(六)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

上半年共完成了5项合同的签订工作,共计39578.5万元,完成全年营销指标的60.89%。其中: 1、秦皇岛达润·时代逸城三期(A)标段工程,合同价为14805.5万元;2、柴楼新庄园兴园6#~8#、10#~13#楼及5#楼西侧商业工程,合同价为14879万元;

3、沧州宏宇城A7-A10、A3-A6工程,合同价为894万元;4、天津天钢联合钢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带钢总承包项目,合同价为7000万元;5、炼铁区域铸铁机建安施工合同,合同价为2000万元。以上所签订的合同也已相应了做好签章、备案、台账及交底工作。

(七)统计基础工作:

5月份根据总公司关于统计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的要求,我公司已有30人参加统计人员的考试报名工作。6月份财务处来我公司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摸底,对我公司的统计工作做了几点要求: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统计工作制度;2、对于本项目部的签证变更、工程进度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等应建立目录式台账。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本部门人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本部门业务的特殊性,经常需要休息时间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本部门人员没有一人退缩,没有一位抱怨,都能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地把工作做好。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贯标工作,让项目部每一个造价管理人员都能认识到贯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按照“四项业务三类人员管理”的要求,继续把“预结算工作集中管理”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台账。

(三)继续抓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根据总公司的要求,认真执行建造合同,要把此项内容贯彻到每个项目造价管理人员。

(五)对于已竣工和快竣工工程,积极与业主协商,抓好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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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预算科 201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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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篇2]

2017年以来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福州市工商局认真开展市场合同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动产抵押登记、拍卖备案监管、网络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合同帮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现将上半年市场合同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职能,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闽工商市〔2017〕93号)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本着对广大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保障肥料市场质量安全为目标,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化肥经营者自律为着力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防打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阶段重点,充分发挥工商的职能作用,以“红盾护农”为重点,加大农资市场监管,以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市场助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的工作机制,以保障肥料市场质量安全为目标,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化肥经营者自律为着力点,以化肥经营店、化肥批发企业和农资市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八闽红盾出击—春季化肥打假专项行动、查缴假冒“中化”化肥“闪电”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37台次,执法人员183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92户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39件,罚款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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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开展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

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强化市场防控禽流感疫病工作。在少数区县发生个别疫情后,我局迅速启动市场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果断行动,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市场防控h7n9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措施,防止有关疫病通过市场进行传播。同时,切实加强禽流感防控期间应急值班安排,保持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把防控禽流感疫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121人次,检查市场2901个次,检查经营主体13213户次。

在防控工作中: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完善索证索票、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等制度。加强对禽类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合法票证禽类产品进入市场的行为。引导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实行“挂牌经营”,如实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市场业主责任规定,强化市场主办方的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责任书等形式固化、强化市场业主责任的落实,指导市场业主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大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出售的禽类和禽类产品的清查,防止外地疫区活禽及产品流入福州市场。坚决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禁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禽只以及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和禽肉。巡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者生活起居均在店内,无法完全关门,且活禽仍存放在店内,存在禽流感继续传播的安全隐患,对此辖区工商所已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活禽经营。彻底清除疫情传播的隐患,提请市政府立即组织收购农贸市场和街道经营户所经营的活禽,将经营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四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案件转办分流网络在防控疫情中的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不法行为迅速予以查处。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齐抓共管。密切加强与畜牧、卫生、公安、贸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重大疫病、疫情动态及相关防控信息。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汇聚监管执法的合力。六是注意防护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在切实做好对h7n9禽流感疫病的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增强防护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h7n9禽流感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使经营者自觉、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工作,使消费者了解h7n9禽流感疫病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三、积极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为了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市场的繁荣和稳定,我局开展了各节日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春节期间鼓楼区工商局以三坊七巷、西湖公园等旅游景点景区旅为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监管,在景点设立“12315”投诉点,加大对周边经营户的巡查力度,对经营户进行有关诚信经商内容的宣传,倡导“诚信兴商,和谐共赢”,增强经营户诚信自律观念,杜绝销售伪劣假冒食品,同时与辖区街道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积极配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并清理违法广告牌,营造良好的旅游城市环境。闽侯县工商局联合县公安交管、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对火车南站周边、沈海、福银高速路服务区市场巡查。长乐市工商局联合消防大队、街道、派出所等多部门开展夜间娱乐场所专项检查行动,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案件3件。晋安区工商局开展春运期间火车站地区综合整治行动,对火车站地区人流较大的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组织经营者召开座谈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89份。

四、加强合同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对“苹果”等电子产品监管执法。

我局严格依照《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以供水、供电、银行、劳务中介、大型商业经营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为整治重点,加大对利用合同补充条款设定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履行工商的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开展了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专项监管执法行动。认真梳理掌握“苹果”公司在辖区内设立的直营店和授权维修商的数量、设立主体基本情况、销售量与维修量、使用产品售后服务合同格式文本以及消费投诉举报等事项的基本情况,加强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动态调查。截止6月30日,共立案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案件101件,罚没金额11.98万元;立案查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10件,罚没金额125.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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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规定,推进创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工作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持续推进业主责任制的落实。把市场业主责任有关规定融入到市场各项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培育市场业主的责任观念,引导市场业主建立健全相关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引导其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水平,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1、深化业主责任的内涵。实行业主责任制的着力点在于强化市场管理合力,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在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在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建立电子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业主、工商户在商品信息、诚信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共享,促进各方管理力量的紧密衔接和有效配合,从而进一步强化市场业主的直接管理,推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效能。

2、拓展业主责任制的外延。探索将业主责任制引入新的监管领域,如农资监管、展会管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等新的监管领域,规范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同时还探索将业主责任制引入特定的区域或商业群体,如新兴的城市综合体、有特定主体管理的主要商圈和商业街区等等,不断拓展业主责任制的适用范围,其中台江区工商局进一步对万宝商圈进行诚信市场的创建试点,取得了有效成果。

3、提升业主责任制在创建市场诚信、文明集市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业主对诚信的需求,以深入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健全诚信经营引导机制、订立行业自律公约、开展诚信经营户评选等活动,努力在市场内营造一种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经营氛围,推进市场综合实体的诚信建设。鼓楼区局于3月13日与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商务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周启动仪式活动,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断增强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提升市场管理水平。通过严格落实市场业主责任规定,从而推进今年“诚信市场”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

一是做好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首先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从备案工作开展以来共举办了3期培训,对全市各基层工商所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网络执法业务水平。其次加大基层工商所网络备案巡查力度,采取电话询问、实地巡查、数据共享等多种方式,动态跟踪辖区内经营户的涉网信息,切实做好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及时充实、更新工作。三是结合企业年检,主动指导辖区经营户提交涉网信息,并在各年检受理窗口张贴宣传标示,提醒企业认真填报涉网信息,通过网上年检的企业更可以在网上申报时,直接填报《涉网信息》表,将涉网信息直接导入全省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四是创新宣传方式,在注重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还通过福州市工商局官方微博进行网络宣传,引导企业提交涉网信息。目前已采集涉网企业信息12100家。

二是加大巡查频率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主动有为的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网络购物领域专项行动,特别是清查利用互联网侵犯涉外商标、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侵权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处理各省市移转来的涉网案件12件。对网络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展开网上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多起网络侵权行为以及网络传销行为的案件线索,并已移送办案单位。今年以来,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6件。

七、发挥工商职能,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服务海西,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开展动产的反担保抵押、资产抵押等多形式的抵押登记工作。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20件,为企业融资71.98亿元,有效帮助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是加强拍卖备案,促进拍卖企业发展。根据2017年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9号修订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指导拍卖企业规范各类拍卖文书和拍卖行为,提高拍卖备案人员素质和备案材料质量,促进拍卖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同时强化现场监拍,严厉查处拍卖违法行为.上半年,我局共召开拍卖企业培训会3场次,采用qq在线指导、电话联络、发放培训资料等多种形式指导拍卖企业网上备案,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理咨询100余次,办理网上报备184场次,在线指导补正材料58处,审查拍卖成交确认书884份,成交金额7.52亿元,立案查处拍卖违法案件1件,罚没0.1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严格标准,确保推荐企业质量。同时,精心组织大力宣传,通过走访、qq交流群、短信提醒等方式动员组织本辖区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参加认定,扩大对企业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针对热点,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根据上级部署,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建立健全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建设,努力提高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同时,继续查处违法违规网络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维护网络购物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合同监管。认真贯彻《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重点查处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移动通信等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行业合同行为。

三是加强指导、组织、部署,贯彻落实包括红盾护农、欺行霸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各阶段专项整治,努力完成2017年度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继续开展行政指导,全面推行网上备案工作,探索网上拍卖监管形式,加大拍卖活动现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拍卖行为,确保监管职能到位。

二、完善信用体系,促进诚信建设

一是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抓手,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办法,依托信用监管平台,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发布和综合运用,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使用机制,开展信用优异和良好企业评选认定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制定完善守重企业信用评估及动态管理办法。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

三是以社会间接管理为手段,倡导诚信自律经营。支持市场业主、社区、行业协会,以订立行业自律公约、诚信准则和缴纳诚信保证金等方式,加强对内部成员的自我管理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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